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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208人。按照不同岗位层次分为:
1、中学教师岗位71名。其中,中学语文12名、中学数学7名、中学英语10名、中学物理3名、中学化学6名、中学生物5名、中学政治5名、中学历史4名、中学地理4名、中学音乐3名、中学体育5名、中学美术3名、中学计算机与科学技术(含教育技术)4名;
2、小学教师岗位117名。其中,小学语文34名、小学数学34名、小学英语29名、小学音乐6名、小学美术4名、小学体育6名、小学计算机与科学技术(含教育技术)4名;
3、幼儿教师岗位15名;
4、职业中学教师5名。其中,机械工程类(研究生)、机械类(本科)2名,电气工程类(研究生)、电气类(本科)1名,财务会计教育专业2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2、已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未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但符合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和条件,还未申领交验教师资格证的,也可报考,报考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聘用后应自聘用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并交验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3、招聘对象
在廊坊市、县两级人社局或教育局已报到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在廊坊市、县两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的人员。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14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发布公告之日。
5、岗位条件
(1)中学教师岗位
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学教师资格,所学专业或取得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学科一致。
(2)小学教师岗位
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语文、数学岗位不限专业,英语、音乐、美术、体育、计算机岗位,要求所学专业或取得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幼教岗位
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或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毕业生。
(4)职业中学教师岗位
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教师资格,并符合所报岗位专业要求。若暂时没有取得教师资格,也可报考(财务会计教育教师岗位除外),聘用后应自聘用之日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7年8月14日至8月20日)
招聘信息于报名前在霸州电视台、霸州就业网、廊坊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霸州分区)、霸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7天,招聘信息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2017年8月21至8月25日)
1、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特别紧缺专业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比例,最低不低于2: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则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报名时间:8月21至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霸州市第一中学阶梯教室。
2、资格审查
报名考生须持证件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页和户籍首页、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等级证书》)、《档案人事关系确认表》(霸州以外地区报到或办理人事代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此表在报名现场领取)和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以上证明材料还需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违反招聘工作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未领者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
1、笔试(2017年9月3日)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其中:公共知识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规;专业知识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不同岗位和科目采取不同试卷,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科目的相关学科知识。笔试成绩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专业技能测试(2017年9月10日)
体育、艺术类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与其所报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体育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前滚翻动作示范、篮球、实心球和800米跑;美术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素描和水粉;音乐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视唱、钢琴和舞蹈。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示。
(四)确定进入考察阶段人员(2017年9月12日)
非体育、艺术类考生总成绩构成比例为:公共知识成绩占30%,专业知识成绩占70%;体育、艺术类考生总成绩构成比例为:公共知识成绩占30%,专业知识成绩占35%,专业技能成绩占35%。总成绩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阶段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完全相同者进行加试。考察人员名单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示。
(五)考察(2017年9月13日)
对进入考察阶段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违法犯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体检(2017年9月15日至9月17日)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2017年9月18日至9月26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被举报有违反招聘政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问题的考生,如查有实据,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为新进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期不低于5年。未在霸州市报到的毕业生须在聘用工作结束前将人事档案关系调转至霸州市,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相应阶段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此次新聘用人员均纳入我市全额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中小学教师全部安置到霸州市煎茶铺镇(含煎茶铺镇)以东的学校,幼儿教师和职业中学教师实行对口安置。
咨询电话:7865093,监督举报电话:7286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