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第四、五集《公正司法》播出后引起强烈反响,出国留学网整理了相关心得体会,欢迎阅读。
《法治中国》公正司法心得体会(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为民理念贯穿于法治中国建设全过程,司法机关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让公平正义渗透到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让每个公民都能感受到公平的护佑、正义的阳光。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在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中,司法机关创新体制机制,推出更加透明、更加便民的“阳光司法”新举措,让司法公正体现在每一起具体案件中,更体现在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中。笔者认为,法治中国立足公正司法,做到人民司法为人民,有利于积极维护人民群众根本权益。
司法,是对法治秩序的维护,是法律实施的核心环节和重要方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是司法的灵魂,是法治的生命线。公正司法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既有全方位的司法公开,又有全幅度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司法程序,还有全过程依法合理分配权利义务的实体追求。
立足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人人懂法、信法、守法和护法的基础。实现司法公正,确保严格执法,必须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阳光司法,可以有效促进公正廉洁司法,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司法的进步。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就需要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做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治中国立足公正司法,落实司法为民根本宗旨,不断拓展公正司法公正、公开的广度与深度,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公信;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创新便民利民机制,推进司法公开力度;借助一系列高效便捷的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让司法公正深入民心,真正做到司法为民。
法治中国立足公正司法是人民法官、检察官永恒的价值追求,也是司法公信的根基和灵魂。公正司法,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监督,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
法治中国立足公正司法,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围绕公正、高效、权威的目标,坚持高效廉洁司法,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注重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让更多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坚持司法为民,不断推进过硬队伍建设,改进司法工作作风,注重把握司法实践情况,确保司法改革整体推进、取得实效。
总之,法治中国立足公正司法,做到司法为民,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司法体制改革,维护人民群众根本权益,创造法治中国建设新篇章。
《法治中国》公正司法心得体会(二)
维护公正,廉心筑坝堤。司法是公正最后一道防线,犹如江河堤坝,任其波涛汹涌、拍岸击打,仍然固若金汤、巍然屹立。观看《法治中国》,司法公正令人心潮澎湃,从立法、执法、守法,法治之门徐徐开启。新一轮司法改革,就是以审判为中心,增强辨别真假、是非曲直能力,围绕伸张正义、维护法治,建设民主、进步的和谐社会。
人民至上,紧牵司法改革“牛鼻子”。观看《公正司法》,司法改革贯彻始终,“巡回审判”破除地域保护,而“责任制”则传导压力和动力,不断完善中国特色司法制度。司法改革瞄准的是司法不公现象,不回避问题、正视问题、解决问题,比如一些司法人员作风不正、办案不廉,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吃了原告吃被告”等等。
以审判为中心,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目的是促使办案人员树立办案必须经得起法律检验的理念,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讼、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基于这一原则,一场触及灵魂的自我革命拉开大幕,一大批陈年冤案得到平反昭雪。
2016年12月2日,最高法改判聂树斌无罪,悬疑21的沉冤昭雪;还有云南巧家女孩钱仁凤蒙冤投毒被改判无罪,内蒙古青年呼格吉勒图沉冤18年改判无罪等。这一原则,更体现在当下案件审理中,比如专题片披露的“曾某抢劫案”,审理立足于证据,抽丝拔茧、还原真相,最终认定盗窃罪。审判为中心,以审理的合法化、正当化,通过排除非法证据、防范冤假错案,以公正树立司法权威。
法治新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法治社会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种美好社会,构建它需要法治发挥基础性作用,去调和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彰显我们党治国理政新思想,标志着社会文明与进步迈上新高度。推进法制建设,司法是“先行军”“压舱石”,要让群众在案件审判中感受公平正义,谁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都必须自觉接受法律的约束。
回溯五年中国法治进程,司法改革以铿锵脚步,奏出时代最强音,维护着社会公平正义。政府在依法办事、群众在依法维权,公民法律意识提高,法治思维深入人心。展望未来,司法改革,上下齐心、协力奋进,承上启下、继往开来,为法制中国夯基筑石,建设更平安、更美丽、更幸福的和谐社会。
《法治中国》公正司法心得体会(三)
大型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第四、五集《公正司法》以全面依法治国为背景,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内涵,通过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相结合的案例,展现司法改革对于法治中国建设所起到的推动作用,以司法责任制、便民、利民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获得实惠。
公正司法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作用十分突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的破坏作用。英国哲学家培根曾经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形象说明了司法不公对法治“水源”的危害。司法不公的深层原因在于司法体制不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要消除这些导致各种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的深层原因,就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这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推动器”。
构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制度体系。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必要保证,也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本质要求。很难想象处处受到干扰的司法权会带来程序和实体上的公正,会带来令人信服的公正结果。司法的实践也一再证明,一些冤假错案就是司法机关受到外界干扰而酿造的苦果。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出台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规定,让司法人员增强了抵御权力干扰的勇气,筑起了一道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设立巡回法庭,成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这是用制度克服地方行政权对司法权的干预。通过改革确立新的体制机制,为司法者构建具有组织、职业和物质保障的安全体系,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目标,让司法者的法治信仰得到守护,让守护公平正义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增强。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审判是法官开庭审理案件并作出裁判的活动,尤其是在刑事诉讼中,审判是守护司法公正、防范冤假错案的关键环节。但是在审判实践中,仍然存在办案人员对庭审重视不够的现象,有的关键证据没有收集或者没有依法收集,有的没有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要求,使庭审的作用无法得到充分发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就是要充分发挥各类司法人员的工作职能,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确保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这对于防范冤假错案、排除非法证据、确立审判的高标准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全力加强人权司法的保障水平。人权司法保障水平是法治状况的重要标志,是司法公正与否的重要标尺。法治的本质在于尊重和保障人权,而司法是保障人权的重要方式。全力加强人权司法的保障水平,让司法充分发挥人权保障作用,需要构建平等公正的保护程序,规范司法者的司法行为,完善当事人充分参与司法过程和充分行使权利的机制。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等各项权利,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和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
建立人民司法为人民的体制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为民理念贯穿于法治中国建设全过程,司法机关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让公平正义渗透到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让每个公民都能感受到公平的护佑、正义的阳光。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要求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使“不得拒绝裁判”成为司法的基本义务;繁简分流,根据案件情况,选择适用适当的审理程序,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从而优化配置司法资源,提升了司法效率和公正;通过执行联动、健全联合信用惩戒体系、出台网络司法拍卖等涉执行司法解释和规范文件,让“执行难”这一制约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得到有效破解;让每一位公民都享受平等的诉讼权利和公正的司法判决,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正在提速;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让公共利益无人管的“公地悲剧”现象及时避免;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正在推进;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改革,全面促进了群众参与司法、了解司法、认同司法。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历史性机遇,构建人力和科技深度融合、体制机制改革和科技应用双轮驱动的司法运行新模式,正在创造司法公正和司法为民的“中国经验”。
司法是法治的缩影。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征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正朝着公正高效权威的目标扎实迈进,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创造法治中国建设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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