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一个与我们时时刻刻连在一起的部门,一个综合性的政府部门,那么民政局局长该怎样去做好工作,下面出国留学网编辑为您带来民政局局长2017工作总结及2018工作计划,欢迎阅读参考。
民政局局长2017工作总结
(一)扶贫帮困工作
1、加大社会救助的力度。截止6月底,全区低保覆盖人数20663人,累计发放救助金3907万元;医疗救助669人,发放医疗救助金195.9万元;享受居民医保补助人员5742人次,累计发放补助金96.6万元;支内回沪帮困补助对象30268人,共发放补助金3582.9万元。综合帮扶7454人,帮扶资金支出累计达274万元(20XX年1月-6月)。
2、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帮困送温暖工作。制定了市、区领导走访慰问困难家庭工作方案,陪同区四套班子领导分别走访慰问了本区困难家庭。落实市委书记俞正声来本区慰问困难群众,视察节日帮困的相关工作。区至爱帮困服务社开展以实物帮扶为主的送温暖活动,总计金额31.5万元;以“送温暖、创和谐、迎XX”为主题开展一次性综合帮扶活动,共支出帮扶资金210万元。
3、会同石泉街道举办20XX年“蓝天下的至爱”大型慈善募捐活动。活动现场区四套班子领导带头捐款,机关干部、社区群众和爱心企业纷纷举牌奉献爱心,区慈善基金分会和各街道(镇)共募集善款达806万元,创历年新高。会上,全市首家“晨路慈善服务社”揭牌成立。
4、认真做好XX慈善募捐接收工作,在区慈善基金分会设置专门接受点,截止6月底,共接收来自286家单位和个人的捐款共计342.87万元。
(二)社会福利和老龄工作
1、落实新增养老床位500张。陪同区领导实地调研桃浦李子园地块养老院项目、中远两湾城地块项目状况,确定养老设施项目设计方案,形成可行性报告,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积极推进项目落实。
2、为老服务实事项目有序推进。截止6月底,已有4个老年活动室建设完工,并已开始添置活动设施。全区共有15931位老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其中,9621位老人由政府出资补贴购买服务,6310位老人自费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已完成全年指标数的89%。
3、加强养老机构窗口建设。组织养老机构护理员培训和比赛,开展养老服务能手、服务明星评选表彰。制定应急预案,做好XX运营期间养老机构安保、信息报送、综治维稳工作,签订养老机构安全责任承诺书,提升养老机构安全保障和服务管理能力。
4、积极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行动。与区健康办联手开展2009年度健康型(老年)小区的检查评估工作,开展“迎XX、健康关爱社区行”系列活动,推出健康监测等十项为老健康服务项目。联合上海佰瑞福为老健康服务中心,在各街道(镇)开展为老健康服务志愿者培训,定期组织健康讲座、医疗咨询、安全检查、健康服务,推广和普及五脏养生操。
5、推进独居老人结对关爱活动。继续推进关爱独居老人的“守望工程”,针对独居老人变动情况、关爱制度、结对工作、关爱服务、子女履行义务和特殊照顾等内容,认真检查落实。并建立完善独居老人档案制度、有关人员的责任制度、问候记录制度、突发事件处理制度、教育宣传制度和检查督促制度。
(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1、认真做好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门式规范化建设。全区9个街道(镇)都完成了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门式标准软件的安装。其中,石泉、甘泉、长征、曹杨、真如已完成了标准软件安装的调试运用。
2、探索建立百姓事务协商机制。在曹杨街道杏梅园居委会、长寿路街道普雄居委会和宜川路街道赵家花园居委会试点建立居委会百姓议事室,形成百姓事务协商机制,运用民主自治化解矛盾,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3、进一步加强居委会自治能力建设。制定《关于加强本区居委会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大居委会“减负”力度。并在多次征询相关部、委、办、局和各街道(镇)意见的基础上,逐步修改完善。
4、认真做好XX赠票赠卡工作。召开了XX期间赠票赠卡第一阶段排摸工作会议,明确了排摸对象;举行赠票赠卡工作情况通报会,通报了市赠票赠卡会议精神,详细了解、解决各街道(镇)的工作进度和碰到的问题。
5、按照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与都江堰市玉堂镇就开展“社区守望相助活动”进行沟通,起草了社区守望相助协议,确定本区20个居委会、88户家庭与都江堰的居(村)委会和家庭结对互助。
(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1、落实XXXX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制定了《普陀区关于做好XX期间双拥工作的意见》,春节、“五一”期间,分别组织区党政领导走访慰问承担XX安保任务的驻区部队官兵,赠送了慰问金和慰问品。
2、积极开展双拥活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区党政领导走访慰问部分驻区部队官兵,送去慰问金,向子弟兵致以节日的问候。举办了20XX年党政军迎春团拜会,进一步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为本区1800多户优抚对象送上慰问信和慰问品,为65名优抚对象发放帮困金7.7万元。
3、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组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和军休干部参加黄山、上海荣军院的疗休养活动。完成“2009年度随军随调部队干部家属公益性岗位补贴”,残疾军人和“三属”的“20XX医保年度自负部分医疗补助”工作,为6159人次核发各类优待抚恤经费500余万元。
4、组织实施了“情系功臣”和“军徽映夕阳”两个公益创投项目。分别制定了《目标管理办法》等7项工作制度,通过调查排摸,确认优抚对象和受助老人共计6000余名,招募志愿者近3000人,分别落实服务内容,引领志愿者开展探访活动,举办健康、安全等知识讲座,召开座谈会,组织主题联谊活动及祝寿活动。
5、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双向选择和自谋职业推荐工作,做好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发放工作。截止6月底,本区共接收退役士兵272人,安置率达到100%。其中,自谋职业率达到88.2%。
(五)民间组织的发展和管理工作
1、做好各类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截至6月底,全区共有社会团体11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09家,在各街道(镇)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登记备案的群众团队1211家。
2、认真做好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完成了业务主管部门的变更换证工作,对新成立的社会组织电子签章的使用进行了培训。同时组织新成立的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开展集中业务培训,为年检工作打下基础。目前,年度检查工作已进入登记管理机关最终审查阶段,应参加年检的377家单位100%完成了网上填报。
3、完善预警网络工作。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在XX平安工作中的作用,年初举行预警网络工作交流总结会,调整落实XX期间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工作方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上海XX会期间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工作的通知》,对社会组织三级预警网络进行梳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XX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4、推进企业协会政社分开。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对企业协会政社分开情况进行了调研,拟定了推进政社分开的实施方案,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及办事机构;分析了全区企业协会政社不分的基本状况,在确定的17家单位中,已有13家完成了政社分开任务。
(六)社会专项事务管理工作
1、上半年共办理结婚登记3774对,办理协议离婚登记1088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3060份,办理收养登记10例,合格率均达到100%。
2、推进婚姻家庭健康咨询服务。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式,推进婚姻家庭健康咨询服务。截止6月底,共为2837对新人提供婚姻家庭指导等免费咨询服务。进一步完善离婚劝和工作服务机制,为离婚当事人免费提供“离婚劝和”疏导服务,共接待19对,劝和13对,劝和率达68%。
3、举办特色主题颁证活动。分别开展了“元旦佳节结良缘,XX之年展宏图”主题活动,纪念《婚姻法》颁布60周年结婚登记集体颁证仪式。通过活动,向全社会积极倡导新时代的文明婚俗,大力推动和谐社会与和谐家庭建设,同时让全区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XX、宣传XX、积极从我做起,生动演绎“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XX主题。
4、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围绕“宣传XX,优质服务”工作重点,定期对婚姻登记员进行业务培训,迎XX礼仪、手语培训。积极参与迎XX服务技能的竞赛,营造学知识,赛技能,比服务的工作氛围,通过评比,选出了普陀区窗口服务行业迎XX服务标兵和服务明星,全面提升婚姻登记窗口的服务水平。
5、进一步推进殡葬服务、殡葬文化进社区工作。举行“迎XX——殡仪服务进社区”20XX年清明大型宣传活动。共为居民群众提供了包括殡仪服务咨询、购买墓地咨询、平安殡葬咨询等服务项目,发放宣传资料100多套,接待咨询百余人次,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6、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会同区公安分局、区城管等执法部门,形成“三合一”救助联动工作机制,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力度,在XX会召开前后,开展连续集中救助行动,截止5月底,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90名。此外,推进区救助管理站新址的硬件建设,完成设计、招投标、装修等工作,6月底前交付使用。
7、开展“十二五”规划编制,谋划中长期发展蓝图。制定、修改和完善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局党委、局长室高度重视“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广泛开展了局“十二五”规划大讨论工作,广泛听取和吸收意见与建议。形成了民政事业“十二五”规划发展基本思路。
民政局局长2018工作计划
20XX年,全市民政工作紧紧围绕贯彻落实XXXXXXX会精神,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为目标,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发展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努力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一、社会救助工作
(一)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54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3420元,自20XX年7月1日实施。
(二)建立农村低保家庭冬季取暖补助制度。一个取暖季为农村低保家庭补助400元,进一步缩小城乡困难群众保障水平差距。
(三)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探索建立青岛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出台《**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制订科学准确、公正公平、阳光透明的低保审核程序和办法,加强规范化管理和基层能力建设,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四)贯彻落实《**市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特殊救助”实施办法》。健全医疗救助、大病医疗“特殊救助”、慈善救助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探讨新市民的社会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启动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确保城乡困难居民在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费用得到“一站式”即时结算。
(五)强化救灾减灾工作。修订《**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水平,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社区的综合减灾能力。
(六)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程序,为救助人员提供亲情化服务;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加大救助工作力度,保障救助人员合法权益。
二、养老和社会福利工作
(一)加强养老设施建设。配合市人大做好《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促进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出台配套实施细则,落实各项补贴政策。落实养老机构建设标准、等级管理办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等政策,新增床位5200张。
(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统筹推进城乡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政府购买服务,从市内四区向三区五市扩展,为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老年人提供送时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购买社会组织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家政维修等服务或给予服务补贴。
(三)规范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管理。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互助点的规范化运营管理,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对养老机构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做好孤残儿童养育工作。落实孤儿养育、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政策,维护孤儿合法权益。扩大孤残儿童保障范围,出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办法》。
(四)加强慈善捐赠和福彩公益金规范化管理。加快《**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立法进程;完善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社区管理服务工作
(一)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在全市开展争创全国、全省和谐社区示范区(市)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城市社区的整体水平。
(二)加强社区服务与管理体制创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创新城市社区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导推广“5+2”社区服务管理模式。在全市社区布点“12349”便民服务站,加快社区信息化建设步伐。
(三)抓好城乡基层民主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山东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扎实推进村(居)务公开与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做好“第二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评选工作。
四、双拥和优抚安置复稳工作
(一)做好双拥共建工作。做好军事斗争准备的保障工作及部队重大作战演习和活动任务的协调保障工作;做好新一轮创建双拥模范城迎检准备工作;积极协调军地双方互办实事;协调驻青部队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和环境治理等工作。
(二)加强优抚保障工作。完善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修订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维修改造烈士纪念设施;建立重点优抚对象轮流休养制度。
(三)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认真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自主就业扶持力度,全市城镇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率达86%以上。认真落实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四)做好军休服务管理和无军籍职工安置工作。完善星级军休服务管理等级评定机制,加强军休机构活动场所规划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服务标准。督导各区市落实第五批无军籍职工安置计划。
(五)做好复稳工作。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和措施,落实局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强化信访值班、信息收集和应急处置,做好敏感时期的复稳信访工作。全面落实好参战参试人员的有关待遇。
五、社会组织发展
(一)优化内设机构,强化工作职能。做好行政审批工作,继续稳妥推进部分领域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和异地商会登记工作。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
(二)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示范项目资金。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利用福彩公益金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培育引导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制定《**市社会组织创新园建设标准》和《青岛市社会组织创新园管理办法》,积极推动建设不同层次的“社会组织创新园(孵化基地)”。细化评估标准,在市直社会组织中开展分类评估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规范发展。
(三)强化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健全社会组织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规范执法流程,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开展年度集中执法检查活动,对5%的市直社会组织进行专项检查。
(四)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和社工人才建设。出台《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做好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人进行培训。开展“青岛和谐使者计划”评选活动。探索推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做好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工作。开展领导干部社工专业知识培训。
六、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一)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力争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45%的婚姻登记机关达到民政部3A级等级评定标准;完成1990年后全部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全部开展网上预约登记服务。
(二)推进殡葬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指导市殡葬管理所深入开展“强素质、提水平、树形象、争一流”创建活动;开展面向普通市民公墓建设调研;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对经营性公墓管理费进行核算定价;继续贯彻落实全民基本殡葬费免除政策;持续推进文明节地葬式,稳妥实施骨灰免费撒海活动。
(三)完善区划地名常态化建设。完成行政区划调整的后续工作;做好新区划的勘界工作;做好城区道路命名工作;制作新的青岛市行政区划图、城区行政区划图及地名图;完成20XX年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
(四)推进收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制度,方便服务对象。
七、民政法制建设
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依法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审批项目的设定和实施。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组织实施民政系统“六五”普法规划。
八、民政基础设施建设
(一)推进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福彩养老院南九水路老年公寓重建工作,继续落实原五市三区敬老院建设和“千万平米”养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实施社会福利院、优抚医院、儿童福利院整体改造工程。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20XX年全面推进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和优抚医院改扩建工作。
(三)抓好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开工建设社区服务设施125处15.3万平方米,其中,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45处10.5万平方米;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用房80处4.8万平方米。竣工65处8.2万平方米,其中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25处5.8万平方米;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用房40处2.4万平方米。
(四)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开发建设民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包括民政网站群、12349便民服务呼叫中心、社区便民服务平台在内的民政对外服务体系,建成外网快速通道;建设包括民政全业务平台、社区政务平台、救灾应急卫星指挥平台在内的内部办公体系,建成内网快速通道;建设包括数据中心、交换共享平台在内的支撑体系,建成保障内外网安全运行的保障通道。
(五)完成救灾捐赠物资储备仓库建设。加强军休服务管理设施建设;指导各殡仪馆升级改造殡葬设施设备。
九、加强自身建设
(一)转变思想观念。巩固“解放思想、勇争一流”大讨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更新观念,在更高的起点上,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标准思考和筹划民政工作;全面开展寻标、对标、夺标、达标、创标活动,对照国内先进城市找差距,提升各项民政工作水平。
(二)加大政策创制力度。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在养老、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等方面的发展意见,加快制定配套文件及实施细则。加强制度化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理顺民政系统资金和财务管理体制,完善人员管理、车辆管理、文件流转和规范办公秩序、优化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制度。加强绩效化管理,修改完善对区市、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考核办法,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三)改进工作作风。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做到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摸清底数,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要坚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认真解决党委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树立民政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四)坚持勤政廉政。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为重点,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重点加强民生保障资金、慈善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监督检查。
(五)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着手研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坚持“德才兼备、任人为贤”的用人原则,切实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增强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民政业务培训创新,增强培训的针对性,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局属事业单位人事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修改完善考核办法,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不断增强民政队伍干事创业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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