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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10月30日至11月8日)
重庆市潼南区2017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和《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考核招聘224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重庆市潼南区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一,以下简称《岗位情况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且年满18周岁。
3.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等。
4.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前一日。
5.自愿在潼南区服务3周年及以上(卫生计生系统服务5周年及以上),其中在招聘单位服务2周年及以上。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等规定的有关要求。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潼南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未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人员。
四、报名、考点设置及现场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
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2种方式进行。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其中,教育系统潼南中学、潼南一中、潼南二中、教师进修校、大佛中学、电教教仪站、闇公中学、恩威中学、梓潼中学9个学校按具体岗位报名;新城幼儿园、江北幼儿园、实验幼儿园3个学前教育教师岗位打捆报名,《报名表》(附件二)上报考单位填为“幼儿园”,报考岗位填写“学前教育教师”;塘坝中学等12个学校56个教师岗位打捆报名,《报名表》上报考单位填为“其他学校”,报考岗位填写“教师岗位”;国土房管中心所6个专技岗位打捆报名,报考单位填为“镇街国土房管中心所”,报考岗位填写“专技岗”。打捆报名的岗位按考核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到低自主选择招聘单位)。
1、网上预报名
报考人员在2017年9月21日至10月11日期间将《报名表》投递至各主管部门电子邮箱(见《岗位情况一览表》。如:教育系统1105200534@qq.com、卫生计生系统794707113
@qq.com等。教育系统、卫生计生系统等单位设置多个考点的岗位,请在《报名表》中填写具体考点名称。报考时,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2个工作日左右反馈初审情况。网上报名情况供资格审查时参考使用。
网上预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相应考点资格审查时间内到场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区人力社保局、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规定时间未到达的视为放弃)。
考生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提供:(1)报名表原件,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2)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职业(执业)或职称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籍证明原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3)潼南区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4)本人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各类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原件;(5)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6)委托报名的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原件。
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字确认,谁审核谁负责。符合岗位条件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考点设置及时间安排
1.考点:分别在西南大学、四川大学、潼南区委党校等地设立考点。具体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详细地点见现场通知。
2.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请注意,此时间与面试时间不一致):
(1)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招生就业处:2017年10月12日(星期四)9:00-18:00;
招聘单位:《岗位情况一览表》中序号为1的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建华,02344576039,18996328039;
(2)西南大学(北碚校区)招生就业处:2017年10月19日(星期四)9:00-18:00;
招聘单位:《岗位情况一览表》中序号为1、15-25的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建华,02344576039,18996328039;(教委);石秋菊:02344591430,13883333161(农委);
(3)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研究生院:2017年10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招聘单位:《岗位情况一览表》中序号为1的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建华,02344576039,18996328039;
(4)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学生活动中心就业招聘大厅:2017年10月30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
招聘单位:《岗位情况一览表》中序号为1的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建华,02344576039,18996328039;
(5)贵州师范大学(花溪校区)研究生院:2017年11月1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
招聘单位:《岗位情况一览表》中序号为1的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建华,02344576039,18996328039;
(6)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就业中心:2017年11月3日(星期五)9:00-18:00;
招聘单位:《岗位情况一览表》中序号为1、3的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建华,02344576039,18996328039;(教委);马艾:02344576280, 13996252191(报社);
(7)西北师范大学(校本部):2017年11月8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
招聘单位:《岗位情况一览表》中序号为1的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建华,02344576039,18996328039;
(8)新疆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2017年11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招聘单位:《岗位情况一览表》中序号为1的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建华,02344576039,18996328039;
(9)陕西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
招聘单位:《岗位情况一览表》中序号为1的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建华,02344576039,18996328039;
(10)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2017年11月20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
招聘单位:《岗位情况一览表》中序号为1的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建华,02344576039,18996328039;
(11)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2017年11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
招聘单位:《岗位情况一览表》中序号为1的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建华,02344576039,18996328039;
(12)重庆大学(沙坪坝沙镇街174号(三峡广场A校区)):2017年10月19日(星期四)9:00-18:00;
招聘单位:《岗位情况一览表》中序号为4-14的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
(13)重庆医科大学老校区(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2017年10月18日(星期三)9:00-18:00;
招聘单位:《岗位情况一览表》中序号为2的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智明,02344577119,13883878983;
(14)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9号):2017年10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招聘单位:《岗位情况一览表》中序号为2的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智明,02344577119,13883878983;
(15)昆明医科大学(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2017年10月24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
招聘单位:《岗位情况一览表》中序号为2的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智明,02344577119,13883878983;
(16)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17号):2017年10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招聘单位:《岗位情况一览表》中序号为2的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智明,02344577119,13883878983;
(17)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研究生院(武汉市汉口航空路13号):2017年10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
招聘单位:《岗位情况一览表》中序号为2的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智明,02344577119,13883878983;
(18)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2017年10月20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招聘单位:《岗位情况一览表》中序号为2的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智明,02344577119,13883878983;
(19)潼南区委党校(潼南区桂林街道办巴渝东路桂林派出所斜对面):2017年11月23日(星期四)9:00-18:00;
招聘单位:《岗位情况一览表》中所有单位及岗位;
联系电话:徐孝力,02344558307,18302341041。
五、考核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考生将进入考核环节,考核方式为面试。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还须带《就业协议书》)进入候考室候考;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工作由考核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分数在80分及以上者进入体检环节,并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或《服务协议书》;面试分数70-80分(不含80分),在该岗位所有考点考核工作结束后,如仍有空缺岗位,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书》或《服务协议书》;面试分数低于7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安排(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或现场通知):
(1)四川师范大学:2017年10月13日(星期五)9:00-18:00;
(2)西南大学:2017年10月20日(星期五)9:00-18:00;
(3)西华师范大学:2017年10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00-18:00;
(4)云南师范大学:2017年10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00-18:00;
(5)贵州师范大学:2017年11月1日(星期三)下午14:00-18:00;
(6)重庆师范大学:2017年11月4日(星期六)9:00-18:00;
(7)西北师范大学:2017年11月8日(星期三)下午14:00-18:00;
(8)新疆师范大学:2017年11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00-18:00;
(9)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00-18:00;
(10)华中师范大学:2017年11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18:00;
(11)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11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00-18:00;
(12)重庆大学:2017年10月20日(星期五)9:00-18:00;
(13)重庆医科大学:2017年10月19日(星期四)9:00-18:00;
(14)贵州医科大学:2017年10月21日(星期六)下午14:00-18:00;
(15)昆明医科大学:2017年10月24日(星期二)下午14:00-18:00;
(16)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2017年10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00-18:00;
(17)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研究生院:2017年10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00-18:00;
(18)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2017年10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00-18:00;
(19)潼南区委党校:2017年11月24日(星期五)9:00-18:00。
六、岗位调剂
根据各岗位报考及招聘情况和本区实际,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制定调剂方案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并在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tn.cq.gov.cn)上公示。调剂人员名单从参加面试人员中产生,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及本人意愿,进行一次性公开补缺调剂,并在潼南区政府公众网上公示。
七、岗位确定
报考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其他学校教师岗位(其中:小学要求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中学要求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高中要求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镇街国土房管中心所专技岗按考生的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自主选择招聘单位,并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就业协议书或服务协议书。如考核总成绩相同,则按学历(学位)、职称、在校期间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自主选择岗位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其他事业单位按考生报考单位和岗位予以确定。
八、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渝人社发﹝2017﹞4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潼南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体检通知书、填写体检表或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资格(学籍、毕业证、学位证、职业<执业>或职称资格证及专业要求等)进行复审,同时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业绩或毕业生的在校学习成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资格复查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考生自动弃权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考核成绩、拟聘单位及岗位等。
往届毕业生报考岗位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聘用及待遇
聘用及待遇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并行文聘用后,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招聘人员须在潼南区服务3周年及以上(卫生计生系统服务5周年及以上),其中在招聘单位服务2周年及以上,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将不诚信情况记入本人档案、支付违约金、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等。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正式聘用资格。
十二、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三、其它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注意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重庆市潼南区教委、重庆市潼南区卫生计生委等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3-44558307。
附件:附件一:重庆市潼南区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情况一览表
附件二: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