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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区2017年公开选聘“见习村官”简章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村级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聘一批“见习村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及对象
计划选聘200名,其中:从2014年-2017年11月退役的士兵(士官)中专项选聘18名,各镇街选聘182名(具体选聘数量见附件1)。
选聘对象:
1. 年轻退役士兵(士官);
2. 其他人员。主要包括:区级机关、镇街机关站所编外人员,行政村副职以下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有志于农村基层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
二、报名条件
1. 具有姜堰区户籍;
2. 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农村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3. 年龄在20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85年12月至1997年12月出生),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 致富能人、乡土人才等人员、优秀的退役士兵(士官)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1980年12月以后出生);
5. 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在读学生、现役军人;
2. 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尚未结案的;
3. 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4. 其他不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
1. 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13日 —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各镇街组织科(具体地点及联系电话见附件1)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各1份、两寸证件照4张到拟报考的镇街报名点,填写《姜堰区公开选聘“见习村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原则上只能报考户籍所在镇街或紧邻镇街,报名时需表明是否服从报考志愿调剂。
2. 资格审核
各镇街根据简章规定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对未通过审核的,向报考人说明原因。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3. 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到各镇街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由各镇街另行通知。
4. 笔试
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为从事农村基层工作必备的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在姜堰党建网(www.jydj.gov.cn)上公布。参加笔试人数与选聘数量达不到1.5:1(进位取整)的,相应核减选聘数量。
5. 面试
按照选聘数量1:1.5(进位取整)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退役士兵(士官)未进入专项选聘面试的,作为镇街选聘人员,参加笔试成绩排名。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理论水平、思维能力、口头表达、从事农村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在姜堰党建网(www.jydj.gov.cn)上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 总成绩计算方法
参加退役士兵(士官)专项选聘面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量化积分×40%,保留2位小数。量化积分由区民政部门按《泰州市选聘退役士兵到村任职量化积分细则》打分。
参加镇街选聘人员面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优先加分,保留2位小数。
优先加分标准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2分;全日制大专学历加1分、本科学历加2分、本科以上学历加4分;退役士兵(士官)加1分。
参加退役士兵(士官)专项选聘面试,总成绩排名未进入专项选聘人数范围的,作为镇街选聘人员,重新计算总成绩并参加排名。
总成绩在姜堰党建网(www.jydj.gov.cn)上公布。
7. 体检和政审考察
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参加体检、政审考察人员(由于总成绩相同超过选聘名额的,同分跟进)。体检按照人员招录入职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出现缺额的,由相关镇街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
各镇街组织体检和政审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8. 公示和聘用
对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姜堰党建网(www.jydj.gov.cn)以及各镇街、村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各镇街统一办理“见习村官”聘用手续,建立个人档案,纳入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四、岗位待遇
1. “见习村官”实践锻炼期1年,具体见习岗位由各镇街统筹安排。原则上,中共党员的安排担任村书记助理,非中共党员的安排担任村主任助理。实践锻炼期间,必须到村到岗,正常参与村级日常工作。
2. “见习村官”在实践锻炼期内享受2500元/月的定额工资待遇,由各镇街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实践锻炼期满后,经镇街考核合格正式聘用的,基本报酬和保险待遇参照村“两委”正职相关标准执行(基本报酬3000元/月左右,考核报酬由镇街结合实际发放);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3. 参与本次公开选聘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其本人负责。
五、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六、本次选聘工作由姜堰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各镇街共同组织实施,本简章由姜堰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8869116、88869106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1、2
1.各镇街计划招聘数量、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2.姜堰区2017年公开选聘“见习村官”报名表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组织部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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