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出国留学网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一卷习题答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小编会及时更新哦。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一卷习题答案(5)
一、单选题:
1.下列哪一项为马克思主义关于法律与自由的观点( )。
A “法律上所承认的自由在一个国家中是以法律形式存在的。法律不是压制自由的措施,正如重力定律不是阻止运动的措施一样。因为作为引力定律,重力定律推动着天体的永恒运动;而作为落体定律,只要我违反它而想在空中飞舞,它就要我的命。恰恰相反,法律是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在这些规范中自由获得了一种与个人无关的、理论的、不取决于个别人的任性的存在。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B “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这是因为自由意味着不受他人的束缚和****,而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不能有这种自由。”
C “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
D “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和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
【答案】:A
【解析】:
法律与自由关系的理解。洛克认为,“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这是因为自由意味着不受他人的束缚和****,而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不能有这种自由”;“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和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孟德斯鸠认为,“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 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的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
2.有权提出修改我国宪法议案的主体是: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 2/3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D 1/3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答案】:B
【解析】:
《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可见,有权提出宪法修改议案的主体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而本题正确答案为B。
3.我国《宪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下列哪些机关负责( )。
A 国务院审计署和本级人民政府
B 本级人大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和上一级审计机关
C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本级政府
D 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
【答案】:D
【解析】:
《宪法》第109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依此,只有D项是正确答案。
4.某市一电器商场,在广告牌上写明:“凡在本商场购买长江长牌饮水机的;返还价款的8%,凡是介绍他人购买的,付给介绍者价款2%的佣金。”经另外一家电器商场的举报,有关部门调查后发现,该商场给付的返款和佣金在账上有明确记载。所售饮水机的成本为价款的70%。对于该公司的行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不正当竞争
B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低价倾销
C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商业贿赂
D 正常销售行为竞争
【答案】:D
【解析】:
本题的关键在于商业贿赂和低价倾销。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依此,本题情形不构成商业贿赂。故A错误。 第11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1) 销售鲜活商品; (2) 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3) 季节性降价; (4) 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依此,本题也不构成低价倾销和不正当竞争。故BC错误 本题中该公司的行为属于正常销售行为竞争。只有D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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