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要接受党员和群众全程监督,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党务公开实施方案”,更多优秀的文章尽在出国留学网,欢迎大家阅读,内容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党务公开实施方案(一)
为了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积极稳妥地推进我校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全面深入的开展,建立民主开放的基层党的建设新机制,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教育服务。现根据xxx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教体系统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一)开展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探索并建立起富有教育系统特色、卓有成效的党务公开制度,大力发展党内民主,不断增加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促进全校教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开展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全校教育发展大局,充分调动广大党员教师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加快我校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提高校党支部和领导干部驾驭教育事业发展的能力。
2、依规依纪原则。按照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进行公开,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使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3、真实公正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维护党务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把真实情况向广大党员、教职工群众公开,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可信,准确公正。
4、注重实效原则。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从实际和效果出发,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既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又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采取合适的公开形式,讲求形式和效果的统一。
5、积极稳妥原则。推行党务公开,既要积极推进,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有序推进。要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拓展深化,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实行长效管理。
6、相互促进原则。以党务公开为龙头,带动和贯穿校务公开,形成互相促进、协调运转的“大公开”工作格局。
(三)开展党务公开的总体要求: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做到“三规范、三满意”,即“内容规范、程序规范、管理规范,党员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内容规范”,即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属本单位、本部门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凡属不涉及秘密的工作内容,都应当公开;“程序规范”,即按照“事前公开、决策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在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的基础上,注重落实参与权与监督权,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监督的正常化;“管理规范”,即切实做好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相关信息的发布与反馈、有关资料的整理与利用等一系列管理工作,逐步形成经常、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一是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民主政治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强化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制约,领导干部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三是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监督意识,党内事务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及形式(见下表)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学校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1、设立党务政务公示栏。在显著位置设立公示栏,围绕社会、教师、学生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与他们利益最密切、最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现象的等问题,向社会和全体师生公布党务、政务情况。各校要按上级要求认真落实财务管理收支情况、教职工聘任和奖惩、职称评审、招生事务、学校重大决策与学生减负等校务公开内容,及时把师生中的好人好事及群众的表扬信,文明班级评比等公布于光荣榜中。同时,支部要按照上级要求配备专用记录本及材料盒,由专人负责每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地点等,分门别类将公开材料归档保存,使党务公开工作做到程序化、规范化。
2、设置党务公开信箱、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置党务公开信箱、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定期研究解决有关师生及社会意见。
3、通过建立校长接待日制度,召开教代会等进行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公开。通过校长接待日活动,召开家长会、部分学生座谈会、以及接受校园小记者的提问、解惑释疑,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使党务公开逐步走向制度化。如利用在每周一次的教职工会议及时将一些重大决策、重要举措及师生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口头形式公开,让大家心中有数;召开教代会、工会委员会,研究讨论通过学校重大决策及规章制度;结合政治学习向广大教职工党员发放征求意见表及民主评议班子成员的评议表,广泛征求收集教职工对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日常生活福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和时限
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由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领导小组审核,校党支部审定批准;公开的内容由职能处室提供,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党支部审定批准。对党内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根据党务公开内容的不同要求,党务公开时限分为: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要或复杂性公开事项,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完善后再次公开。
四、党务公开的实施步骤和目标要求
学校党务公开工作从20xx年11月份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步骤和目标要求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10日—30日)
1、学校党支部召开党务公开工作会议,将初步方案在党内外广泛征求意见,开展必要的调查研究。校党委召开会议,对党务公开方案进行专题研究,并将校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报教育局党委审核后,按方案组织实施。成立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领导班子和全体教职工大会,宣传发动,安排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2、制定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宣传报道计划,集中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制定和完善有关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各类资料(会议、活动记录,文件、意见反馈,媒体宣传资料,各种表格等),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利用公示栏、宣传栏、橱窗、意见箱和电话等形式进行党务公开。
3、聘请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月1日以后)
1、学校对推行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总结。
2、在推行党务公开集中工作阶段结束后,要建立党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扩大党务公开工作的成果。
五、党务公开的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学校党支部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一名联络员。校支部要把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长期坚持,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实施方案,周密安排部署,切实把党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发挥处室职能作用。校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校党组织要加强与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联系,互通信息,每月上报工作信息一份,及时反映工作动态。
(三)建立监督保障制度。
实行聘请监督员制度。要根据实际情况,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及时掌握、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实行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对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派专人收集整理,认真研究处理,特别是对署真实姓名举报的,应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听取其意见。
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档案制度。党务公开工作的文件、会议记录、公开内容资料、社会监督意见及处理反馈资料等都要建立档案,全部整理归档备查。
实行党务公开责任制。明确党务公开各个环节的责任。校党支部主要领导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负具体责任;校党组织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党组织的党务公开负领导责任。
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要有机结合。要积极借鉴政务公开的良好工作机制,在公开内容和形式上,党务与政务也可以综合考虑,合并设置。在开展党务公开的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务公开,以达到相得益彰,相互促进的良好效果。
党务公开实施方案(二)
为贯彻落实《县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党公号)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全乡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大力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建设“平安官亭、一流官亭、幸福官亭”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基本原则: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必须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参与,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
(三)目标任务:乡本级、各村党的基层组织,在6月30日前全面实行党务公开。乡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在8月15日前全面实行党务公开。学校、医院、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单位党组织,在9月底前全面实行党务公开。通过努力,建立健全党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党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显著增强,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得到较好落实,党员、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程序、形式
(一)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结合我乡实际,党务公开的重点包括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等。具体内容如下:
1.全局和中心工作。(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乡党委政府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2)完善党委权力运行程序情况;(3)党委制发的重要文件、作出的重要决策、决定及完成情况;(4)本单位党建工作计划、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任务落实情况;(5)重大涉稳群体性事件的处置、重大严打整治行动、重大疑难案件办理情况等。
2.党的思想建设。(1)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情况;(2)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情况;(3)理论学习计划、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落实情况;(4)争先创优、作风建设等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等;(5)统一战线宣传教育和有关培训工作情况等。
3.党的组织管理。(1)党组织机构设置、主要职责;(2)机构调整、换届选举情况;(3)支部联建和结对帮扶工作情况;(4)公开承诺事项及落实情况等;(5)党费收缴、登记情况;(6)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情况等。
4.领导班子建设。(1)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2)领导班子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等;(3)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4)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情况;(5)“双争”活动开展情况等。
5.干部选拔和管理。(1)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情况;(2)拟提拔、重用干部基本信息公示情况;(3)干部管理的规章制度;(4)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情况;(5)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安排使用、管理程序及政治安排、实职安排和社会安排等。
6.党风廉政建设。(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2)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3)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建设情况;(4)党内监督实施情况;(5)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情况;(6)查处违纪党员情况;(7)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等。
7.联系和服务群众。(1)党员和群众联系点工作情况;(2)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接待群众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3)落实结对帮扶制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等情况。
8.其他公开事项。(1)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相关政策、措施;(2)乡、乡两级党代表名单;(3)选调生、大学生村官考录和管理情况;(4)农村远教学用情况;(5)其他应公开的事项和经申请可以公开的事项等。
(二)党务公开的基本程序
1.制定目录。全乡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内容指导性目录由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
2.实施公开。6月5日前各单位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报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收集反馈。各基层党组织均要通过设立热线电话、意见箱、来信来访接待日等形式,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
4.归档管理。各基层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档案,并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及时整理,分类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三)党务公开的方式方法
1.公开范围。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均应向党员公开;可以向党外公开的事项,要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向本单位干部群众和社会公开。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应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事项、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按程序报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备案后方能进行,并作出说明。
2.公开时限。(1)长期公开。党的有关政策,党组织议事规则、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2)定期公开。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公开一次。(3)分期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应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4)即时公开。主要指时性工作,如创先争优推荐(推选)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内容,根据情况随时进行公开。
3.公开方式。(1)栏板公开。按照要求设立党务公开固定栏或活动板面,党务公开栏板也可与政务、村务、厂务公开栏结合使用,设置在便于群众观看的位置,注重实用性、耐久性、美观性。(2)会议公开。适宜在党内或单位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会、工作会等及时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情况。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召开群众代表会等方式进行公开。(3)媒体公开。适宜向社会公开的综合性工作,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于具有长期性且群众关注度高的工作,可采取在媒体上开办专栏形式予以公开。(4)网站公开。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公开党务内容,对能向社会和公众公开的内容在网站上同步公布。
三、党务公开的实施步骤、工作任务
全乡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按照条块结合、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分批实施、及时总结、适时监督的思路,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5月25—6月5日)。
1.建立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全乡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时限等;制定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报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召开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召开全乡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党务公开工作。
2.各基层党组织建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本单位动员部署会议。
3.各基层党组织要采取会议、文件、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二)组织实施(6月5日—9月15日)。
1.6月10日前,乡党委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和公开目录报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备案;7月30日前,学校、医院、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和公开目录报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备案。
2.各基层党组织按照审定后的工作方案和公开目录,依照程序按时进行公开。6月30日前,乡镇、村党的基层组织全面完成党务公开;9月15日前学校、医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其他单位党组织全面完成党务公开。
3.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经常性和阶段性检查督导,通报情况,交流经验和推介典型。
(三)检查深化(9月16日—11月1日)
1.9月中下旬,各基层党组织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清自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工作,是否按照时间要求全面实行党务公开。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党的基层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要对实行党务公开作出公开承诺,并纳入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组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公布评议结果。
2.10月上旬,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全乡党务公开工作开展全面检查评估。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范围,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创先争优活动、作风建设、优化经济环境等综合考核评价内容。
3.10月下旬,督促对存在的问题加强整改。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党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党务公开工作要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创先争优和全乡机关干部作风建设、优化经济环境等主题活动等有机结合,做到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三)完善制度,夯实基础。按照党务公开的经常化、规范化、真实性的要求,逐步建立党务公开责任制度、信息上报制度、公开意见限时办结制度、公开绩效评估等制度,逐步形成一套便利、实用、有约束力,群众满意的党务公开监督机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坚持打造党务公开工作的良好舆论基础;加强调研和指导,不断解决党务公开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创造党务公开的工作基础。
(四)强化监督,务求实效。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聘请党代表、普通党员代表、行风(党风)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为党务公开监督员、成立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等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不断完善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办法。
乡党委对各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经常检查督导。重点监督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形式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同时,党务公开工作要纳入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员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步进行检查、考核、奖惩。对组织领导不力,不履行职责,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以及搞形式主义、虚假公开的要进行严肃批评,限期纠正;对侵犯党员和群众民主权利,损害党员和群众合法权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党务公开实施方案(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深入推进全镇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性、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3.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4.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级党组织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年度党组织建设活动安排及落实,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包括公推公选、竞争上岗、轮岗交流等),干部任用(包括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干部任免等),干部管理(包括录用、考核、奖惩、培训等),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教育及廉政文化建设、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二)党务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制定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要根据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社会组织和其他单位党的基层组织的不同情况,分类制定党务公开目录,就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进行规范。
2.实施公开。日常性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基层党组织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要根据公开内容合理确定公开范围和时限。对于仅限在党内公开的事项,要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对于可以向党外公开的事项,要本着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3.收集反馈。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布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确定党员接待日、聘请监督员以及主动征询等形式,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
4.归档管理。党的基层组织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和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及时整理,分类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三)党务公开的方式
坚持规范、实用、简明、灵活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和范围确定公开方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简报、设置访问权限的办公内网、党员活动室宣传栏和设立文件阅览处等方式进行公开;适宜对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党建网站、led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和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公开;涉及重大决策的,按照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和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规定向党内外公开;涉及干部工作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范围公开。各单位也可根据实际创新其它行之有效的公开方式。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和党员定期评议等活动。
(四)党务公开的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
1.长期公开。主要指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具有稳定性的内容,如党的有关政策,党组织规章制度、议事规则等,应长期进行公开。
2.定期公开。主要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如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新的周期,一般为每季度更换一次,每月微调一次。
3.分期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如年度目标进展、党组织活动等,应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
4.即时公开。主要指临时性、应急性的工作,如热点难点问题办理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应根据情况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三、保障制度
(一)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经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统一报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的基层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三)监督检查制度。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重点监督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采纳和反馈。党的基层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聘请党员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四)考核评价制度。把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实践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关系、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事关全局、事关长远,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要求,2011年底前,全镇要全面实行党务公开。
(一)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全镇党务公开工作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采取“纪委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党员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支部要把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各基层党组织是本级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
(二)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镇纪委主要负责做好牵头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党务公开工作相关职责,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党政办负责镇党委党务公开及丰阳镇党务公开网站的建设。党建办牵头负责全镇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以及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的公开。镇纪委牵头负责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公开。
(三)搞好党务公开与其他各类公开的衔接。积极探索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制度相衔接、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注意运用已有的工作网络,在公开内容、公开载体、公开形式等方面搞好衔接,实现资源共享,使党务公开和其他公开互为补充、相互促进,努力构建基层党务公开和各类公开协调并进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