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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的著名高校,2017年位列国家双一流A类建设高校名单,是由工业与信息化部、教育部、北京市和中国工程院共同建设的高校。
北航艺术设计专业建立于2002年,2006年成立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学院下设数字动画艺术系、视觉传达设计系、绘画系及数字媒体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学院与虚拟现实技术与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合作共建“数字媒体艺术研究中心”和数字媒体艺术方向,共享数字科技高端研究实验环境。学院自2007年正式招收硕士研究生,拥有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艺术专业硕士(MFA)授予权。
北航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努力把握信息时代的艺术设计发展趋势:
● 注重以网络传播为主的设计学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
● 努力构建美术与设计相辅相成的共生关系与教学平台
● 重视拓宽专业口径的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培养
● 重视兼具艺术素质与信息技术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培养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符合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
3. 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4. 具备美术基础,必须获得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美术类统考合格证或超过美术类专业本科合格分数线。
三、招生专业/计划/学制/学费
1.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1305)。
2. 招生计划:2018年面向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辽宁省、吉林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计划招生60名(其他省市无招生计划)。
3. 学制:四年(按学校规定可实行弹性学制)。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4. 学费:8000元/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专业教学
1. 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按照小班化、导师制培养模式实施专业教学。
2. 综合专业基础教学阶段:主要专业基础课程有素描、色彩、中外美术史、设计艺术史、摄影基础、平面设计、动画艺术与数字媒体艺术基础课程,并开设新媒体与计算机科学技术、新媒体硬件技术及应用等信息学科交叉基础课程。
3. 专业教学阶段:主要依学生的兴趣与志向安排进入绘画专业方向、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方向、数字动画艺术专业方向、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方向学习,主要专业课程有:综合绘画创作、图画书创作、数字绘画艺术、网页设计、广告设计、版式设计、数字影像合成、二维及三维动画创作、互动装置设计、媒体交互设计、虚拟现实交互设计等。
4. 学院开设的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方向,强调与信息技术交叉融合,以智能交互设计与虚拟现实艺术设计为特色,以期发挥学校优势,培养兼具艺术素质和数字技术能力的复合型创新人才。
五、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北航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共组织2场,考生根据情况只能自主选择1场。
六、报考程序
1. 资格确认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者必须获得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美术类统考合格证或超过美术类专业本科合格分数线。
2. 网上报名
步骤(1) 2018年1月17日8:00至2018年2月22日24:00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yslbm/),点击报名登录;
步骤(2) 考生按照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地填写各项报名必填信息,我校不要求提供高中成绩信息,填报成绩信息时可在任意一项填写0保存跳过。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需为证件照,未经PS处理)。选择报考我校志愿,下载系统生成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艺术类申请表》并在线缴费160元/人(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京发改〔2016〕1828号文件规定,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加试费160元)。未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生一旦报考并缴费即进入组织考试程序,所缴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3. 现场确认
(1) 资格核查: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者必须获得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美术类统考合格证。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出示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美术类统考合格证或成绩单。如招生省份无纸质合格证,需打印成绩单。
(2) 选择考试场次:考生根据情况只能自主选择1场考试,选择第一场考试的须在2月27日17点前完成现场确认,选择第二场考试的须在3月5日17点前完成现场确认。
(3)现场拍照。
(4)领取准考证。
(5)确认考试地点安排与考试注意事项。
现场确认考生需准备的材料包括:
①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统考合格证及复印件。如招生省份无纸质合格证,需提供打印的成绩单。
② 打印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艺术类申请表》(A4纸打印)2份。
③ 二代身份证原­件。
注: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查出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七、考生注意事项
1. 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在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当年艺术类及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 考生可于2018年4月15日后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yslbm/),查阅本人专业考试成绩。
3. 考生在生源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简称文化考试)。
4. 考试期间食宿自理。考生需自备四开画板,颜料及其他画具。
八、录取规则
1. 录取批次:参加全国艺术类专业提前批录取。
2. 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和体检合格者(由考生生源所在地招办办理)。
3. 本专业实行文理兼收。对于未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确定的本科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5%;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130%。
4. 合格证发放总数不超过总招生计划的4倍。下达分省招生计划时,各省的招生计划数不超过15人。对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超过2人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原则上不下达招生计划。
5. 原则上考生填报志愿时应选择我校为艺术类提前批第一志愿校。
6. 按照教育部规定,以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7. 根据各省市招生计划,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不分文理。专业考试各科满分均为200分,三科满分为600分。
8.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并通知考生所在地招办。
九、其他
本简章未尽事宜后续通知。本简章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
咨询电话:010-82339725,010-82314796,010-82317288
咨询时间: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网址:http://art.buaa.edu.cn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13521147923
咨询时间: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网址:http://zsjyc.buaa.edu.cn/zsweb/
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监察处
联系电话:010-82338830
4、教育部报名平台
技术服务电话:010-82199588
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ysl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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