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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济宁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章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上级批复的增人计划,按照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26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2011年9月26日以后服役期满退伍,符合鱼台县接收安置条件的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有关政策由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和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1月26日为截止日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6日9:00-1月29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0日16:00
报名网站:中国·鱼台网(www.sdyt.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全市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0日16:00
鱼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相关部门负责综合类岗位和定向职位的初审,鱼台县教育体育局、鱼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分别负责教育类、卫生类岗位的初审。初审由专人负责,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提供咨询服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1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18年3月14日9:00—3月18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18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特困家庭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后,于 2月1日9:00至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应聘须知》)到鱼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鱼新一路鱼台县财政局院内)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鱼台县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及资料不真实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需按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公示通知和招聘岗位要求,按时提交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见附件2《应聘须知》),接受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
综合类:上午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14:00-16: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与省市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4人的,面试人数统一确定为28人)。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拟面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提交面试资格审查材料接受审查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分为教育、卫生和综合三大类,在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指导下,由县教体局、县卫计局和县人社局分别组织实施。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考生须知的信息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人员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可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同类别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列为考察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落实聘用岗位。其中对合并招聘的岗位,按高分先选原则,在同一专业岗位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选择相应单位的对应岗位。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介绍信》,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介绍信》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不低于3年,教育工作岗位招聘的人员在聘用学校的聘用期限不少于5年),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总数为181人。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2。
七、组织领导和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在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的日常工作。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鱼台县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537-6211310。
八、其他
(一)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中国?鱼台网(www.sdyt.gov.cn/)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
未尽事宜,由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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