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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的“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高职专科”、“对口高职”等3类。“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转段考试招生方案另行制定。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南北大道1号
第八条 学校简介: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教育部确立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学校1951年建校,学校位于江津区滨江新城,占地1100亩,建筑面积29.8万平方米,现有8个二级学院,招生专业49个,面向全国23个省(区、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学校现有教职工700余人,其中教授(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72人(博士生导师1名,硕士生导师6名),副教授(含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等)162人;博士42人,硕士268人;“双师双能”型教师350余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专家18人,重庆市市级教学团队 7个,重庆市市级专家65人。
学校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为:2015年98.11%、2016年98.50%、2017年98.48%。
第九条 办学成果: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2012-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竞赛评估(高职)排名第19位
★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50强
★全国高校学生公寓工作优秀成果三等奖
★国家信息化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优秀单位
★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庆教育功勋著名高等职业院校
★重庆市文明单位
★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示范中心
★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重庆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
★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校
★重庆市优秀城乡社区市民学校
★重庆市民主管理示范班组
★重庆市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重庆市五四红旗团委
★重庆市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
★重庆市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先进单位
★重庆市十佳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重庆市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重庆市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
★重庆市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重庆市科研工作先进集体
★重庆市教育系统办公室工作先进集体
★重庆市高校保卫工作先进集体
★重庆市学校后勤工作先进集体
★重庆高校伙食工作先进集体
★重庆高校校园绿化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重庆市高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十佳优秀成果
★重庆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第三章 招生范围与类型
第十条 招生范围:已参加重庆市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第十一条 招生类型: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设置“普高类”,针对中职毕业生设置“中职类”。
(一)普高类
包含“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高职专科”招生。
1.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经重庆市教委批准,我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招生,培养全日制本科层次人才。被该项目录取的学生,在我校完成三年高等职业教育学习任务并获得我校颁发的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经转段考核录取的学生,在对应本科院校及专业完成2年本科教育学习任务后获得本科院校颁发的全日制本科(专升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018年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院校及专业
高职院校及专科专业 | 对应本科院校及本科专业 | ||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智能控制技术 | 重庆科技学院 | 自动化 |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重庆科技学院 | 物联网工程 |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重庆科技学院 | 机械电子工程 |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重庆师范大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旅游管理 | 重庆师范大学 | 旅游管理 |
备注:①专科阶段3年在我校就读,本科阶段2年在对应本科院校就读。②招生科类及专业详见本章程招生专业及计划。③详细说明见我校招生网(http:// http://www.cqvie.edu.cn/zs)发布的《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简介》。
2.高职专科:面向普通高中生文理科、艺术(美术),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二)中职类
面向对应类别的中职毕业生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二条 我校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发布的信息为准。
①各专业高职(专科)层次学制均为3年,专业介绍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②地质类专业包含水文与工程地质和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两个专业,实施大类招生,录取时录取为地质类,学满一年后根据考生意愿再选择这两个专业的其中一个。③住宿费标准为1000~1200元/学年,各项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批准的为准(“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的本科阶段按本科院校收费标准执行)。
第五章 报名与考试安排
第十三条 考试报名: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区县考试机构具体实施,与重庆市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同时进行。
第十四条 考试组织: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区县考试机构、考点院校共同实施。
第十五条 考试办法
(一)普高类
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技术科目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600分。“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和“高职专科”考试时间及科目完全一致。
考试科目 | 考试内容 | 考试分值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文化素质测试 | 语文 | 150分 | 2018年3月17日至18日 (详见准考证) | 考点 (详见准考证) |
数学 | 150分 | |||
英语 | 150分 | |||
技术科目测试 | 信息技术 | 150分 |
(二)中职类
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750分。其中职业技能测试包含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两部分。
考试科目 | 考试内容 | 考试分值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文化素质测试 | 语文 | 100分 | 2018年3月17日上午 (详见准考证) | 区县考点 (详见准考证) |
数学 | 100分 | |||
英语 | 100分 | |||
职业技能测试 | 专业综合理论 | 200分 | 2018年3月17日下午 (详见准考证) | 区县考点 (详见准考证) |
专业技能 | 250分 | 2018年3月24日至25日 (详见准考证) | 考点院校 (详见准考证) |
第十六条 免试条件
(一)在学习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和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二)在重庆市教委主办和联办的市级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报考我校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三)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以上学历继续就读第二专科教育学历者,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重庆市教委资格审核公示后在统一录取期间实施免试录取。
第六章 成绩查询与划线
第十七条成绩查询: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考试成绩。
第十八条 成绩复核: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向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办法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另行发布)。
第十九条 成绩划线:重庆市教委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等因素,按不同招生类型分别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和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公布。
第七章 志愿设置与填报
第二十条 志愿设置
1.普高类招生:普高类招生志愿设专本贯通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为一个志愿,专本贯通批设置30个志愿,高职专科批设置50个志愿。专本贯通批设文理类专业,高职专科批设文理类、艺术类专业。
2.中职类招生:中职类的高职专科对口招生按类别分别设置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为一个志愿,本科批设置30个志愿,高职专科批设置50个志愿。我校只有高职专科批。
第二十一条 填报办法: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统一安排在4月7日9:00-4月8日18:00。
考生凭2018年高考考生号和报名时的密码(密码请妥善保管)登录 http://www.cqksy.cn(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或者 http://www.cqzk.com.cn(重庆招考信息网)进行志愿填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或修改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将不能再进行志愿填报或修改。具体填报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参阅志愿填报网站和《2018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
第二十二条 填报提醒
(一)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实施“一档多投”的录取方式。为提高被我校录取的机会,建议考生将我校专业志愿填报在最前面。
(二)艺术(美术)和普通文理科均在专科批同时填报志愿和录取。同时达到艺术、普通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应根据就读“艺术”、“文/理科”两类专业的意愿安排志愿顺序(意愿大的填报在前)。
第二十三条 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将参加重庆市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八章 投档录取
第二十四条 录取模式及步骤
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统一安排在4月中旬进行。分批次采用“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共分三个步骤。
第一步:投档。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划定的各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所有填报了我校的线上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第二步:阅档。我校接到投放考生的电子档案后,根据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标准,包括专业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等,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志愿进行退档,并将结果上传到市教育考试院。
第三步:录取。市教育考试院对我校上传的结果审核无误后,批准退档考生志愿。然后对所有未退档考生志愿,以专业为单位对所有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进行排序,由系统自动撮合确认录取结果。撮合过程如下:考生志愿排序在院校专业计划数内的,自动确定考生最小志愿号的志愿为录取志愿,大于录取志愿号的其它志愿予以剔除,排序在后的考生往前递补。反复以上撮合过程,确定最终录取结果,一个考生只能录取到一个志愿。
第二十五条 各类别志愿排序规则如下
文、理科类:按文化素质和技术科目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技术科目。
文理科艺术(美术)类: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素质语文、英语、技术科目。
中职类(不含艺术),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中职艺术类: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能放弃录取,不能参加重庆市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在校就读期间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升入本科院校时,只能升入对应本科专业)。被录取的考生于2018年9月到校报到入学。
第二十七条 学历证书:“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高职专科”、“对口高职”录取的学生完成高职(专科)学习任务后,由我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录取的学生通过转段考核升入本科阶段并完成本科学习任务后,由本科院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升本)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
第二十八条 奖助贷、勤免补资助政策。学校有以下政策:
(1)国家奖助学金:符合条件的每年25%左右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国家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2)学校奖学金:校长荣誉奖学金10000-20000元/年;此外,还设立有学习综合奖学金、学习优胜奖、学习进步奖。
(3)专项奖学金:设立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单项奖助学金,该专业学生所缴纳学费全部用作该专业专项奖助学金;设立境外交换生专项奖学金,用于鼓励学生参加境外交换学习。
(4)社会企业奖学金:我校校友、成都豪运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严志伟先生在我校设立30万元/年的“志伟励志奖学金”,奖励50名学生,每人可获6000元/年;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立的“重庆市安全工程奖(助)学金”。我校安全技术与管理、职业卫生技术与管理两个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获重庆市安全工程奖(助)学金;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每年共13000元的“中海达奖学金”。
(5)勤工助学金: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全年发放勤工助学金超过60万元。
(6)特殊困难补助:学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特殊困难补助,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7)助学贷款: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入学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九条 重要声明: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一)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 系 人: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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