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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2018年中考方案公布
3月9日,《扬州市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发布,从全科测试、升学考试科目设置、进一步规范招生等方面,对2018年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进行了具体明确。
1、《方案》与往年总体保持一致
《方案》与往年总体保持一致,文化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在初三年级进行。其中,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实行闭卷考试,思品(50分)、历史(50分)实行开卷考试。英语听力口语(30分)测试按省统一要求组织,成绩计入英语学科总分。
全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以满分30分计入学生升学总分,其中学习过程评价12分、体锻效果评价18分。考试工作于5月20日前结束。
根据《扬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艺术素质测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艺术素质过程评价从2017年秋学期入学的初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音乐、美术学科素养考试在2020年中考时实施。
2、不得为控制线下学生建立学籍
《方案》要求,高中学校必须按照计划招生。所有应届初三学生都必须参加中考,所有高中学校在市内招生都必须以中考成绩为录取依据,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在中考前招生,不得录取无中考成绩的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民办高中依法享有与公办高中同等的招生权利。
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市、区)中考情况及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计划确定各自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任何普通高中都不得录取控制线下的学生。民办学校跨省辖市招生时,需参照本地最低控制线在中考分值中的占比,相应确定各有关市的控制线。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控制线下的学生建立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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