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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
临汾职业技术学院是山西省临汾市唯一的公办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现拥有护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两个国家级职业技能实训基地,计算机应用技术、畜牧兽医、康复治疗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园艺技术、旅游管理专业六个省级重点建设实训基地;机电一体化技术、园艺技术为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旅游管理、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为省级重点建设专业;同时,机电一体化技术为省级品牌专业,护理为省级特色专业。学院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六年保持在92%以上。
学院先后获得全国高职院校护理职业技能大赛集体一等奖、全能操作一等奖;全国汽车职业院校课程设计大赛集体二等奖;全国青年志愿者“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服务队”称号;2014年全国环境教育示范学校;省级“平安校园”、“教育对口支援先进单位”、“绿色校园”等荣誉。
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安排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临汾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学院全称:临汾职业技术学院
2、学院代码:13171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6、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6、学院地址:
院 部: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东郊埝下
二校区: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建设北路113号
7、邮 编:041000
8、学院网址:www.lfvtc.cn
9、咨询热线:0357-3087500 3087001
二、指导思想
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是进一步突出高职教育特色,扩大高职院校招生单独权的重要举措。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单独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我院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专业上具有一定职业技能或职业潜质、特长突出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逐步建立和完善与学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
我院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坚持“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学院负责、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监督的原则,指导、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程序。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统一研究、制定单独招生工作总体部署及招生计划、确定录取原则、划定录取控制线等重大事项。
领导组下设若干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招生宣传、网络咨询、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资格审查、报名录取、监督监察、安全保卫等工作。
四、招生专业与计划
2018年单独招生共有20个专业、计划2000人,如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缺额部分将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2018年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人数 | 学费 | 备注 |
(元/年) | ||||||
合 计 | 2000 | |||||
小 计 | 文史 | 1000 | ||||
1 | 园 艺 技 术 | 3 | 文史 | 40 | 4000 | |
2 | 畜 牧 兽 医 | 3 | 文史 | 40 | 4000 | |
3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3 | 文史 | 40 | 4000 | |
4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2 | 文史 | 40 | 4000 | |
5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文史 | 40 | 4000 | |
6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文史 | 30 | 4000(校)+5500(企) | 中德诺浩 校企合作班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文史 | 20 | 4000 | 普通班 | |
7 | 食品生物技术 | 3 | 文史 | 40 | 4000 | |
8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文史 | 50 | 4000 | |
9 | 护 理 | 3 | 文史 | 200 | 5200 | |
10 | 投资与理财 | 3 | 文史 | 40 | 4000 | |
11 | 旅 游 管 理 | 2 | 文史 | 50 | 4000 | |
12 | 酒 店 管理 | 3 | 文史 | 50 | 4000 | |
13 | 动漫设计 | 3 | 文史 | 40 | 4000 | |
14 | 体育保健与康复 | 3 | 文史 | 40 | 4000 | |
15 | 药 学 | 3 | 文史 | 30 | 4000 | |
16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 | 文史 | 50 | 4000 | |
17 | 环境艺术设计 | 3 | 文史 | 40 | 4000 | |
18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 | 文史 | 40 | 4000 | |
19 | 家政服务与管理 | 3 | 文史 | 40 | 4000 | |
20 | 景区开发与管理 | 3 | 文史 | 40 | 4000 | |
小 计 | 理工 | 1000 | ||||
1 | 园 艺 技 术 | 3 | 理工 | 40 | 4000 | |
2 | 畜 牧 兽 医 | 3 | 理工 | 40 | 4000 | |
3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3 | 理工 | 40 | 4000 | |
4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2 | 理工 | 40 | 4000 | |
5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理工 | 40 | 4000 | |
6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理工 | 30 | 4000(校)+5500(企) | 中德诺浩 校企合作班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理工 | 20 | 4000 | 普通班 | |
7 | 食品生物技术 | 3 | 理工 | 40 | 4000 | |
8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理工 | 50 | 4000 | |
9 | 护 理 | 3 | 理工 | 200 | 5200 | |
10 | 投资与理财 | 3 | 理工 | 40 | 4000 | |
11 | 旅 游 管 理 | 2 | 理工 | 50 | 4000 | |
12 | 酒 店 管 理 | 3 | 理工 | 50 | 4000 | |
13 | 动漫设计 | 3 | 理工 | 40 | 4000 | |
14 | 体育保健与康复 | 3 | 理工 | 40 | 4000 | |
15 | 药 学 | 3 | 理工 | 30 | 4000 | |
16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 | 理工 | 50 | 4000 | |
17 | 环境艺术设计 | 3 | 理工 | 40 | 4000 | |
18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 | 理工 | 40 | 4000 | |
19 | 家政服务与管理 | 3 | 理工 | 40 | 4000 | |
20 | 景区开发与管理 | 3 | 理工 | 40 | 4000 |
五、招生对象及条件
1、山西省内已报名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且已经取得考生号的25周岁以下的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
2、参加山西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3、外语语种为英语。
六、报名办法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报名时间及网址:3月下旬(以山西招生考试网公布为准)
http://www.sxkszx.cn(山西招生考试网)
2、考生须提供2018年14位考生号,真实填写有关信息。每个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同意专业调剂,须在“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内选择填“是”,不同意专业调剂,则选择填“否”。
3、报名程序:
(1)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本人登录山西省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凭考生号和密码填报我院志愿及专业,并根据网站提示打印表格资料。
(2)登录我院招生专版(./index.aspx?pkId=4657),点击“常用下载”,下载打印《2018年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报考非医护类专业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回现就读高中学校填写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相关内容并盖章;报考非医护类专业的应届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回现就读职校填写结业考试成绩与相关内容并盖章。报考医护类专业的考生及报考非医护类专业的往届毕业生只需回原毕业学校填写相关内容并盖章。
(3)考生于3月31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学院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2018年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需加盖毕业学校公章及粘贴高考数码照片)、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证明)。
②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A4纸)一份(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③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A4纸)一份(确认现场须出示原件)。
(3)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同时,领取准考证。
七、选拔方式
(一)选拔模式
1、护理专业
①、面向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均采用“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评价办法,文化素质测试由学院组织,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
②、面向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采用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考试评价办法,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护理专业基础知识三科,测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
2、药学专业
应、往届毕业生均采用“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测试(中职毕业生)”的考试评价办法,文化素质测试由学院组织,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测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
3、其它专业
⑴、应届毕业生
普通高中毕业生采用“学业水平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评价办法,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由考生就读高中学校提供,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
职业高中(普通中专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采用“结业成绩+职业技能测试”的考试评价办法,结业成绩由考生就读学校提供,职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
⑵、往届毕业生
往届毕业生(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采用“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测试(中职毕业生)”的考试评价办法,文化素质测试由学院组织,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测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
(二)命题
在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组和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学院组织校内外命题专家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语文、数学、英语、护理专业基础知识科目考试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学院根据相关专业的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专业基础、专业技能、职业潜质、个人特长及语言表达、知识面、反应能力、交流沟通能力等综合素质。
(三)考试
(1)护理专业的文化素质测试(面向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试(面向中职毕业生)总分均为300分,其中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采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一份试卷,每科各100分。职业高中(普通中专学校、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采用语文、数学、护理专业基础知识三科一份试卷,每科各100分,文、理科考生采用同一份试卷。
(2)除护理专业外的其他专业的文化素质测试总分300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一份试卷,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文、理科考生采用同一份试卷。
考试时间为2018年4月1日上午8:30-11:30时,共180分钟,考试地点在临汾职业技术学院院部教学大楼。考场安排4月1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职业适应性测试及职业技能测试
测试是由学院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专业基础、专业技能、职业潜质、个人特长及语言表达、知识面、反应能力、交流沟通能力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所有考生测试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4月1日(如考生人数较多,则时间顺延),测试地点在临汾职业技术学院院部图书楼,测试安排于3月31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五)录取成绩确定
1、护理专业录取成绩=【文化平均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平均成绩(语文、数学、护理专业基础知识)*6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40%+加分】*5。
2、药学专业录取成绩=【文化平均成绩(语文、数学、英语)*60%+职业适应性测试(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测试(中职毕业生)成绩*40%+加分】*5。
3、其它专业录取成绩=【文化平均成绩(语文、数学、英语)*40%+职业适应性测试(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测试(中职毕业生)成绩*60%+加分】*5。
4、有关加分按山西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5、报考其它专业(非护理、药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文化平均成绩为所有科目成绩的平均数,其中A对应95分、B对应85分、C对应75分、D对应55分.
6、报考其它专业(非护理、药学)的应届中职毕业生的文化平均成绩为所学专业所有科目成绩的平均数。
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采自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信息库,学院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录取办法
1、学院根据文化基础、职业技能测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情况,分类划定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2、专业确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下列顺序录取: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其他专业未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
3、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并备案。
4、学院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寄发录取通知书。
5、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6、已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山西省2018年普通高考和山西省2018年对口升学考试和录取。
十、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奖助学金的申请和毕业证发放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十一、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1、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单独招生纪检组将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2、单独招生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3、考生在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录取过程中,若有问题,可直接到学院单独招生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反映和申诉。
4、举报投诉电话:0357-3087600
5、举报邮箱:lfvtc_jubao@163.com
十三、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第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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