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出国留学网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希望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本网站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仲裁裁决被裁定不予执行当事人能否提出复议?
近日,市民贺先生向本报打来热线电话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贺先生说:“我想咨询的是,如果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后,当事人还能提出复议吗?”就此,本期律师进社区栏目进行详细解答。
解答: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驳回或者不予受理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后,当事人对该裁定提出执行异议或者申请复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基于案外人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或者不予受理案外人提出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仲裁调解书申请,案外人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推荐阅读:
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利害关系人出具的证言能否被采信?
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该案在执行中能否直接追加被执行人
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该案当事人能否申请强制执行探望权
2018年司法考试《仲裁法》重要考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律后果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 栏目推荐:
司考四卷题库 | 司考四卷真题 | 司考四卷考点 | 司考备考辅导 | 司法考试报名 | 司法考试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