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要到加拿大去留学,那么在提交申请材料的时候,有加拿大留学哪些申请材料需要特殊处理?下面出国留学网小编来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供大家参考。
需要监护声明的人群
18岁以下且就读学校位于阿尔伯塔省、曼尼托巴省、安大略省、爱德华王子岛省、魁北克省或萨斯喀彻温省;或19岁以下且就读学校位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纽布朗斯维克省、纽芬兰省、新斯科舍省、西北领地、努纳武特地区或育空省。
获得的所有大学或学院学历的公证件
1.高中毕业证书的公证件,以及高中登记办公室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公证件。
2.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公证件。申请人年满18 岁后,若在中国以外某国家或地区曾连续居住六个月或以上、均必须从此国/地区获取警方无犯罪记录证明。
3.如果父/母一方或双方拥有或部分拥有某公司,请递交: 营业登记证的公证件。
所以使馆要求的就是这么几个公证,即使如此,学生在递交的时候依然可以简化:
如果学生去读学院或者大学,而且已经年满17周岁,则无须提供监护文件,官方有文件说明。
如果未满18周岁,则无犯罪证明可以不提供。
针对营业执照,可以提供营业执照的副本原件,也可以不 公证。
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公证项目
比如申请人的爷爷提供部分经济担保,但是申请人和爷爷不使用同一个户口本,则要通过公证的方式,证明“他爷爷是他爷爷”这个时候需要这个公证书。
关于加拿大留学哪些申请材料需要特殊处理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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