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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第一次公开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招用。
二、招用名额、性质及条件
(一)招用名额和性质
1.此次公开招用名额共43名。具体岗位招用名额和要求详见附件。
2.此次招用所有岗位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属于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管理。
(二)招用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具有能正常履行招用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自愿接受单位管理,遵守工作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
5.无违法行为;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7.符合《岗位表》中各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8.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此次公开招用网上报名的第一日,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是截止报名第一日(2018年4月10日)未满36岁。
三、报名
此次公开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www.jarsj.cn。报名时间:2018年4月10日上午9点至2018年4月21日下午5点。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用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开招用中限报一个岗位。
(二)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报考者访问公告提供的报名网址按网络提示要求用本人有效身份证通过注册并登录后找到本次招用报考页面,准确、如实填写《江安县2018年第一次公开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信息,同时上传JPG格式(50KB以下)本人近期免冠标准证件照片,如照片和本人差异过大引发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后果的,责任由本人自负。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认真核对,确保无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考试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多岗位报考等情形,一律取消报考资格,责任自负。
(三)网络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仅对报考者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复审、考察中的复核和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报考自己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江安县2018年第一次公开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考试
(一)打印准考证
所有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必于2018年4月24日-2018年4月29日自行在报名网站按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逾期不打印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二)笔试
各岗位笔试相关科目以岗位表为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另行公告通知,不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或三江人才网,如因考生未关注上述网站公告未按时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弃权,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江安县政府大楼三楼324室)
1.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笔试+面试岗位按照招用岗位名额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岗位按照招用名额等额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2.现场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资格复审人员须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户籍簿、毕业证、退伍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和岗位规定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1张、《报名信息表》1份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招考对象中“具有五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8年4月10日(此次网络报名第一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五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体检)资格。现场资格复审中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体检)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四)面试(笔试+面试岗位)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用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笔试岗位)进行笔试后不面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2.(笔试+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五、体检、考核政审与招用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构化面试岗位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用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其中面试缺考人员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确定体检人选。
笔试岗位根据招用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相关事项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参照新规定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核政审:
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要求条件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政审。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参加邪教组织以及具有不得报考的情形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用资格。
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三)招用:用人单位对考核政审合格者予以招用,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招用手续。
六、合同期及待遇
(一)合同期限管理:
此次招用岗位首次招用期限为1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在合同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予以解聘。首次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后可以续用。
(二)薪酬待遇: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协商确定,不低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七、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招用期间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资料,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用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用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招用资格。
(三)招用工作的相关信息、通知在三江人才网和江安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和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831-2620738
八、本公告由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江安县2018年第一次公开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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