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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郓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全市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计划和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10名(含委托培养师范生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77年4月12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五)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合格学历;
(六)教师资格证书中认定的任教学科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或相近;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6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2018届西藏生源(高考时户籍为西藏)或西藏生源2016—2017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实行定向招聘,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在部队服役满2年以上,2017年底前退出现役并且符合我县兵役机关接收安置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实行定向招聘,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在编在职人员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不满6个月的,不能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考生须知见附件5。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7日—4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郓城县第一初级中学东校区(原东城中学)院内(郓城县临城路东段东外环东200米路北)。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现场报名、现场初审、现场采集信息(本人必须到报名现场照相并录入指纹)、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4、现场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①贴本人照片的《2018年郓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本人签字的《2018年郓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
③第二代身份证,应聘限郓城户籍岗位的还需提供户口簿,户籍迁入时间限2018年4月17日前。
④往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供本人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信网查询毕业证书二维码网页打印件,不能提供学信网查询毕业证书二维码网页打印件的,报名时要提供毕业生档案;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证明,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供证书原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⑤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不能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网页打印件的,报名时要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认定机关出示的证明。(无教师资格证者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明,但在体检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⑥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交报到证原件,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
⑦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 除提供以上材料还需提供单位证明;2018届西藏生源除提供以上材料还需提供西藏户籍;退役大学生士兵除提供以上材料还应出具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和县民政部门出具的大学生退役证明等材料。
上述材料中③④⑤⑥⑦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①②原件按顺序装订。
应聘人员对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或调整招聘岗位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调整招聘计划。
(二)现场初审
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现场照相、录入指纹信息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现场照相并录入指纹信息,本人对录入的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
(四)现场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4月17日—4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8:00)。
考务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80元(其中教育公共知识40元、学科专业知识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考务费。
(五)资格审查
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教师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折算后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教育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
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按学科专业类别分类命题(详见附件4笔试文化课科目出题分类),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其中,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部分科目如英语、音乐等使用中小学相应科目试题;幼儿园学前教育科目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科目试题。报考定向岗位等的考生,笔试只考教育公共知识(二),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试题由菏泽市教育局负责命制。
笔试时间:2018年5月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①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其中,招聘岗位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13人统一为28人,14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②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③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单位和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参加面试。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郓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yc.gov.cn)上公布。
④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及材料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领取面试准考证时一并上缴。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方式和面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确定。面试采取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除此之外,音乐、体育、美术学科还将采取技能展示的方式。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考试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各学科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按退役士兵优先、学历层次高、应届毕业生的顺序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复核其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拟聘用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有放弃情况的,按照报考职位依次递补。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郓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yc.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郓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郓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yc.gov.cn)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应聘期间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监督电话:0530--15265408080(纪检组)
0530—6522709(人社局)
咨询电话:0530--6583022(教育局)
2018年郓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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