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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2018年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朝阳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进程,结合朝阳区工作实际,现就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额
此次招考涉及42个街道(地区)办事处,招考的职数共计647名(含定向招考随军家属和自主择业干部50名;望京街道招考具备一定外语沟通能力的社工10名)。详见附件
二、岗位说明
1.社区党组织工作人员:考试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组织考察和本人意愿,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北京市城市社区党组织工作若干规定(试行)》,参加选举当选或被任命为社区党组织成员的专职人员或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与街道(地区)签订服务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
2.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考试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组织考察和本人意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参加选举、当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的专职人员,与街道、地区办事处签订服务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
3.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考试合格后,成为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主要在街道、地区办事处的领导和政府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社区居委会的监督,与街道、地区办事处签订服务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
三、招考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省级以上党校核发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5.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外地生源因升学将户口迁入北京高校的不在招考范围内),长期居住在所报考街道、地区办事处辖区或临近地区;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3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过社区工作,有一定的群众工作经验或具有社工师、助理社工师资格及社会学、心理学、公共管理等专业背景的人员可优先录取,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1岁;
7.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做好部队随军家属等工作的相关要求,随军家属和自主择业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四、招考办法
(一)发布公告
2018年4月17日在朝阳区政府网站、朝阳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网站发布公告,并由各街道(地区)办事处在社区公告栏、宣传栏等处张贴招考公告。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考生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http://cysg.dfhdhr.com),报名时间2018年4月19日上午9:00至2018年4月27日16:00。首次报考的考生注册后进入考生报名管理系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根据系统提示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两寸证件照,考生务必认真选择报考单位并及时打印报名表。
报名后,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并持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持所在院校开具的、可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职业水平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所报考职位的街道(地区)办事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18年4月27日至4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各招考单位于4月27日至4月28日同期完成资格审查情况的网上确认工作。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8年5月2日至5月4日进入考生报名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组织笔试
2018年5月5日(星期六)组织统一笔试(具体考试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管理、法律基础、社会建设知识、朝阳区区情及从事社会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等。
2018年5月中旬将在北京市朝阳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网站和报名系统上公布笔试分数线,考生凭帐号进入报名系统查看成绩,笔试成绩到2018年12月31日前有效。
(四)资格复查与面试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由朝阳区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工作办公室划定分数线。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招考人数与通过笔试人员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通过笔试合格线的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街道(地区),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街道(地区)办事处要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主要对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情况进行审核,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由各街道(地区)办事处统一组织,面试时间由各街道(地区)办事处确定并通知入围人员。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方法计算面试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根据所报考街道(地区)办事处的安排到指定医院集中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结果应符合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合格者方可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阶段主要考核被考察人学习工作经历是否符合录用要求,考察期间被考察人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原件,考察工作由各街道(地区)办事处相关科室负责,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招考资格,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经过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朝阳区政府网站、朝阳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网站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对公示合格的人员,由相关街道(地区)办事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如公示后出现公示人员未到岗的情况,街道(地区)可在报考本单位的考生中,按照依次递补的原则,补录空缺职位并进行公示。
(七)调剂与补录
整体录用工作结束后,建立调剂人员库,将通过笔试合格线的、未被录用的、同意调剂的考生纳入调剂人员库。各街道(地区)如4月之后出现预期外离职情况,可根据实际需求于2018年7月和11月,向朝阳区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在调剂人员库中选择考生再次面试进行补录。
五、招考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招录人员考试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组织考察和本人意愿,通过法定程序,可推荐到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及社区服务站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参加选举当选、或被任命为社区党组织成员的专职人员或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或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选举当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的专职人员,或者根据《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被聘任为社区服务站的专职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后,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由街道、地区办事处与符合条件的招录人员签订服务协议,首次聘用期为一年(含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待遇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附件下载:2018年北京朝阳区招考社区工作者647人招考人数一览表
朝阳区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工作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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