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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丰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为深入推进我市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全市人才队伍建设步伐,根据《2018年丰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丰才字[2018]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工作人员8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职位所需条件的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毕业的应(历)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指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录取的普通全日制脱产学历教育并取得学位)。
已在我市事业单位工作(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内未转编)的在编人员不在招聘范围之列。
二、招聘职位
详见《2018年丰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健康;
4.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后出生);
5.研究生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专业分类详见《江西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附件2)。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其他不符合报考规定的人员。
四、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5月23日8:30-5月24日17:30
2.报名地点
丰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2会议室,咨询电话:0795-6298581。
3.报名方式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只接受现场报名(须本人到场)。
4.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上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格证书(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1张,属丰城市外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持本单位开具的盖有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5.面试时间
6月初,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面试程序
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小组由7个评委组成,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法为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取5个评委的平均分,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最后得分。
7.录用手续
①根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在考试主管机关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出现自动放弃的,其公开招聘职位可依次递补;
②体检合格后,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自动放弃的,其公开招聘职位不予递补;
③对拟聘用人选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④应聘人员录用后,一律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办理聘用手续。除考取更高学历、考录公务员、组织提拔重用外,必须在丰城工作满5年,否则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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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丰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职位表》.xls
2.《江西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doc
中共丰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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