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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春季内蒙古达茂旗教师资格认定审核材料
根据“2018年春季内蒙古达茂旗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可知,2018年春季内蒙古达茂旗教师资格认定审核材料如下:
一、网报时间
2018年5月7日—5月16日。每个工作日7:00-24: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开网。
二、材料的要求
需提交“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并交相关部门盖章;
在认定时,除提供《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材料外,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对于后取得本科学历的教师,如果专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专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如果专科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同时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后期本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2.学校与教师签订的两个年度(含试用期)以上的聘任合同。
3.近一年的教学业务档案。
所有附属材料必须统一使用A4纸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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