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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2018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继续推进我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制度改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18年中考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和质量。坚持推进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构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坚持初中毕业生的合理分流,促进高中阶段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坚持促进我市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着力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坚持全市高中阶段学校的资源整合,促进高中阶段学校的合理布局。坚持规范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和办学行为,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中教育。
二、招生计划
(一)计划原则
市教育局根据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和2018年全市初中毕业生人数,按照教育均衡发展和普职分流大体相当的要求,负责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统筹管理,确定年度招生规模,并分解到县市区和市本级。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控制数,具体编制本区域内各高中学校招生的建议计划,对民办学校应根据其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予以适度倾斜。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含省市级示范性学校的指标生计划、特长生计划和一般计划。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实行指导性计划,只下达到各县市区。市教育局对各县市区和高中招生学校的建议计划进行审定后,下达正式招生计划。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直接下到各招生学校,为指令性招生计划。本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均面向全市招生,由市、县市区中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特长生计划
普通高中根据学校条件,可以招收少量体育、音乐(含播音主持,下同)、美术特长生。特长生招生计划数不得超过该招生学校总计划的5%。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的招生无主次之分,各招生学校要合理分配招生计划数。特长生的报名信息必须有相关的特长标志并参加2018年全市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和县市区组织的专业测试。
(三)指标生计划
1.将双峰一中、新化一中、冷水江一中、涟源一中不低于招生计划的50%作为指标生计划分配到所属县市区的初中学校。
2.指标生计划分配办法为:(某中学初中毕业生总数/高中学校指标生招生范围的初中毕业生总数)×该高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总数,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的原则确定。
(四)定向培养计划
农村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定向培养招生专项计划由各县市区申报,省教育厅审批下达。招生对象为计划所在县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定向培养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具有正式学籍的初三学生;
2.具有正式学籍的初二学生。
(二)报名程序
1.所有考生报名基本信息通过全国学籍管理系统采集,考生图像信息今年以身份证为准,各县市区和各初中学校务必提醒所有考生提前准备好身份证,特殊情况经主管教育部门同意可使用学籍卡代替。
2.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中考报名。
(三)报名收费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教〔2013〕9号)文件规定,所有考生按每生每科10元的标准缴纳考试报名考务费。
四、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学业水平考试科目
1.2018年初中毕业生计入总分的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地理、生物10个学科。
2.初三的语文满分为150分;数学、英语两科满分均为120分;物理和化学、思想品德和历史实行合卷考试,分科计分,各科满分为100分,分别称为理科综合和文科综合;地理、生物两科按2017年的统考成绩计入总分。
3.2018年的初二学生必须参加生物、地理两个学科的全市统一学业水平考试,两科实行合卷考试,分科计分,各科满分为100分,称为生地综合,考试成绩将计入2019年招生录取的中考文化总分。凡初二没有参加我市生物、地理统考的外地转入学生,必须参加转出地生物、地理统考,并提供成绩证明,其生地综合成绩以2017年我市生物、地理统考平均分计入考生中考总成绩。对因自然灾害、学生患重大疾病或其他流行性疾病等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参加考试的,要在当年各学科中考结束后10日内将有关情况由各县市区汇总统一报市中招办备案,并且作为下一年度中招录取的依据。
4.所有文化考试科目严格按照高考模式组考,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闭卷考试、统一网上评卷、统一公布成绩和统一实行电子监控(包括体育科目)。
5.统一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长:语文为150分钟,数学、英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生地综合均为120分钟。
6.英语科考试,统一加试听力,即英语试卷由听力、笔试两部分组成,同堂考试。英语听力考试试题安排在笔试试题的前面,为第Ⅰ大题,分值为20分,采用有线广播系统播音和CD播放的方式进行。
7.考试日期与时间安排如下:
年级 |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初三 | 6月16日 | 语文:9:00-11:30 | 文科综合:15:00-17:00 |
6月17日 | 数学:9:00-11:00 | 理科综合:15:00-17:00 | |
6月18日 | 英语:9:00-11:00 | ||
初二 | 6月18日 | 生地综合:15:00-17:00 |
8.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全市实行统一考试方案,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负责组织。体育考试成绩按总分100分计入中考总分,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发文。
9.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专业测试。凡是报考相关学校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参加学校所属县市区组织的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工作由县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及体卫艺部门负责统筹并具体组织实施,专业测试结束后将测试成绩上传至中招系统并将加盖县市区教育局公章的纸质档上报市中招办。市教育局将对全市特长生专业测试及招生情况进行督查。
(二)综合素质考查科目
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及音乐、美术等科目的操作实践能力考查结果和初三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及综合素质评价等科目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按照非D即入的原则,同等条件下,考查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的考查工作由市、县两级基教科(股)统筹管理,分别由电教、仪器装备部门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音乐、美术的考查工作,由县市区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市直学校的音乐、美术考查工作,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组织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由毕业学校(或报名点)负责评定。
五、考试组织
中考考试组织实行县市区负责制,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要求负责制定组考方案,报市中招办备案后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置要按照相对集中、安全、便于管理等要求,具体设置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报市中招办备案。各县市区要严肃考纪考风,所有文化考试科目必须按照高考模式组考,初二生地会考科目必须同其他科目一样组考。市直学校要严格组考,并出台组考方案。
试卷运输必须采用车况良好、密封性能良好的金属密封车(县市区到考点可以采用小车、面包车);试卷启封前属国家秘密级事项,所有考点必须设置保密室。试卷保密期间,保密室必须配备专职保密员两人以上,任何时候保卫人员每班不少于两人,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
各考区、考点必须按照组考工作要求成立考试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中考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防各种意外事件和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有关中考组考工作的其他规定,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各考点严格按照《娄底市中考考务工作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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