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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简章
比陆地宽广的是海洋,比海洋宽广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广的是飞行员的情怀和理想!
欢迎广大有志青年参加空军招飞选拔,选择飞行、励志蓝天,投身军营、成就梦想,用青春与热血书写无悔人生!
空军招飞简介
空军飞行人员是国家的特殊人才和宝贵资源,其招收培养属国家行为。招收飞行学员(简称招飞)工作,在国家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和军委政治工作部领导下,由空军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公安部门组织实施,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体系,是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空军设立招飞局,辖沈阳、北京、兰州、济南、南京、广州、成都7个招飞中心。1987年空军自主招飞以来,承担了空军和陆航部队全部招飞任务,除为国家培养选拔航天员外,还为海军航空兵输送了大批飞行骨干人才,累计招收飞行学员近4万名,较好地满足了国防建设飞行人才补充需要。
空军招飞对象
2019年,空军面向三类学生招收选拔飞行学员:
1.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男性,年龄不小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1999年8月31日至2002年8月31日出生)。
2.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女性,年龄不小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1999年8月31日至2002年8月31日出生)。
3.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高中生招飞基本条件
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报名参加招飞,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政治要求。符合招飞政治考核标准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
(二)身体要求。身高在164-185cm之间,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0%、不高于标准体重的130%,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双眼裸眼视力C字表均在0.8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无色盲、色弱、斜视等。
(三)文化要求。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统招一本线。
(四)其他要求。形象气质好,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高中生招飞选拔程序
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一般要经过初选、复选、定选三级选拔,综合择优录取。
(一)招飞检测
1.初选。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由招飞中心会同各级教育部门开展宣传发动、现场和网上报名,并组织身体基本条件筛查。
2.复选。2019年1月至6月,由招飞中心根据考生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和学校评价,遴选确定预估高考成绩达到一本线的考生,组织进行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和政治考核。
3.定选。2019年6月至7月,由空军招飞局组织对符合推荐条件的考生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选拔复查,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二)投档录取。经招飞定选,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全部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统招一本线的考生方可投档,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度招飞计划,按以下顺序组织录取:
1.录取高考成绩达到统招一本线30分以上的考生(以高考总分750分的省份为基准,其他省份按照比例折算)。
2.录取符合歼强机选拔标准的考生(身高≤181cm、坐高≤96cm、双眼裸眼视力C字表均在1.0以上)。
3.依次录取心理选拔评定等级为优秀、良好、一般的考生。
同等条件下,依据“可比系数”(高考成绩与统招一本线的比值)排序,“可比系数”相同的依次按数学、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培养模式和相关待遇
高中生飞行学员。招收的高中生飞行学员入空军航空大学后,实行3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具体采取两种培养模式:
1.军事高等教育模式。在空军航空大学和飞行学院培养4年,主要进行本科基础教育和教练机飞行训练。期间除享受军校学员的待遇外,还享受飞行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定为副连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如因身体或技术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转入其它军队院校学习航空管制、航空兵参谋等地面本科专业,总学制4年。
2.“3+1”军地联合培养模式。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3年,在空军航空大学学习1年。①选拔程序。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军委政治工作部下达的联合培养计划,空军从招收的理科类高中生飞行学员中遴选确定预选对象,组织到空军航空大学进行军政训练和体验飞行,综合择优录取高考成绩优异、体验飞行合格的学员,于9月上旬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②相关待遇。联合培养飞行学员注册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双学籍”,学历本科。在地方高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院校飞行学员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颁发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同时具印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规定分别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大学生飞行学员。先后在空军航空大学、飞行学院各学习1年,入校即享受军官待遇,毕业后获得军事学学士学位,定为正连职飞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
空军航空大学简介
空军航空大学主校区坐落在“北国春城”吉林长春,是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是我军飞行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前身是1946年3月创办的东北民主联军航空学校。70余年来,先后培养14万余名军事航空人才,其中飞行学员近8万名,涌现出战斗英雄王海、张积慧,试飞英雄李中华,航天英雄杨利伟,女航天员刘洋等一大批英雄模范人物,300余名毕业学员成长为共和国将军。大学被誉为“飞行员的摇篮”、“英雄的摇篮”、“航天员的摇篮”和“将军的摇篮”。
大学拥有优秀的师资队伍,教授、副教授近300人,特级飞行员8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近100人;拥有完备的学科专业体系,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3个军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构建了与空军主体战斗力建设相配套的学科专业体系;拥有良好的硬件保障条件,一流的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体能训练馆和各类实验室、专业教室,信息网络覆盖面广,藏书总量60余万册;拥有丰富的开放办学资源,先后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知名高校联合培养飞行学员,与空军军医大学等单位合作交流,为16个国家培养1500余名军事航空人才,参与援建10多个国家的空军。从2013年起,空军航空大学招收录取划线由二类本科调整为一类本科。
空军招飞系统联系方式
单 位 | 联系电话 | 地 址 | 邮 编 | 负责区域 |
空 军 招 飞 局 | 010—66983435 | 北京市海淀区 闵航路25号 | 100195 | |
沈 阳 招飞中心 | 024—24280378 | 辽宁省沈阳市 沈河区万柳塘路51号 | 110015 | 辽宁、吉林 |
北 京 招飞中心 | 010—66911710 | 北京市东城区 光明路甲1号 | 100061 |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
兰 州 招飞中心 | 0931—4865353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东岗东路913号 | 730020 | 甘肃、陕西、青海宁夏、新疆 |
济 南 招飞中心 | 0531—51697488 | 山东省济南市 英雄山路105号 | 250002 | 山东、河南 |
南 京 招飞中心 | 025—80875437 | 江苏省南京市 珠江路东大影壁16号 | 210018 |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 |
广 州 招飞中心 | 020—38809202 | 广东省广州市 天河东路151号 | 510620 | 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 |
成 都 招飞中心 | 028—85399171 | 四川省成都市 九眼桥共和路2号 | 610061 | 重庆、四川 云南、贵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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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军招收飞行学员政策规定,由空军招飞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来电来函,或登录空军招飞网查询。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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