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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宁城县2018秋季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根据赤教组人字[2018]22号《赤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有关事宜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受理具有宁城县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宁城县的人员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2、代收具有宁城县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宁城县的人员申报高中教师资格材料。
二、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8日
2、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0月31日至11月12日(法定假日除外)
3、代收办理高中教师资格材料时间: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9日(法定假日除外)
4、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5、证书颁发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网址:
申报人网上申报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证明”的申请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申请人员(参加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人员和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提交申请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四、政策要求
(一)专业要求。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二)高(中)等院校在校学生只可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按照相关政策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例如:2019年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均不能参加本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各认定机构要严格按此规定执行。
(三)2017年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且取得两科合格证书的,成绩有效期截止到2018年年底。2019年应届毕业生,若在2017年考取了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在2019年春季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时有效。
五、材料要求
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材料一份。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需用A4纸打印,如实填写并加盖相应公章。要求: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或乡镇(村委会)出具并加盖公章;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专升本在读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由就读院校的二级学院、研究生院或学生处等学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高等学校教师由学校人事处出具并加盖公章。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网报后可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并本人签字,其中一份由认定机构存档。
(三)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相关学业成绩单复印件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一份。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者,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六)体检合格证明一份,必须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有效期为一年,即2017年11月1日之前的体检结果在2018年秋季申请认定时无效。
(七)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八)两张免冠二寸蓝底(与网上报名一致)的纸质版照片。
六、现场确认地点:
地 址:宁城县政务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476--4230070
宁城县教育局
2018年10月29日
信息来源:宁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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