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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预习题及答案(4)
1. 关于法的效力层级的说法,错误的是()
A.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B.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C 部门规章的效力高于地方政府规章
D.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 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答案】C
【解析】《立法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第八十八条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第九十一条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第九十二条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2. 乙公司明知甲公司合约部部长被撤销了对外签订合同的授权,还继续与其签订设备采购合 同,因此给甲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其法律后果应该()
A. 由甲公司自行承担责任
B. 由乙公司自行承担责任
C. 由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 由乙公司和甲公司合约部部长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答案】D
【解析】《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 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 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3. 关于地役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地役权可以单独转让
B. 地役权自合同签订时设立
C. 地役权是由当事人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
D. 当事人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答案】C
【解析】《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 权合同。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地役 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 有约定的除外。故选项 A、B、D 错误。地役权是根据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它是一种用益物权,选项 C 说法正确。
的说法是正确的
4. 根据《物权法》,下列财产中不得抵押的是()
A.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B. 土地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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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建筑物的土地附着物
D. 荒地承包经营权
【答案】B
【解析】《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 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5. 根据《专利法》,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年,自专利申请日起计算,期限届满,专利权 终止。
A.4
B.5 C.10 D.20
【答案】D
【解析】《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 20 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
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 10 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6. 某施工单位在参与某建设工程的投标过程中,与另一投标单位提前联系并商讨报价,给建 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则该施工单位直接责任人的行为构成()
A. 恶意投标罪
B. 重大责任事故罪
C. 串通投标罪
D. 玩忽职守罪
【答案】C
【解析】串通投标罪:《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7. 下列各建设项目中,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是()
A. 在文物保护区内建造的大型办公楼
B. 抢险救灾工程
C. 施工单位搭建的临时工地宿舍
D. 投资额为 20 万元的工程
【答案】A
【解析】《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工程投资额在 30 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
300 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筑法》规定,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 不适用本法。由于这几类工程有其特殊性,应当从实际出发,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8. 关于建筑工程发承包的说法,正确的是()
A.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可以承揽工程
B. 实际施工人可以以其他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C. 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选定的专业分包单位予以认可
D. 发包人可以指定承包人购买特定品牌的建筑材料
【答案】C
【解析】《建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 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 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 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第 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 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9. 根据《建筑法》,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关 于申请延期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延期每次不超过 3 个月
B. 应当由施工企业提出申请
C. 延期没有次数限制
D. 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仍有效
【答案】A
【解析】《建筑法》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3 个月内开工。因
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 3 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10. 关于二级建造师注册的说法,错误的是()
A.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注册建造师的聘用单位保管、使用
B.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 3 年
C.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的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注册
D.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 3 年
【答案】A
【解析】《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 证,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保管、使用。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 3 年。第十二条规定,注
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
注册的,有效期为 3 年。
11. 注册建造师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的,一经发现()
A. 立即吊销其注册建造师证书
B. 立即注销其建造师资格证书
C. 立即取消其继续教育记录,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对社会公布
D.3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答案】C
【解析】《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于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 取得《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继续教育记录,并记入不良信 用记录,对社会公布。
12. 根据《招标投标法》,下列工程项目中,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是()
A. 施工企业在其施工资质许可范围内自建自用的工程
B. 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工程
C. 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工程
D. 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经济适用房工程
【答案】D
【解析】《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 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 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 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13. 关于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实施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相抵触的规定,应当自行废止
B.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应报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方可在建设活动中使用
C.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环境保护的条文可直接确定为强制性条 文
D.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也不得独立实施
【答案】A
【解析】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抵触。对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相抵触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规定,应当自行废止。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应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经备案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不得在建设活动中使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中, 对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体健康、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的条文,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后,可作为强制性条文。在不违反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可以独立实施。
14. 关于确定中标人的说法,错误的是 ( )
A.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B.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C. 招标人和中标人可以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D. 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答案】C
【解析】《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 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5. 下列关于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进行
B.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可以不通知招标人
C. 补充、修改的内容可以不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D. 在正式开标日期前,投标人可电话通知招标人撤回投标文件
【答案】A
【解析】《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有()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应予以退还。
A. 投标截止前撤回投标文件
B. 投标截止前补正投标文件
C. 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
D. 投标截止前澄清、说明投标文件
【答案】A
【解析】《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7.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A.5% B.10% C.15% D.20%
【答案】B
【解析】《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10%。第五十九条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18. 关于中标人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说法,错误的是()
A.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处转让项目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
B.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 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C.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 5 年至 8 年内参加投标的资格并予以公告
D.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分包无效,并处罚款
【答案】C
【解析】《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 分包无效,处分包项目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第六十条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 2 年至 5 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9.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总承包模式下各单位质量责任的说法,错误的是()
A.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其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B.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C. 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质量向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
D.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依法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
【答案】D
【解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 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
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故选项 A、B、C 表述正确; 选项 D 中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负责报审的应当是建设单位。
20. 关于组成联合体共同承包建设工程的说法,正确的是()
A. 需要采用专利技术施工的中小型工程,可以采取联合共同承包
B. 两个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高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 围承揽工程
C. 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各自负责的部分向招标人承担责任
D. 共同承包的各方就承包合同的履行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D
【解析】《建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 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 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 工程。《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 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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