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18下半年教师资格证面试网上报名:2018年12月11日-12月14日,现场确认:2018年12月11日-12月15日,网上缴费:2018年12月11日-12月16日,打印面试准考证: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6日,面试:2019年1月5日—1月6日,面试结果查询:2019年3月5日。
山西2018下半年教师资格证面试时间及科目内容
一、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面试遵循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考试大纲,主要考查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有关各科目面试考试大纲内容,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二、面试科目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面试分11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全科。
初中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分1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高中(含中职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高级中学(含中职文化课)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分17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中职专业课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在面试中进行考查。
三、面试程序
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
第一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二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四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第五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第六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考官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软件系统提交评分。
山西2018下半年教师资格证面试注意事项
考生须知:
1.考生应凭打印的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提前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迟到15分钟以上,禁止参加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理。
3.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4.考生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进入候考室,如有违反,将按照作弊处理。
5.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并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秩序。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7.中职专业课、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全科、日语、俄语等科目,考生需自备教材,其面试程序为:
(1)考官先指定教材中的某章节为面试内容并写到备课纸上。
(2)考生按指定内容备课20分钟。
(3)考生试讲,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共20分钟。
(4)考官在评分表上评分。
8.其他类别的考生无需自备教材。中职文化课考生参加高级中学类别的面试。
成绩合格证明:
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
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请关注山西招生考试网。
各市咨询电话:
太原市:0351-3199908;大同市:0352-2537449
阳泉市:0353-2297098;长治市:0355-2058509
晋城市:0356-2066106;朔州市:0349-8851183
晋中市:0354-3806644;晋中市省高校园区:0354-3806644;
运城市:0359-2216398;忻州市:0350-2020429
临汾市:0357-3063355;吕梁市:0358-8211682
山西2018下半年教师资格证面试普通高校学生在籍学习证明
姓 名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学校名称 | |||
在校专业 | |||
学历层次 | □中专 □大专 □本科 □研究生及以上 | 年级 | |
在校性质 |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 □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在校三年级学生 □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在校五年级学生 □普通高校专升本一年级(含)以上学生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在读 | ||
学 校 学 籍 管 理 部 门 意 见 | 学校审核意见: 该生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以上所填项目属实。 审核人: 年 月 日(学籍公章) | ||
备注: 1.本证明仅供全日制在校学生报考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使用。 2.山西省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在校生(不含成人、自考在校生)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须开具此证明。 3.此表由学生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加盖学籍公章。 4.本表不得涂改,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此证明原件,复印件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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