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9高校招生体育专业统一考试通知已经公布,体育专业考试定于4月10日至24日在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进行,请大家务必准时参加!
湖南2019高校招生体育专业统一考试通知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湖南师范大学:
湖南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统一考试由我院组织管理,考试地点设湖南师范大学。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育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安排
(一)考试项目及分值
考试项目分为身体素质项目、辅助技术项目、专项技术项目三部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300分。
1.身体素质项目(满分150分):100米跑(90分)、5米三向折回跑(60分)。
2.辅助技术项目(满分50分):篮球往返运球单手低手投篮、排球传球垫球、足球运球绕杆射门、游泳。考生只能在上述四个辅项中选择一项考试。考生在选择辅项时,不得选择与其所报专项相近的项目,即篮球专项的考生不得选篮球往返运球单手低手投篮,排球专项的考生不得选排球传球垫球,足球专项的考生不得选足球运球绕杆射门,游泳专项的考生不得选游泳辅项。
3.专项技术项目(满分100分):考生可在田径(除100米外)、篮球、排球、乒乓球、足球、羽毛球、网球、武术、游泳、体操、艺术体操、健美操、跆拳道中任选一项。
(二)考试办法
1.全省体育专业统一考试执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细则和评分标准》(2016年版)(见湘教考普字〔2016〕11号)。
2.体育专业考试定于4月10日至24日在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进行。考生凭专业考试证、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和参加考试。考试项目原则上按考生高考报名时填报的执行,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须由考生写出书面申请,报所在报名点签署意见、市县两级招考机构审核同意后,由市州招考机构于3月31日前报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过期不再受理。
各市州考生参加体育专业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顺序 | 地区 | 报到 | 考试 |
第一批 | 株洲、郴州、张家界 | 4月10日 | 4月11日至12日 |
第二批 | 长沙、益阳 | 4月13日 | 4月14日至15日 |
第三批 | 常德、邵阳、娄底 | 4月16日 | 4月17日至18日 |
第四批 | 衡阳、岳阳、怀化 | 4月19日 | 4月20日至21日 |
第五批 | 湘潭、永州、湘西自治洲 | 4月22日 | 4月23日至24日 |
3.因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单独招生文化考试时间为4月20-21日,我省体育专业考试安排在第四批的衡阳、岳阳、怀化三市,如有报名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的体育考生,可向当地市州考试机构提出申请,考试时间可提前到第三批。另报名参加了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的体育考生,如果考试时间和体育专业统一考试的时间相冲突,可向当地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提前或推后批次参加考试。请有关市州招考机构负责体育专业考试的同志及时登记相关考生,于3月31日前将名单报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并安排专人组织考生参加体育专业统一考试,过期不再受理。
4.市州招考机构要统一安排并确定专人(必须是招考机构的工作人员)带队,组织参加体育专业考试的考生及中学带队教练员按时到考点报到。每一批考试报到当天晚上7:30由各市州领队组织本市州教练员参加由省考试院、考点组织的工作会议,布置考试相关事项。
5.凡参加体育专业考试的考生严禁服用违禁药物和使用违禁方法,违者将严肃处理。
6.考虑到体育考试的特殊性,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建议考生考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工作要求
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统一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单位要精心准备,严密组织,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一)切实加强对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的组织管理。考点要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落实组考工作方案,明确考务组织、测试评分、监督管理、视频监控等关键岗位的职责;要加强考点设施设备建设,对考试过程实行实时、全程、无死角视频监控;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试工作人员选聘工作,选聘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廉洁自律、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同志担任考官及工作人员;对于主观性评分项目,要严格落实考前现场抽签形成考评人员、考生的随机组合;要采取有力措施清理体育考试培训活动,严禁考官参与高考体育类应试培训,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体育类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培训场地或设施。
(二)切实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要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要严密防范和查处各类考试违规行为,特别要严防考生替考行为,要充分利用身份核验仪、指纹录入设备等对考生进行身份核验,并做好相关证件比对工作。对发现的考试违规行为,要按规定如实做好记录,并向违规考生开具《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规考生告知书》(见附件1)。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点要立即张榜公布违规考生的违规事实(公布栏样式见附件2),有关违规考生的记录表、证据材料必须在当天报送我院纪检与督查处。对于考生、工作人员及考点学校的违规行为,我院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考点要认真做好报名考试全过程的服务工作,为考生提供良好的考试环境;要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考试过程的各个环节中都能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确保考试过程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
附件:
1.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点击下载)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3月4日
小编精心为您推荐:
高考招生 | 自主招生 | 招生计划 | 高考招生简章 | 高考保送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