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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提升练习及答案(11)
一、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个人所得中,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企业集资利息
B.从股份公司取得股息
C.企业债券利息
D.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答案】ABC
【2】国内某大学教授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2017年)
A.因任某高校兼职教授取得的课酬
B.按规定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
C.因拥有持有期不足1年的某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股息
D.被学校评为校级优秀教师获得的奖金
【答案】B
【3】下列各项中,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所得有( )。
A.外籍个人以现金形式取得的伙食补贴
B.残疾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收入
C.个人举报违法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D.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
【答案】CD
【4】个人的下列所得中,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2015年)
A.企业职工李某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
B.王某在单位任职表现突出获得5万元总裁特别奖金
C.退休教师张某受聘另一高校兼职教授每月取得4000元工资
D.徐某因持有某上市公司股份取得该上市公司年度分红
【答案】A
【5】中国公民王某于2016年9月起以6万元的资金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某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10000股。2017年2月,该上市公司宣布实施每股0.8元的分红决定,王某在3月将上述股票以7万元的价格转让,王某上述行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A.0元
B.800元
C.2700元
D.2800元
【答案】B
【解析】王某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免纳个人所得税;获得分红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的,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王某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0.8×50%×20%=800(元)。
【6】胡某是保险公司经纪人,与保险公司签订有劳务合同。2017年4月该保险公司根据业绩分三次给胡某发放报酬。分别为3800元、11200元和50000元。胡某所在省规定保险经纪人的展业成本为40%。胡某4月份获得的劳务报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不考虑其他税费)。
A.12392
B.9700
C.13800
D.7360
【答案】D
【解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800+11200+50000)×(1-40%)×(1-20%)×30%-2000=7360(元)。
【7】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0年)
A.扣缴义务人对纳税人的应扣未扣税款应由扣缴义务人予以补缴
B.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C.在判断个人所得来源地时对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
D.个人取得兼职收入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答案】C
【8】下列个人应按税法规定的期限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从境内两处取得工资的中国公民
B.2010年取得年收入15万元的中国公民
C.从法国获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中国公民
D.从事汽车修理、修配业务取得收入的个体工商户
【答案】ABCD
【9】李某2014年4月拟将部分个人财产转移至境外投资,他向一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完税凭证开具事宜,下列意见中正确的有( )。(2014年)
A.应向户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申请开具完税证明
B.申请人有未完税事项的,提供保证金后可开具税收证明
C.拟转移财产已取得完税凭证的,不需再向税务机关申请税收证明
D.拟转移财产总价值在人民币15万元以下的,可不需向税务机关申请税收证明
【答案】CD
【解析】选项A:税务机关在为申请人开具税收证明时,应当按其收入或财产的不同类别、来源,由收入来源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别开具;选项B:申请人有未完税事项的,允许补办申报纳税后开具税收证明。
【10】某内地个人投资者于2015年6月通过沪港通投资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H股股票,取得股票转让差价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下列有关对该投资者股票投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股票转让差价所得按照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B.股息红利所得由H股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C.股票转让差价所得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D.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案】C
【解析】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4年11月17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止,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1】张某将一所新购置的房产无偿赠与同窗好友林某,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该房产价值60万元,赠与过程中林某支付契税等相关税费2万元。则林某取得该项房产时( )。
A.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
B.按照“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12万元
C.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6万元
D.按照“其他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11.6万元
【答案】D
【解析】林某取得该项房产时按照其他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60-2)×20%=11.6(万元)。
【1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按照一定比例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这一比例是( )。
A.60%
B.50%
C.40%
D.30%
【答案】C
【13】某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是( )
A.家庭生活用电支出
B.直接向某灾区小学的捐赠
C.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D.代公司员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答案】C
【解析】选项A:个体工商户的家庭生活支出不得税前扣除。选项B:直接捐赠支出,不得税前扣除。选项D:个体工商户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不得税前扣除。
【14】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符合个人所得税政策的有( )。
A.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B.个人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由被投资企业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
C.纳税人以不动产投资的,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D.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AD
【解析】选项B: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个人应在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选项C:纳税人以不动产投资的,以不动产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以其持有的企业股权对外投资的,以该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以其他非货币资产投资的,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15】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适用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有( )。
A.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B.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
C.分期缴税的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批
D.股东转让股权并取得现金收入的,该现金收入应优先用于缴纳尚未缴清的税款
【答案】ABD
【解析】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二、计算题
【计算题1】中国公民张先生是某民营非上市公司的个人大股东,同时也是一位作家。2017年5月取得的部分实物或现金收入如下:
(1)公司为其购买了一辆轿车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其名下,该车购买价为35万元。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公司在代扣个人所得税税款时允许税前减除的数额为7万元。
(2)将本人一部长篇小说手稿的著作权拍卖取得收入5万元,同时拍卖一幅名人书法作品取得收入35万元。经税务机关确认,所拍卖的书法作品原值及相关费用为20万元。
(3)受邀为某企业家培训班讲课两天,取得讲课费3万元。
(4)当月末转让上月初购入的境内某上市公司股票,扣除印花税和交易手续费等,净盈利5320.56元;同时因持有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取得公司分配的2016年度红利2000元。
(5)因有一张购物发票中奖获得1000元奖金。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序号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公司为张先生购买轿车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长篇小说手稿著作权拍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书法作品拍卖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讲课费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销售股票净盈利和取得的股票红利共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计算发票中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11年考题改编)
【答案及解析】
(1)公司为张先生购买轿车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350000-70000)×20%=56000(元)
(2)长篇小说手稿著作权拍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0×(1-20%)×20%=8000(元)
(3)书法作品拍卖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50000-200000)×20%=30000(元)
(4)讲课费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0000×(1-20%)×30%-2000=5200(元)
(5)个人销售股票净盈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0。
取得的股票红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50%×20%=200(元)
销售股票净盈利和取得的股票红利共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元)
(6)发票中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00×20%=200(元)。
【计算题2】我国公民张先生为国内某企业高级技术人员,2017年1-12月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8400元。
(2)3月转让2013年购买的三居室精装修房屋一套,售价230万元(不含增值税,下同),转让过程中支付的相关税费13.8万元。该套房屋的购进价为100万元,购房过程中支付的相关税费为3万元。所有税费支出均取得合法凭证。
(3)6月因提供重要线索,协助公安部门侦破某重大经济案件,获得公安部门奖金2万元,已取得公安部门提供的获奖证明材料。
(4)9月在参加某商场组织的有奖销售活动中,中奖所得共计价值30000元。将其中的10000元通过市教育局用于公益性捐赠。
(5)10月将自有的一项非职务专利技术提供给境外某公司使用,一次性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60000元,该项收入已在境外缴纳个人所得税78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1-12月工薪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转让房屋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从公安部门获得的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中奖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从境外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的税收限额;
(6)计算从境外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在我国实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9年考题改编)
【答案及解析】
(1)1-12月工资薪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400-3500)×20%-555]×12=5100(元)
(2)转让房屋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300000-138000-1000000-30000)×20%=226400(元)
(3)从公安部门获得的奖金属于免税范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0。
(4)中奖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捐赠限额=30000×30%=9000(元)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0000-9000)×20%=4200(元)
(5)从境外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的税收限额=60000×(1-20%)×20%=9600(元)
(6)从境外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在我国实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9600-7800=1800(元)。
【计算题3】张先生任职于国内A公司,系我国居民纳税人,2017年取得收入如下:
(1)每月工资收入7000元,按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比例提取并缴付“三险一金”1100元,业余时间在B公司兼职,每月取得兼职收入3800元。
(2)11月1日出租自有房屋一套,一次性收取1年房租24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B公司当年应代扣代缴张先生个人所得税。
(2)如果B公司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张先生是否满足“所得收入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纳税的条件,说明理由。
(4)如需自行申报,张先生2017年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期。
【答案及解析】
(1)B公司当年应代扣代缴张先生个人所得税=(3800-800)×20%×12=7200(元)。
(2)B公司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应承担应扣未扣税款50%以上至3倍的罚款。
(3)张先生满足“所得收入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纳税的条件。
张先生按照12万元申报口径的2017年的年所得:
申报口径的工资薪金=(7000-1100)×12=70800(元)
申报口径的劳务报酬收入=3800×12=45600(元)
申报口径的财产租赁收入=24000(元)
张先生是我国居民纳税人,当年各项收入之和已经达到12万元,满足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的条件。
(4)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计算题4】某外国籍公民甲先生在中国境内无住所,2010年7月受境外公司委派至境内乙公司任职,此后一直在中国境内居住。2017年取得的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取得从中国境内乙公司支付的工资15000元,另每月从公司实报实销住房补贴3000元、以现金形式取得伙食补贴800元。
(2)9月将租入的一套住房转租,当月向出租方支付月租金3000元,转租收取月租金5000元,当月实际支付房屋租赁过程中的各种税费400元,并取得有效凭证。
(3)10月以120万元的价格,转让一套两年前无偿受赠获得的房产。该套房产原产权人购入价75万元,受赠时市场价格为80万元,受赠及转让房产过程中已缴纳的税费为8万元。
(4)11月,在某商场取得按消费积分反馈的价值1800元的礼品,同时参加该商城举行的抽奖活动,抽中价值6000元的奖品。
(5)12月,为境内某企业提供咨询取得劳务报酬30000元,通过境内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将其中3000元捐赠给贫困地区。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需计算出合计数。
(1)甲先生每月取得的住房补贴和伙食补贴在计缴个人所得税时应如何处理?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计算甲先生9月转租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甲先生10月转让受赠房产时计缴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请简要说明理由。
(4)计算甲先生11月取得商场反馈礼品和抽奖所获奖品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甲先生12月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12年旧题新解)
【答案及解析】
(1)甲先生每月取得的住房补贴免缴个人所得税,但伙食补贴应计入工资薪金总额计缴个人所得税。
因为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等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2)甲先生9月转租住房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3000-400-800)×10%=80(元)
(3)根据财税[2009]78号文件,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五日起,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转让受赠房产的应纳税所得额=1200000-750000-80000=370000(元)
(4)甲先生11月取得商场反馈礼品和抽取所获奖品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000×20%=1200(元)
(5)甲先生12月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允许扣除的限额=30000×(1-20%)×30%=7200(元)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0000×(1-20%)-3000]×30%-2000=4300(元)。
【计算题5】中国公民张某自2008年起任国内某上市公司高级工程师,2012年取得的部分收入如下:
(1)1月取得任职公司支付的工资7500元,另取得地区津贴1600元,差旅费津贴1500元。
(2)公司于2010年实行股票期权计划,2010年1月11日张先生获得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10000份(该期权不可公开交易),授予价格为每份6元。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7.68元。公司规定的股票期权行权期限是2012年2月10日至9月10日。张某于2012年2月13日对4000份股票期权实施行权,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9.6元。
(3)5月份取得财政部发行国债的利息1200元,取得2011年某省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的利息560元,取得某国内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利息750元。
(4)7月9日张某对剩余的股票期权全部实施行权,当日股票收盘价10.8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要求(1)至要求(4)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合计数。(2013年)
(1)计算1月份张某取得工资、津贴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2月份张某实施股票期权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5月份张某取得的各项利息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7月份张某实施股票期权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及解析】
(1)1月份张某取得工资、津贴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7500+1600-3500)×20%-555=565(元)。
(2)查找适用税率:4000×(9.6-6)÷12=1200(元),适用税率3%
2月份张某实施股票期权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200×3%×12=432(元)。
(3)5月份张某取得的各项利息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750×20%=150(元)。
(4)2月1次行权所得额=4000×(9.6-6)=14400(元)
7月2次行权所得额=6000×(10.8-6)=28800(元)
2次行权的平均月收益水平=(14400+28800)÷12=36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元。
7月实施股票期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600×10%-105]×12-432=26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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