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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扬州招生政策与去年相比有哪些变化?
一、今年城区普通高中招生政策与去年一致的有哪些?
1.坚持招生计划管理。各学校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突破计划招收学生。未经批准超计划招收学生的招生行为无效,教育行政部门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
2.中考志愿填报时间:5月29日至5月31日;普教系列志愿采用网上填报志愿和录取方式,网上填报志愿确认截至时间是5月31日24:00。学生及家长还可于6月20-21日到市中招办安排的志愿更改地点进行更改志愿。普通高中录取时间为6月29-30日。
3.建立城区(不含江都区)普通高中招生统一平台,实现扬州市直、广陵区、开发区、景区、生态科技新城高中招生区域和邗江高中招生区域招生考试工作的“统一网上报名,统一发布招生简章,统一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更改志愿,统一考试、阅卷、成绩发布,统一录取”“五个统一”。
考生通过中考网上报名系统取得准考证号和考试证号,在市区(市直、广陵区、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生态科技新城招生区域和邗江招生区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包括网上更改志愿),并将成为普通高中录取和建立普通高中学籍的重要依据,否则,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
4.继续开展热点高中跨区招生工作。扬州中学、扬大附中和邗江中学3所热点高中在按照原有招生办法对原招生区域招生的同时,安排一定招生计划用于跨区招生。
5.继续实施热点高中70%指标生分配政策,将热点高中招生计划(包括原有计划、扩招计划)的70%均衡分配到区域内所有初中学校,扬州中学、扬大附中录取原有计划定向指标生在区域录取招生线上不设分数底线,录取扩招计划定向指标生中考总分控制在该校非指标生线下50分以内。新华中学无论是录取原有计划定向指标生还是录取扩招计划定向指标生,均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招生线上不设分数底线。
6.为帮助品学兼优而家境贫困的学生继续高中学习,继续在市一中举办宏志班。
7.今年继续在扬州旅游商贸学校举办融合教育班,面向市区(江都区除外)招收适龄智障初中毕业生8人。
8.继续开展优秀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普通高中均可招收优秀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
9.继续开展“老七所”高中科技创新、信息技术、文学写作、英语口语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
10.坚持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办法。今年在全市继续实行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办法,任何普通高中学校都不得录取市定生源地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下的学生,任何生源地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下的学生都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不能建立普通高中学籍,不能参加省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
11. 市区普通高中招生采用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市场招生相结合的招录方式。
12.坚持遵循“高分优先、尊重志愿”的录取原则。普通高中招生分志愿录取和网上市场招生两个阶段进行,志愿录取时,按考生中考成绩逐个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并按考生志愿顺序录取;网上市场招生时,学生按中考成绩分批进场,学生自主选择学校,招生学校即时录取。
二、今年普通高中招生有什么变化
1.强化会考成绩在普通高中录取以及在指标生录取中的作用
按照2016年出台的《关于调整完善全市初中地理、生物会考方案的说明》要求,“2016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在2019年参加中考升学时,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成绩均达到B及其以上等级的在升学时方可享受热点高中指标生待遇;会考成绩达C及其以上等级者方可报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市直热点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包括原有计划、扩招计划)的70%作为定向指标生按学生数均衡分配到区域内的初中学校,要求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成绩均达到B及其以上等级方可享受。会考成绩达C及其以上等级者方可报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
在外市参加会考的考生,会考成绩合格一律转换成C等级,可以报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但是不能参与定向指标生分配。在初二年级参加地理、生物会考时成绩为D等级的学生可以申请补考,补考成绩合格作为C等级处理;如果初二年级会考成绩为C等级及其以上等级者一律不得参加补考。因有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在初二年级不能参加会考的考生,在初三年级第一次参与地理、生物会考时,成绩呈现方式与同时考试的初二年级学生一致。
2.今年中考时间为6月16-18日
今年中考时间为6月16-18日。从2018年中考开始,道德与法治和历史考试合场、分卷,中间间隔10分钟用于试卷收发、学生不离开考场。初二地理、生物考试时间分别为6月19日上午 9:00—10:00 和10:10—11:10,地理和生物考试合场、分卷,中间间隔10分钟用于试卷收发、学生不离开考场。
3.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实施优待政策。
4. 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借读生”、“旁听生”
按省新高考方案,普通高中学生从高一开始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需要客观记载学生在每学期、每学年发展过程,包括一系列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有一定的遴选程序,需要在班级、学校范围内公示,并录入和报送省统一平台,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借读生”、“旁听生”将无法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所有普通高中学生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地点必须与学籍所在地一致,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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