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先由各党小组在表现好的申请入党的人员中酝酿提名,支委会根据提名,在进一步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讨论确定。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党支部应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示,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报党委备案。
(三)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1、对每个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均应指定两名正式党员负责培养,言传身教,帮助他们克服缺点,提高政治素质,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思想和工作情况;2、党支部要给每个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使他们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和考验;3、党委要利用党校等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的教育,每年至少集中培训一次。入党积极分子不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一般不能吸收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