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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财经大学学院考研复试公告
为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20年MBA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的目的和原则
复试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评判考生的政治素质、英语口语表达能力以及通过面试考察考生的管理潜质、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创新精神等综合素质。
复试过程中遵循原则公开、程序规范、方法科学、工作细致的原则,通过加强对复试环节及录取过程的监督,确保MBA招生工作有序、规范、公平、公正。
二、复试工作组织与安排
1.学院成立MBA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MBA招生复试录取纪检领导小组,加强对本次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领导与过程监督,成员由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人、学位点负责人、硕士研究生导师代表及相关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对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统筹管理和组织实施;
2.随机抽取专 家组成面试组,以确保公平公正,名单不对外公布。
三、调剂工作
1.基本原则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达到规定毕业年限,且同时达到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可申请调剂。
2.调剂流程
(1)学院网站发布调剂公告,说明接受调剂的专业和申请调剂的基本条件;
(2)学院开通调剂咨询热线,接受考生咨询;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4)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达到后,若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5)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6)调剂复试人员的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学院统一对外公布。
四、复试工作
(一)基本要求
1.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含单科和总成绩);
2.学校采用远程网络复试形式,选用统一的软件平台进行复试;
3.严格考生资格审查。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审查期间,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问题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2天)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者未完成认证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4.复试开始前须对考生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实人认证操作,认证通过后才能开始复试;
5.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二)复试内容和程序
1.复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学院会于5月12日开始在钉钉平台依次邀请考生确认考生信息、填写研究生复试个人承诺书、上传资料包(即考生的资格审查资料),考生应根据平台提示依次确认以上信息,提交资料;第二阶段为考生随机分组,按系统随机确定的复试顺序参加面试;
2.复试面试程序
(1)身份验证。复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确认考生单独在场情况,并要求出示身份证及准考证;
(2)中英文自我介绍;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
(4)随机选题。考生在学院准备的复试题库中选取题目编号,由复试秘书开启试题,考生审题并作答;
(5)考官提问环节;
(6)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前一名考生开始复试,由复试秘书电话通知下一名考生做好准备;
(7)复试秘书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确保相关录音录像设备开启;
(8)参加复试考官现场独立评分。
五、复试各项规定
1.复试过程中严格执行如下规定:
①面试前确定面试组织方式、面试程序以及录取原则,并事先以公开方式向考生公布;
② 面试结果及录取通知将在面试结束后上网公布并通知考生;
③ 复试过程中全程录像。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落实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
④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回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全程录音录像,给出复试成绩,并存档备查。
2.对面试官严格执行如下规定:
①面试官面试前需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培训;
② 面试官中途不得离场;
③ 每组面试方式、面试时间、评分标准均统一;
④ 面试官必须独立评分并签字确认。
六、考场规则
1.每位考生根据系统随机分组及排序依次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为上午8:00—13:00,下午13:30—18:30。复试秘书会按随机确定的复试顺序发起视频连线。正常视频连线后,复试秘书会再次进行身份验证(出示身份证、准考证),复试前需向考官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复试。前一名考生开始复试时,由复试秘书电话通知下一名考生做好复试准备;
2.复试面试时,考生应保持手机处于关机状态。结束面试的考生应及时离开考场,不得向未面试考生透露面试相关信息。未面试考生也不得向结束面试考生询问面试有关内容。如有违反,一经发现,以考试违纪论处,取消录取资格,报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七、复试成绩计算及录取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总分÷3×初试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权重
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单后续通过邮寄等方式交学院归档备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
5.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无误后上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等;
6.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
八、监督和复议
1.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和拟录取结果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调剂、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并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调剂、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
3.学院及时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
4.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向学院提出质疑,学院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释。考生不接受解释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诉或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由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九、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浙江财经大学MBA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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