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湖南公务员考试笔试公共科目已不再单独考查《公共基础知识》,但《公共基础知识》的相关知识的考查渗透到《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等科目中。针对2011湖南公务员,华图通过《公共基础知识》这本教材系统地介绍了其相关知识,本篇包含了法理学中法律的制定、法律的实施两部分知识。
一、法律的制定
(一)法律制定的概念
法律制定也称法的创制或立法,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一定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认可法律的一项专门性活动。
(二)当代中国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立法的指导思想
当代中国立法的指导思想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
2.立法的基本原则
当代中国立法的基本原则,是指立法者在法律的制定过程中应该遵循的基本准则,它是立法的指导思想在法律的制定过程中的具体化。我国的立法原则主要包括以下三条:(1)合宪性与法制统一原则;(2)科学性原则;(3)民主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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