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也是很多留学生比较青睐的一个专业,只是在德国有什么学校的法学专业是比较好的呢?在德国读法学是怎样的情况?来出国留学网了解德国的法学专业留学吧。
一、优秀院校
Uni Heidelberg(海德堡大学)
成立于1386年的海德堡大学是德国最古老的大学,也是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继布拉格和维也纳之后开设的第三所大学。十六世纪的下半叶,海德堡大学就成为欧洲科学文化的中心。截至2013年,海德堡大学共有29,000名在校生,超过5000人的教学和科研队伍,其中大约420人为教授。
其中法学专业被誉为汉德堡大学的优势专业。
Bucerius Law School Hamburg(汉堡法学院)
汉堡法学院是德国的一所著名的私立法学院。汉堡法学院成立于2000年。汉堡法学院是德国第一所也是唯一一所私立法学院。汉堡法学院提供三年制的法学学士课程,并和德国劳工所合办一年制的的法学与商业硕士专业。汉堡法学院亦提供博士课程和博士后研究课程。学生经过四年学习后,可汉堡法学院的法学专业在所有院校的排名中是属于比较靠前的。
Uni Bonn (波恩大学)
波恩莱茵弗里德里希·威廉大学(Rheinische Friedrich-Wilhelms-Universität Bonn),根据普鲁士国王弗雷德里希·威廉三世命名,简称波恩大学,是位于德国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波恩市的一所公立大学,也是欧洲大学联盟成员。其主楼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德国莱茵河畔,是一所著名的,具传统意识的研究型大学的国际地位。
LMU Muenchen(慕尼黑大学)
慕尼黑大学(LMU)是德国政府首批三所“精英大学”之一,其它两所分别为慕尼黑工大(TUM)和卡尔斯鲁厄大学(KIT)。首批脱颖而出的这三所大学是德国一流高校中的最杰出代表——德版“常春藤盟校”。
Uni Freiburg(弗莱堡大学)
弗莱堡大学建校时尚属于奥地利,因而以其资助人- 奥地利大公阿尔布莱希特六世(Albrecht VI)命名(拉丁文为Albertina)。时为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继维也纳大学后的第二所大学。初设四大科系:神学、法学、医学和哲学。当时的哲学即包括所谓“五艺”,为所有学生必修科目。
Uni Muenster(明斯特大学)
明斯特大学引始建于1631年,但因为缺少资金,直到150年以后才开使授课。1818年,因为信天主教的威斯特法伦人反对普鲁士人的教育改革,明斯特大学再次失去其合法地位。上世纪初叶,明斯特大学开始进入兴旺时期,但不久又因突然爆发二战而中断。直到1945年以后,明斯特大学才开始发展到现今规模,成为德国最令人向往的学习地点之一。
二、德国的法学专业情况
19世纪柏林大学创建伊始,着名的教育家洪堡就将学术研究作为大学的主要职能。德国大学后来都秉承了这种传统。在以“造就学术研究接班人”为目标的博士生培养阶段,这一点尤为明显。博士生在学校里往往是以研究助手、而并非学生的身份存在的。德国高等教育理念认为,在这一阶段,应当培养博士生独立思考学术问题、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培养方式上,绝对不能象培养硕士生那样以教学为主、科研为辅。这种思想在制度上的体现是:德国大学的博士生没有必修课。
博士生就读期间,最重要的任务是完成一篇高水平的、展示其学术成果的博士论文。这就需要博士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大量阅读相关材料,在实践中搜集第一手资料。没有课程安排,他们在研究时间和灵活性方面便具有更大的余地和自主权。当然,如果他们认为自己缺乏某个领域的知识,可以去选听一些课程或参加讨论班,完善其知识体系。
我国的法学博士生培养过程中,“课程过多、过杂”是博士生反映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博士生培养阶段是高等教育领域学位教育的阶段,博士生的专业知识已经比较扎实,因此,不宜为他们安排过多的课程,而应该让他们集中精力,争取更多的科研成果。与此同时,可加强对其研究成果的考核,以达到良好的监督作用。不出成果的博士生,可以延迟甚至取消其答辩资格。
每个国家的法学高等教育体系都有与本国教育理念、文化传统以及经济基础密切相关的特点,但是培养出既有深厚的法学学术功底、又具备熟练的实务技能的法学专业毕业生,恐怕是世界各国法学教育的共同目标。因此,各国法学教育模式之间的借鉴与吸收,是非常必要的。和我国有着一定程度上类似的法学观念和法律体系的德国,其法学教育的许多独特经验都值得我们思考、学习。即使某些做法在我国现阶段无法实行,也能给我们法学教育的发展方向和改革目标提供一些启迪。希望本文能作为引玉之砖,给我国的法学高等教育工作者提供一些借鉴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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