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美国后不仅是去学习,更是去生活,生活就会有吃住行的问题。美国是法治国家,在美国生活就要要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甚至出庭打官司。一提到打官司上法庭,我们中国学生都很犯怵,不仅学生紧张,如果让国内的家长知道了一定会更紧张。我们的教育是息事宁人,能忍且忍,孰不知当你忍不了的时候怎么办呢?下面通过我的一些经历告诉即将去美读书的学弟学妹们,当遇到这些事情的时候该如何面对。
在美国生活,你一定会遇到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不公平的事情。遇到这类事情记住一定不要采取过激的处理方式,要冷静下来,要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有这样的思想准备,平时说话做事就会非常小心,不招事也不怕事,遇到事情就会据理力争,收集证据。比如,上饭馆吃饭,尤其是去中餐馆,你可能会遇到结账时,老板收你的菜价和菜单上标明的菜价不符的情况,甚至会自动将15%的小费加入菜单中,老板知道中国人怕事,所以会欺负你。我刚到洛杉矶到中国城吃饭时就遇到过两三次,开始都忍了。后来发现,当老美遇到这种事时,他们通常都会不依不饶,老板知道理亏,通常会免掉这道菜价,减掉小费。因为在美国这属于欺诈,是非常严重的事情,你一旦报警,这家餐馆会面临罚款或是停业处罚。
到美国你一定会到超市购物,可能会网购。如果你发现并能证明你买的是假冒伪劣产品,那你就发大财了。你不仅会得到正牌货,还会得到巨额赔偿。和我们在国内不同,在美国是不需要忍的,商家作假欺诈是要付出惨痛代价的。大家都听说过,一位老太太在麦当劳被一杯热咖啡烫伤后获得巨额赔偿的故事,在美国没有“315”,也没听说过“消协”,消费者的权益是考法律维护的。我在美国没买到过假货,但对我不满意的商品,我有过很多次成功退货的经历。
第三个例子是租房,如果你到美国后的第二年想到学校外面租房,就必须小心了。到校外租房,你就必须注意:找房东,找室友,谈价钱,谈条件,看合同,看房子。尤其注意要对你认为将来可能出现争议的部分采集证据。比如,入住前对房子照相,或录像,特别是厨房和厕所,这些平时损耗最多的区域要保留证据。要仔细审查合同,房东的背景情况,什么情况下房东会扣你的押金?出现什么情况时必须房东出面解决,等等,一定要搞清楚后再签字。我有一同学,就是图便宜,糊里糊涂的签了租房合同,可是一年后退房时,房东以灶台生锈为名,扣了他一个月的押金。他不服把房东告上法庭,可最终我这同学败诉了,理由是他拿不出可信的证据,比如当时租房时的照片,证明原来就是生锈的,只靠你嘴说,靠推理是不够的,必须要有证据。
我在美国吃的第一张罚单就是骑自行车通过没有红绿灯,但立有STOP标志的路口时,没有按规定停车,被校警罚了100多美元。这种习惯对中国学生来说是最最容易犯的错,因为我们在国内骑自行车没有这么多限制。在美国的交通法规中,讲究的是路权。当你骑车时,你和机动车一样,享有机动车的路权,要遵守开车人的规矩,通过有STOP标志的路口时必须停车,无论是白天黑夜,有人没人都必须停车。如果你推着自行车,你就享有行人的路权。收到罚单后,你可以上诉,但如果逾期不交罚款,你可能会面临出庭当被告的危险。
我买了汽车后,被罚款最多的就是停车。在美国路边停车是没有看车人的,要自己往秒表里投钱定时,或到收费终端上缴费打停车卡,停车卡要放在车内的右前部便于检查。如果你缴的是三小时停车费,可你一小时就准备走了,停车费是不退的;不像国内看车人守在一堆车旁,你开车走时才交钱。如果你缴的是一个小时,而三小时后你才回来取车,被查到你可就惨了。美国的看车人或叫执法人,装备很齐全,有对讲机,打印罚单的终端机,有的还配枪;有的骑车,有的开车,他们的执法区域很大,机动性很强。如果你心存侥幸,认为可以少缴点停车费,一旦被抓到,罚款会是停车费的几十倍。被罚款后,你不服可以上诉,不过你败诉的几率几乎是百分之百。
我在美国打过两起开车超速罚款的官司,一次是我自己的,一次是帮助同学的。我那起官司发生在去年的8月15号早上5点多钟,从里诺到黄石的路上,离美国第二大赌城20英里,被警察以超速罚款169美元,记2分。我认为是警察把限速路段搞错了,不服。等待两个月后,我从洛杉矶开车到里诺出庭,法官听了我的陈述后非常客气,给我三种选择:一是,认罪受罚;二是,认罪协商;三是,不认罪,等待下次见法庭安排的免费律师,之后再出庭与警官对质,起码要再出庭两次。我一看,从洛杉矶到里诺往返三次,开车加吃饭住宿,至少要花费我2000美元,即便我赢了官司也只是免掉169美元。所以我选择认罪协商,罚款减到80美元不罚分。
我的这位同学的官司发生在洛杉矶,超速罚款是600美元,记3分,他心有不甘。找到我后我们分析了案情,按他的描述,几乎没有胜算的可能。因为他确实超速了,不过不应该罚这么重,但抱着试试看的心理还是决定上诉。因为胜诉可以免掉处罚,败诉就去缴罚款,和不上诉没区别。经过我们的认真准备,据理力争,三次出庭后,被成功撤销了罚单。其实也是我们的运气比较好,第三次出庭时,那位警官不知何事未到庭,由于他的缺席,我们自然胜诉了。
这些经历说明,不害怕打官司有时也是很重要的,如果运气好还能胜诉。另外,我出庭后的体会是,要有好的英文听力。法庭上由于紧张,听不清或听不明白法官说什么问什么会很麻烦,所问非所答,再有理也很容易败诉。在洛杉矶法官开一次庭通常要审理很多案件,其他人坐在旁听席旁听。我们被排在第六,前面审的多半是重罪,有带着手铐脚镣出庭的,那阵势着实让人紧张,我也算见识了真实的美国法庭。其实,在美国打官司司空见惯,对超速罚款这类的小官司,上法庭申辩是你的权利,打不赢至少可以少罚点,少扣几分,毕竟记够4分,你一年就不能开车了。
学弟学妹们,在那个你们认为梦开始的地方,马上就要开始你们全新的生活了。但我提醒你们千万别活在梦里,要充实自己,到美国后要虚心向前辈们学习,不仅学知识学文化,更要增强自己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知法懂法作个守法之人,为今后成为栋梁之才积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