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发展,进入公司后,我们都会使用到双方满意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政策和法规的规定。是否在为劳动合同而烦恼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劳动合同2022年最新版本(集锦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劳动合同2022年最新版本(集锦5篇)(篇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__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实行_________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法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违法经营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第十一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_________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标准分别为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提成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量标准,提成工资单价为_________。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_________条中明确。
第十二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_____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四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_________元。
第十六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五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八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九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二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_____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九、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第三十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影响甲方的经营和形象,或与甲方竞争市场,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三十七条 乙方的工作岗位涉及甲方商业秘密或对甲方的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甲方可以在解除或终止合同前6个月内,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
第三十八条 乙方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_________年(月)内,不得到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业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费_________元。
十、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九条 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一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月工资标准按甲方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计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第四十三条 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第四十四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一、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5%元。
第四十六条 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七条 _________
十三、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
第四十九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五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十二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_________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盖章):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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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公)证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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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 办 人: 鉴(公)证机关(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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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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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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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劳动合同续订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续订类型为期限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盖章)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
_________
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盖章)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2022年最新版本(集锦5篇)(篇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别: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
1.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本网吧的清理卫生,夜间值班等工作,防止甲方的财物丢失损坏。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规定做好本职工作。
三、劳动报酬
1.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五日支付乙方工资八百元整。
四、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时发放乙方工资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定;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规范 ;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
3.在乙方值班期间甲方财物丢失损坏,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价赔偿。
4.如乙方无法按照甲方的要求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第一页
五、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可以解除本合同。
5.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6.乙方违反甲方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六、 本合同共二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 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2022年最新版本(集锦5篇)(篇三)
甲方(雇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雇职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属省(直辖市)地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县(街道办事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月。本合同至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 甲方每月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元。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处长工作时间的,经征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作,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在法定休假节目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第七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八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九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在国家和北京市职工工作保险规定未出台前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______元。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 乙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命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了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解除终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条件或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克扣或者无帮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 以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由方按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解除乙劳动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甲主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乙主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四条 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不低乙方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二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二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会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_________。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员(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可做为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之用。
二、企业与职工利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的,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空格内;需要告知的事项,在空栏内填写清楚告辞乙方。
三、本合同中甲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姓名、出生日期等应同身份证一致,不得有误。
四、本合同设定的条款不适用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书“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一栏中写明:“下列条款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条某款即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需增加的条款,也在本栏中写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条款”,并在下面逐条写清。
五、本合同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涂改。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变更书及续订书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加附纸。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劳动合同2022年最新版本(集锦5篇)(篇四)
首先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是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我们都知道求职者在找工作的时候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会给一定期限作为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无论是求职者对这一份工作不满意还是用人单位对这一个员工不满意都可以提出解约。所以如果大家在换了一个新工作之后觉得对自己的工作不满意的话就要在试用期内提出解约,因为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其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是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来强迫劳动者进行劳动的情况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很多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就因为那一份劳动合同而不敢违约,即使用人单位对自己施加暴力或者是威胁他们也不敢反抗,甚至用人单位非法限制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强迫劳动者在某一地点进行无休止的劳动。其实在这种时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如果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合同之后出现了以上的情况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合法地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是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也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每一个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都是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和提供劳动条件的,如果在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是不能给劳动者提供合法合理的劳动条件的话,劳动者就可以在这种时候选择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最主要的作用就是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并且在同时约束双方的行为。所以劳动者们在自己的行为合法,但是权益被侵害的时候就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工作中要学会用劳动法规保护自己
劳动合同2022年最新版本(集锦5篇)(篇五)
劳动合同起始时间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履行劳动合同”。这表明履行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是员工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开始工作的时间。一旦双方就合同的起始时间作出约定,那么双方当事人就应当按约定的起始时间履行。应当先订立劳动合同,再按约定的起始时间履行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上填写的日期晚于实际履行时间,对员工有什么利害关系呢?这是用人单位没依法办理招工登记手续,为少缴社会保险费设下的陷阱。员工要引起警惕。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与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确认。”当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和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不一致时,员工要意识到应以实际履行的时间为准。员工可以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改正错误,如果用人单位坚持不改正错误的,员工一定要在自己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件事发生的60天内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实际履行】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实际履行时间、具体签定时间的关系?
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和实际履行时间往往不一致,有可能早于或者晚于实际履行时间。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早于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时间的,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双方劳动关系起始时间是实际履行时间。
劳动合同起始时间晚于劳动合同实际履行时间一个月以上的,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就超过部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的工资。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与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确认。”当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和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不一致时,员工要意识到应以实际履行的时间为准。
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与具体签定时间往往也是不一致的,如果具体签定时间晚于书面记载的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的,劳动者应当在向用人单位了解情况以后,决定是否签署。根据上海市高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劳动者已经实际为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是否需要双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应当考虑用人单位是否履行诚实磋商的义务以及是否存在劳动者拒绝订立等情况。如果用人单位已尽到诚信义务,而因不可抗力、意外情况或者劳动者拒绝签订等用人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六条所称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双倍工资;但因劳动者拒绝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拒绝继续履行的,视为劳动者单方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已经生效半年了,我有个问题想与大家请教一下:有个女孩xx年就来到一家医院工作,想着有机会成为正式护士,每月仅拿最低工资标准从事护士工作。医院直至xx年6月也未与该女孩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超过一年不签订劳动合同视为无固定劳动合同”,“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该法已经给医院充足改正错误的时间,但医院拒不改正,所以我认为女孩应该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内容要求医院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且同工同酬,补缴社会保险。 请问:上述认定的期间,有道理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司法解释,或案例。二、现在的市级医院到底什么性质,这种事业单位有没有集体劳动合同,向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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