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及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各级防控预案要求,现制定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完善新冠肺炎防控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冠肺炎病例,有效防控疫情扩散,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发现疑似病例及时处置和转诊,防止医务人员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早期排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三)规范病例发现、报告、标本采集及运送、医务人员防护等工作。确保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以控制疫情蔓延扩散。
二、工作原则
高度重视、联防联控、预防为主、充分准备、依法管理、协调指挥、加强培训、快速反应、尽早上报、规范诊疗、集中收治。
三、组织管理
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政府、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全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治工作和领导,相关重大问题的决策,统一部署预防和控制工作和应急人员的调动。并成立医疗专家组和应急分队、消毒隔离组、后勤保障等组织。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xx院长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专家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医疗组成员:
护理组成员: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
4.消毒隔离组
组长:xxx
副组长:
5.后勤保障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在应对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的相关工作。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五、应急准备
(一)做好物资储备。各科室要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市(区)卫生健康局对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各种物资(包括抢救治疗必需的设备、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进行调查摸底,对各种专用救治设施、设备做好登记备案。各科室对缺少的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要尽快填平补齐,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
(二)做好应急值班。根据医院应急值班安排,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科室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切不可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应急机制和流程,保障应急工作通畅开展。
(三)做好各领域的具体应急流程和应对措施。包括医院出入口预检分诊、医院病房封闭管理、所有出入人员管理、住院患者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各细分领域的具体防控应对措施和发生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的应急流程等。
六、防控措施
(一)实施分层、分级处理原则,逐级处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在门诊通风良好的醒目位置设立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和登记报告工作,填写《发热门诊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初步筛查登记表》,同时对接触过患者的医务人员进行登记。
(二)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医院院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不接待外来人员,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建立与患者、患者家属的线上沟通渠道,争取其亲属的理解支持;及时对外公布院内的防控形态,以免造成患者及亲属的恐慌。疫情期间禁止探视,禁止探视人员进入住院部,以免交叉感染。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任何家属外带食品或用具进入医院。
(三)病例发现与报告。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在新冠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
(四)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五)医院各病区备好隔离房间。一旦发现有不明原因发热、干咳、呼吸困难、胸痛等症状的住院病例应立即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同时同一房间的其他患者相对集中隔离观察,开展进一步排查。
(六)原则上对于病情不紧急、不严重的`患者不安排入院。发热病人在入院前均应采集咽拭子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并经过详细的“新冠肺炎”排查后收治入院。
(七)指定一个病区作为新入院发热患者的集中收治病区,并实行单人单房隔离治疗。
(八)发现疑似及确诊病例应按政府规定程序收入相应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转运疑似和确诊病例前,须报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后,经拟收治的定点医院专家会诊评估,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临床专家组组长或副组长同意后再转诊。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
(九)封闭医院侧门,留医院正门作为唯一进出口,入口处设立临时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点,所有进入院区的人员须经过体温筛查、流行病学疫情接触史评估分诊以及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入诊区就诊。限制就诊陪同人员数量,所有进入院内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十)所有诊断尚未明确的发热病人不得进入本院病房区域,如确实因病情需要进入本院就诊,需提供发热门诊重点医院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历。对于分检排查出的可疑病例,将其安置在我院的临时隔离观察室,并通知发热门诊重点医院安排专家在2小时内来院进行排查。
(十一)做好所有人员健康监测筛查和流动管理。建立早晚检测制度,每日安排专人对医院全体工作人员、住院患者和其他进入医院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者按规定报告,进行单人隔离并开展进一步排查。
(十二)对临床科室的陪护人员要求不得外出;对医院的安保人员要求不得与来自疫区的人员接触,做好自我防护。
(十三)为减少人员流动,暂停住院病人的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外出病房的机会;进入门诊的就诊患者和亲属要求就诊后尽快离开,不得逗留以及走动到除门诊外的其他院区。
(十四)医院膳食组要求每位员工原则上不得在饭堂集中用餐,个人自带饭盒打饭回科室进食,减少员工聚集。
(十五)医务人员发现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就地隔离,并报告领导小组和启动科室应急预案,逐级上报。由医院在2小时内组织院内和区(市)有关专家会诊,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原则上转诊至定点收治机构隔离观察或诊治。
(十六)做好院区环境清洁消毒。认真执行通风、消毒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医院每天安排专门人员对全院所有工作区域、居住区域每日定时通风、定时消毒,特别是加强对病房、门诊等重点活动场所的消毒,做好医院垃圾、污水、污物的消毒处理。加强医院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管理。
七、预检分诊点设置
1.单独设立预检分诊点,不适用导医台代替预检分诊点;
2.对发热患者及陪同人员给予并教会佩带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病前两周有市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有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详细登记。
3.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且有症状者应及时告知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同时电话报告医务部、院感科。
4.预检分诊人员应按一级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同时做好手卫生。
5.经预检分诊查出的发热病人,应由预检分诊处的工作人员陪送到发热门诊,预检人员发生异常或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
6.实行24小时值班制(晚间设在急诊科,标识醒目)。
八、发热门诊设置
1.发热门诊和观察室要在独立区域设置,设立独立的医护人员工作区域,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设置隔离留观室;本地区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发热门(急)诊承担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按二级防护着装。
2.应有明显的标识,与其他诊室保持一定距离;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病人专用通道;留观患者单间隔离,房间内设卫生间;患者病情允许,应当戴外科口罩,并限制在留观室内活动。
3.建立接诊病人登记本。内容包括:接诊时间、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单位、联系方式、诊断、患者去向及接诊医生签名。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并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
4.建立终末消毒登记本。内容包括: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5.保持通风良好,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6.防止人流、物流交叉,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
7.落实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
8.患者转运:非必需情况,不允许患者离开隔离区域;尽可能减少与工作人员、探视者及其他患者的接触;如需转运,需使用专用的转运途径转运。
9.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
10.患者产生的所有垃圾均为医疗废物,用双层医用黄色垃圾袋封扎后送医疗垃圾暂存处。
九、应急措施
(一)建立具体清晰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按照分类诊治、流程规范、措施适当的原则实施医疗救治,合理调整预检分诊流程,科学调配人员、设备,抽调专门的护士进行巡视,加强患者的管理。
(二)按照要求规范设立隔离病房,对发热患者进行管理。
(三)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发热门诊感染防控及医务人员防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工作。加强医疗场所的通风换气与清洁消毒工作,对经常使(共)用的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电话机、电脑鼠标、手电筒等要定期消毒;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院内其他患者的防护。
十、应急培训
实施分级全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科室内部培训、演练等多种形式,对全部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疫情报告、消毒隔离、院内感染控制、个人防护、就诊流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2
为推进全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春防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年度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羊小反刍兽疫、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畜禽群体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80%以上;按规定做好羊痘、猪链球菌病、狂犬病等疫病防控;猪、牛、羊耳标配戴率100%,免疫记录、免疫档案与标识相符,使用免疫疫苗合理,免疫操作规范;按时上报免疫进度周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免疫任务。强化综合措施落实,统筹做好动物H7N9流感及仔猪腹泻等常见多发病的防控。
二、行动内容
(一)做好防疫物资管理。镇政府落实动物防疫、质量监管、H7N9防控、生猪屠宰管理等工作经费安排,兽医站要编制好动物防疫经费使用预算,建立疫苗、器材和消毒药品使用台账,实行专人管理,确保及时供应。结合我镇实际,统筹做好疫苗领用和发放,以免造成过期浪费。
(二)做好自免场登记管理。按照《动物防疫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精神,切实加强辖区内强制免疫自免场的管理,有意向自免的规模场应配备专职兽医,具备疫苗存储条件,建立健全免疫程序调整、消毒、疫苗及标识使用管理等防疫制度。春防期间,要组织对实行自免的规模场开展登记确认,建立自免场档案,登记自免场基础信息、疫苗来源情况、免疫程序制定等情况,并签订自行防疫责任承诺等,分别明确采用统供强制免疫疫苗、自行选择省级中标强制免疫疫苗、自行选择非省级中标强制免疫疫苗进行自免及标识领取、使用的要求和责任。
(三)抓好免疫与采样送检。按照省、市免疫工作标准和要求,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5种疫病的强制免疫和抗体监测工作。要严格按免疫程序指导和实施免疫,强化以监促免,确保免疫质量。对于自行免疫的规模场,兽医站要将春防方案和免疫工作要求送达场方兽医签收,指导和督促按程序实施免疫,根据春防工作进展情况,在合适时间进行采样送市疫控中心实验室检测,监测抗体水平不达标的,督促其立即进行加强免疫;对于无自免能力的养殖场和散养户,要组织进行集中免疫和定期补免,并根据免疫进度,安排抽样监测,监测抗体水平不达标的,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组织加强免疫。
(四)落实综合防控措施。在开展春防免疫工作的同时,积极指导辖区内养殖等重点场所做好消毒灭源工作,严格消毒程序,规范消毒操作,确保消毒效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落实好活禽市场休市消毒制度,督促指导畜禽养殖场(户)落实好封闭式管理及生物安全措施。按照法律法规和农业部检疫规程的要求,规范实施动物检疫,加强对畜禽及畜禽产品的屠宰、经营、调运、储藏和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发布预警预报,及时指导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疫情隐患。
(五)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积极发挥应急指挥机构职能,补充更新应急物资的储备,强化应急队伍的管理,做好各项应急准备。进一步完善疫情巡查报告制度,坚持疫情举报核查制度,严格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可疑疫情,要迅速按程序上报,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迅速开展疫源追溯,在采样送检的同时应采取果断措施,严防疫情扩散。加强应急值守,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
三、工作安排
全镇春防行动从3月1日开始,4月底结束。春防行动期间,在落实好各项综合防控措施的同时,要兼顾不同病种不同畜种合理安排免疫时间,突出抓好免疫与抽样送样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阶段:部署准备阶段,3月1日~3月10日。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同时做好免疫物资领用与发放、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完成规模畜禽养殖场(户)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程序的制定或修订、自免场备案登记和宣传发动工作。
2、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3月10日~4月20日。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开展免疫工作。督促指导自免规模场按程序实施免疫;组织对不具备自免能力的养殖场和散养户,集中组织实施拉网式免疫;突出抓好新近补栏、前期未免、漏免畜禽的'补免工作。
3、第三阶段:自查补免阶段,4月20日~4月30日。对前一阶段行动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和免疫抗体抽样送样监测,对免疫不到位或免疫抗体不合格的及时进行补免或加强免疫。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及行政村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组织全体兽医,成立“突击防疫小分队”,逐村逐户进行防疫。小分队由兽医站长带队,村组干部配合,村级动物防疫员负责防疫操作,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不留死角”。要借助春防行动的良好时机,强化防控知识的宣传,引导养殖户科学防疫,增强其强制免疫主体的责任感和履行强制免疫、接受动物疫病监测义务的自觉性,形成群防群控。
(二)强化物资管理。认真做好相关疫苗、标识等防疫物资的组织、供应、储备、发放等工作,明确专人管理,健全管理台帐,严格计划领用、按需发放、以空换实、空瓶回收处理、按月上报疫苗计划,要做好疫苗签收和发放的网络登记工作。
(三)强化技术培训。镇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围绕法律法规、免疫技术、疫病知识、防控形势等方面,切实加强对基层防疫员和自行免疫养殖企业防疫人员的培训,必须对每一个养殖场(农户)建立畜禽免疫档案,完善电子档案。养殖户(农户)必须有免疫记录,并填写规范。
(四)强化督查考核。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春防行动方案,认真开展防控督查活动,强化问题整改。兽医站要对照《20xx年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目标任务考核评分细则》,落实相关人员的任务及责任,逐步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3
一、总体目标
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免疫预防工作,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畜禽群体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85%以上;羊痘、猪链球菌病、狂犬病等疫病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牲畜规范佩戴免疫标识,猪、牛、羊耳标配戴率100%;免疫记录、免疫档案与标识相符,使用免疫疫苗合理,免疫操作规范,免疫进度和监测周报按时上报,在规定的时间段完成规定的任务。
二、实施内容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对家禽实施强制免疫。根据农业部有关调整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种毒通知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原重组禽流感H5N1亚型二价灭活疫苗(Re-6株+Re-7株)调整为重组禽流感病毒H5亚型三价灭活疫苗(Re-6株+Re-7株+Re-8株),原重组禽流感H5N1亚型灭活疫苗(Re-6株)调整为重组禽流感病毒H5亚型二价灭活疫苗(Re-6株+Re-8株)。鉴于新的种毒疫苗在3月底前才能通过农业部批准签发,之前疫苗仍可使用。防疫员要结合实际,统筹做好禽流感的免疫工作。
1、对新补栏种鸡、蛋鸡以及已过免疫保护期(一般4个月左右)的种(蛋)鸡全部使用重组禽流感H5N1亚型(Re-6株+Re-7株+Re-8株)三价苗免疫,对首次免疫的种(蛋)鸡在3~4周后再进行一次加强免疫。
2、对商品代肉鸡在7~14日龄时,推荐用重组禽流感H5N1亚型(Re-6株+Re-7株+Re-8株)三价苗免疫一次。饲养周期超过70日龄的,参照蛋鸡免疫程序免疫。
3、对种(蛋)鸭、种(蛋)鹅,用H5N1亚型(Re-6株+Re-8株)禽流感二价灭活苗免疫,对新生雏鸭或雏鹅14~21日龄时初免,间隔3~4周,再进行一次加强免疫。以后每隔4~6个月加强免疫一次。
4、对商品肉鸭(鹅),7~10日龄时用H5N1亚型(Re-6株+Re-8株)禽流感二价灭活苗进行免疫,肉鸭免疫一次即可,肉鹅须间隔3-4周,再进行一次加强免疫。
5、对所有散养禽进行一次集中免疫,鸡用H5N1亚型(Re-6株+Re-7株+Re-8株)三价苗免疫,其它禽参照相关种禽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6、免疫效果监测及判定标准:
(1)所有应免家禽免疫密度要求达到100%;
(2)免疫抗体效价(HI)试验≥24判定为合格;
(3)免疫禽群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达85%以上。
(二)牲畜口蹄疫
对猪进行O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牛、羊进行O型和亚洲I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奶牛和种公牛进行A型口蹄疫强制免疫,或直接使用O型-A型-亚洲I型三价灭活疫苗进行强制免疫。
1、猪使用O型口蹄疫灭活类苗、合成肽疫苗,对新生仔猪以及虽已免疫但已过保护期(一般4个月左右)的猪进行免疫,新生仔猪一般在28-35日龄时首次免疫,间隔1个月后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2、对新生羔羊、犊牛以及虽已免疫但已过保护期(一般4个月左右)的羊、牛,使用O型-亚洲I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进行免疫,对新生羔羊在28~35日龄、新生犊牛在90日龄左右进行初免,间隔1个月后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3、对所有散养猪、牛、羊用相应疫苗进行一次集中免疫。
4、免疫效果监测及判定标准:
(1)所有应免畜群平均免疫密度要求达到100%;
(2)猪免疫28天后,其它畜21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牛、羊亚洲I型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6判定为合格;牛、羊、猪的O型口蹄疫抗体,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6判定为合格;猪合成肽疫苗VP1结构蛋白ELISA抗体效价≥25判定为合格;A型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6判定为合格;
(3)所有应免家畜免疫抗体合格率≥85%判定合格。
(三)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商品猪、种母猪使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弱毒疫苗进行强制免疫,种公猪使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苗进行强制免疫。
1、新生仔猪断奶前后使用弱毒苗初免,4个月后加强免疫一次。
2、种母猪70日龄前免疫程序同商品猪,以后每次配种前使用弱毒苗加强免疫1次。
3、种公猪使用灭活苗进行免疫,断奶后初免,初免1个月后加强免疫一次,以后每间隔4-6个月免疫1次。
4、散养猪进行一次集中免疫。
5、免疫效果监测及判定标准:
(1)所有应免猪免疫密度要求达到100%;
(2)活疫苗免疫28天后,用猪蓝耳病抗体间接ELISA方法检测,抗体阳性判定为免疫合格;
(3)所有应免猪群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85%判定为合格。
(四)猪瘟
对猪实施猪瘟强制免疫。
1、新生仔猪以及虽已免疫但已过免疫保护期的猪使用猪瘟活疫苗进行免疫,对新生仔猪在25~35日龄时初免,60~70日龄加强免疫1次。
2、所有散养猪进行1次集中免疫。
3、免疫效果监测及判定标准:
(1)所有应免猪免疫密度要求达到100%;
(2)猪免疫后21天,用猪瘟抗体阻断ELISA方法检测,抗体阳性判定为免疫合格;
(3)所有应免猪群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85%判定为合格。
(五)小反刍兽疫
对羊实施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
1、对新生羔羊1月龄以上和本年度未免疫羊使用小反刍兽疫活疫苗进行免疫。
2、免疫效果监测及判定标准:
(1)所有应免羊免疫密度要求达到100%;
(2)羊免疫后21天,用阻断ELISA方法检测,抗体阳性判定为免疫合格;
(3)所有应免羊群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85%判定为合格。
(六)新城疫
对鸡进行新城疫全面免疫。
1、种鸡、商品蛋鸡:根据其饲养周期开展相应免疫工作,其中:1日龄时用弱毒疫苗进行初免,7~14日龄用弱毒疫苗或灭活苗进行免疫,12周龄用弱毒疫苗或灭活苗进行强化免疫,17~18周龄或产蛋前再用灭活苗免疫一次。开产后根据抗体情况进行免疫。
2、肉鸡:7~10日龄时,用新城疫弱毒疫苗或灭活苗初免,2周后再用弱毒疫苗强化免疫1次。
3、所有散养鸡集中免疫1次。
4、免疫效果监测及判定标准:
(1)所有应免鸡只免疫密度要求达到100%;
(2)鸡只免疫21天后,用新城疫抗体血凝抑制试验(HI)检测免疫抗体,血凝抑制价≥25判定为合格;
(3)应免鸡群平均抗体合格率≥85%判定为合格。
三、时间安排
此次春防行动从3月3日开始,4月20日前结束。防疫员在开展春防工作时,要兼顾不同病种不同畜种合理安排免疫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阶段:部署准备阶段。3月3日-3月10日。街道兽医站科学制定春季防疫行动方案,同时做好免疫物资储备与发放、技术培训、规模畜禽养殖场(户)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程序的制定或修订和宣传发动工作。
2、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3月11日-4月20日。各包片防疫员结合实际,开展免疫工作。对自身具备免疫条件的规模养殖场,要帮助指导其制定科学的免疫程序,实施程序免疫;对散养户,要集中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
3、第三阶段:自查补免阶段。4月20日-4月25日前。对前一阶段行动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县动物疫控中心将在4月30前开展免疫抗体监测,对免疫不到位或免疫抗体不合格的及时进行补免。
春防实施阶段,各包片防疫员将每周进展情况报街道兽医站,3月14日为首次报送第一周进展情况,以后每周一下午3:00前上报一周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春防行动的组织领导。街道继续坚持“地方政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的防疫工作责任制,由村干部带队,包片防疫员具体负责操作,逐村逐户进行防疫,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不留死角”。兽医站工作人员要深入防疫基层一线,指导和帮助各村和防疫员做好防疫工作,确保“三到位,三落实”,即春季集中防疫行动时间和工作要求通知到位,免疫程序及免疫措施指导到位,免疫抗体监测服务到位;监督指导养殖场动物防疫负责人和防疫工作人员,落实免疫设备及技术措施,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度。监督小规模及散养畜禽按照“五统一”的要求,组织做好集中免疫工作,即统一免疫程序、统一免疫操作、统一标识档案、统一报告制度、统一免疫进程。
(二)是开展免疫抗体监测,确保免疫效果达到要求。兽医站要严格报照县疾控中心监测方案的相关要求,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并及时送样分析和评估免疫实际效果。对于散养户要根据其免疫进度,安排抽样监测。对监测抗体水平不达标的,要立即组织加强免疫;对于自行防疫的规模场,要查看其免疫记录,在合适的时间进行监测,监测抗体水平不达标的,应督促其立即进行加强免疫。畜牧兽医站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疫情监测报告制度,坚持疫情举报核查制度。一旦发现可疑重大动物疫情,要迅速按程序上报,不得延误,并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迅速开展疫源追溯,在采样送检的同时应采取果断措施,严防疫情扩散。
(三)是做好疫苗、耳标等防疫物资监管与规范使用。做好相关疫苗的供应、储备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疫苗管理专帐,明确专人管理。做好耳标发放登记工作。
(四)是开展村级防疫员培训,确保免疫操作到位。兽医站要加强对村级防疫员和自行免疫养殖场(户)防疫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从事免疫工作。兽医站必须建立每一个养殖场(户)畜禽免疫档案,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电子档案。养殖场(户)必须有免疫记录,并填写规范。
(五)是开展督查指导,确保完成春防任务。兽医站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督查方案,对春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实现“力争不发生,确保不流行”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
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4
一、企业复工时间
对全区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不含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工地)实行分类分片分时段严格审批,有序复工。所有企业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的优先复工。
(一)工业企业
2月10日起,符合“白名单企业”(即涉及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员工基本为本地的企业、本地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完整的企业;
2月15日起,员工主要来自其他非疫情重点地区、本地产业链、供应链较为完整的企业;
2月20日起,其他工业企业。
(二)服务业企业
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堂餐)和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
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投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
2月20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
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暂缓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等娱乐场所,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等。
二、企业复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
(一)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企业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坚持稳控当头,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并制定承诺书;同时建立劳动关系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劳资和稳定问题,切实承担社会责任。
(二)防控方案制定到位
企业要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内容,落实落细各项举措。
(三)联动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班子和管控人员,各项职责分配到人,落实专职人员,每天按时如实将职工健康状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向属地平台、镇街报告,实行网格化管理。
(四)企业职工排查到位
企业要严格排查职工近期出行情况,全面掌握职工当前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及共同生活成员健康状况。建立职工“一人一档”每日登记制度,所有职工在“杭州市企业员工健康码数字平台”申报信息并获得职工健康码,一人一码,分类管理,确保职工的健康安全。
1.首批上岗职工须为在杭州连续待满14天以上且无相关呼吸道、消化道症状体征人员。
2.企业对后续职工上岗须进行严格排查,其中xx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近期一律不得返回,具体返回时间另行确定;其他地区职工返回前须上报名单,经审查通过可返回,返回后原则上须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视各地疫情变化情况动态调整),无症状后方可上岗。隔离医学观察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明确。
3.企业必须做好分批返回职工的隔离方案,经属地平台、镇街审核通过后方可通知职工返回。
(五)防控物资准备到位
企业要根据防控需要,配齐足够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并落实临时隔离点。厂区各公共场所消毒防护到位。
(六)安全工作确认到位
企业在复工前须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做好车间、仓库等的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无故障、无遗漏,职业卫生和劳动防护到位。
三、企业复工申请
1.组建工作专班。区级层面抽调发改、经信、商务、市场监管、卫健、公安、农业农村、三服务办等部门和邮政、人民银行、银保监、电力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复工工作专班,负责企业复工审核工作。各平台、镇街建立相应专班,并落实专人担任复工指导员、防疫指导员,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2.理顺审批权限。财税关系归属五大平台的企业由平台审批,报区复工专班备案。除此之外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行政区划在属地镇街审核通过后,报区复工专班审批;其他所有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由属地镇街审批,报区复工专班备案。良渚新城、良渚街道共同组建专班,以良渚新城为主,负责审批。
3.明确审批流程。符合上述六个“到位”的企业,提前三天通过“杭州市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数字平台”申报复工申请或直接向属地平台、镇街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审批通过的,由审批单位发放复工通知书,企业收到后方可复工。
4.从严控制数量。区复工专班根据疫情变化情况,按照企业数和职工数“双控”原则,分类分时段对平台、镇街审批数量进行限额管理,从严把关。
四、企业复工后必须做好“六个强化”
(一)强化人员管理
企业要做好职工每日健康监测。督促职工每日在平台进行健康打卡,确保每日更新底数清,并及时审核上报属地平台、镇街。指定专人落实每日对所有职工进行体温监测,一天不少于两次。
企业要做好职工上下班途中管理。对职工上班工作场所、厂区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访客管理,所有出入人员必须戴口罩,体温异常者未经检查排除感染不得进入。要求职工固定上下班路线,途中佩戴口罩并尽量减少在外时间。提倡单人自驾,有条件的企业提供班车接送服务并做好消毒。
企业要做好职工上岗安排。在疫情解除前,企业原则上不招录新职工。如必须招聘,一律不得到疫情重点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一律不得从疫情重点地区新招聘职工,在其他地区招聘新职工必须严格审查。
企业要减少人员外派出差,不得安排职工到疫情重点地区出差,也不能接受重点疫区人员来访。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人员来访,企业要严格按照隔离医学观察办法先实施医学观察,待观察解除后,方可进入。
(二)强化就餐管理
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并尽量分批错时用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企业应确保职工就餐时距离保持1米以上,禁止聚集用餐。餐具、饮具等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消毒,保持清洁,确保卫生。
企业要保持食堂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及制作过程不受污染。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三)强化卫生防护
企业要加强工作场所的全面通风,尽量开窗增加通风换气次数。安装有机械通风设施或使用空气调节的工作场所,要加强机械通风量或空调新风量,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厂区内所有垃圾分类处置,严格按照卫生部门要求规范处置。
企业要做好公共场所卫生防护,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电梯、卫生间、地面等公共部位均要定期消毒到位,每天不少于2次。
(四)强化教育宣传
企业要密切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及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教育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合理安排作息,倡导职工适当、适度活动,提高身体免疫能力。
提倡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网络办公或远程办公。疫情期间,企业一律暂停召开职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聚集的相关活动。企业要教育职工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不走亲访友和聚餐,乘坐公共交通时应佩戴口罩。
(五)强化应急预案
企业要与属地平台、镇街、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温度超过37.5℃)必须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属地平台、镇街,并按要求第一时间落实定点医院就诊排查,对所有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企业要针对重要岗位职工因疫情缺员等突发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企业须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六)强化监督管理
企业要加强对内部复工和防疫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平台、镇街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前的指导和复工后的监管,区企业复工专班要加强抽检。对防疫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审核把关和监管不严的平台、镇街要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责。
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5
一、卫生管理要求
1.制定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门诊、住院诊疗相关应急预案与工作流程,制定院内感染应对预案,储备防护用品和消毒物资。
2.与当地具有新冠肺炎诊疗能力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建立联络会诊机制;精神专科医院设立观察隔离病区,综合医院精神科设置应急隔离病室,新入院的精神障碍患者在此病区/病室观察14天后再转入普通病区/病室。有条件的机构,设立发热病区,在院感专家的指导下,改造门诊和病房隔离区,科学设置医务人员和患者通道及医疗垃圾转运通道,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3.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全员培训,掌握新冠肺炎的临床特征、诊断标准、治疗原则和防护措施,及时发现患者并转介到定点医院治疗,为定点医院提供精神科联络会诊工作,做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4.采取严格的门诊和住院限制措施,科学有序开展医疗工作,尽量减少门诊患者复诊次数,并尽量缩短住院时间。减少并严格管理医院出入口,暂停家属探视,限制陪诊人员数量。
5.各部门密切协作,落实院内感染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消毒隔离和防护措施落实到位,所有区域均要注意环境卫生和通风换气,做好做实病区清洁和消毒管理,指定专人进行督导检查。
二、预防性卫生措施
1.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换气,可采取排风(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排风)措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并根据气候条件适时调节;或安装排风设备,加强排风;也可使用合法有效的循环风空气消毒机。
2.加强院区和人员管理,在医院入口处设置非接触式测温仪,在门诊大厅、电梯间、候诊室等人员较为密集的场所,放置速干手消毒剂。就诊者、陪诊人员及相关人员进入门诊诊疗区域前均须佩戴口罩,同时加强手卫生。
3.加强住院患者,特别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治疗和照护,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降低冲动行为发生的风险。
4.加强住院患者的饮食管理,病房采用送餐制。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浓度25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消毒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5.门(急)诊的医务人员接诊不同患者时应当加强手卫生,严格洗手和/或手消毒。可选用含醇速干手消毒剂或醇类复配速干手消毒剂,或直接用75%乙醇进行擦拭消毒;醇类过敏者,可选择季铵盐类等有效的非醇类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3%过氧化氢消毒剂、0.5%碘伏或0.05%含氯消毒剂等擦拭或浸泡双手,并适当延长消毒作用时间。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先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然后按上述方法消毒。
6.新冠肺炎流行期间,所有诊疗用品、物体表面和环境等均应当加强日常清洁消毒。尽量选择一次性诊疗用品,非一次性诊疗用品应当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物品可选择化学消毒剂或低温灭菌设备进行消毒或灭菌;环境物体表面可选择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等消毒剂擦拭、喷洒或浸泡消毒。
7.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对医务人员及后勤人员开展新冠肺炎诊疗、传染病分级防护、手卫生、医疗垃圾处理、环境卫生和消毒隔离等医院感染知识的系统培训。
8.加强重点人群管理(包括物业、保安、食堂人员),与相关服务企业建立联防联控责任,严格管理派遣服务人员,规范手卫生、环境保洁和消毒操作流程。
9.指导基层组织做好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治疗和社区照护,对在封闭管理区居住的患者,采取送药上门、网络诊疗等方式,保障患者居家治疗。对于出现明显精神症状、情绪暴躁、或行为冲动等病情不稳定患者,有条件的要及时收治到隔离病区/病室,没有条件的要及时送至定点医院。
三、个人防护
1.隔离病区/病室工作人员应当加强个人防护,严格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等级。穿戴相应的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
2.其他工作医护人员需做好标准预防,严格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与患者近距离接触。
3.严格按照“两前三后”的指征做好手卫生,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先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后再进行手消毒,洗手严格按照“六步洗手法”操作进行。
4.科学排班,避免过度劳累,杜绝带病工作;密切注意自身健康状况,出现不适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及时隔离和就医。
四、疫情防控策略
1.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领导、组织、协调院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
2.细化防控方案,加强就诊患者风险评估,调整常规诊疗服务,按照岗位风险和防护标准,严格细化医务人员分级防护和环境、物表消毒等防控方案。
3.根据现状,制定应急预案,对病房可能发生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情况,制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应急处置方案》,并进行实操演练,确保各环节衔接通畅,及时对可疑病例进行有效研判、处置与转运。
4.对新入院患者应当进行门诊筛查,详细询问新冠肺炎流行病学接触史,做好相关检查,对新入院患者,设置隔离观察病房,并制定相关工作的制度和规范。
5.对住院的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有疑似或者确诊新冠肺炎的,应当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将患者转诊到定点医院治疗,并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对暂时无法转出到定点医院的确诊患者,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当立即设置发热病区,请具有新冠肺炎诊疗能力的综合性医疗机构派员会诊。同时,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隔离密切接触的医务人员和患者医学观察14天,并彻底消毒病房。
五、疫情防控措施
1.加强门诊入口管理。设立门诊入口唯一通道,门诊入口和出口分列,工作人员和就诊人员通道分列。就诊者、陪诊人员及相关人员进入门诊诊疗区域前均须佩戴口罩和配合测量体温。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陪同人员,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如有),或建议去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2.严格预检分诊制度。门诊应当设置独立的预检分诊台,就诊患者进行手卫生和打喷嚏的健康宣教,就诊过程要求佩戴口腔,避免人群聚集。预检护士须询问所有就诊者的新冠肺炎相关流行病学史,同时询问是否有咳嗽、乏力、肌痛、腹泻等临床症状。无发热、临床症状及相关流行病学史的患者,在合理防护基础上,按门诊常规流程就诊。
3.设立隔离诊室。疫情期间建议设立隔离诊室,用于满足有发热或流行病学重点监控对象的患者隔离和救治需要,隔离区域及诊室须与其他普通诊室区域相区分,设置从预检至隔离诊室的独立通道,避免穿过人群相对密集的候诊区。完成诊疗后由门诊部按照医院感染要求对隔离诊室及通道进行清洁消毒,医疗废物按规定处理。
4.设置隔离病区/病室。设置观察隔离病区/病室,有条件的医院建议设置应急隔离病区,用于新入院患者的观察与隔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5.加强病房管理,严格把握患者住院适应症,尽量缩短住院时间。疫情期间暂停现场探视,有条件的医院暂停病房医生出诊,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原则上不设陪护遵守医院规定每日进行健康监测。
6.复诊、随访可以适当调整时限,或鼓励采用互联网医院等远程诊治途径。对于病情稳定的患者,适当延长处方药物时间,最长可开具3个月药量。
7.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的精神障碍患者须收治在所在地的定点医疗机构,精神病医院应当配合提供相应的联络会诊服务。
8.出现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的精神障碍患者所在精神病医院应当进行终末消毒,由医疗机构安排专人进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技术指导。非专业人员开展消毒工作前应当接受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培训,采取正确的消毒方法并做好个人防护。
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6
一、聘用
每位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出示健康证并按要求在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拒绝检查者或体检结果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公司不予录用。
所有员工者应该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一旦有所变化(住址、联系电话等)应及时至人事部更改。
二、试用期
员工在正式聘用之前,必须有相关期限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工作表现合格的,方可给予正式聘用;凡不符公司录用要求的,公司可解除聘用关系。在试用期内辞职者,须提前至少一星期向部门主管及人事部提出。
三、工作时间与考勤
工作时间
按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间定为每周40小时。
总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
商店按营业需要自行制定工作时间,并实行综合工时制。
考勤制度
员工在上班前应先在考勤机上打卡,商场员工应在换上工作服后再打卡,下班时应先打卡后换工作服。
严令禁止代替他人打卡或要求他人代为打卡。
员工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况时,分别按下列规定处理。
迟到
上班迟到十五分钟至三十分钟者,扣除一小时工资。
上班迟到三十分钟至二小时者,扣除半日工资;二小时以上者,扣除半日工资外,按旷工半日论。
上班迟到者应立即报告上级负责人,并讲述迟到的原因。
遇有恶劣天气或他不可控制因素而影响正常出勤时,按公司统一规定执行。
早退
下班时间前五分钟至十五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早退者将被扣除一小时工资。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以前下班者,均以旷工半日论,并扣除半日工资。
旷工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而擅离岗位的员工均以旷工论。
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者,将受到一次书面警告。
换班
商场员工在没有得到部门经理以上级批准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换班。如需换班要填写换班申请单。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另外
商场安全管理部门的员工应在指定的范围内坚持工作,直到有人接替才可离开岗位。没有上级主管的批准,员工不可擅离职守。如需在工作时间外出,商场员工须填"出门申请单",经上级主管、(副)经理或商场经理签字后并经人事部批准后,打卡离开公司,返回公司也须打卡。总部员工则必须口头向部门主管及人事部申请后打卡离开公司,返回公司也须打卡。
若员工忘记打卡,必须及时向主管说明,经部门经理或商场经理在“遗忘/漏打卡申请表”上签字并交给人事部,否则按旷工处理。商场员工一个月不得遗忘打卡超过二次,第三次将受到口头警告处分。
商场员工上下班走公司指定的通道,上班时须正确穿着制服并佩戴胸卡。
四、年度考评
公司除在试用期结束时对员工进行考核外,还将定期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发展进行评估的讨论,其结果将作为员工职位和薪金调整的依据。
五、合同续签
员工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用书面形式报告公司是否希望续签合同并简述理由。公司将根据员工在合同期间的工作业绩的态度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六、晋升与调职
公司奉行机会均等的人事政策,为每位员工提供平等而合理的工作发展空间。公司会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公司的需要并结合个人愿望提升和调动员工的岗位。
七、辞职与解聘
员工可以因正当理由向公司提出辞职,但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公司会在一个星期内对其申请予以答复并按相应程序办理有关手续。若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且符合公司辞退员工的标准,公司按规定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在员工离开公司以前,应将公司的财产、工具、钥匙、证件的所有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等交还所在部门负责人。否则,公司有权利不办理相关的手续。
八、亲属的雇用
一般情况下公司不雇用员工的亲属(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如公司员工与另一名员工结婚,则人事部门可以调动任何一方的工作部门。
九、公司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与步骤
辞职程序
1、辞职书(员工)
2、接收辞职书(部门经理/副经理以上)
3、审批
4、清办离职事项(员工/相关部门)
5、准备资料/结账(人力资源部)
6、签发离职证明(总经理或店长)
7、离职(员工)
解聘程序
1、解聘报告(部门负责人)
2、商讨/审批
3、签发解雇书(总经理或店长)
4、清办解聘事项(员工/相关部门)
5、准备资料/结账(人力资源部)
6、解雇(员工)
十、工资
以最大可能激励广大员工为公司利益努力工作,并使每一位为公司积极努力、有效工作的员工,都能得到一份与其付出相适应的劳动报酬,这是公司的基本薪资政策;定期参加行业性薪资调查,以确保公司薪资水平的合理性和竞争性,是我们保证公司的人力资源素质的基本手段。另外,员工的薪资是保密的,同事之间不要相互打听、询问和泄露,否则后果自负。
业绩评估后为公司的工资检讨期。我们按员工的工作表现、公司的营业状况、劳动市场的讯息、物价指数以及其它因素,检讨指数以及其它因素,检讨薪资福利水平并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将采取银行自动转账方式于每月的二十五日发放工资。
津贴
商场轮班的员工或享受轮班津贴。
津贴费为:晚班至:元人民币/班。
连续工作12小时以上者:元人民币/班。
纳税
公司将按国家规定统一扣除代缴个人所得税。
社会保险金
公司将按国家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员工缴纳各项基金或保险费用;按国家规定,须个人缴纳一定比例的,也将从员工的薪金中扣除代缴。总部现暂时委托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为总部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办理好二金的转移,否则,公司有权停发其工资。
加班
因公司工作需要,并得到上级主管或部门经理的商店店长的书面批准,每周工作时间超过四十小时的员工(不包括楼层经理及以上的管理人员)将获得加班工资,或给予与加班时间性等同的补休,补休必须通过上级主管、经理或商场经理和人力资源部批准。
总部员工的加班费用另行规定。
十一、假期
一般情况下,员工在请假之前必须填写申请单,注明请假类型及理则,得到部门主管、人事主管和总经理或店长核准后方可请假,并至少提前一天交到人事部。一切涉及假期的工资计算标准参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年假
工作期满一年的商场员工每年或获得五个工作日的有薪年假,以后服务每满一年,年假增加一天,直至十五个工作日为止。(管理人员另行规定,具体可参照劳动合同。)申请年假必须提前一个星期向部门负责人提出,并应根据公司情况来安排。除非总经理或店长批准,员工不能将年假累积至下一年度,并不得以现金补偿。年假应于每年12月底前休完,最多或延期至第二年正月十五前。
公休假
员工依法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规定的法定假期。包括元旦、农历新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和国庆节。如员工因工作需要,不能在法定假期当日休假,可获得国家规定的报酬。事假
员工因私事必须亲自处理需要请事假。员工应事先填事假单,经上级主管、部门经理、人事部和总经理或店长批准。事假作为无薪假。
病假
员工因疾病或是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休养时,必须持病历卡和正规医院的疾病休假证明书,经人事部审核通过后,可申请病假。原则上,病假也须事先申请,但遇有急病或紧急事故得委托他人于第二天上年10:00以前通知部门主和或经理和人事部,并在病假发生的三天内将病历证明送至人事部,否则以事假处理并作书面警告。
员工在病假期间的薪资按下列规定执行:
试用期内:3天无薪病假(扣除当日所得工资)
试用期后至一年:7天全薪病假
一年以上:10天全薪病假
正式员工若连续病假超过十个工作日的,按公司关于员工享受医疗期的有关规定办理(详情见劳动合同)。
婚假
符合法定年龄的员工结婚时可享受连续三天有薪假期。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如属国家规定之晚婚年龄时结婚,则可获得连续十天晚婚假期(包括节假日、休息日)。申请婚假必须在开具结婚证半年内,假期必须一次性用完,人事部将保留结婚证复印件。
产假
凡女员工怀孕后应及时至人事部登记,试用期满后,可享受90天带薪分娩假期。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发奖金及其他津贴。其他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凡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产假,按病假处理。
护理假
在公司服务满十二个月的男性员工,如属初婚、未生育的再婚者,其妻子生育时,可享受全薪护理假三天(连续工作日)。(男女双方必须符合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
丧假
凡试用期满后,员工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去世,可享受三天(连续工作日)全薪丧假,如果是旁系亲属过世,可享受一天全薪丧假。
十二、门诊与医疗
公司为每位符合条件的员工向国家缴纳占工资总数一定比例的医疗保险。在享受国家规定之门诊报销待遇之外,商场将给予每位符合条件的商场员工一定限额的门诊医疗费用作为补贴,具体规定由各商场自行制订。
另外,每们员工应按公司要求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拒绝检查者被处罚甚至终止劳动合同。总部员工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制度将另行制订。
十三、培训与发展
公司向员工提供满足现职和适应将来工作需要的'各种个人发展的培训。培训的范围包括与工作相关的知识、技能和管理方面的内容。以及与个人、组织的要求相适应的更广泛领域的培训。培训的形式一般分为:公司内部培训、国内培训和海地培训。与此同时,在不影响工作大前提下,公司积极提倡和鼓励员工在业余时间参加培训。
培训是一项花费较大但并非立行等竿见影的工作,在公司着眼已付出金钱及心力的同时,也希望员工能做出相应的承诺。为此,我们会要求被培训的员工与公司签定培训合同。培训合同的培训期及金额等规定,将按培训的实际内容而定。
十四、评估与奖励
您将定期对您的工作进行回顾,同时您的负责人也会定期对您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目的是让您了解自己的工作业绩和需要改进地方。若您对评估结果待不同看法。对您的最终评估将经过二级以上主管的审批,并以此作为您加薪、调职的提升的直接依据。
每位员工应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同时又能积极参与公司的整体发展。由于您的努力和合理化建议而给公司带来了显著经济效益,公司会给予您应有的奖励的荣誉。
十五、劳动保护
禁止对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保护设施、安全装置待物品进行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使用。
1、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公司的机器、设备及运输工具。
2、一旦发现所使用的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安全设施有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其上级负责人。
3、未经许可不得在安全装置上添减仪器和零件。
4、从事特定工作的员工,必须按规定穿戴由公司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加工机器和设备时,应严格遵循安全操作程序的要求。
5、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他人办公室、仓库、服务总台、工程部及其他特殊场所,例如:信息处理中心、水房、电房,煤气缸储藏室等。
十六、工伤事故
工作期间产生的任何事故者应立即得到处理。在场员工应及时通知医生和安保人到现场处理事故。严重情况下,应由当事人及事故现场目击员工到安保部作详细的事故记录。对受伤员工应及时救治,必要时送往医院治疗。
工伤事故的处理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地方有关部门的法规和条例执行。
十七、防火
预防火灾是每个员工的义务。这不仅关系到自身和同事的安全,同时也关系到超市顾客的安全。为此:
1、紧急通道口应始终保持畅道,禁止设备、材料或库存商品堵塞通道口。
2、随时提防消防设备及装置的电路板短路。消防设备不能被物品堵塞、堆压。
3、员工应通晓发生事故或火灾时的应急疏散程序,并应参加有关的培训。
十八、工作纪律
1、严禁未经许可将公司的物品或设备带出公司,包括赠品。
2、严禁不尊重公司员工、顾客及所有与公司有关的人员的行为。
3、严禁在公司内争吵。
4、严禁在工作时间内购物。
5、严禁在工作时间内,看报纸、杂志或书籍,吃零食或打瞌睡。
6、严禁破坏工作场所或不按操作规定使用商场设备。
7、严禁接收供应商任何形式的佣金、礼物。
8、严禁因用途携带、消耗公司的商品、设备、工具。
9、严禁未经部门经理许可修改销售商品的价格。
10、严禁伪造或以欺骗的形式使用优惠卡。
11、严禁未经许可证集募捐或传递募捐名单。
12、严禁在工作场所聚众闹事。
13、严禁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4、严禁探听、传说、讨论他人工资。
15、严禁工作时间酗酒或在酒影响下工作。
16、严禁商场员工在指定场所以外停泊其交通工具。
17、严禁在商场内吸烟。
18、严禁将盗版的程序和游戏等安装到电脑上,若由于违反规定而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将追究其责任。
19、严禁在分公司赠券,损害公司利益。
十九、劳动关系的解除
根据劳动法,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员工将被无通知,无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包括但并不仅限于以下情况:
1、旷工连续三天(试用期内,旷工累计一天整),或年内累计满五天。
2、泄露公司机密资料,以至损害公司利益。
3、玩忽职守,给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失。
4、偷窃或盗用公司或同事财物。
5、其他不轨行为而使公司的声誉、形象蒙受损失。
6、无理取闹,严重干扰公司业务。
7、泄露公司机密,尤其是采购条件及供应商情况。
8、违反公司商业行为准则,或有图利他人情节,并导致公司利益损失。
9、触犯国家刑律,被公安机害拘留或逮捕。
10、辱骂顾客,上级。
11、谩骂打架、暴力行为。
12、在工作场所内的同事间不合适的暧昧行为。
13、在商场内吸烟。
14、工作时间酗酒。
15、未经授权使用公司的器材的设备。
16、故意毁坏公司设备。
17、损坏公司贵重物品。
18、欺骗上级,伪造成果。
19、未经上级领导准许接受供应宴请。
20、代人打卡或让人打卡。
21、伪造考勤记录。
22、未经许可改商品价格。
23、为私人目的保留出售的商品。
24、收银员故意放行行未经结账商品。
25、其他严重过失行为。
26、偷窃或参与偷窃公司的商品或财物。
27、书面警告累计至三次。
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7
以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为宗旨,采取行政、法律、技术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病,规范饲养环节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降低动物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全面提高村民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意识。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结合我县养殖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xx县xx村社区畜牧业规划方案已付诸实施,完成土地平整xx多亩,建设相对独立的养殖小区20个和养殖示范园1处,共968个养殖单元,6656亩。至目前,xx村社区xx个移民乡镇共落实建棚农户xx户xx座,已开工建设xx座,完成墙体xx座,扣棚xx座。该养殖小区以养羊为主,建成后参与建设的农户可以达到户均6亩以上养殖暖棚,年可出栏育肥羊800只左右,纯收入10万元左右。
二、建设目标
全面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和常发病综合防控措施,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率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80%;耳标挂牌率达到100%,生产、防疫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100%;出售牲畜产地检疫率达到100%;瘦肉精等禁用药物检测合
格率达到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规范到位率达到100%。全面提高村民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意识,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们身体健康。通过示范村的示范作用,提高对动物防疫综合管理和对动物重大疫病快速反应能力,全面提升我县畜产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建设内容
(一)、防疫设施
该养殖小区,将建设成相对独立的养殖小区20个,需修建大门25副,消毒池25个,消毒室25个,值班室25个,围墙1100米。
(二)、综合服务中心
在养殖西区南面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防疫室3间60㎡;培训中心1处,4间80平方米。建成集农民培训、新技术推广、疫病防控为一体的综合服务窗口。
四、资金概算及来源
(一)、建设内容概算
1.大门:25个,3米宽(包括门墩),5000元/个,计125000元。
2.消毒池:25个,12㎡/个,100元/㎡,计1200元/个,共计30000元。
3.消毒室:25个,6㎡/个,700元/㎡,计4200元/个,共计105000元。
4.值班室:25个,6㎡/个,700元/㎡,计4200元/个,共计105000元。
5.防疫室:3间60㎡,20㎡/间,1100元/㎡,计66000元。
6.培训中心:1处80㎡,1100元/㎡,计88000元。
7.围墙:1100米,220元/米,计242000元。
以上建设内容共计:761000元。
(二)、资金来源及实施
已安排省上xx资金xx万元,xx项目资金xx万元,尚缺资金xx万元。该项目由xx单位组织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动物防疫责任体系,工作明确,责任到人。 成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疫病防控任务。建立县、乡、村三级疫病防控网络,使之有效地控制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
建议推广xx村防疫基金模式,最大限度地发挥协会和基金在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方面的作用,按照国家拨一点、县财政筹一点、养殖户出一点的原则,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思路和八统一的管理模式:统一疫苗购入、统一免疫、统一消毒、统一建档、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培训、统一告知、统一无害化处理,形成政府提倡、协会组织、养殖户参与的上下互动局面,推动防疫密度和质量的提高。
(三)、加大良种引进繁育力度。
良种引进时,坚持统一引调、统一验收、统一隔离观察、统一建立档案、分户饲养的“四统一分”管理模式。通过引
繁结合的方式,建立健全畜禽良种繁育体系,推动畜牧业产业转型升级,增强我县畜牧业的市场竞争力,努力打造一批知名畜牧产品品牌,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
(四)、强化科技服务质量,提高科技服务水平。
根据肉羊标准化基地建设需要,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大面积的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使标准化肉羊基地建设范围内的所有养殖户都掌握好肉羊饲养管理技术和经济杂交及羔羊生产等实用增产技术,全面提高我县肉羊业养殖技术含量和技术水平。
(五)、加强疫病防治体系建设和投入品监管,为养羊业发展保驾护航。
完善肉羊疫病综合防治技术体系建设,在抓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免疫抗体监测的基础上,继续推行规模场常年按程序免疫、散养畜禽集中免疫与补防补免相结合的做法,使易感动物始终处于有效保护状态。要加强免疫技术培训,规范免疫操作和免疫程序,做好免疫记录和免疫档案建立;规范兽药使用标准,加强对兽药经营企业的整治,规范兽药的购销渠道,建立完善的兽药经营质量追溯体系,最大程度减少死亡和疫情的发生,保证肉羊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