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评选方案 篇1
各市委员会、省直属基层组织,上饶、萍乡市工作委员会: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全省各级组织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动员广大社员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建言献策、宣传报道、捐款捐物、科研攻关,特别是医卫界社员不惧艰险、冲锋在前,踊跃投身战“疫”一线,用实际行动诠释了爱国民主科学精神,为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作出了重要贡献。近日,在全国人民共同努力下,疫情防控形势出现积极向好变化,防控措施正在取得明显成效。为弘扬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担当作为的浩然正气,传承不忘合作初心、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民主科学精神,省委会决定,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设置
本表彰共设“九三学社江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九三学社江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2个先进奖项,其中先进集体20个,先进个人100名。先进集体表彰对象为各市级组织下属基层委员会、支社委员会(小组),省直属基层组织。
二、评选条件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
1.发动社员积极投身抗疫一线和参与疫情防控,成绩突出。
2.积极履职尽责,组织开展防控建言献策、新闻报道、科普宣传、捐款捐物等工作,成效显著。
3.密切关注社员思想动态,关心社员生活,积极开展帮扶和引导,社组织凝聚力得到增强。
4.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情形。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
1.奋战在重症病房、方舱医院、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疾控中心病原检测等高危岗位,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2.忠于职守,在本职岗位上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作出重要贡献。
3.发扬仁爱精神,为疫情防控奉献爱心,贡献突出的。
4.科研攻关成果对疫情防控、病患救治有重大贡献的。
5.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情形。
三、推荐及评选表彰办法
1.在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总结的基础上,根据推荐条件和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经领导班子研究,提出推荐名单,填写九三学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支援湖北抗疫的社员要优先推荐。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附不超过1500字事迹材料。
2.推荐表加盖组织公章,于4月10前报送省委会宣传部,逾期视为放弃。
3.从各地推荐名单中择优向社中央推荐2个先进集体和12名先进个人。其余以省委会名义制发表彰决定,对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对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先进评选方案 篇2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近一个月,在学校党委的周密部署下,我校全体师生团结一致,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努力工作。为激励大家坚守职责,取得抗击疫情的最后胜利,经研究,学生工作部(处)将举行“第一批抗击新冠肺炎优秀个人”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办法
1.评选对象:学工队伍干部,主要为副书记、学工办主任、一线辅导员及学生工作部(处)干部;学生
2.评选条件:
优秀干部——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宣传党和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精神,服从学校工作分配,与学生联系密切,报送信息及时、准确,工作成效好,在抗击疫情工作中表现突出。
优秀学生——听从指挥,做好个人防护,积极宣传党和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精神,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服从辅导员工作安排,反馈信息及时、准确,积极主动协助学校做好防控疫情的组织工作,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评选名额:不限
三、报送时间截止:2020年x月x日下午x
四、报送方式: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填写《xx学院学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申报信息汇总表》(请使用excel格式,表格内容附后),发送至学工处邮箱xx,同时附xx字左右个人先进事迹简介(含个人简介和先进事迹简介)。
学生工作部(处)
先进评选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突显广大教职工在异常严峻的防疫形势下坚持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迎难而上、勇于担当、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展现广大教师立足教育教学岗位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为复学复课和校园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二、具体要求
(一)评选对象
学校全体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在疫情防控工作期间,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当好“战斗员”“宣传员”“保障员”,积极投身到抗疫工作、线上教学和复学复课工作中,在值班值守、人员排查、体温测试、爱心捐赠、科普宣传、志愿服务、心理疏导、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物资保障、后勤服务以及家属区门岗值班等急难险重工作中积极主动,表现突出,为学校疫情防控做出重要贡献。
(三)评选名额、比例
校本部评选名额为30人。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口腔医院评选比例为职工人数的2%,援鄂人员可优先评选。
(四)评选程序
1.由各部门推荐。各二级党组织对申报材料须审核把关。
2.学校相关部门会同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进行复核评议。
3.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把关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照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把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冲在前、勇担当、靠得住的先进个人推荐出来。要严格推荐纪律,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推荐对象事迹真实突出、在广大师生中认同度高。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个人要真实填写并报送相关推荐表格(详见附件),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
2.表彰奖励,大力宣传
对评选出来的先进个人,学校给予通报表彰和物质奖励。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在评选更高级别(省部级、国家级)同类奖项候选人时,将直接从获奖范围中择优推荐上报。要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学习先进,克难奋进,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
3.报送材料相关事宜
(1)纸质材料要求:
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A4纸张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一份)。
(2)电子版材料要求:
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
先进评选方案 篇4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我校全体教职员工齐心协力,共克时艰,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为进一步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先进集体两个,先进个人若干名;先进个人每个单位原则上推荐1-2名(包括社会服务企业);表现突出的集体或个人,可不受指标限制,单独报送。
二、评选条件
(一)抗疫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在疫情防控期间,班子成员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单位教职工广泛参与一线防控工作;充分发挥本单位职能,在值班值守、线上教学、人员排查、物资保障、科普宣传、心理疏导、应急处置、后勤服务、志愿服务、疫苗接种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
(二)抗疫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在疫情防控中,不畏艰险、挺身而出、冲锋在前、迎难而上;为疫情防控奉献爱心,贡献突出;忠于职守,在本职岗位上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作出重要贡献。
三、评选程序
各推荐单位要做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联评产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照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把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事迹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出来。
2.参评集体或个人认真填写《抗疫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或《抗疫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后),并分别附先进事迹材料。
3.报送时间:
先进评选方案 篇5
各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为表彰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激励广大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标履职、担当作为。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拟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
1.评选条件
(1)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组织得力、措施得当,本单位(部门)能够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学校相关要求,疫情期间在学生返校复学、在线教学与线上考试等方面主动工作,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为保障全校抗击疫情工作的顺利完成做出积极贡献。
(2)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积极主动响应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有序、传达到位、摸排精准、上报数据及时,本单位内未出现重点人员或信息摸排漏报、错报等情况,对于本单位师生发烧发热等异常情况或突发事件处理得当,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迅速到位。
2.评选名额及评选办法:机关部门及学院按照30%的比例(18个机关部门,12个院部),拟定评选先进集体8个,采用各单位申报,由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评选表彰工作组评选的方式产生。
3.奖项设置:突出贡献集体4个,优秀组织集体4个。
二、先进个人
1.优秀组织工作者
(1)评选条件: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组织有力、推进有序、冲锋在前、勇于担当,全面参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统筹协调防控工作有效,执行落实防控措施到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出重要贡献。
(2)评选名额及评选办法:拟定评选优秀组织工作者32名(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优秀组织工作者16名,学院优秀组织工作者16名),由基层单位推荐申报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表彰工作组提名,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评选表彰工作组评审。
2.优秀一线工作者
(1)评选条件: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爱岗敬业、真诚服务、不辞辛劳、默默奉献,始终坚守在一线工作岗位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师生员工好评。
(2)评选名额及评选办法:拟定评选优秀一线工作者75名(学生辅导员系列20人,后勤系统25人,一线教师20人,机关部门10人);评选工作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后勤保卫处、机关党委分别组织,评选结果提交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评选表彰工作组评审。
3.居家抗疫坚持者(先进个人)
(1)评选条件: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克服困难、共渡时艰,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疫情防控各项安排,以服从大局的行动严格落实各级管理部门要求,传递了同心抗疫的正能量。
(2)评选名额及评选办法:拟定评选居家抗疫先进个人2名;由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评选表彰工作组提名。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将纸质版与电子版申报材料于12月10日下班前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优秀一线工作者申报材料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后勤保卫处、机关党委评选后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