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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篇1)
1、职业病危害项申报
根据《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要求,分公司负责每年于3月31日前申报上一年度职业危害情况,具体申报的内容为:危化品企业基本情况;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情况;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另外,在改扩建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内,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日内,在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之日起**日内进行职业危害申报。
2、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分公司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从业人员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存在
职业病危害时,必须向从业人员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告知的内容包括:
(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
(2)危害后果;
(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5)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
(6)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职业卫生培训。
按照规定的培训要求进行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应接受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从业人员上岗前培训不少于2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8学时。
4、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1)设置警示标识。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要求,在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以此来时时提醒职工按操作规程操作,防止职业危害因素对自己的危害。
(2)规范防护用品管理。根据接触职业危害的职工情况,分别对接触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发放防尘口罩、耳塞等防护用品,并及时维修、更换。单位积极督促本单位的职工自觉使用防护用品。
(3)职业病危害检测因素。噪声及其他物理、化学因素测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服务机构每年至少监测一次。
(4)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对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警示标识的悬挂、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运转及维修及职工按规程操作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5、落实三同时原则,从源头上控制职业危害
从源头上控制职业危害,是预防职业病的根本措施。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严格执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及三同时原则,做好了职业危害的前期预防工作。
6、贯彻以人为本思想,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1)分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定期对接触粉尘、毒物及有害物理因素等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患者,必须按国家规定及时给以治疗、疗养和调离有害作业岗位,并做好健康监护及职业病报告工作。
查体时间间隔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对接触有害物质作业职工,噪声接触工种每年检查1次。
②对离岗职工必须进行离岗前的职业性健康检查。
③接触化学毒物的职工根据所接触的化学毒物确定检查周期。
职业性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病治疗应由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机构承担。
7、加强宣传教育,履行告知义务,提高全员自我防范意识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在新工人上岗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中,将全矿所有职业危害情况告知,并在劳动合中予以注明。利用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有害作业岗位的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结果。对在健康监护体检中发现的职
业禁忌症病人、疑似职业病人、确诊职业病人,均以书面形式告知。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省、市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分公司安全培训中心举办培训班对新上岗职工及接害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重点学习法律、法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职业危害的种类及危害,岗位操作规程,职业危害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提高职工职业病防治知识水平,自觉使用防护用品,并积极参加职业性健康体检,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二〇**年一月六日
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篇2)
为了搞好分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分公司安全健康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经分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分公司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
(一)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潘 江(分公司经理)
副组长:王志全(分公司副经理)
组 员;刘军民 吴晓明 王金晓 于克勇 李 耀 董本昌 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
主 任 刘军民(专职)
(二)目的及目标
1、目的:规范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控制、减少或杜绝职业危害因素,为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2、目标:
(1)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完好率为100%;
(2)员工个体防护用品正确配戴率为100%;
(3)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职业健康查体率为100%;
(4)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率为100%;
(5)20**年无新增职业病人。
(三)时间安排:20**年1月1日-----20**年**月31日。
(四)具体措施及保障条件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实施职业卫生目标化管理
为保障分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成立由经理为组长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工作。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日常开展。实行目标化管理,将目标层层分解到各部门、车间和班组,并把职业病防治工作作为对单位领导人进行考核的重要内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对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工作进行考核。
2、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各项制度。
3、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权益。
4、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难;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职工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职工健康的其他要求。
5、本单位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当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6、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
8、建立职业病报告制度。
9、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0、加大投入,改进工艺,积极开展危害因素治理
(1)噪声防治。一是控制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或改革工艺过程、
采取减振、隔振等措施,提高机器设备的装配质量、减少部件之间的摩擦和撞击,以降低噪声。二是控制噪声的传播,采用吸声、隔声、消声材料和装置,阻断和屏蔽噪声的传播,三是加强个体防护,在作业现场噪声得不到有效控制的情况下,正确合理地佩戴防噪声护具。
(2)有毒有害气体的控制。一是改善劳动环境,加强通风排毒措施,使作业环境中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二是加强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培训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三是设置警示标识。四是加强有毒有害气体检测。
**、落实经费投入,确保各项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篇3)
1. 目的
为了搞好我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制定本单位20**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2. 职业病防治工作内容
2.1 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
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公司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
2.2.1 要根据《职业病防治》的立法宗旨,正确处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的
关系,以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为目标,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责、权、利。
2.2.2 以责定权,以控制效果定奖,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采
取适当的经济手段,同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
2.2.3 无论是集体责任制,还是个人责任制都要根据职业病防治目标与计划,明确职责
范围、基本任务、工作标准、实施程序、协作要求和奖罚办法等内容。
2.2.4 指标分解和考核要有针对性,抓住影响职业病防治控制效果的关键,达到责任指
标化、考核数据化、分配差额化(即职业病防治工作绩效的大小与奖惩挂钩)。
3. 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3.1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
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 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单位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 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家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 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 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3.2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
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3.2.1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3.2.2 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2.3 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3.2.4 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3.2.5 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3.2.6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 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4.1 建立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即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4.2 建立职工的《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
5. 本单位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应当向卫生 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6. 对从事有毒有害等作业的特殊管理。
6.1 有毒有害作业是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和严重职业病的主要作业,其危害后果特
别严重,其危害往往是群体性的,且致死率、致残率很高,不仅严重损害劳动者的 生命健康,给用人单位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也影响社会的稳定。
6.2 特殊管理包括对作业场所和作业人员的特殊管理。如作业场所的隔离、生产设备管
道化、密闭化和操作自动化,作业场所设置特殊职业病防护设备,包括自动报警装 置、防护安全连锁反应系统和工作信号,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医疗急救用品等。
6.3 特殊管理措施还包括对这类作业实施特殊的监管手段。如实施许可制度,即作业许
可和人员资格许可。作业许可是指用人单位从事有毒有害等、职业病危害作业,必 须符合国家有关的特殊卫生规定和要求,取得卫生许可后,方可从事该项作业。人 员资格许可是指从事有毒有害等特殊职业的人员,包括这类作业的管理人员必须通 过职业健康检查和培训,身体状况符合要求并掌握特殊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取得特 殊职业病危害作业资格后方可上岗;管理人员也必须通过专业培训,取得特殊职业 病危害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资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胜利油田鲁胜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氧化碳技术开发分公司文件
[20**]**号
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规定,同时结合本企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特制订职业卫生三年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的最新精神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本企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加强本厂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的标准体系,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职业病管理水平;强化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制教育和宣传,切实把企业职业卫生工作落实到实处,积极配合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做好职业卫生的监督和检查工作,日常工作实行闭环管理,及时消除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中隐患,决不留死角,从而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做好每年接触有危害因素职工健康检查和各类职工健康普检工作,职工就业前体检率达到100%;在岗职工体检率达到100%;离岗前职工体检率达到100%;同时建立健全职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2、在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充实,有危害因素作业场所工作环境检查率达100%。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志覆盖率达到100%,在主要生产车间的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
3、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率达到100%,使用率达到95%;
4、利用电视、宣传栏、各种学习讲座等活动,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培训活动,通过不定期的测评及相关问卷调查分析,职工对职业病防控重要性及有关知识知晓率达到95%;
5、逐步改善工作环境条件及劳动强度,建立良好的人文环境,降低职工劳动紧张度和减轻压力及厌倦情绪,适当调整工作强度,合理安排工作,安排合理的营养膳食,注重工作期间的休息效果以减缓疲劳;
6、作业场所轻伤发生率控制在0。2%,职业病发病率为0,急性中毒发生率为0,不发生重大人身和设备安全事故。
7、认真做好突发传染性疾病的预防、诊治和报告工作。
三、干预措施
一 规章制度实行过程中进行效果评估
在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现有的企业管理标准,由行政部,生产部牵头组织企业有关管理部门对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目的是检验规章制度的可行性,是否合理进行综合评定,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具体为:
1、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急性职业病事故预防和处理制度
3、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4、职业卫生培训制度
5、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
7、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8、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维修保养制度
9、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与使用管理制度
10、职业病防治管理奖惩制度
二 宣传教育培训和具体实施部门及进度
1、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利用多媒体、宣传栏、映像资料等宣传工具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护的宣传活动;
3、每年开展“安全职业卫生保健知识”竞赛活动;
4、组织职工消防、触电、创伤急救的知识培训;
5、定期对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6、开展职工参与职业卫生工作提合理化建议活动,对职工参与职业卫生工作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7、结合开展职工职业安全卫生活动,采取各种形式分批举办职工职业卫生、健康促进、营养膳食及医学知识等视频知识学习大会,职工参与率每年递增5%;
8、对在岗职工进行岗位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培训,提高职工自防、互防技能,对接触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必要的防护措施和待遇,职工签订率要达到100%;
(三) 加强日常管理,改善作业环境,落实职业防护措施
1、行政部负责有危害作业场所、岗位警示标识的设置工作;
2、为了加强化学事故急救处理,在硫酸灌区加设喷淋装置;
3、由生产部监督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4、由生产部、行政部定期对生产车间工人作业环境面貌进行整改,使生产环境、工人休息室等场所环境整洁、舒适;
6、由行政部做好绿化工作,增强企业绿肺功能;
7、由行政部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及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做好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检查工作。 负责,开展安全生产信息采集工作。
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网格化安全管理机制,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区和工作职责。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每年与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乡政府要与村、企事业单位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无遗漏。
4。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活动,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企业是主体。要通过网格化管理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引导全乡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整改隐患设备设施、完善安全防护装置、落实员工安全培训教育等措施,督促企业变被动为主动,彻底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自律与自我监管。
5。编制《保安乡网格化安全管理地图》。乡安全生产办公室编制《保安乡网格化安全管理地图》,标明每个企业的位置、性质、面积、监管责任人、存在隐患内容等,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的精细化和信息化。
6。相关部门分工协作,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乡安监站负责制定辖区安全生产网格化实施方案,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管理及考核,建立全乡安全生产网格化信息数据库,制定各类人员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各项工作制度。负责对安全生产网格化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检查、督促、考核验收,对辖区各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实施监察。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
各村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网点内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企业安全信息的采集,负责对辖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协助对辖区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执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安全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网格化安全管理,是一项创新工作,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基层的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框架,建立安全管理网络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需要。对此,各村、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要有充分的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严格按照乡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结合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突出管理重点,确保工作实效。在网格化安全管理工作中,由乡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一调度,根据各单位的汇报和监督抽查情况,对全乡各部门、各村、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好的安全管理方法机制进行宣传和弘扬,对工作不到位、管理不力、措施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进行批评。对有关工作人员没有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计划
(一)领导小组:
成立以吕凭同志任组长,燕西宁、刘平正、安智军任副组长,李向阳、唐建辉、燕张明、李云强等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具体负责本系统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指导和协调等工作,其它科室做好配合。
(二)目的及目标
1、目的:规范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控制、减少或杜绝职业病危害因素,为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煤矿工人身体健康。
2、目标:
(1)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完好率为96%;
(2)员工个体防护用品正确佩戴率为98%;
(3)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率为100%;
(4)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职业健康查体率为100%;
(5)20XX年无新增职业病人。
(三)时间安排:
20xx年x月x日 -----20xx年xx月xx 日
(四)具体措施及保障条件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实施职业卫生目标化管理
为保障本系统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各矿要成立由矿长为组长,副矿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职业卫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日常开展。实行目标化管理,将目标层层分解到各专业、各部门,并把职业病防治工作作为对单位领导人进行考核的重要内容。职业卫生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考核。
2、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各项制度。
按照《xx规定》第十条规定,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各级责任制和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
3、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依法享受 社会保险权益。
按照国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账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职工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职工或其家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职工或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4、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得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职工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职工健康的其他要求。
5、各煤矿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当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6、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内容,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指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监测评价;
7、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内容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8、职业病报告制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及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规定,报告制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接诊的急性职业病均应在12-24小时内向患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②凡有死亡或者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职业性炭疽,企业及其职工医院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
(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没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综合医院在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患者时,均应及时向卫生性质主管部门报告。
②对发现货怀疑为职业病的非急性职业病或者急性职业病紧急救治后的患者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转诊到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并按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9、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在其项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语和中文警示说明。
(3)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0、加大投入,改进工艺,积极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治理
(1)粉尘治理。一是用好各类防尘设施,采煤工作面放煤点每隔五米安装洒水降尘装置,溜子道、材料道均安装风流净化水幕,掘进工作面放炮时,开启放炮喷雾,迎头后安装净化水幕,皮带机巷及溜子道转载点均安装降尘喷头,并保持完好、使用正常。二是采掘工作面采用煤层注水、湿式打眼、水封爆破等。三是加强个人防护,戴防尘口罩等。四是定期冲刷巷道。
(2)有毒有害气体的控制。一是改善劳动环境,加强井下通风排毒措施,使作业环境中有毒有害气浓度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二是加强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培训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三是设置警示标识,在井下通风地点或不通风的巷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四是加强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
11、落实经费投入,确保各项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对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实行预算管理,财务部门把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培训等费用纳入生产成本预算,严格预算管理,严禁挪用。投入专项资金为职工购买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对已确诊的职业病人,安排到有资质的医疗、疗养。每个职业病人每年进行一次复查和肺功能测定。职业病人的工资、护理费等其他待遇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切实维护职业病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职业病危害防治实施方案
1、职业病危害项申报
根据《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要求,各煤矿负责每年于3月31日前申报上一年度职业危害情况,具体申报内容为:煤矿企业基本情况,煤矿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情况;煤矿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2、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根据《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企业人力资源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从业人员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 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存在职业病危害时,必须向从业人员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3、职业卫生培训
按照《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的培训要求进行培训。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应接受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煤矿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从业人员上岗前培训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
4、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1)设置警示标识。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要求,在全矿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以此来时时提醒职工按操作规程操作,防止职业危害因素对自己的危害。
(2)规范防护用品管理。各煤矿根据接触职业危害的职工情况,分别对接触粉尘、噪音等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发放防尘口罩、耳塞等防护用品,并及时维修、更换。各煤矿积极督促职工自觉使用防护用品。
(3)职业病危害监测因素。企业对粉尘按《煤矿安全规程》的监测频次进行监测,采集个体呼吸性粉尘样品、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分散度样品,每季度送粉尘监测中心鉴定一次。
(4)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各煤矿定期要对各职业危害场所的警示标识的悬挂、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运转及维修及职工按规程操作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把现场考核情况与各部门的经济效益及个人收入挂钩,使用经济手段督促做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
5、落实“三同时”原则,从源头上控制职业危害
从源头上控制职业危害,是预防职业病的根本措施。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严格执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及“三同时”原则,做好了职业危害的前期预防工作。
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篇5)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市工业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卫生监督办法》、《市建筑设计预防性卫生监督办法》、《市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市职业病报告制度》和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以及杨浦区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关于卫生监督工作的要求,结合本企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制订职业卫生三年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1、认真贯彻、落实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本企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加强本厂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的标准体系,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职业病管理水平;强化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制教育和宣传,切实把企业职业卫生工作落实到实处,积极配合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做好职业卫生的监督和检查工作,日常工作实行闭环管理,及时消除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中隐患,决不留死角,从而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二、工作目标
做好每年接触有危害因素职工健康检查和各类职工健康普检工作,职工就业前体检率达到100%;在岗职工体检率达到100%;离岗前职工体检率达到100%;各种职业禁忌症调离率达到100%,并建立健全职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2、在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充实,有危害因素作业场所工作环境检测率达100%。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志覆盖率达到100%,在主要生产车间的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
3、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率达到100%,使用率达到95%;
4、利用厂报、电视、宣传栏、各种学习讲座等活动,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培训活动,通过不定期的测评及相关问卷调查分析,职工的相关权利与义务等相关知识知晓率达到95%;
5、逐步改善工作环境条件及劳动强度,建立良好的人文环境,降低职工劳动紧张度和减轻压力及厌倦情绪,适当调整工作强度,合理安排工作,安排合理的营养膳食,注重工作期间的休息效果以减缓疲劳;
6、作业场所轻伤发生率控制在0.2%,职业病发病率为0,急性中毒发生率为0,不发生重大人身和设备安全事故。
7、认真做好突发传染性疾病的预防、诊治和报告工作。
三、干预措施
㈠规章制度实行过程中进行效果评估。
在企业通过xx质量体系认证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现有的《xx厂企业管理标准》,由卫生所、技安科牵头组织企业有关管理部门对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目的是检验规章制度的可行性,是否合理进行综合评定,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具体为:
1、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急性职业病事故预防和处理制度。
3、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4、职业卫生培训制度。
5、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
7、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8、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维修保养制度。
9、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与使用管理制度。
10、职业病防治管理奖惩制度。
㈡宣传教育培训和具体实施部门及进度。
1、配合区卫监所对本厂有关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问卷调查;
2、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利用多媒体、《闸电通讯》、《安全双周报》、宣传栏、映像资料等宣传工具广泛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定期抽查学习各班组学习情况,结合第三季度班组规范化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3、每年开展“安全职业卫生保健知识”竞赛活动;
4、组织职工触电、创伤急救和消防化救知识培训;
5、定期对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考试;
6、开展职工参与职业卫生工作提合理化建议活动,对职工参与职业卫生工作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7、结合开展职工职业安全卫生活动,采取各种形式分批举办职工职业卫生、健康促进、营养膳食及医学知识等知识学习讲座,职工参与率每年递增5%;
8、对在岗职工进行岗位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培训,提高职工自防、互防技能,对接触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书面告知其危害内容、后果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必要的防护措施和待遇,职工签订率要达到100%;
9、开展各种形式的体育锻炼活动和比赛,职工参与程度达到80%以上;
㈢职工健康体检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工作。
1、卫生所负责落实接触危害因素人员体检工作,并建立全员职业健康档案和特殊作用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做到每人一份档案,并将体检结果告知职工本人,职工知晓率要达到100%,同时对职工体检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写出分析报告;
2、卫生所负责完善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建立、完善工作;
3、生技科环保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各种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负责分析与评价日常监测结果。
4、生技科环保专职人员负责每年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检测部门来厂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及时公告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的结果,并负责将每年各种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归档。
㈣加强日常管理,改善作业环境,落实职业防护措施。
1、生技科、卫生所、技安科和保卫科等职能科室负责有危害作业场所、岗位警示标识的设置工作;
2、技安科、生计科负责xx母线室购置安装的xx气体泄漏报警、回收装置并对日常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为了加强化学事故急救处理,在2号化水站酸碱区加设喷淋装置;
4、对在外进行三产工作的职工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由技安科和卫生所负责安全职业卫生教育;
5、定期对生产车间工人作业环境面貌进行整改,使生产环境、工人休息室等场所环境整洁、舒适;
6、做好绿化工作,增强企业绿肺功能;
7、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及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做好从业人员健康证(年度)的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