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精选栏目推选:“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随着人们不断的增强合作的意识,人们都认识到了合同对工作的帮助是很大的。只有符合法律法规的合同,才具有一定的效力。你知道合同最重要的内容是什么吗?为此,栏目小编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篇1
李先生20xx年2月16日进入某电子公司工作,并担任备件制作员,同年8月26日,双方签订了一份计划培训协议书,约定20xx年8月27日至20xx年8月26日,由公司出资为李先生提供培训,培训费为10万元。完成1年培训后李先生有义务为公司继续服务5年,至20xx年8月26日。因被诉人原因不能履行服务期的,申诉人有权要求被诉人作出赔偿,赔偿标准为培训费用*未服务年份/总需要服务年份。支付的培训费用由培训费、住宿费、交通费、工资待遇、实习费组成。20xx年9月22日,李先生以家庭原因及在公司无发展空间为由提出辞职,同时要求公司免除其培训期间的相应培训费用。公司同意了他的辞职请求,并于一周后开具了退工单,但拒绝了要求免除支付赔偿费用的请求。
李先生在办妥辞职手续以后即离开了公司,公司多次与李先生商洽但未果。于是公司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裁决被诉人李先生应按照当时双方签订的服务期协议条款,支付未履行完毕服务期的违约赔偿金40000元。
李先生辩称:辞职是向申诉人提出通过协商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意思表示,在申请辞职的同时明确表示了不接受赔偿培训费的条件。如双方未能协商一致,那么辞职就不成立,双方合同依然有效。同时认为公司将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也计算在赔偿费用中是不合理的。
仲裁委员会审理后认为:双方当时因培训而约定了服务期限,被诉人应当按约履行协议。如被诉人在服务期内提出辞职,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被诉人在提出辞职申请并被批准的同时,仍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并称如不能接受其要求辞职将不生效的说法难以成立,与法无依。且被诉人在获准辞职领取退工单后未再上班,事实上的离职行为已成立。但申诉人把在培训期间支付被诉人的工资计入培训费中,缺乏依据。
经调解不成,最终仲裁委裁决,扣除李先生已服务的年限,按照赔偿费用递减原则,李先生于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公司赔偿金16000元 (扣除其中的工资支付数额) 。
本案的焦点是李先生辞职的同时,能否要求单位免除在职期间单位出资培训的费用?
本案中,李先生在履行服务期中因个人原因辞职,同时还提出免去培训期间单位支付的培训费用,显然与法律规定不符,因此,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真相后,根据有关规定扣除李先生已服务的期限,按服务期等份递减,支付未履行服务期的赔偿费用。
解决方案
让我们最后再来看本节开篇的案例,首先应该明确的是,公司与林先生解除劳动关系时,是否依旧处于林先生的试用期内。如果处于试用期内,林先生则不必赔偿培训费用。即使已经签订培训协议,也因协议与政策法规相矛盾,法律不予支持。但是,如果林先生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已经试用期届满的,即已经成为公司的正式职工,将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约定的培训费承担赔偿责任。
在企业实践中,很多劳动者为了规避法规或者培训协议的赔偿责任,经常采用各种方式,如故意消极怠工等方式,促使企业主动辞退员工,从而达到规避培训费赔偿的问题。而此种情况,往往成为企业人事部门较为头痛的问题。
本案中用人单位以违纪解除林某的劳动合同,是林某的过错造成的。林某不按劳动合同约定认真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旷工、与人争吵是违约行为,由于其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员工由于严重违纪而造成企业主动辞退员工,员工应该承担企业的经济损失,由于培训费是企业培训员工并期望员工提升技能回报企业的投入,如果中途解除劳动关系,企业的投入无法预期收回,可以要求索赔。
另外,员工采用相应手段故意促进企业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存在主动解除劳动关系的动机与基于该动机的行为,从理上可以认为是员工主动结束劳动关系,只是方式与正常辞职方式不同。
法规的原则虽然较为清晰,但是在企业管理实践过程中,处理此类问题的难点在于举证。证明员工故意怠工,并具有主观意图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在事实上是难以实现的。因此,企业大多以严重违纪为由辞退员工并要求索赔。但是严重违纪的举证,也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劳动者严重违纪事实存在;
二、企业具有严重违纪的规章标准或者能够引用相应法规定义的严重违纪;
三、企业要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劳动者的行为不仅构成了违纪,而且构成了严重违纪;
四、企业处理严重违纪劳动者的程序应符合相关制度或法律的程序性规定,如通知本人或者已经尽了通知本人的义务。
以上几点虽然简单,但实际上在国内很多企业,由于管理基础工作薄弱,也是难以做到的。本案例中,虽然该企业与林某解除劳动合同是由于林某的过错造成的,但由于林某与企业20xx年9月1日签订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半年,20xx年2月公司决定解除其劳动合同时,林某尚处于试用期内,则企业在法律上处于较为不利的地位,林某无须因违约支付培训费。
因此我们建议公司不必着急地与员工解除合同,可以再延缓一个月,待该员工转正之后,再处理其严重违纪的行为,这样公司既严肃了制度,又得到了违约金,一举两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现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相关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甲方提出,乙方同意,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二、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甲方依法应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乙方在职期间的工资、加班费、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全部福利等,共计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x元)(以下简称“上述款项”)。
三、甲方于xxxx年xx月xx日前支付上述款项,乙方应于xx月xx日前,按照公司规定完成工作交接并办理完毕相关解除手续。如乙方截止xx月xx日未完成工作交接及解除手续,支付日期顺延至完毕之日。
四、甲方支付乙方工资至xxxx年xx月xx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至xxxx年xx月。
五、乙方确认知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自愿的基础上,认可在双方签署本协议书后,双方结束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再无任何争议,乙方不再提出以甲方为相对方的仲裁或诉讼,亦承诺不会再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向甲方主张本协议约定的事项。
六、乙方保证不对外透露本协议所涉内容,否则,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
七、乙方协议解除劳动关系后,其档案(含组织关系)移交其户籍所在地。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照《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并承诺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劳动合同,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劳动合同期满。现因____________的原因,甲乙双方不再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条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社会保险缴纳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_____元。甲方应该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乙方妥善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乙方自愿放弃除本协议以外的其他诉求。
第四条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篇4
案例:
陈某自xx年xx月xx日起进入某酒店工作,任行政人事部门主管,工资每月xx6元,xx年xx月5日,酒店向陈某发出辞退通知,解除与陈某之间的劳动关系,这时,陈某已经怀孕,接到辞退通知后,陈某自行填写了离职通知单,再交由酒店审批,双方于当日结清工资,陈某也领取了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xx年xx月xx日,陈某向上海市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xx.恢复劳动关系;.按每月xx,6元的标准支付自xx年xx月5日至恢复劳动关系止的工资。该仲裁委员会未支持陈某的仲裁请求,陈某不服,于xx年月8日诉至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提出了与仲裁时相同的诉讼请求。陈某认为:企业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因此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审判结果:
一审结果:
某区人民法院认为,陈某与酒店自xx年xx月xx日起存在劳动关系。xx年xx月5日,酒店做出解除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时,陈某在明知自己已怀孕的情况下,未表示异议,而是自己填写了离职通知单,再交由酒店有关领导审批及盖章,且陈某与酒店于当日即结清了工资,并领取了一个月的离职补偿金。陈某上述一系列行为表明其同意酒店实施的解除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行为,因此应视为属于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陈某之后再提出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等请求于法无据,故对陈某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二审判决:
一审判决做出后,陈某不服,上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依据规定,劳动者在怀孕期间的,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至哺乳期结束。但该规定是针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所作的限制,法律并未禁止怀孕的劳动者在与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陈某的行为在当时是认可并接受公司的解除行为的。虽然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系酒店先行提出,但所谓的协商,总会经历一方先提出,另一方继而表示同意的过程,故即使是酒店先有解除的意思,但陈某以其实际行为接受了单位的决定,在是否解除劳动合同问题上,双方可视为已协商一致,现陈某以酒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缺乏事实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最后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陈某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请求,缺乏事实依据,不予采纳。
专家分析: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任何一方,在法定情形下,通过法定程序解除与对方的劳动合同。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动议,另外一方亦接受其动议的情形下,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在本案中,假设如果陈某在收到酒店发出的辞退通知而不填写《离职通知单》,那么酒店的行为就构成了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然而,在酒店发出辞退通知后,陈某填写了《离职通知单》,并且交由酒店审批。此时,劳动合同的解除实质上由酒店的单方解除转化为双方的协商解除。酒店的辞退通知相当于酒店发出的一份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动议。陈某填写《离职通知单》,并且交由酒店审批,相当于陈某亦接受酒店的动议,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即这种情形下的劳动合同的解除属于协商一致解除。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服务于甲方:现甲乙双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现甲方于乙方协商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提前协商解除(或终止)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
1、双方的劳动关系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正式解除,乙方的工资,加班费等结算至该日。
2、乙方的社会保险待遇截止__________年______月底。
3、乙方按规定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办理完结工作交接及相关离职手续,如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则相关法律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4、甲方指派相关人员配合乙方的工作交接和手续的办理,并在乙方办理完结交接手续的当天出具相应的离职证明。
5、双方同意甲方:
不支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支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小计:补偿金基数:__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__元整。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双方即时解除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其他争议和未结事宜,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不限于仲裁、诉讼、索赔、申诉等形式)基于劳动关系提出其他请求。
甲方(签字并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篇6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现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解除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达成协议如下:
一、 解除劳动合同:
1、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并签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约定于20____年12月21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386H.cOM]
2、 乙方自签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后,承诺在签定协议书后的当天内按公司规定办理完毕离职交接手续。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乙方于20____ 年 5 月29日入职,在公司工作0年6个月23天,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标准和具体金额为:
(1)依据相关法规定,支付给乙方 1 个月的工资,合计金额: 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
(2)乙方于20____年12月24日前办理完毕一切离职手续,在12月24日公司发薪时,已经将补偿金和12月份的薪资一并结清。
(3)乙方离职甲方实际还应扣除乙方应承担20____ 年12月的社会保险费用和公积金的个人部分、乙方个人所得税部分。
三、此经济补偿涉及工作期间的所有劳资权益含合同、工资、休息休假、补偿、加班等。双方费用已结清,无任何劳资纠纷。同时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表明双方在劳动关系期间的各项权利义务已经全部结清,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事项。
四、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__年__月__日
乙方(姓名):
__年__月__日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或____年____月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于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协商解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劳动合同解除时双方劳动关系终止。
二、乙方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等待遇享受截止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补偿和社会保险待遇等全部给付项目包干总金额共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上述款项为一次性了结总付金额,包括赔偿金、各项经济补偿、工伤医疗待遇、加班工资、其他劳动报酬和福利等。甲方应当在本协议生效且乙方完成所有工作交接后三日内一次付清。
三、乙方对甲方应付其劳动报酬和各项经济补偿等款项的金额予以确认并没有争议。双方在劳动关系问题上已不存在其他任何争议。
四、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仍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甲方进行诋毁、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甲乙双方在劳动关系问题以外亦无其他争议。假设存在其他权益争议,甲乙双方均同意将其放弃。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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