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有付出就会有收获。在年终或者年底时,一般都会需要撰写报告。报告使用范围非常广泛,想必你此时正需要有关报告的范文吧。为此,出国留学网的编辑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关于家电下乡自查报告》,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关于家电下乡自查报告 篇1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集中、有效的宣传,让家电下乡政策内容辐射到全县每个乡镇、每个村组、每个农户,让农民群众深入了解政策、明白政策,让各级干部、生产企业、销售商家准确把握政策,真正让广大农民群众得到实惠,有效促进农村消费,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家电行业健康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xx年6月5日至7月5日,为期1个月。
三、宣传重点
突出活动主题,把握宣传重点,积极有效地推进家电下乡推广政策宣传月活动。重点将围绕以下五个方面的主题展开:
(一)家电下乡政策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实施以来的主要成效。
(二)《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主要内容,补贴程序,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市场秩序、价格监管等。
(三)各地区在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四)回应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过程中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解疑释惑,阐明政策。
(五)及时发现并分析典型事例,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对于促进企业发展、改善农民生活的现实意义。
四、工作任务及分工
1、宣传部负责组织各新闻媒体深入县乡和村组,采访基层干部、销售商、农民群众,采写编发政策解读系列稿件,制作播出专题节目,正面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取得的成效。
2、财政局负责广泛宣传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与补贴申报的程序、材料,补贴资金审核与兑付办法等。
3、商务局负责加大对家电下乡中标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知道应当去哪里购买家电下乡产品;通过网络、媒体等向社会公告销售网点违规信息以及举报投诉处理等情况。
4、物价局负责广泛宣传价格法律政策;宣传自觉守法经营,带头平抑市场物价的正面典型;严肃查处、公开曝光一批实施哄抬价格、价格串通、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违法行为的经营者。
5、工商局负责积极宣传开展的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情况,执法数据和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欺骗性较强的要及时向公众发布警示;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供咨询和维权服务;利用好消费者协会、“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消费投诉站的宣传教育功能,增强农民消费者识假防骗的意识和能力。
6、质监局负责宣传质量优良、服务到位、履行的优秀企业;对各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并一律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7、各乡镇负责组织宣传骨干人员依托村委会、村民小组,采取设立宣传点、张贴海报标语、发放政策传单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
8、发改委、经委、农委、环保局、供销社、国税局和地税局也要结合自身职能,利用各自的宣传渠道,进一步加大对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力度。
五、宣传形式
(一)组织人员培训。财政局和商务局要加强对参与家电下乡工作的相关人员、销售商家进行政策培训。各相关单位还要尽快抽调精兵强将加强相关政策学习培训,培养宣传骨干力量,加强政策宣讲工作。宣传骨干人数要适应本地、本部门宣讲工作需要,确保在宣传月活动期间乡乡有人进、村村不遗漏。
(二)信息网络宣传。利用商务部、财政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和祁门县商务之窗信息网及时发布家电下乡政策信息和工作信息,让社会各界、广大城乡居民及时了解家电下乡最新政策信息和工作动态。
(三)新闻媒体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主流媒体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加强对家电下乡工作重大意义、政策信息、工作动态的宣传。确保宣传月活动期间,在黄金时段,开辟家电下乡工作宣传专栏或专题,营造宣传声势,扩大宣传效果。
(四)企业网点宣传。按照销售网点规范设置要求,悬挂带有“家电下乡指定店”的牌匾,开辟家电下乡产品专销区,设置家电下乡宣传专栏,明示家电下乡产品种类和购买须知,宣传申领补贴程序等形式进行宣传。
(五)开通政策。向社会公布政策,充分利用宣传月活动扩大政策咨询服务热线及其投诉举报功能的宣传,方便农民群众普遍使用。认真接待并处理农民群众对政策的疑惑和投诉举报,现场做好解释疑惑或提出解决方案。
(六)实施“五个一”宣传工程。向每户农民印发一份政策宣传手册;每村设立一个宣传栏;每个家电下乡指定店设置一个产品信息发布板;每月集中组织一次信息发布;每家中标销售企业设一名营销网络信息管理员。
关于家电下乡自查报告 篇2
一、成立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区政府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财政局、经贸局局长为副组长的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国税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建立家电下乡推广工作联席办公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单位由区府办、财政局、经贸局、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工商局、国税局等部门组成,联席办公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经贸局,负责全区家电下乡推广的日常工作。
二、推广工作的时间和主要内容
推广时间:XX年12月1日-XX年11月底。
主要内容:由中央和地方地方以直补方式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对农民购买彩电、冰箱、手机和洗衣机四大类中标家电产品给予补贴。补贴资金中央财政负担80%,自治区本级财政负担20%。
三、家电下乡产品标准和补贴对象
(一)四类推广产品的价格:纳入补贴范围的。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四类,限价分别为XX元、2500元、1000元、XX元。具体品牌、规格以商务部、财政部招标公告为准。
(二)补贴对象及标准:全区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民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规定的家电产品给予财政资金补贴。补贴标准为销售价格的13%。每户农民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每类产品不得超过1台(部)。
四、补贴资金兑付方式及管理办法
通过我区在农村合作信用社已开通使用的农民综合补贴管理网络专设的“一折通”帐户直接划拨给农户。对家电下乡的补贴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帐管理”办法。
五、部门职责分工
(一)财政部门职责。
区财政局负责保证及时、足额发放补贴资金,实施补贴发放动态监督管理。
(1)落实补贴发放机构和乡镇级补贴审核认定机构并予登记造册。
(2)制定我区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对补贴发放、审核操作规程和信息系统使用加强全面培训,确保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3)加强对补贴审核认定与发放工作的巡回检查和业务指导。
(4)强化监管责任。公布举报电话,受理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案件。
(5)落实本级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推广工作顺利实施。
(二)经贸部门职责。
区经贸局负责会同区财政局搞好网点备案、政策宣传、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工作。
(1)受理中标企业网点备案。
(2)加强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及时将家电下乡政策信息,特别是补贴申领发放程序及所需证明材料等信息,采取印发公告、广播电视宣传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3)加强对促销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
(4)牵头制定应急预案,妥善解决好网点供应不足、网点销售管理不善等问题,处理出现抢购、挤购等市场秩序混乱行为。
(5)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加强对备案销售、服务网点的巡回检查,及时查处发现的问题。
六、对中标企业的要求
各中标企业要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加快家电销售服务网络建设;要做好销售网点备案工作,保证对我区的销售和服务网点覆盖面达到100%,保证农民方便购买和就近维修家用电器;要规范销售服务网点店堂设置和促销行为,保证安全促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政策宣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突发事件;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规定,保证诚信经营,组织充足货源,合理确定配送价格,严格执行统一零售价格,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所属各网点认真执行中标产品限价政策,不得提价或变相提价销售;要认真履行,健全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加强制度建设与培训工作,对企业及各网点相关的业务、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同时搞好售后服务工作,认真负责受理和妥善处理农民消费者投诉。
七、加强领导,确保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顺利进行
开展家电下乡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扩大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统筹城乡改革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时间长、任务重,意义重大,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周密组织,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统一负责家电下乡工作,并抽调企办、财政、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组成协调小组,共同推进家电下乡各项工作。各部门加强配合,切实制定本地具体操作方案,建立组织协调机制,组织进入本辖区的中标企业扎实有效开展推广工作。税务部门要做好产品销售发票的监管和协调工作。宣传、公安、工商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协助做好政策宣传、市场秩序维护、突发事件的处理、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监督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齐心协力,各司其职,切实把这件惠民实事办好办实。各中标生产和流通企业要抓住机遇,以质优价廉的产品、诚信快捷的服务,大力开拓农村家电市场,实现销售服务、网络建设和社会效益三丰收。
关于家电下乡自查报告 篇3
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以来,经过了地区试点和全国推行两个阶段,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把家电下乡工作作为提高农民消费与生活水平,拉动国内需求,刺激经济增长的一件大事来抓,在加大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范围,简化补贴申领程序等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有力地推动了家电下乡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家电下乡政策的各项措施在某些地方还没有得到完全的落实,中央的政策精神还没有得到真正的贯彻,必须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家电下乡工作。
一、政策试点启动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自20xx年12月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各部门密切配合,快速部署,加强宣传,积极开展工作。在试点地区工作顺利开展之后我们及时总结经验。将家电下乡政策向全国推广实施。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十分踊跃,成效显着。这期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扩大了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范围。
二是增加了家电产品补贴种类。
三是制订了相关政策,规范操作流程,简化补贴审核申领程序。
二、政策实施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政策宣传力度和相关情况的调查研究不足。
二是与家电下乡政策相配套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薄弱。
三是政策的落实缺乏有效监督,市场监管水平低下。
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部署
针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农民的消费水平和消费需求,政策执行中遇到的困难要认真分析加以解决。
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以利民惠民便民为出发点,继续完善家电下乡政策。提高补贴标准,增加补贴品种,使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继续简化补贴申领程序,使农民有更大的方便。
第二,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对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家电下乡的行为。要果断查处,严惩不贷。
第三,国家利用财政政策杠杆,提高企业生产、销售方面的积极性。引导企业在扩大销售渠道,加强售后服务方面加大力量。
第四,各地方各部门要继续加大监督执行力度,使家电下乡各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关于家电下乡自查报告 篇4
根据吉财粮[20xx]75号文件要求,为了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安全,并为即将全面开展的家电下乡补贴清算工作做好准备,东辽县财政局、商务局联合转发了《关于对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并于2月25日开始对全县各乡镇开展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确保各项惠农资金落到实处,认真落实省厅文件精神。我们一是召开了全县乡镇财政所长会议,会上,学习了吉财粮[20xx]75号文件精神,强调了开展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自查的重要性,要求各乡镇认真自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二是制定了《东辽县开展家电下乡补贴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期限、方法,工作组织和具体要求,为我县自查自纠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三是在东辽家电下乡工作QQ群上,及时转发省厅有关通知精神,安排各乡镇财政所抓紧时间进行自查,及时整改;要求财政所认真上报骗补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四是会同商务局组成联合检查小组,抽查了5个乡镇财政所,21个商家网点。检查中,严格按照省厅要求执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留死角。
二、认真审核,自查自纠
1、严格执行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认真履行补贴资金申请、审核、兑付流程。从源头把关,严格审核,认真录入,重点环节,重点查处,决不让骗补行为轻松过关。
2、按照省厅要求,将所属备案销售网点“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撤下,撤掉店内所有家电下乡有关宣传物料,取消家电下乡专区(专柜)。
3、按照上级要求,我县家电补贴资金县、乡两级都实行了专户管理,经过不定期检查,没有发现截留、挪用现象。自20xx年3月22日家电下乡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20xx年1月30日,备案登记网点已达54户,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53205台(件),累计销售金额为11433万元,财政核准发放补贴资金1433万元。“家电下乡”补贴兑付率居全省前列,极大地促进了我县农村消费,切实改善了我县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4、为强化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防止骗补现象发生。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们会同县商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坚持每月不定期抽查,对全县xx个乡镇财政所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情况和54个销售网点防范经销商骗取财政补贴资金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每次检查都相应做好记录,每个销售网点随机抽查5个购买人的相关信息,然后现场逐一进行电话回访核实。
5、检查中发现销售网点有借用农民身份证、户口簿、电话等信息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导致大部分农户存在买满两台电视或多台补贴商品现象;有的商家年底时怕标识卡作废,用已经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户资料空录,骗取补贴资金。发现这种情况后,我们是立即追缴骗取的补贴资金,坚决严肃处理,以儆效尤。例如:我们在抽查白泉镇“白泉镇金晟电器商店”时,发现有给非农村户口购买家电下乡商品现象,并且,商家留录自家的电话号码作为农户购买信息,低卖高补现象,追缴违纪金额达5585.06元。
6、部分网点录入时存在串货和多录,要件不清晰问题,网点将低价位售出商品按高价位报补,个别乡镇财政所没有按规定严格履行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监管职能。我们当即要求,限期改正,暂缓兑付补贴资金,处理问题决不讲情面。
三、积极清算,做好收尾工作
在家电下乡工作即将结束之际,我们增加工作的紧迫感,进一步提高对家电下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做好补贴资金清算工作。继续强化监督检查,为迎接上级检查做好准备。
我县的家电下乡工作自开展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经过财政局与商务局的共同努力,家电下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家电下乡”补贴兑付一直位居全省前列。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惠农资金落到实处,使广大农民更多的享受各项惠民政策带来的实惠。
关于家电下乡自查报告 篇5
我市于20xx年2月1日正式启动家电下乡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商务局、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做好网点备案审核。截至20xx年1月31日,通化市已审核备案家电销售网点共217家,其中市本级签订直补销售网点28家,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全市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60521台,销售金额62785.9万元。兑付补贴资金7500多万元。家电下乡开展以来有效开拓了农村市场,拉动了农村消费,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我市家电下乡工作情况自查总结如下:
一、家电下乡工作开展情况
1、健全领导机制。我市成立了以钟安堂市长助理为组长,商务、财政、工商、公安、质监、国税、地税、人民银行通化中心支行等部门组成的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商务局,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相应设立了家电下乡办公室。
2、加大宣传力度,突出舆论导向作用。做好宣传工作是促进实施“家电下乡”的关键。为了使“家电下乡”这一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我局根据商务部、省商务厅“家电下乡”工作政策宣传文件及资料,编写了《通化市家电下乡宣传资料》,我们充分利用电视、公告、报纸及邮政等各种形式,对“家电下乡”的最新政策、家电下乡网点、补贴品种与补贴标准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组织各销售网点采取召开产品推介会、悬挂横幅、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广大农民进行宣传。充分发挥销售网点的宣传窗口作用。
3、突出抓好产品供货落实。为了让更多的销售网点做到货源充足,方便广大农民购买,各网点切实加强与上级销售商(代理)沟通,落实产销衔接、货源组织等情况,并要求家电网点要特别注意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网络上保障供货库存,确保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后,能及时录入信息,保证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加强监督管理。我局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对家电下乡工作建立相应的实时监控机制,加强对销售网点的考核,加大对商品质量和价格、宣传和促销活动、销售服务、退换货处理、信息系统方面的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对销售网点特别是直补网点家电下乡进销存台账管理制度,确保真实销售,严防“机卡分离”,防止弄虚作假。
二、家电下乡工作自查工作情况
针对家电下乡工作结束后将要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我局提前应对,在20xx年末就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家电下乡收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宣传政策、加强监管。《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对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粮[20xx]75号)文件下发后,领导高度重视。根据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同志为成员的通化市商务局家电下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和检查的主要内容、检查方法、工作步骤和具体时间,提出了工作要求。对全市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了为期半个多月的专项检查。
对全市销售网点进行检查。从2月19日以来我们会同财政部门对全市销售网点进行了重点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是:一是备案销售网点是否撤掉“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撤掉店内所有家电下乡有关宣传资料。二是检查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信息是否真实,进销存台账是否齐全。三是检查销售网点是否有套补、骗补国家资金的行为。通过对全市xx家销售直补网点检查,发现存在有以下情况:一是少数销售网点台账混乱。二是有企业停业注销后台账丢失现象。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要求其统一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