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合同的使用越来越广泛。拟定合同之前,双方一定要仔细的协商,你了解合同的撰写和制定吗?出国留学网的编辑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补充施工合同,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补充施工合同【篇1】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就 工程发、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补充协议,并作为工程付款、结算等依据,其他事宜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结构形式:
建筑面积: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包工包料、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
三、合同日期:
开工日期:年月 日
竣工日期 年月 日
合同日期总日历天数: 天
承包人若延误工期,每天需按合同价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属停水、停电原因经甲方和监理签字确认后工期顺延。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和设计文件要求。
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暂估): 大写:
六、工程价款结算方式:
执行1996年《山东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xx年《山东建筑工程综合定额潍坊市估价表》,1994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山东省价目表》,以及配套的费用定额,现行有关规定,按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费用据实结算。 工程类别:按单位工程实际类别。取费等级:丙级,人工工资单价建安装饰均为28元/工日,临设增补费按建筑面积8元/平方。室外配套工程类别:按V类结算。工程竣工验收30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并办理结算。
七、工程款支付方式:
1.主体阶段分四次拨款:拨款时必须扣除甲方供料款
(1)基础至±0,拨付割算款75%;
(2)一层至二层,拨付割算款75%;
(2)三层至四层,拨付割算款75%;
(3)五层至封顶,主体验收完成,拨付割算款75%。
2.装饰阶段拨款:
(1)内、外墙完成拨付割算款75%;
(2)地面、屋面工程完成付割算款75%;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拨付至割算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后三月内办理完工程决算,审计完毕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余款保修金5%按国家规定执行,待保修期满三个月内无息付清。
八、发包人材料供应:
1.瓷砖、洁具由发包人指定品牌型号确认样品和价格。
2.电线、电缆、配电箱由甲方提供,开关、插座由发包人指定品牌型号确认价格。
3.防水、外墙保温、外墙涂料等材料由发包人指定品牌型号确认价格。
4.塑钢窗、内门、防火门、出库门、进户门及不锈钢栏杆扶手由发包人指定主材和确认价格由施工单位统一加工安装。
5.据实结算的材料需双方共同看样定价订货。
九、承包人材料采购:
1.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甲方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甲方或监理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所施工的防水、外墙保温、外墙涂料等专业施工必须用有备案资质的单位,并经甲方考察认定后方可进行分包,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发包人存档。
4.按规定允许找差价的议价材料,由甲、乙双方按届时市场价签证确认。
十、材保费和配合管理费:
1.甲供材乙方计取材保费:1%。
2.甲方分包项目,乙方计取管理费2%;
3.定品牌认价的材料不计取材保费。
4.甲供材超出预算定额部分,按甲供价增加10%扣款。
5.工程投标产生的费用,承包人承担按照国家规定应由承包人承担部分的费用。
十一、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监理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十二、安全文明施工与民工工资:
1.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须按照工程建设安全文明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文明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监察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由于承包人安全文明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没达到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要求而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承担。
2.民工工资:
乙方应建立行之有效的民工登记台账和工资发放台账,甲方可随时检查,乙方应按约定及时支付民工工资,确保民工不上访。因甲方不按约定拨付工程款,乙方有承担垫付民工工资的责任,因乙方原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民工上访,甲方有权将乙方工程款直接支付民工工资。
3.工程资料:
承包人须确保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和安全技术资料详实完整,达到当地主管部门要求,并按时提交发包人和进行备案。
十三、工程质量保修:
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承包人应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承包人推诿不作为,在通知后七日内不安排维修,发包人可自行安排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从承包人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的,由承包人补足差额。
十四、现场管理:
1.三通一平:发包人保证水、电供应和道路通畅。
2.塔机安拆:乙方服从甲方安排,避开管线位置,服从甲方的施工现场总平安排。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3.回填完成后,在发包人后续工程配套施工现场范围内的承包人所有临设应及时拆除,以免影响工程进度。
4.水、电管理:临时水电不得外借,不得出现偷水、窃电现象,否则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十五、其他:
1.工程产生的营业税:由发包人代扣、代缴。
2.工程产生的水、电费,由发包人代扣、代缴。
3.严禁乙方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或进行非正常商务宴请,如果乙方在履约过程进行私下请吃、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娱乐等一切非正常的经济活动,一经查实,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自合同签订至甲方发生上述行为之日双方所发生的合同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人员以现金或变相现金的形式向甲方人员行贿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自合同签订至甲方发现上述行为之日双方所发生合同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上述行为所涉及的相关合同,因解除相关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若甲方人员明示或暗示要求宴请、招待,或索取礼金、礼品、礼券及其它利益,或故意刁难、显失公平现象,乙方有权举报,廉政监督电话:13562693000或18765639658。
十六、本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建筑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条款首先执行本协议内容。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法院起诉。
本施工补充协议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一式四份,发包人二份,承包人二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日
签约地点:
补充施工合同【篇2】
补充协议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补充协议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公平、友好协商,双方就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就工程合同(以下简称为原合同)作如下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写明具体补充的内容。
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三、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盖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补充施工合同【篇3】
发包人:
承包人:
经发、承包人协商就**“御景华庭”商住楼工程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人民币壹仟万元工程保证金。
二、承包人垫资修建该工程从平基土石方至地下室负三层钢筋混凝土底板上口处。
三、发包人从承包人施工该工程地下室负三层底板上口以上工程时,按承包人当月完成产值(以发包人和监理人认可为准)的80%在次月10日内支付承包人工程进度款。
四、承包人完成本工程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设计施工图正负零时,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叁佰万元。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十层时(含地下室三层)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叁佰万元。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二十层时(含地下室三层)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壹佰伍拾万元。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三十层时(含地下室三层)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壹佰伍拾万元。承包人完成主体竣工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壹佰万元。此工程保证金按合同约定支付不计利息。
五、承包人垫资修建部分工程款,发包人按垫资额(以发包人和监理人认可为准)的80%分五次支付承包人。第一次,承包人完成主体至正负零发包人支付30%。第二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十层发包人支付20%。第三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二十层发包人支付20%。第四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三十层发包人支付20%。第五次,承包人完成主体竣工发包人支付10%。此款按合同约定支付不计利息。
六、承包人垫资部分工程款,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第一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正负零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30%。第二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十层(含地下室3层)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20%。第三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二十层(含地下室三层)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20%。第四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三十层(含地下室3层)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20%。第五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竣工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10%。此款按合同约定支付不计利息。
七、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采用定额或定额文件规定计取进入决算。
八、质量保修期满两年,发包人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45%。质量保修期满三年,发包人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40%。质量保修期满五年,发包人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15%,此款不计利息。保修工作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时,扣除已垫付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保修费用。)
九、发包人每支付承包人工程款时,承包人提供支付款额的正规的发票给发包人。
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移交给发包人,审计报告双方认可后,发包人在4个月内完成工程余款的支付。
十一、本工程平基土石方,土石比按该工程地勘报告提供的数据和双方实际仗量计算,土石方运距按双方认可运距计算,其他按定额及文件规定计算。
十二、承包人完成该工程至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其施工期达到或提前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工期,发包人可另支付承包人已完工程款的5%。
十三、本工程竣工验收前15日,承包人提供该工程全套竣工验收资料。
十四、本工程计价依据只采用【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建筑工程装饰装修计价定额】20xx版和该定额同期的定额配套文件计价,其他计价定额和调差文件本工程均不采用。
发包人(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年 月 日
承包人(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年 月 日
补充施工合同【篇4】
增加土方运距工程补充协议
发包人:广州开发区萝岗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承包人:广州市建筑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补 充 协 议 书
发包人(甲方):广州开发区萝岗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承包人(乙方):广州市建筑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签约双方于20xx年5月8日签订了科学城体育公园工程---网球中心合同(合同编号GLZ-SH-20xx-11-001)(以下简称原合同),合同工程量清单的土方运距是按5公里考虑的。由于在现场5公里范围内找不到弃土点,因此需要增加土方的运距,原合同价需作相应调整。
根据广州市萝岗区余泥渣土管理所关于将黄登石场作为科学城体育公园工程弃土点的函的要求,本工程的弃土点为黄登石场,经实测距离为12.8公里,比原投标报价增加7.8公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新增工程的相关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承包内容
承包范围:土方开挖弃土由原合同的5公里增至12.8公里的运距(即增加7.8公里)。
二、合同工期(见原合同)
开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三、质量标准及等级
增加工程严格按照设计图、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合同计价及结算
1、原合同土方挖运项目5公里运距的综合单价不变。
2、新增工程的合同单价:增加运距土方为综合单价包干,按穗萝财建函[20xx]78号文执行,则本工程土方每增加1km运距的合同单价=(文件综合单价)1.45元/m3(投标浮动率)90.62%=1.31元/m3.
3、新增工程的合同总价=土方挖运工程量新增工程的合同单价新增运距,暂定为1385359.10元(大写:壹佰叁拾捌万伍仟叁佰伍拾玖元壹角整)(计算方式:135580.26 m31.31元/m3.km7.8km=1385359.10元)。
4、土方挖运结算工程量按原合同第23.2条第(1)款执行。
5、最终工程造价以广州开发区财局审定的结算价为准。
五、付款方式
本合同价款为土方工程增加运距追加工程款,追加工程款支付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六、其他事宜
1、弃土点应严格控制在广州市萝岗区余泥渣土管理所指定的黄登石场。
2、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广州市泥头车运输经营管理办法,杜绝使用非法泥头车;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发包人将向有关部门举报并严肃处理。
3、本补充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拾壹份,甲方执柒份,乙方执叁份,监理人执壹份。本补充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合同与主合同相应条款有矛盾时,按本补充合同执行,其他未涉及的条款按主合同相应条款执行。本补充合同与主合同一并执行。
七、合同生效:与原合同一起执行。
合同订立时间: 20xx 年 9 月 3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广州 科学城
发包人(甲方):(公章) 承包人(乙方):(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延伸阅读: 土方运距工程补充协议补充施工合同【篇5】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1)
发包方:
承建方:四川省
签定地点:四川成都
签定日期:20xx年月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补充协议
发包人:成都(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四川(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补充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住宅工程
2.工程地址:
3.建筑面积:51118.13㎡
4.结构类型:框架结构、地上11+1层、独立地下室1层
5.设计单位:四川
6.监理单位:四川
二.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乙方负责对本工程土建部分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为:基础、主体、装饰装修工程(见本协议附件一: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2.包括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工程。
3.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内容见本协议附件二。
三.合同工期(本协议中所列日期均为日历天数计)
1.开、竣工日期
1.1开工日期:20xx年10月2日;竣工日期:20xx年11月26日;总工期:420天(含法定节假日)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所载日期为准。
2.施工进度
2.1本工程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为一、二号楼。二期工程为三、四号楼和独立地下室(见本协议附件三:即总平面图)。
2.2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并收到施工图后10天内向监理和甲方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和监理在乙方施工组织设计提交后的10天内若未予以书面形式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同意。
2.3二层顶板完成时间:一号楼:20xx年12月5日;二号楼:20xx年12月15日;四号楼:20xx年1月20日。
2.4三号楼一层顶板完成时间:20xx年1月31日;地下室完成时间:在20xx年7月31日。
3.工期违约责任
3.1如因乙方原因延误二层顶板工期(房屋销售起始工期),甲方按2000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2000元/天给予乙方奖励,累计奖罚金额不超过4万元。
3.2若总工期延误,甲方按3000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3000元/天给予乙方奖励,但奖罚累计不超过10万元。
4.如有奖励或罚款金额在工程决算时办理。
5.工期不顺延情况:
5.1各种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等);
5.2停水、停电、节假日及地方性政策调整等因素对工期的影响(若一周内停电、停水累计超过8小时,工期予以顺延);
5.3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以及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6.工期延误:由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应相应顺延:
6.1按《通用条款》第十三条执行。
6.2甲方直接分包的施工项目影响乙方施工进度造成的工期延误。
延伸阅读: 合同范本施工合同建筑工程补充施工合同【篇6】
发包人(全称):X
承包人(全称):XX
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订立本补充合同,作为《X工程施工合同》的变更和补充,施工合同与本补充合同相应条款如有冲突之处,本补充合同具有优先解释权。
一、承包范围
1.除消防工程、电梯工程、弱电系统工程、幕墙工程、单元防盗门、人防门等以外提供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
二、工程量计算、结算原则
1.结算依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4)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4)版;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及有关信息价运用文件;本补充合同相应结算条款及经发包人工程部确认的竣工图和书面签证材料;
2.计费原则:参照浙江省和杭州市20xx第十期材料信息价,套用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4版,确保不出现不平衡报价;本工程综合费用土建按直接费的7%(含税)计取,安装工程为零费率(即安装工程造价按直接费加税金计取)。综合费用包括除直接费外费用定额范围内及其它政策性文件所规定的所有费用;非实物形态竞争性费中超高费按定额的70%计取直接费,并不计取综合管理费;混凝土运输费、泵送费不进入直接费组价,泵送混凝土按信息价补价差(信息价中所包含的运输费及泵送费不另扣除),价差仅计税金不计管理费。
3.预算编制、审核原则:承包方在中标通知书领到后壹个月内,按本协议、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等有关规定编制完成施工图预算,该预算经发包方认定并由有资质的造价审计公司审定,审定造价若低于承包方编制的预算造价的95%,则承包人承担超过审核造价5%以外部分款项的审核费(审核费按省物价部门规定计取)最终审定价为发包方支付承包方工程款和决算的依据。
4.材料价格的确定:土建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单价(钢材、水泥另详)按合同总工期前80%月度的《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平均价计算,部分安装材料按浙江省造价信息,计算方法同土建。但硬PVC管、铸铁(钢)管、溢水管、电线及开关等同意发包方指定厂家和品牌。主要设备及无价材料其质量、价格、产地、规格等需事先经贵方认可并签证同意后采购使用。
5.无价材料的结算方式:土建部分无价材料经甲方签证的采购价加2.8%采保费作为主材价;有定额可套用或参照的按定额直接计费,无定额可参照的按主材价增加10%作为直接费(包括辅助材料费、机械费和人工费等)。安装部分无价材料根据签证的材料价格加1.5%的采购费作为主材价。
6.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图纸会审及预算暂定价经发包人审核确定后,作为调整合同承包价格的依据。主要设备及无价材料其质量、价格、产地、规格等需事先经发包方认可并签证同意后采购使用。
三、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1.所有单体施工至一层裙房楼面后开始支付工程款,每月按当月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扣除甲供材料),一层以下部分工程款完成一层楼面支付50%,另30%在结顶前均摊到每个月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七天内支付至工程量的85%(扣除甲供材料),竣工决算后支付至97%,余款3%作为保修金。3%的保修金在保修期满一年后7天内返回30%的保修金。两年期满后返回30%,余款满五年后7天内付清。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则按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26条执行。
四、保证金的分配与支付
1.承包方自愿向发包方交纳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其中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保证金各占50%、20%、30%。即750万元、300万元、450万元。
2.在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当承包方在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方面达到投标承诺,一个月后返还承包方相应的保证金。
五、甲供材料
1.本工程石材(裙房、楼梯间、电梯门套)、进户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安装工程的管材、设备、箱体、空调设备、屋面材料及部分无价材料同意甲方指定或甲供。
2.钢材、水泥由承包方自购,由发包方指定厂家。决算时按总工期前80%月度的信息平均价一次性包干,但如遇施工期间单月钢材、水泥供应价与信息价价格差异超过±5%,超出部分由贵方扣除或补给。供应价以甲方当时钢材、水泥的采购价为标准(的钢材、水泥的供应价可作为参考)。
六、分包工程:
1.本工程外装饰幕墙、阳台栏杆、室内防护及空调栏杆、电梯、弱电、消防、公共部分精装修工程等同意发包方分包。承包方收取2%的管理配合费用。(注:配合费内容包括承包方做好分包单位进场施工的配合工作、资料收集、提供住宿用房五间,外架、塔吊,货物提升电梯的使用,分包项目安装完毕的面层粉刷及成品保护)。分包单位进场发生的生活、施工用水电费按实结算,除此之外,不再向分包单位收取任何费用;人防工程、管道天然气等其他未注明的分包项目管理配合费优惠。
2.承包人应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明确安全方面分包单位与承包人的相关义务。
七、工程质量
1.承包人承诺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具备备案条件。为保证工程质量,承诺保证金中的 750万元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经评定合格质量标准的不奖不罚。经评定为不合格工程,则罚没全部质量保证金。
2.在现场文明施工方面,争创“钱江杯”,承包方将按照杭州市有关要求执行,并通过“双标化”验收,现场总平面布置须经发包方认可方可实施。并承诺本工程创建“钱江杯”,除发包方原因外如无法创出“钱江杯”,发包方将对承包处以100万元的罚款。如创出“钱江杯”,发包方奖励50万元人民币。
3.工程验收后30天内,承包人应提供政府颁发的单位工程使用批准书。
八、进度
1.承包人承诺本工程施工工期为720天(自开工日至质监站竣工验收并整改完毕日),如比定额工期提前,不另计算提前竣工费。
2.除不可抗力,或由于其它因素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外(如每月一次停水、电时间超过8小时的天数超过三天,则超过的天数顺延工期,三天以内不顺延工期)。总工期超过720天视为延期,在720天内完成为按期完成。
3.工期延期在30日历天以内的,每延期一天扣罚5000元处罚,工期延期在30日历天以上60天以内的,每延期一天扣罚10000元/天,工期延期在60日历天以上的,工期保证金全额扣罚。
4.本工程开工日从打第一根试桩开始算起。
5.从打桩完成验收合格后至±0.00完成时间为180天,从开工到主体工程结顶并通过结构验收390天,此项作为工期考核的一个分项。具体各节点时间以甲方签证联系单为准。
6.承包方确保在竣工验收后30天内,完成整改工作,在留一间值班室用房和值班人员外,拆除其他临时设施,人员清场,若违约则按5000元/天处罚。同时竣工验收通过后45天内,工程由承包方派人值班;45天后至交付物业公司使用前,如仍由承包方派人值班,值班费按2人×500元/月人计取。值班期间应保证工程完好无损,如发生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7.为保证室外管线工程实施,承包方承诺按中标工期提前45天拆除外架,提前30天进行室外清场,工作内容包括地下室顶板清理干净;地下室边线外到地下室围护边线之间的建筑垃圾及余土由承包方清运至地下室顶板标高,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承包方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清场工作视同违约,每延迟一天按1000元/天付违约金,并在工程款中扣除。
8.承包方承诺在开工日起210天内工地完成“双标化”,并以此作为工期考核的一个要素。
九、安全、文明施工
施工过程中,如有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或省、市、区安全检查有违规而通报现象一次,则处以20%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的罚款,如发生更重大安全事故一次,则罚没全部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十、专业班组及单列项目的约定
2.桩基由发包方分包,承包方收取3%的配合费。并承担相应的现场质量、安全、进度、资料收集管理等总包责任。
3.围护工程同意由发包方分包,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总价包含井点降水、排水及土方外运。通过报价,如条件相同,优先考虑承包方。
4.单列项目的单价(含税)包干。
(1) 泥浆外运13元/M3
(2) 工程外墙如采用外保温,施工人工费按13元/M2计,(如采用板材保温价格另定)。
(3) 界面剂按3元/ M2(含人工材料)。
(4) 内墙钢丝片按5元/ M2(含人工、辅材)。
(5) 土方外运22元/ M2 ,(含挖、运)
十一、施工管理
1.承包方投标标函注明的项目负责人、管理班子确保到位,人员名单已经发包方考察和招标确认,人员不经发包方同意不再发生变动,否则发包方将给予扣除保证金5万元/人。
2.该项目由承包自主完成,如出现转包,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3.施工中承包方如有严重质量及偷工减料问题,经质监、监理部门确认,发包方有权责令承包方清退,由承包方承担一切损失,并按合同造价的10%予以处罚。
4.施工中如采用不合格产品一经发现,发包方根据工商管理部门要求按材料总价款的一倍予以处罚,由此引发的维修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如发生二次维修,业主要求退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也由承包方承担。
5.发包方已提供400kw用电,在桩基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工期要求。由承包方根据地质报告及杭州市实际施工情况,自行调配发电机容量及桩机数量,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6.针对该工程的地下车库施工,承包方在施工中须采取相应具体的施工措施(不另计施工措施费),如发现有渗漏水问题,经二次修补后还未见效的,则由发包方委托专业施工单位进行修补,所发生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方支付。
7.承包方向发包方及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提供办公用房、休息室各一间,电话一部、水、电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8.承包方进场后必须测出现场自然地坪标高,并经监理、贵方签证认可。
9.临时设施搭建位置、土方堆场等如因发包方其他用途需要,承包方无条件拆除。拆除费用由承包方自理。
10.为保证工程竣工后的维修工作,在双方签定施工合同时签定工程维修协议,同时工程交房后针对客户提出的房屋质量问题承包方派专职维修人员常驻现场负责维修事宜,专职维修人员食宿承包方自行解决。
11.由于施工原因引起的轴线偏位、室内粉刷层厚度超标导致业主实际使用面积减少而引起客户投诉的,发包可以直接与客户进行协调,由此引起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12.如存在图纸修改,先由发包方、监理审定,并提供设计单位确认、修改,承包方不得擅自与设计等部门联系修改图纸。修改后的费用调整按本协议结算审核有关条款执行。
13.施工用水、电费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按水厂和电厂的收费清单在每期的工程款中扣除。发包方提供水源,电源,承包方自行接入临时水、电,并安装水表、电表。
14.施工现场周边市容、环卫、环保、治安消防等部门和办证、协调及规费的交纳由承包自行承担,发包方配合。
15.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在签订本补充合同同时双方签订《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书》。
十二、其它条款
1.本工程项目经理应自始至终蹲点现场指挥生产。项目经理如有特殊情况不在现场,应提前一天报发包人代表许可,并指定委托代表人。
2.承包人有义务维护整个项目的形象,如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到位,造成主管部门或新闻媒体公开批评的,每发生一次扣罚5万元。
3.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异议,本协议具有优先解释权。
4.本补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补充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补充施工合同【篇7】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3)
六.材料价格及材料的采购
1.材料价格调整
1.1若甲方对某项主要材料进行调整(套用定额不发生变化),仅对材料差价进行调整。
1.2非暂定价材料不作调整,但砂、石、石灰材料价格风险系数5%,超过5%部分按实调整,税金按规定计取。乙方无权更换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材料。
2.材料采购
2.1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品牌采购,并且在采购前15天将样品及价格送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认可后方可采购。对于非暂定价材料部份,如甲方采纳乙方建议的性能相同且价格较优的其它品牌,即按第五条的2.5款进行奖励。
2.2甲方对于暂定价格材料及主要材料价格表中的材料认为有必要自行采购时,乙方应予以支持。
七.工程变更及签证
1.工程变更及签证必须注明:事由、工作范围及部位、具体作法、尺寸、工程数量和费用组成。签证文字的表述应做到鲜明、准确,必要时应附图,且在签证单结尾处注明此项后无内容。
2.本工程的所有变更及签证,均应经甲方代表或甲方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生效,甲方、监理、施工单位均应保留原件。
3.甲方有权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
4.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工程部、监理部和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或甲方)提供设计变更文件,经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签字批准后实施。
5.甲方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变更,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施工方案报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乙方应谨慎保护可能重复利用的材料、设备。若乙方拆除措施不当或保护不当造成材料、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6.需办理签证的隐蔽工程,乙方应在隐蔽前三天填写签证单,并由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确认。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量无法核实,则不予办理签证。
7.乙方应在设计变更实施前48小时向甲方提交书面报价,由甲方及监理审核,按审核后的造价决算。
8.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计价原则:按5章第2条执行。
9.临时用工签证应明确: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人数及用工价格。
10.办理签证时,乙方应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有关方案或数据原件,签证单原件一式四份。
八.竣工验收:按《通用条款》执行。
九.工程质量保修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其维修费用和因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应由乙方承担;不属于乙方责任,但是经由双方协商由乙方施工的,乙方应配合检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质量保修期限如下(以双方在工程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2.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2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厨房、阳台和外墙面的渗漏(包括台风、暴雨等自然条件下的影响)为5年;
2.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2.4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2.5供热及制冷系统为2年;
2.6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3.质量保修责任
3.1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要求甲方给予赔偿等,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2保修期内的维修:一般性维修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紧急事故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业主收房后出现渗漏水、有水区域返水,乙方应在16小时内修复。
3.3乙方未及时维修或未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请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在支付乙方质保金时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应负的责任。
补充施工合同【篇8】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2)
四.质量与检验标准
1.1工程质量:合格。基础、主体验收及竣工验收均应一次性通过龙泉驿区质监部门验收合格;
1.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必须无条件及时免费修复或返工重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工程合同造价总额的5%的违约金和相应返工价款。
1.3乙方应及时向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1.4设计图中室内天棚不抹灰,乙方按常规普通法施工,若甲方有其他要求,另行办理相关手续。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3260.525215万元(叁千贰百陆拾万零伍仟贰佰伍拾贰元壹角伍分)。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1.1合同价款中的规费、措施费(一)、措施费(二)由乙方在工程全过程中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具体包干费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1.1规费: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1.1.2措施费(一):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
1.1.3措施费(二):即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1.1.4其他不可预见费及风险包干费
1.2本工程税金按国家税法及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2.合同价款的调整:由于工程量清单漏项、新增项目、设计变更引起的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结算价格按以下方式计算:
2.1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已有适用于此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计算;
2.2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只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确定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2.3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工程项目的,依据20xx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套用相应定额子项后确定该项目的综合单价。该项目的材料由甲方认质认价,人工费按施工期间政策规定调增,综合费按27%计取,机械费按定额子项计取,(措施一、规费、措施二不计取)。
2.4施工期间人工费按政府规定系数并结合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随施工进度进行调整。
2.5奖励
2.5.1若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协调配合、节约成本、现场管理等符合合同要求,甲方奖励乙方项目部10-30万元。
2.5.2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若经甲方采纳而节约的工程直接费,甲、乙双方按6:4的比例分享。
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3.1工程形象进度必须满足合同及本协议的约定,工程量进度报表经甲方及监理审核后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3.2支付时间:一、二号楼主体三层顶板完成后,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进度款(含30%以房抵工程款、下同),三层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进度支付;三、四号楼主体一层顶板完成后,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进度款,一层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进度支付。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按审定产值的90%支付上月进度款;支付总额至合同总价款的90%时,暂停支付;
3.3若乙方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或严重安全事故(按国家有关安全质量事故规定进行界定),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
3.4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将暂停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下一期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应在乙方将工程进度调整到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计划范围内后,甲方才恢复支付工程进度款。
3.5以房抵工程款的说明:甲、乙双方同意以本项目商品住宅作价支付乙方应收本项目工程结算总价款的30%,并从每笔应付工程进度款中按30%比例冲抵。甲方根椐需要,若全部或部份以原作价收回该部份商品住宅,应同乙方协商。甲方收回时,应将相应的应付工程款支付给乙方。本工程商品住宅作价的原则、方式及相关办法由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补充施工合同【篇9】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________省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以下简称原合同)甲乙双方就其中未尽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形成本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承包方式:
5、工程范围
二、工程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甲方下发的书面通知的时间为准);
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暂估合同价款为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暂估合同价款综合单价暂估工程量(综合单价和暂估工程量见工程量附件)
2、付款方式:按原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四、补充协议的最终结算
补充协议所列工程量为暂估工程量,工程量计算规则以经甲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按原合同计量条款执行。
五、质量标准及验收
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严格按照原施工合同执行。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完全负责。
乙方对承包范围工程质量负有完全责任,并严格依照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等设计文件要求施工。甲方将按此及现场情况进行施工监督管理。
六、争议解决
1、对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协议是原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相抵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3、凡因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而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____份,承包人执____份。
发包人: (公X)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XX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承包人: (公X)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XX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补充施工合同【篇10】
甲方:烟台广泰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海阳市麦迪森建筑有限公司
本协议为海阳市东哲阳“锦绣乾城”1#住宅楼及村委综合楼共2栋楼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为明确双方责任签订本协议如下:
对承包范围内的有关要求和说明;
1、钢筋及水泥:钢筋必须选用莱钢、济钢、青钢等大型正规厂家合格产品(或甲方项目部批准使用的其他品牌)。水泥须选用山水集团或烟台海阳水泥有限公司或海阳市龙凤热电厂生产的合格产品(或甲方项目部批准使用的其他品牌),按市场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认定;
2、管材:所有管材材质按图纸设计施工,所有管道按规范要求保温;
3、开关、插座面板:选用合格产品;
4、室内照明为白炽灯泡座灯口考虑;
5、各类电缆、电线选用汉河牌或海阳电缆厂的合格产品;
6、施工图所有未标明规格的管道、阀门、电缆等材料按相关规范要求考虑,施工时以图纸答疑意见施工,按实结算;
7、楼层卫生间及厨房防水层选用JS防水一遍;
8、施工用水乙方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在合理范围内打井,打井费用1000元/眼井由甲方承担,其中水泵、电线、电缆、水管、电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工程预算用水量按1元/m3结算,乙方不再计取其他费用;用电:乙方按规定安装电表,承包人中间施工不得私自更换电表否则发包人按建筑面积30元/平方扣乙方电款;电费由甲方统一缴纳费用,随每次工程进度款的拨付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9、所有楼梯间地面及踏步采用2CM海阳红磨光板面层;
10、墙体;±0.00以下及一层墙体选用混凝土普通砖、砖的强度及砂浆标号不变;
11、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政府相关部门检查、罚款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2、乙方负责组织由甲方分包工程及项目整体的竣工验收工作,甲方予以配合;
13、工程零星用工按50元/工日计算,不再计取任何费用
(三)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xx年10月31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84天(开工时间以接到甲方项目部通知为准)。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每提前一天奖万分之五。
1、合同工期,除甲方及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一律不得顺延、季节性施工应包括在工期内,乙方须按投标时的保证农忙时不放假,保证工人数量。不予要求甲方追加工人工资、不予顺延工期且不得做为向甲方索赔的理由;
2、乙方应在接到开工令后7日内进场,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3、乙方施工期间要对施工现场及周围所属施工现场区域内通行的车辆和行人提供必须的安全通道和安全防护;
4、乙方在工期安排时应统筹考虑工程的交叉配合;
5、工程竣工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甲方会同本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初步验收,验收期间不做工期累计。工程验收合格后,则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如验收不合格应返工至合格,返工日期将作为工期累计;
6、合同工期遇到下列情况,经双方协商(不能事后补签证),可适当顺延;(1)重大设计变更而确实影响到主导施工进度的(但属施工技术措施失误影响的工期由乙方负责);(2)甲方不能按计划提供有关资料和施工现场确实影响到施工进度的(3)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到施工进度的(不可抗力因素以政府限定为准);(4)甲方分包队伍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影响到施工进度的;(5)其他双方协商同意顺延的情况。
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合同工期;
8乙方在投标时已到工地现场踏勘、了解了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可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因此在施工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不被批准。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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