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推荐生”必须是初中阶段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达到“优良”以上,心理健康,具备推荐资格并符合推荐程序的本市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学校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推荐生进行择优录取:
(1)在初三年级获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2)初二、初三阶段在学科、科技等竞赛中表现突出者;
(3)初中阶段学业成绩一贯优异者;
(4)综合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或某方面特别突出者。
2. 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报名方式:5月13日至15日考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2)选拔办法:
①学校“提前录取”招生工作小组进行材料审核。依据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初步确定参加面试对象;
②在综合面试、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择优录取,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市教育考试院公示;
③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其考试成绩不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④7月20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3)面试:5月19日(周六)、20日(周日)视情况进行面试。
二、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自荐生”必须是初中阶段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达到“优良”以上的本市优秀初中毕业生。学校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自荐生进行择优预录取:
(1)初三年级获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2) 初二、初三阶段在学科、科技等竞赛中表现突出者;
(3) 初中阶段学业成绩一贯优异者;
(4) 在艺术、体育、书画等方面有明显特长者或专利获得者,并有较好学业基础。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报名方式: 5月13日至15日考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2)选拔办法:
①学校“提前录取”招生工作小组进行材料审核。依据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初步确定参加面试对象;
②在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择优录取,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市教育考试院公示;
③ 5月26日至27日预录取考生与学校网上签约;
④7月20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3)面试:5月19日(周六)、20日(周日)视情况进行面试
3.自荐资料投递
考生请于5月17日前将下列材料邮寄至青浦高级中学8号楼207室招生组收,地址:青浦区公园东路1100号 邮政编码:201799(以邮戳为准,不接受面呈)
材料包括:
(1)《2012年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自荐表》的复印件;
(2)各类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特长等级证书复印件;
(3)非本市常住户籍须提供由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中考报考资格证明。
三、招生咨询
1.咨询电话:69719038 (接待时间:工作日13:30—16:00)
2.地址:青浦区公园东路1100号 编码:201799
3.网址:www.qpshs.sh.cn
4.交通:沪青高速、沪青专线、沪朱专线、上朱线、轻轨2号线至徐泾转往青浦镇各公交线路
四、住宿
学校能提供充分的住宿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