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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初入职场开始工作时,合同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更加普遍,合同是一个允诺或一系列允诺,起草合同时有什么要注意的格式问题吗?我们经过整理,为你编辑了劳动合同电子版下载 ,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劳动合同电子版下载 篇1
就业劳动合同,是大学生与招聘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维护自身权利的法律依据。但在当今的就业市场上,大学生因为缺乏劳动法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他们自身各方面的原因,而与就业单位签订不合法或不平等的劳动合同,从而引起劳动纠纷。那么,如何减少这些因签合同而引起的法律问题,对那些即将走向工作岗位的大学生是十分必要的。
一、劳动就业合同与大学生
劳动就业合同是大学生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实现大学生劳动权利的法律形式。今天,大学生就业已从计划分配转变为自由择业,在这种形式下,就业劳动合同就成为规范劳动就业市场的重要法律依据,也是合同双方维护自己权利的法律武器。同时,大学生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使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化、明确化,以此来防止用人单位的不当解雇,违反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和提供劳动保护条件等不合理现象的发生。另外,当大学生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就业劳动合同就是大学生用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证据。
二、目前大学生在签订合同时出现的问题
近年来,由于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劳动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纠纷频繁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和法律知识,因而在签合同时出现许多不合理的现象。以下是笔者总结的大学生在签合同时经常出现的几个问题。
(一)错误地认为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经笔者调查发现,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毕业生认为,有就业协议就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了,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就业协议是指毕业生在校时,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毕业派遣的依据。而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工种劳动的依据。也就是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另外,它们所包含的内容也不同,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同意接受该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该毕业生,列入就业方案并纳入就业情况统计,它不涉及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所享有的权利义务。而劳动合同涉及到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劳动权利义务关系更为明确。因此,毕业生只有弄明白这两个合同的含义,才能更好地通过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来维护自身的权利。
(二)越过就业协议直接签劳动合同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就业协议所包含的内容也越来越广泛。因此,很多毕业生就认为不用签就业协议而直接签劳动合同就可以了。专家认为,直接签劳动合同是有效的,但也存在一些缺陷。首先,就业协议需要经过学校签证,这有助于学校做好就业促进工作。毕业后,学校可以根据就业协议书把学生的档案直接寄给用人单位的档案保管部门,减少了周转的时间,提高了新单位办理手续的效率。其次,劳动合同只规范学生毕业后的就业行为,假如有一方在毕业前反悔,另一方将无法利用就业协议的一些特别政策保护自己。比如,就业协议上往往有违约金规定,违反协议者应支付违约金,而劳动合同必须根据劳动法规定订立,对违约金的设立局限性很大,根本无法像就业协议一样广泛保护。
(三)对自己在劳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不了解“就业压力大”,是当代大学生找工作所面临的一个共性问题,因此,有些大学生在被招聘单位录用后,就急于与对方签订劳动合同,生怕“煮熟的鸭子又飞了”,认为签了劳动合同,自己的工作就会有保障,就会万无一失。而用人单位此时往往会利用大学生这一心理,在合同上做一些手脚,企图签订对企业有利的“一边倒合同”,使合同里的内容偏向于用人单位这一方。
(四)大学生对合同中存在的不合理条款敢怒不敢言大学的普及,让很多学子走进了大学的殿堂,但同时,也让更多的大学毕业生面临着就业难题,而这给一些企业提供了利用廉价劳动力的机会,他们利用自己在招聘时的诸多优势,随意在合同中添加“霸王条款”,使一些毕业生签订一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例如,有的规定毕业生的试用期长达12个月,有的规定毕业生不得恋爱结婚,甚至还出现了“生死合同”。而现实是,一些大学生为了保住自己求之不易得来的工作,不得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合理的劳动合同。被社会称之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竟不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实在是一个值得社会深思的问题。
(五)签订合同时出现的自身诚信问题这里的诚信问题主要指大学生签订就业协议后出现的违约现象。因为现在找工作提倡双向选择,自由择业。有的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同时选择几家单位,但最先同意接受并要求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单位,不一定是毕业生心目中的理想单位。于是,个别毕业生为了保底,就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遇到比原单位好的企业,就毁约,另谋高就。然而,还有一部分毕业生在与单位签协议的同时,就做好了违约的心理准备。因为毕业生的违约,导致现在一些企业不喜欢招聘应届毕业生。
劳动合同电子版下载 篇2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单位类型 经济类型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注册登记地 省 市 区(县) 街(乡) 号
实际经营地 省 市 区(县) 街(乡) 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第二条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户籍所在地 省 市 区(县) 街(乡) 号
实际居住地 省 市 区(县) 街(乡) 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第三条 乙方联系方式及电话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四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已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时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岗位,从事 工作,工作地点为 。甲乙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六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下列第 种工作时间制度:
(一)标准工作时间制度: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二)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础上,应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以 (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应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第八条 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工作时间,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保证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第九条 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一条 甲方按下列第 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周),绩效工资(奖金)根据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二)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为 ,计件单价为 。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 。
第十二条 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货币或转账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第十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正常提供劳动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五条 乙方在医疗期的病假工资由甲方根据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标准支付,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一)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参加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 。
第十七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九条 甲方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安全基数操作规程。
第二十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二十一条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二十二条 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条 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七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八条 乙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九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三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中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是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1个月工资,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二条 甲方如需裁员,应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进行,并不得侵害乙方合法权益。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甲方应当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甲方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十、经济补偿和赔偿
第三十五条 按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由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和按本合同第二十九条、三十一条、三十二条解除合同以及按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终止合同的,甲方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十六条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工资标准为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
第三十七条 若乙方的工资高于甲方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甲方以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支付的年限最高不超过20xx年。
第三十八条 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条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 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一) 岗位协议书
(二) 培训协议书
(三) 保密协议书
第四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三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电子版下载 篇3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为: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
(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病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12个月”。
(4)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
劳动合同电子版下载 篇4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家庭地址:
甲方是中国 快递网络在 县唯一授权的 快递网络经营权的经营商,主要经营国内国际快件的快件速递业务,因业务发展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以雇用形式聘请乙方为甲方单位员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就双方的雇用劳务关系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甲乙双方共同信守:
一.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权利:
⑴ 合同期内,甲方即为乙方的工作内容管理者,有权对乙方在甲方规定的工作时间内的工作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并对乙方因违反甲方公司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同时,甲方有权按照甲方制定的奖惩制度对乙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行政罚款。
⑵ 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业务经营需要以及乙方身体健康情况,临时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并根据岗位性质而变更乙方薪水。
⑶ 甲方对乙方在工作时间以外时发生的各种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与经济后果不负责承担责任。
⑷ 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甲方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在甲方提出警告后仍不终止的,甲方有权取消雇用关系,如因乙方的行为造成甲方公司的经济或法律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责任。
⑸ 甲方对甲方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拥有最终的解释与随时变更的权利。
2. 甲方义务:
⑴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行为负有监督指导义务,并应对乙方定期进行各类岗位培训以及生产完全培训。
⑵ 甲方应依法制定单位各类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同时,对各类制度负有阐释义务。
⑶ 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提供相应的车辆,电脑,把枪,工作服等岗位工具,同时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甲方要随时提醒乙方注意安全,乙方也应该听取甲方的意见和建议,对乙方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⑷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薪水标准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就应该支付给乙方相应的工资报酬。
[5]雇用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立乙方的工资结算形式。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权利:
⑴ 试用期满后,乙方依法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甲方不得因为乙方的性别,年龄,身体健全程度,智力,以及工作能力的程度而歧视乙方。
⑵ 乙方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甲方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乙方每月的工资。
⑶ 乙方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注:业务员以及内部操作岗位根据岗位性质,不实行带薪休息。)
2. 乙方义务
⑴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XX监管部门、以及甲方公司制定的各类考勤,内务,劳动纪律,绩效考核,奖惩办法等各项管理制度,同时自觉接受甲方公司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⑵ 乙方应积极完成各类业务指标,不得无故推诿,延迟甲方管理人员交代的各类劳动任务,自觉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工作调度,同时,自觉接受甲方单位举办的各类技能,安全培训,努力提供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
⑶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最大限度的发展甲方公司的快件业务,扩大XX快递网络在威信辖区内的知名度。
⑷ 乙方工种若从事对外业务经营岗位的,应及时每日到甲方财务处缴清各类应缴款项,不得无故拖欠,贪污,挪用,私藏各类公款。同时,各种业务支出,应凭正规有效票据报销,不得虚假上报。
⑸ 乙方应积极维护甲方公司的财物,及时对甲方提供的各类岗位工具如汽车,电脑,把枪等进行维护,不得无故损毁,藏匿,如有发现,按原价赔偿,情节严重的,按偷盗交予公安机关处理,
⑹ 合同期内,乙方提出要辞工解除合同的,须在30日内向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30日后到人事部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⑺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该严格执行公司的商业保密制度,不得对外泄漏甲方的商业企划、客户资料、内部价格等信息,如有违反,甲方有权予以辞退并追究其责任。
⑻ 为保障甲方的市场商业权利,乙方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后,在 县辖区三个月内不得从事其它快递物流公司的各类工作。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⑼ 乙方在工作期间,不得专职或者兼职的从事其它职业。
⑽ 用工合同期满后,乙方如不准备续签,需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三: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⑴.乙方同意根据甲方业务经营(工作)需要,在 XX公司从事 快递员 岗位,同时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⑵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根据经营活动需要,对本单位员工实行以下岗位休息制度:
⑴ 客服,内勤,文员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9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54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⑵ 操作部、业务部、驾驶员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⑶ 国家法定节假日实行带薪休假制度。
⑷ 在工作时间内,乙方有事请假,甲方不发当日工资。
六:劳动报酬
乙方的工资为计件工资(每送一个包裹支付 元)
七: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⑴ 合同期内,乙方提出辞职的,需在30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甲方以为乙方的违反公司各类管理制度或者其他原因而辞退乙方,应出具公司有效行政文件并予以公示。
⑵ 乙方因因犯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⑶ 乙方因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的,营私舞弊的,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⑷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⑸ 在试用期内,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⑹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⑺ 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⑻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出的辞工申请后,一个月内及时办理审核,相关工作交接手续,在30日后办理交接手续时及时付清乙方工资以及其它经济补偿。
八 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应本着互谅的原则沟通协商处理,协商未果,可向威信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威信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当事人一方不服在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之后既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 威信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 其它事项
⑴ 本合同适用于甲方外派用工。
⑵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在签订之后如有新的条款需变更或者补充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该合同的补充条款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 方:
授权签字人: 证件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电子版下载 篇5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负责人):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员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户口地址:通讯地址:邮 编: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说明:
一、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劳动法规、政策拟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补充。
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如甲乙双方已建立劳动关系,但乙方在收到本劳动合同文本后三个工作日内不签订本劳动合同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劳动关系。
三、乙方必须在甲方签约代表见证时落款签字,签约须用水笔,要求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乙方在此声明,基于乙方被告知甲方的基本情况后,确认其本人完全理解其所应聘甲方的岗位/职务的工作性质、特点和要求,以及工作环境和条件等与其现在或将来依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及本合同所享有与履行之权利义务的基本情况,同时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其本人应聘资料均是真实和有效的,否则乙方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甲
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将共同遵守。
乙方若为新招用人员,应提供真实的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工作
业绩、在校成绩(仅对应届毕业学生)等信息。
乙方保证:其本人在签订本合同时未与任何其他用人单位建立或保持服务或
劳动关系;其本人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所有文件中的继续生效条款不会对本合同签订的合法性产生影响或形成利益冲突;其本人签订本合同不受与任何第三方的竞业限制冲突。若乙方违反前述保证,乙方承诺并同意由此引发的争议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知悉并确认: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已通过公司网站、
员工手册、制度汇编、工作场所张贴等一种或多种方式予以公示;甲方已告知乙方,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也将通过前述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公示。乙方承诺并保证,对于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已经公示或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进行公示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将在本合同签订后或各项规章制度公示后一个月内进行阅读和学习,在阅读和学习期间如有不理解的,将及时向甲方询问,前述一个月期满,视为乙方知悉、理解并认可甲方公示的各项规章制度。
甲乙双方已就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限、聘用岗位及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公司福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情况进行沟通。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署,即证明乙方对上述事实与情况已有清楚、完整、全面之了解。
第一章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至;其中试用期至止。
(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起,试用期至止。
(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自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为止;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 。
第二章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甲方根据经营需要聘用乙方从事 内勤 岗位工作,乙方工作
岗位之具体工作内容和方式,按岗位说明书和工作流程或相关保险销售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 乙方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制度,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第四条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乙方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甲方可以调整乙方
的工作岗位并根据岗位确定薪酬标准。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但考虑到行业的惯例及岗位的特
殊性,根据工作需要,乙方也可能被派往其它地区工作。
乙方已对上述事实了解清楚并同意甲方的调整或安排。
第三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作制度:
(1) 标准工时工作制;
(2) 不定时工作制。
第七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
第八条 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因工作需要可延长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第九条 甲方执行国家与地方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保证乙方休息、休假权利。乙方的请假、休假程序具体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十条 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卫生、健康标准的工作环境,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制定工作规范。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公司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和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保证乙方顺利履行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 如乙方为女员工,甲方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乙方提供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障。
第五章 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 甲方根据员工岗位、职级的不同设计符合该岗位、职级特点的薪酬结构及水平,并根据上海龙旗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基于岗位,“为能力、为绩效”付薪的付薪理念,依据员工工作能力、岗位适岗性以及工作绩效,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薪酬待遇,实现公司和员工综合价值的最大化。
第十四条 乙方的试用期基本工资为 元/月,双方同意以此作为计算 加班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基数;转正后乙方的基本工资为元/月,双方同意以此作为计算加班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基数。
第十五条 甲方每月 10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资,如因不可 抗力等特殊原因可以延迟支付(最迟不超过5个工作日),但必须及时向乙方说明。
第十六条 乙方应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第十七条 甲方实行加班申请审批制度。乙方自行在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工作,未按甲方加班申请审批制度申请审批的,不视为加班。
第六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九条 乙方享受由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规定明确的各项福利待遇。非国家法规政策所强制甲方需承担的各类保险和福利待遇,视为甲方内部临时性福利可在规章制度加以规定,并由甲方不时进行修改。
第二十条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乙方由于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情形所涉及的待遇,均按国家规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乙方在申请相关待遇时有义务按国家规定和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提供相关资料,在本合同签署地或乙方工作地各级地方政府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劳动纪律及行为准则
第二十一条 乙方承诺:
(一)严格遵守甲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各项公司制度和劳动纪律;
(二)无论何时均按诚实信用原则行事,不实施有损公司、客户、股东、其
他员工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欺诈、误导、侵占、诋毁、散布虚假
信息、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
(三)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规范,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
业技能和思想觉悟。
第二十二条 根据甲方的相关规定,乙方如被列为限制人员(不论在签订本合同时或因乙方的岗位、职务或其他情况发生变化时),乙方承诺与甲方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认真履行规章制度、说明书、工作计划等所规(约)定的义务,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行为视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有权依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 甲方根据经营需要,可以选派乙方进行业务技术等方面的培训,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培训协议或服务协议。乙方接受培训的,应按照培训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如有违反,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章 公司资产、商业秘密保护
第二十五条 以下各项甲方享有所有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商业秘密,乙方作为公司员工,应本着诚信、谨慎的原则予以保护:
(一)各种动产及不动产;
(二)甲方的客户资料;
(三)甲方通过各种方式获得的业务信息、展业机会、建立的业务渠道;
(四)甲方的电脑及网络系统中的软件;
(五)利用甲方电脑及网络系统生成的全部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操
作手册、规程、数据库内信息和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六)乙方因履行职务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
发明创造(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七)乙方因履行职务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
作品,包括报刊、书籍、图片、软件或软件系统、广告、报告、业务
资料、培训资料、行销辅助品等(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八)甲方制订的具有独创性或与其他企业有区别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经营措
施;
(九)甲方的商标权、名称权、名誉权、司旗、司徽、CI及其他标识所包含
或涉及的相关权利等;
(十)因工作原因接触到的第三方的商业秘密;
(十一) 其他形式的甲方资产和商业秘密。
第二十六条 为保护甲方资料和商业秘密,乙方承诺:
(一) 合理使用并依法保护甲方资料,不以侵占或非法占有、使用、窃取、
泄露、披露、擅自转让及其他方式损害甲方资产;
(二) 无论是否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均不以任何方式劝诱甲方员工离职或对
甲方员工工作造成干扰;
(三)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甲方任何人力资源信息来攫取非
法利益;
(四) 遵守本合同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关于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的规定;
(五) 遵守甲方制定的保护网络和信息资料的管理规定和措施。
(六) 未经甲方同意,不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人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七)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在与甲方从事同类经营的
企业(保险、证券、信托、银行业)或与甲方具有竞争性质的其他企
业工作、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
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乙方因合法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成为股
东除外)或提供任何与甲方产生竞争关系的帮助、指导、服务;
(八) 在本合同解除、终止时,乙方应及时返还其所使用、占有的记载有甲
方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和相关信息的载体。
第二十七条
容相应变更。
第二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情况变化、公司经营战略调整、组织架构调整等),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九条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相关条款随之自然变更。甲方应将涉及变更之条款及信息及时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应履行甲方的变更决定。如果乙方不予履行,甲方可以依法或按甲方规章制度规定予以处理。
(一) 基于甲方已事先并在本合同或相关经乙方签字确认的《岗位说明书》
等告知所约定的岗位会发生变更的可能性,且经双方协商一致确认可
自然变更的情形。
(二) 甲方的整体工资分配调整方案经协商机制通过并公示后,涉及乙方工
资标准增加或降低的。
(三) 乙方因奖惩导致岗位调整需要变薪的。
(四) 双方就劳动合同的变更采取书面形式进行。甲方对于乙方工作调整涉
及劳动合同事项变更的,以工资单、异动表等进行确认,乙方在一个
月内未书面提出异议的,视为已认可该变更事项。
第三十条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书面向乙方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通知,乙方不同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外:
(一) 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乙方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
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 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如双方均愿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就续订劳动合同事宜进行协商。如任何一方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本劳动合同在期满日终止。
第十章 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
第三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 劳动合同期满;
(二)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确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第九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本合同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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