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学生奖励的方案 篇1
奖项设置
一、“优秀学生”奖
条件
1.思想品德方面
(1) 爱国爱校,有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乐于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
(2) 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法纪,遵守社会公德。
(3) 讲文明,懂礼貌,关心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尊敬师长。
(4) 政教处评定为“优秀”等次。
2.学习方面
(5)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各科学习全面发展。
(6) 考试学科学期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其中最低分不低于75分。
(7) 考查学科学期(期末)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3.身体方面
(8) 积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学校各项体育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9) 认真上好体育课,体育锻炼课,认真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体育成绩达标。
二、“学习标兵”奖
条件
1、月考: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年级师生所公认, 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单科成绩班级排名前三名。单科成绩年级排名前三名。
2、期中考试: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年级师生所公认, 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综合科目班级排名前三名。综合科目年级排名前三名。
3、期末考试: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年级师生所公认, 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综合科目班级排名前三名。综合科目年级排名前三名。
三、“优秀学生干部”奖
条件
1.担任班、校学生干部,热心学校工作,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好,工作成绩突出。
2.以身作则,在集体中较好发挥骨干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得到老师、同学一致好评。
3.考试学科学期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考查学科学期成绩均在良好或70分以上。
4、品德等次为“优秀”。
四、“文明学生”奖
条件
1、思想品德方面
有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对班级有一定贡献,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帮助他人,品德等次为“优秀”。
2、行为习惯方面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上课遵守纪律,语言文明,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故意损坏公物。
3、学习态度方面
学习态度端正,按时完成各科作业,学习有上进要求和趋势,各科成绩在合格以上(包括考查学科)。
五、“显著进步”奖
条件
1、学习成绩或其他方面有显著进步。
2、品德等次在“良好”(含)以上。
五、“竞赛”奖
条件
1、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有优异表现,获得荣誉称号的;
2、在校外关于学生参与的各类活动中,获得荣誉,为学校增光的。
六、奖项的评选方式
(一)评选办法
1.月考每月评选一次,其余奖项每学期评选一次。
2.由班级提名、评议,班主任审议并填写学生评优表,交教导处及政教处。教导处、政教处综合意见后最后审批公布,并填入学生素质报告单和学校档案。
(二)奖励办法
1、学校经核实,视其成绩给予适当奖励。
2、学校张榜公布、大会表彰,颁发证书和奖品
##结束关于学校学生奖励的方案 篇2
一、学生奖励条例
凡符合下列条例之一者,给予奖励:
1、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显著者。
2、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敢于向不良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者。
3、尊老爱幼,乐于助人,拾金不昧,在师生中或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者。
4、积极参加各项有益活动者。
5、积极参加各种竞赛,成绩优良者。
6、有其他先进事迹者。
二、奖励方法
1、口头表扬。
2、通报表彰。
3、颁发奖品、奖金。
4、授予各种荣誉称号,并报上级机关审批。
6、学生受奖励情况一律填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通知学生家长。
三、学生处罚条例
学生违反学生守则,违反校规、校纪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处分。
1、批评教育:
(1)发现学生不尊重师长,不遵守校规校纪都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
(2)对因有较明显的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班主任应逐一记录在班级日志上,并记录学生的改正情况。
2、警告:
(1)批评教育一学期累计超过10次以上仍无收效者。
(2)严重违纪,打架斗殴,小偷小摸等不良行为经教育帮助仍毫无悔改者。
(3)严重损坏公物而隐瞒不报者。
(4)一学期旷课累计6节以上15节以下者。
(5)观看不健康的书报和录像经多次帮教不改者。
(6)警告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确认,报教导处备案,并口头通知学生家长,记入本人学籍表。
3、记过:
(1)经警告后仍无效果者。
(2)不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者。
(3)传播不健康书刊、录像者以及谈情说爱者。
(4)学期内旷课累计15节以上者。
(5)记过以书面形式进行,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签署意见,教导主任批准,全校大会宣布,并书面通知学生家长。
4、记大过:
(1)经记过教育后仍无效果者。
(2)发生严重的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在学校和社会上造成很坏影响者。
(3)旷课一学期累计30节以上者。
(4)记大过由教导处上报材料,校务会讨论,校长批准,张榜公布,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处分一经确认以后,一学期内有悔改表现或有明显进步,可酌情降低一级处分或撤消处分。
5、开除学籍:
(1)经记大过后仍无效果者。
(2)打架殴斗致他人伤残者。
(3)严重破坏国家财产,搅乱社会秩序者。
(4)因犯罪受到治安部门拘留者。
关于学校学生奖励的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建立一个健康的导向和合理的激励机制,来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校教师奖惩制度如下:
一考德(20分)
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有团结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的行为。完成学校分配的任务。计基本分20分。
本学年内,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扣分:
1、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或校内集体活动的一次扣1分,扣完基本分为止。
2、乱定学习资料、私自向学生收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歧视差生经查属实一次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作为师德规范不合格处理。
4、受教体局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
5、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经查属实一次扣1.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票否决)。
6、推卸教育责任,无故把家长叫到学校告状的。每人次扣2分。
7、经提醒不服从学校分配的每次扣4分,消极怠工的每次扣1分,未完成学校布置工作任务的每次扣2分。
二、考能(30分)
1、学历、计算机、普通话(3分).每一项不达标扣1分。
2、继续教育(2分)。能按规定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记1分。完成作业的.记1分.
3、备课(6分)。以教务处检查结果记分。
4、上课(8分)。按教学业务能力分成a、b、c三级,a级记8分、b级记7分、c级记6分。
5、作业批改(4分)。以教务处检查结果记分。
6、计划总结(2分)。按要求制定教育教学(复习)计划总结得满分,缺一次扣一分,未按要求制定一次扣0.2分。
7、教师代表学校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说课比赛、技能比武、录像课评比。获县级一等奖记1分,二等奖记0.75分,三等奖记0.5分;获市级一等奖记2分,二等奖记1.5分,三等奖记1分;省级及以上记3分。参加其它未经层层选拔,但经学校备案的比赛,按降级减半记分。参加校级比赛获一、二、三等奖的加记0.3、0.2、0.1分,最高分为0.4分。每人只能记一次分。
8、承担公开课、观摩教学、示范课或专题讲座。校级记0.25分,县级记0.5分,市级记1分,省级记1.5分,全国级记2分。可累计最高分为2分。
三、考勤(10分)
全勤记满分。病假每天扣0.4分,事假每天扣0.5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旷课一节扣0.5分,旷工一天扣5分。病事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法定产假、婚丧假等除外。
四、考绩(40分)
1、教育效果(10分)。任教班级学生有违法、严重违纪或重大安全事故,主要责任教师每人扣2-10分,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其他任课教师每人扣1——2分。
2、教学效果(30分)。
(1)、语、数教师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平均分获得年级第一、第二、第三者,基础分为25分、24分、23分。(带双课头者取平均分)
(2)、提高得分。计算公式为(本学期平均分—上学期平均分)x0.2
(3)、其他教师该项取语数教师平均分。
(五)附加分
1、教育科研(5分)。有论文在省级及以上获得一等奖记2分,二等奖记1.5分,三等奖记1分;市级一等奖记1.5分,二等奖记1分,三等奖记0.5分;县级一等奖记1分,二等奖记0.8分,三等奖记0.6分。发表的论文按同级获奖论文一等奖记分,校刊上发表论文每篇记0.25分,教学设计、教案、教学实录、课件按同级获奖论文减半记分。期末有教育教学研究专题总结的每学期记0.1分。合格课题按同级获奖论文三等奖记分,组长、课题执笔人各得1/2分,其他成员每人记0.1分。同篇论文由2人以上合著,由合著者平均记分。同一内容不重复记分。论文发表指在正式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性刊物上发表。论文获奖指在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教科所、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论文记分应学科对口,教育管理、德育类可记一篇。最高记5分。
2、辅导学生加分。
(1)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批准的各类竞赛活动。县级竞赛获一等奖记0.3分,二等奖记0.2分,三等奖记0.1分;市级一等奖记0.5分,二等奖记0.3分,三等奖记0.2分;省级一等奖记1分,二等奖记0.5分,三等奖记0.3分;国家级记1.5分。团体、个人不重复记分,有团体的以团体为准加倍记分。参赛奖、纪念奖、鼓励奖、优胜奖等按省、市、县记0.3、0.2、0.1分.最高记3分。
(2)竞赛的得分由任课教师、班主任与指导教师分配,其中指导教师记50%,50%由班主任和任科教师平均分配(以文字记载为依据),任课教师、班主任加记的累计总分最高为0.5分,不能突破规定分。
(3)辅导学生作品在正式报刊发表的市级及以上每篇记0.2分。最高分为1分。
3、为了更好的宣传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情况,每发表一篇报导县级加记0.2分,市级加记0.3分,省级加记0.4分(发表在各级教育网的报道按同级减半记分,最高记0.5分)。校园网上发表按县级减半加分。最高分为1分。
关于学校学生奖励的方案 篇4
一、信息、实验教学评价奖惩方案
(一)获奖必要条件
学校信息、实验教学必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才能获奖:
1、按教育局要求及学校发展规划装配学校信息、实验仪器设备;
2、信息、实验仪器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3、小学科学实验演示率达100%,分组实验开出率城区班级达到90%以上。
(二)奖励办法
对达到基本要求的班级经过进一步综合考评,根据综合考评结果,第一类班级评1—4个信息、实验教学先进班级,其余每个类别学校评1—2个信息、实验教学先进班级,由学校颁发奖牌。
(三)处罚措施
主观故意删减实验教学,经批评教育不及时改正,违反实验操作规程,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因管理不当导致信息、实验仪器设备失窃或大量非正常损坏,校长、主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当年不得评优评先,损失特别重大的,还将按失职渎职进行严肃处理。
二、科技创新活动评价奖惩方案
(一)获奖必要条件
班级科技创新活动必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才能获奖:
1、班级有年度科技创新活动方案、计划、内容、制度、总结、记载;
2、长期坚持校内群众性的科技创新活动,学生参与面达到40%以上;
3、每年举行一次班内科技创新活动比赛;
4、在市科技创新活动中无弃权行为。
(二)积分项目
1、参加市科技创新活动获一、二、三等奖,按每人次3、2、1分为学校记分;
2、参加州科技创新活动获一、二、三等奖,按每人次6、4、3分为学校记分;
3、参加省科技创新活动获一、二、三等奖,按每人次12、8、6分为学校记分;
4、参加国家科技创新活动获一、二、三等奖,按每人次15、14、13分为学校记分;(同一作品按最高等次记分,不重复记分)
(三)奖励办法
在满足各项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生均积分高低,第一类班级评1—4个科技创新活动先进班级位,其余每个类别班级评1—2个科技创新活动先进班级,由学校统一颁发奖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