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留学生伊德安(TakOnYee,音译)将澳洲国立大学学院告上了联邦治安法庭,称该学院因在2009年管理失当,导致他当年未能进入澳洲国立大学就读。
澳洲国立大学学院是澳洲国立大学下属的一个教育机构,开设有英文课程和大学预科课程。海外学生如果成功完成该学院的预科课程并且预科成绩符合一定的分数要求,就保证能被澳洲国立大学的本科课程录取。
伊德安称,由于学院管理失当并突然对课程做出调整,导致他有大量家庭作业要做,从而无法完成作业及课程。结果,他最终的成绩不够理想,没能达到澳洲国立大学学位课程的录取标准。他表示,澳洲国立大学学院违反了相关的贸易法律法规,“非法开设课程”,并在课程构成方面误导了他。
然而,该学院的律师表示,伊德安并没有受到任何损失,因此要求法官将其诉状驳回。
律师表示,该学院并没有违反贸易法律法规,而且两个独立机构——首都领地认证及注册委员会(ARC)以及海外学生申诉专员均认为,没有必要对伊德安的控诉进行调查。律师称,伊德安于2010年7月提交诉状时,学院方面为他提供了奖学金、给他未能完成的一项课程及格分数、并为他提供了另外一项课程的学习机会,但伊德安却拒绝接受奖学金,而且没有参加学院提供课程的学习。
澳洲联邦治安法官表示,伊德安“很明显对澳洲国立大学学院的课程不满,但他的控诉却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法官称,学校改变课程设置的做法并不罕见,而且不会总是能够达到最高的教学质量。其他学生可能也同样受到了影响,但并没有人提出同样或类似的诉状。
法官最终将伊德安的控诉驳回,并要求其支付学院的法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