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一篇优秀的感言是怎么样的呢?当我们在一些特定的场合或者特定时刻。感言对于我们还是非常重要的,感言也可以帮助我们记录这难忘的一刻。经过搜索整理,小编为你呈现“匆匆读后心得”,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匆匆读后心得(篇1)
近期,我从语文书里面学习了一篇新的文章,名字叫作《匆匆》。这篇文章的作者是着名的作家朱自清,从这篇文章里面,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文章讲述了作者描述时光流逝的痕迹,时间无时无刻在我们身边,但很快就会逝去,抒发了作者对时光的留恋和惋惜。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宝贵的时间总要在我们身边轻轻在飞过去,我们要做时间的主人,而不做时间的奴隶。让流去的时间里留下一点声音,一点影子。我想,在学习上,要充分利用每节课的40分钟,专心听课,记牢每一个单词,才可以在流去的时间里留下一点声音,一点影子
4000多日的小学学习已经从冲我手中溜走,时间一去不复返。我想,我还有4000多日的中学学习还没走过。
我们没有想过自己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恐怕没有过。我们甚至还幻想着,有一天,自己可以长大,不再听妈妈的唠叨,不再受学校的管制,想玩电脑就玩电脑,想看电视就看电视,不再写作业,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但是幻想归幻想,现实的生活我们还是要面对的。
也许我们都想长大,但是等到长大的时候,却又想回到童年。如果问起家里的长辈,她们都会说:人这一辈子过得很快,你还小,等你到了我这个岁数自然就明白了。
如果有一天,当你失去一个亲人时,在心痛之余,你会对时间匆匆这个词有更深的了解。
从这篇文章里面,我明白了时间是宝贵的,是用金钱买不会来的,一旦你失去了它,就无法挽回。所以,我们必须要珍惜时间,把我们人生的每一分每一秒都过的充实起来,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千万不要虚度光阴。
匆匆读后心得(篇2)
朱自清的散文《匆匆》想必许多人都读过吧。这篇文章不长,但读来却觉得很真实,它激励我们要珍惜宝贵的时间,不要让它在你身旁匆匆流过。读后让我受益匪浅。
这篇文章通过朱自清对日子匆匆而过的叙述,表达了他对时光流逝的无奈和留恋。当我读到“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地,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时,才发现,原来时间过去得那么快,转眼间,一秒钟又过去了。所以,只有紧紧地抓住时间,好好地利用它,才会做出有意义的事。
是啊,时间需要我们去紧紧抓住,不要轻易放走他们。不仅朱自清那么认为,名人鲁迅也曾说过:“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工作上了。”连大作家都要求自己珍惜时间,而我呢,平常没事就知道玩,看电视,玩电脑,让美好的时光白白荒费。想一想,自己真是不应该啊!
原美国总统肯尼迪之侄、参议员罗肯尼迪之子维肯尼迪,天资聪明,仪表堂堂,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名牌大学——哈佛大学,许多人认为他有总统的素质,他也立志当总统,然而,他不珍惜学习的好时光,入学第一年就多课不及格,后来双参与吸毒,校方多次教育无效,将他开除。这个曾被广大群众认为的“未来总统”,一个自认为聪明的人,在吸毒后自杀了。所以,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将抛弃他!
不过,珍时也要分清对象,有的同学在学习上不好好珍惜时间,反而在游乐中“争分夺秒”,“废寝忘食”。对这种“珍惜”的结果最终还是害了自己。
读了《匆匆》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时间是多么宝贵,只有与时间赛跑,才能在有限的时间里做更多有意义的事。我们都是祖国的花朵,要把功夫花在学习上,这样长大后才能成为对人民,对社会有用的人。
匆匆读后心得(篇3)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
一次又一次读着这篇文章,心中浮想万千。这篇文章紧紧围绕“匆匆”二字,细腻的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揭示了旧时代年轻人已有觉醒,但又为前途不明而感到彷徨的心情。
时间是留不住的,是匆匆的!如流水般,一去不复返。谁能把时间留住呢?人们总是把事情往明天推,清朝诗人钱鹤滩的《明日歌》不是说到了吗:“百年明日能几何,请君听我明日歌”是啊,一百年里能有多少个明天呢?少年易老,时光易逝,此时不上,更待何时。
“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思绪万千,深有感触,却霎时面红耳赤。是啊,总是人生,总是旅程,却又仿佛一阵微风吹过,留不住的脚步。世界成了一位匆匆过客,他是匆忙的,不会因为婴儿的啼哭前来道贺;是公平的,不会因为那奄奄一息的老人眼里的忧伤给他多一秒钟;是狠心的,他永远不会回头,犹如奔腾江水,不再倒流
我何曾不是这样呢?每天早晨起床时,总想多睡一会儿,总想徘徊在周公旁边,和他切磋棋艺,可是时光却不等人,马上逃走了,当我醒来却发现时光流去,我已经迟到了。
天黑了,又在亮的时候,可那是昔日的亮光吗?春天过了,四季轮回,有在现的时候,可那是昨日的春天?日子一天天过去,浪费了多少,我下定决心:在接下来的明天里,从这一秒开始珍惜时间。
匆匆读后心得(篇4)
在暑假我读了一篇文章《匆匆》,真是让我受益匪浅。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可时间去了,却再也回不来了。时间是个自私的人。它不会为了婴儿甜美的微笑而停留一秒,来感受这美好;它也不会为了青年人风发的朝气而逗留一秒,来享受这活力;它更不会为了老人孤独的背影而感慨一秒,来安慰这沧桑。
然而时间对于每个人又都是公平的,它给予每个人同样的时间——二十四小时。不会因为任何人而多一分一秒。愚蠢懒惰的人,把二十四小时变成了十二小时。反之,聪明勤快的人,往往可以把二十四小时变成四十八小时。
人们往往喜欢吧什么事都放在明天。明朝的钱鹤滩写的明日歌中“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当我想到这事,我的脸霎时间红透了。我想到了自己。每个周末我总是等到太阳高高挂起,肚子唱起了“空城计”才慢吞吞的爬起来,吃着早中饭——早饭和午饭混合而成的。现在回想起来,自己竟浪费了这么多时间。我不禁留下了懊悔的眼泪。花有再开的时候,人却没有再为少年的时候。我就是这样虚度自己的好年华,这样任由时间从我的手中流逝。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我能在年轻的时候,明白时间的重要,是一件多么好的事情啊。我应当把握自己的时间,充分利用这些有限的时间,去学习一些无限的知识,来充实自己的大脑。让自己成为一个有文化的人。在自己平淡的人生中留着像游丝样的痕迹。我不会让自己赤裸裸的来到世间,而又赤裸裸的回去,我会带着星点光芒消失在夜空的一角。
匆匆读后心得(篇5)
最近工作不忙,偶然间看到了《匆匆那年》这本小说,才得知这本书已经出了好几年了。本来是一个对看小说没什么耐性的人,长这么大基本也没看过几本小说,特别讨厌的不带抬眼看的就是玄幻,修真,穿越类的YY小说,看来我的人生观还是喜欢真实的,就算是故事,也是可以摸的到,看的见得。
上次还是去年看的藤井树的《有个女孩叫FEELING》,很清纯唯美,和这本一样,讲述的都是初恋的故事,也不知道这两年怎么了,86年的人,总会冒出许多小情绪,包括对那些年的追忆和苦涩初恋的遗憾。也许是这样,才有些迷恋此类小说。我也把自己的故事分享给大家吧,绝对真实,先把这三年概括着随便写写,那支离破碎的记忆也不是一时半会儿能串起来的,如果大家喜欢,我就继续往下写。
“寻茴”的爱情故事看的我很沉闷,也很心痛,不知道这个心痛是不是来源于那份对青春的遗憾。我高中那几年,虽然不够陈寻那么优秀,那是小说渲染出的角色,但在学校里也是实打实的风云人物,那个时候的小男孩小女孩基本上就是看外形的,喜欢阳光帅气的男孩,喜欢漂亮可爱的女孩子,我就属于那种很多女孩子喜欢的男孩,小时候真的够帅气,也阳光大方,总是学校里的活跃份子,上三届下三届没有不知道我的。高一加入学生会,在班里还做了三年生活委员,每一年年级同学都要打乱重新分班,可我换了三个班主任,都让我做生活委员,高三的时候我很纳闷的问班主任,班主任是刚从师院毕业的女教师。“给个团支书干干啊,为什么老是生活委员呢?”她的回答让我无言以对,“你个子高,还那么爱干净,让你做生活委员,大扫除的时候,女生的积极性也高。”
那三年,经常被陌生女孩惊讶的说,其中有一次,低年级的一个女孩拉着我就问“你就是那个谁谁谁啊,我可见到真人了,我们宿舍人老讨论你”,我也不认识她,一脸茫然的说“被女生宿舍讨论的人,没一个活的好的,说,都说我什么坏话了?”,她说“没有没有,就是有个女孩特喜欢你,这两天还出大事了,原来她下铺那女孩也喜欢你,俩人因为这还赌气不说话了,今天更离谱,直接吵起来了。”我说“你说的那俩我都不认识啊,我怎么不知道呢。”她说“每次足球比赛的时候,她都给你买水啊,但没一次敢上前给你的,就是上次运动会,你做国旗手,她喜欢上你了。”看着她那水灵灵的俩大眼睛还有点兴奋,我说“那是小女孩不懂事,个人崇拜,当个国旗手有什么牛比的,你帮我谢谢她俩啊。”她愣了愣,然后被骂了一句男人没一个好东西,看来风云人物还真不好当啊。
曾经有个同班女孩传纸条跟我说,“你得阳光可以感染身边所有的人,看到你,我心里最阴郁的那部分都被照亮了。”那女孩我也不熟,我们是省重点高中,除了像我这样的一小部分奇葩不好好学习外,大家都是埋头苦学,所以很多同班同学都没说过话,有的同班一年了,我都还不认识,那年代就这个样子。她说我像黄磊,我说怎么看也不像啊,为什么像他啊?她说,因为我喜欢黄磊。一次过了周末来到学校,她给我一个信封,里面是四页纸,还有一张她的艺术照,她长的很可爱,也漂亮,大大的眼睛,笑起来纯纯的,我还心里骂了句神经病,那个时候傻呵呵的,就知道耍酷调戏姑娘,对这么文艺的句子根本没什么理解,也根本感受不到对方的那些小情绪。她现在已为人妻,前两年,还未嫁人的她还约过我一次,我也够木讷了,根本不知道女孩的那一点小小的心思,席间我把自己毕业来奋斗的“丰功伟绩”吹了个遍,她就眼巴巴微笑着听,但我好像没说一句她想听到的,走的时候,她说了句,你是我这城市里最好的朋友了。那时候,我坐她前面,她经常课间跟我唱孙燕姿的歌,简直是原唱,最喜欢听她唱的《天黑黑》,当唱到这三个字的时候,她那O型的小嘴我就想笑,现在每听到这首歌,都能想起她,她是我高中喜欢过的女孩,但没有开始,那时候根本没个正行,不过现在想想,这一点一滴的情感是一去不复返的啦。
有一次和同学打架,我住院了(那时候太瘦了,打不过人家,呵呵),同班一个默不作声,从来没见过她说话的女孩子给我课桌斗里塞了厚厚一沓信,她和上面那姑娘是一个宿舍的,那两个我不认识,但这俩是同班同学,不知道那个时候的女孩都怎么想的,我又没跟你们谁恋爱,喜欢谁还要争个你死我活的,我特别不理解,但跟我没半点关系,可最后我却臭名昭著,我哪错了?继续写,我住院的那段时间,每一天她都会给我一篇很有诗意的文章,这女孩五官挺好看,就是脸上有痘痘,被埋没了。我住院回来还在气头上,总想找个机会把那男孩拿刀扎了,(幸亏那一个月都没见他上学,气消了,不然我估计现在还出不来),正在气头上,在看那满篇诗句,一句看不懂,更恼火,所以这个人在我的记忆里根本没存在过,也是写到这里才想了起来,想想是自己太贱,大上课的,扔人家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看你特别像我之前认识的一个人,好像从哪里见过。”我趴课桌上刚睡醒,无聊来着,不知道哪根筋秀着了,给她了一句这话,我是没当回事,可人家就一直当着事。那一年期末考试,一个从前十名到了三十多名,一个从前十名到了四十多名,我从倒数第一到了倒数第一。我真是个祸害啊。
说起传纸条,我和同样坐在最后一排的那哥们,现在我们还是很好的哥们。最后一排就我俩,二年级刚开学第一天,都是重新排的同学,有一小部分比较跳的都认识,我们的前排的前排有个女孩在高一就比较出名,和我们一个城市的,我那时候真没正行,趁哥们睡觉我扔了个纸条砸在了她的头上,我赶紧装睡,上面写着,你很漂亮,高一我就喜欢你了。你的后面的后面的...右面,结果阴差阳错的他俩好上了,一直好了六年,但没有走向婚姻,我这哥们爱她爱的很苦,真应了一句老话,要门当户对啊,那姑娘家境较优越一些,俩人大学一个在南京,一个在武汉,辛苦维持了两三年就分手了,我特惋惜,不知道我这张纸条这个做媒人,他们是恨我还是感激我,最起码歪打正着的谱写了一个属于他们的故事。拿纸条砸她就是为了好玩儿,丫一点念想都没有。
这不知道什么时候写到头,这才写了有百分之一,里面曲曲折折的故事,我的故事,哥们的故事还有很多,先吃饭了,饿死了,写的仓促,有空了,屡屡思路,再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