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是关于四川省直机关2023年公开遴选及公开选调公务员的报考相关提示内容,准备报考四川此次公开遴选及公开选调公务员的朋友来看看吧!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2023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及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提示”,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2023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及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提示
1. 2014年8月11日以后发布公告招录的乡镇公务员,以及2015届以后分配到乡镇工作的选调生,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录用到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
2. 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包括降低学历条件、降低开考比例、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加试少数民族语言、限定本地户籍、限定最低服务年限等)录用的公务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州)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州)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省内其他市(州)和其他省(区、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3. 通过定向招录、专项招录及特殊职位招录等录用的公务员(如:公安机关、监狱戒毒场所、机要系统等新招录人员,新招录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艰苦边远地区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学员<简称“政法体改生”>等),如在招考时已被告知其应在招录机关或者招考职位服务最低年限的,以及“五方面人员”(包括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进班子、参加学历教育等情形明确约定有服务年限的,应严格执行有关服务年限。
4. 2018年以后新录用选调生,到村任职时间未满2年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5. 乡镇党政正职任期不满3年的,报考时需报经市(州)党委组织部审批同意。
6. 对存在达到服务年限前违规调离(含通过提任领导职务调离)情形的,在处理整改前资格审查不通过。
7. 基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和认定要注意把握以下原则:到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一般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一般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基层工作时间可累计计算,有在基层工作期间借调上级部门等情形实际未在基层工作的,不能认定为基层工作经历。
8. 计算本级机关工作时间时,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分别算作一级机关。本级机关工作时间以正式任职时间(含试用期)计算,在本级机关借调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在不同地区的同一层级机关工作时间,以及前后不连续的同一层级机关工作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9. 本机关(单位)工作时间以正式任职时间(含试用期)计算,在本机关(单位)借调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同一级机关中属于同一党组(党委)管理的机关(单位)之间转任,其转任前后的工作时间可累计计算本机关(单位)工作时间。
10. “近3年年度考核”是指2020、2021、2022年的年度考核,如截至目前尚未完成2022年年度考核工作的,可暂按称职来把握,考核结果明确后以实际结果为准。如进入公务员队伍时间不足3年,但已有的年度考核结果均无基本称职以下等次,可按年度考核符合要求来把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的,按该年度考核结果符合要求把握。因受处分等导致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的,按该年度考核结果不符合要求把握。
11.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12. 考生不得报考低于其所任职务职级的遴选职位(如:四级调研员不得报考拟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的职位)。
本报考提示仅适用于2023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涉及有关具体情况的把握和特殊情况的处理等未尽事宜,可直接电话咨询遴选选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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