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样一个充满机遇的时代,我们在工作中里经常会需要写一些申请书。对于申请书你了解多少呢?根据您的要求,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信息:开工申请报告范文,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开工申请报告范文(篇1)
陕西天虹工程建设监理部:
我公司于20xx年x月x日已进驻工地,组建了本工程施工项目部,现项目部组成人员、施工设备均已到位,办公设施等已配备齐全,施工场地已按施工组织设计布置完毕;我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区原始控制点进行了复测,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并布设控制点。先已具备了本工程开工条件,特此申请施工,请检查并签发开工令。
附件:1、项目部成立批文
2、控制点测量成果审批表
3、项目部组成人员及上劳人数审批表
4、主要设备审批表
5、主要检测实验器具审批表
陕西国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店新区项目部
20xx年x月x日
开工申请报告范文(篇2)
我XX公司中标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立即成立大岔河(海螺水泥厂桥至G312国道段)堤防治理工程第二标段项目部,选择技术力量雄厚,施工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经营等主要职务,并选择技术与实践、理论丰富的分包队伍于20xx年x月x日进驻现场,人员、机械、材料等设备全部进场,在甲方的协调于配合下做好“三通一平”工作,现上报贵部申请开工。
请审批
XX公司
20xx年x月x日
开工申请报告范文(篇3)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
层次
建设单位
工程造价
承包方式
承包单位
计划进场人数
进场人数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协议竣工日期
审查情况
开工基本条件
已签定工程承包合同
设计经过审查、图纸已会审、技术已交流
土建工程已具备安装条件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已编制
(1)、施工技术措施已确定
(2)、施工图纸预算和施工预算已编制完毕
(3)、主要材料已进场,并能保证供应
(4)、成品、半成品加工构件能保证供应
(5)、主要施工机具设备已进场
(6)、劳动力已落实、进度计划已编制
承包单位: (签章)
年月日
建设单位: ( 签章)
年月日 监理单位: (签章)
年月日
一、开工报告报验程序:
工程开工报审表→开工报告→施工现场管理检查记录(地区报验存在差异)
二、填写须知:
1、工程名称、结构类型根据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填写
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名称根据质量监督登记表填写
3、工程地址、建筑面积、合同造价根据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填写
4、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根据备案合同或者质量监督登记表填写
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签发单位及编号:根据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填写
6、施工图审查根据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填写
开工申请报告范文(篇4)
一、受理单位:
省水利厅
二、办理事项:
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一)厅直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二)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及总投资在1000万元(批准的可研投资)以上的新建、续建、改扩建、供(节)水、水保、水电等各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三)中央资金补助的大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等各类水利项目。
三、办事程序:
开工单位的申请资料经市(州)水利(水务、水电局)审查后,向省水利厅提出申请。
四、申请条件:
(一)项目法人(或项目建设责任主体)已经设立,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项目法定代表人和管理机构成员已经到位。
(二)初步设计已经批准,项目法人与项目设计单位已签订供图协议,且施工详图设计可以满足主体工程三个月施工需要。
(三)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已经确定,工程已列入国家或地方水利建设投资年度计划,年度建设资金已落实。
(四)质量与安全监督单位已经确定并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五)主体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已经确定,施工、监理合同已经签订,能够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
(六)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等工作能够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
(七)建设需要的主要设备和材料已落实来源,能够满足主体工程施工需要。
五、申报材料:
(一)开工申请报告及开工审批表一式三份;
(二)项目法人组建请示及批准文件,项目法人组织机构和主要人员情况(复印件);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复印件);
(四)年度投资计划下达文件及建设资金落实、到位情况(证明材料);
(五)质量、安全监督书(复印件);
(六)施工图及供图协议;
(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中标投标文件副本,中标通知书,已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复印件);
(八)征地审批手续;
(九)其他证明材料。
六、办结时限:
自厅行政审批窗口受理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在2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经厅领导批准,在3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个别项目如需组织听证、鉴定、专家评审及检验、检测、检疫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法定时间内。
七、法律依据: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3项。
(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1995〕128号)第十三条: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主体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按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能正式开工。
(四)《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水建〔1998〕16号)第八条第二款:项目法人或其代理机构必须按审批权限,向主管部门提出主体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经批准后,主体工程方能正式开工。
八、收费标准:不收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