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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应急预案方案(篇1)
一、可能发生的灾害预测
今年我乡仍有发生洪涝干旱、山地滑坡、森林火灾等灾害的可能,而防洪灾害主要发生地有绵溪河、洗布河、溪水库及低洼地段,重点防洪区域在村。山地滑坡重点防范在村。以上各村为我乡的重点防汛抢险施救重点区。
二、职责与任务
防灾救灾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乡、村组干部和党员要明确自身的职责和任务,要有抗大洪防大灾的思想准备,充分认识灾害造成的危害。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搞好协调和调配,一旦发生灾情,立即赶赴灾区,快速查明灾情,正确评估灾情损失,迅速上报,积极投入抢险救灾,妥善转移安置灾民,处置善后事宜。
为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高效运转,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乡政府成立抗旱救灾相应工作组,下设抢险组和后勤组,实行行政首长指挥,各组分工负责。
(一)领导组(由书记、乡长组成)
职责:对主要水文、气象及灾害信息通报、协调、督促,检查各组工作,保证统一、高效、组织力量,发出命令,组织协调村委会转移灾民。
(二)抢险救灾组(由乡武装部、民政、村建、计生、农服中心、综治、派出所、国土所、水利水保站等人员组成)。
职责:查核灾情,及时上报县民政局、县府应急办。制定救助计划,组织实施灾后救济和转移安置灾民,拟定救灾物资分配计划,组织实施灾后救济和恢复灾区重建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财政所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救灾物资筹集,管理储备、划拨和调运、通讯保障,组织救灾赠款赠物等。
三、组织抢险及施救措施
(一)大灾来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抢险救灾工作首要任务:救命第一,是救灾工作的重要原则,一旦灾情发生,实现快速把受到威胁的人员转移安全地点,千方百计不能死人,按照职责管理要求,快速高效开展救灾工作。
(二)灾情发生后,在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由书记、乡长、副书记、副乡长或在家乡领导统一组织,抽调抢险救灾组人员立即奔赴受灾区域参与组织救援和检查上报灾情。
(三)乡上组织10人以上救灾应急小分队,配备一套救灾工具,如电筒、雨鞋、雨衣等,随时准备投入各种灾害的抢救工作。
(四)救灾值班人员在规定的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上传下达。当班领导要督促本班人员按时到位,凡脱岗、漏岗、延误灾情信息传递,造成后果视情况作出严肃处理。
(五)保证车辆正常使用。后勤保障组要按要求组织和筹集救灾款物,一旦灾情发生,能在短时间内得到救助,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
四、查灾、核灾、报灾
一旦灾情发生,抢险救灾组和各村、单位要迅速到现场查实报告灾情,特大灾情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重大灾情2小时内上报,一般灾情12小时内报县民政局、县府应急办,特、重大灾情速报速查,做到查灾及时、准确,实事求是,不瞒报、虚报、漏报。
五、灾后工作
突发性抢险救灾工作结束后,民政办要积极主动配合其他部门,在县、乡政府统一领导下,完善有关救助措施,恢复灾后重建及其他工作,做到灾民人心稳定、安居乐业、及时恢复生产,抗灾自救。自然灾害的收集上报人由各村文书负责,平时救灾救济工作,按常规程序进行。
村级应急预案方案(篇2)
为全面贯彻执行《舒城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深入推进我镇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降噪音、促环保、保安全、树新风”为禁放工作的总目标,本着“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属地为主、齐抓共管”的思路,坚持宣传发动再现、依法告知在先、教育规劝在先、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在先,通过强化宣传教育,严密清查堵控,巩固和提高乡镇管理水平,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改善环境质量,倡导文明社会风尚,维护和谐社会秩序。
二、禁放范围和要求
桃溪镇曙光村、苍墩村、王泊村以及《管理规定》禁止燃放的其它区域全年禁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不得使用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电子礼炮、电子 烟花、电子鞭炮等烟花爆竹替代物品。
禁放区域以外,相关村(街)要结合辖区实际,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宣传发动,并向社会公布。
三、组织领导
成立桃溪镇禁放工作领导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桃溪派出所、环保办、执法中队、应急所、民政办、市场监管所等单位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执法中队,具体负责禁放工作的日常事务,统筹谋划、协调督导禁放工作相关事项。
四、主要职责分工
(一)镇执法中队:具体负责禁放工作的日常事务,统筹谋划、协调督导禁放工作相关事项。
(二)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桃溪镇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
(三)应急所:负责组织检查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库(点),负责做好烟花爆竹销售库(点)的清库(点)禁售工作,并取消全镇范围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行为。
(四)派出所:负责对“违禁”案件进行查处,及时防止和制止全域禁放工作中暴力抗法事件。
(五)市场监管所:负责做好对申领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全域禁放宣传工作;对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库(点)要坚决予以取缔;做好非法烟花爆竹的质量鉴定工作。
(六)民政办:负责做好丧葬人员家属的禁放宣传工作。
(七)环保办:协助镇执法中队做好全镇禁放工作的具体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八)所在村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和管理工作,发现和劝阻违法燃放行为,并组织管理或者服务区域的村民制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公约。
(九)党政办:负责禁放工作后勤保障工作。
五、禁放规定
(一)禁放时间和范围:从2023年1月1日起在曙光村、苍墩村、王泊村以及《舒城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禁止燃放的其它区域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放种类:能产生烟光、声响的烟花、鞭炮、爆竹、礼花弹、电子炮等。
(三)处罚和举报奖励: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并向有关部门举报。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及时查处,并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予以保密。
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对首位举报人予以三百元的物质奖励。
违反《舒城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六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在禁放区域内使用电子礼炮、电子 烟花、电子鞭炮等烟花爆竹替代物品,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舒城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舒城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宾馆、酒店等单位对服务区域或者责任区域内发生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不劝阻或者劝阻无效后不举报的,由公安机关依据《六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六、奖惩措施
1、禁放工作实行镇、村、组网格化管理,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实行重点巡逻管控,严格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特别是在重大节日和婚丧喜庆等重点时段,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并适时将查处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镇村禁放工作组节假日夜间值班补助参照镇机关管理制度执行。
2、向社会公布全域禁放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动员广大群众制止、劝阻和检举揭发违规行为。镇不定期开展全域禁放工作督查,通报落实情况。
3、镇党委、政府将禁放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禁放办要组织明察暗访,对工作流于形式、群众举报频繁、违规燃放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通报批评的单位,由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向镇政府作出书面情况说明;连续两次通报批评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连续三次通报批评的,由镇组织和纪检部门予以问责。
村级应急预案方案(篇3)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等文件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扎实有效地开展防震减灾工作。
一、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完善地震灾害预防体系。
1、继续完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手续,全面提升审批手续的办理率。
严格按照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新和县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及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对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分类管理。认真做好一般建设工程和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抗震安评工作。严格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规范审批手续的把关行为,并做好建设工程的跟踪服务工作。
2、加大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工作力度。
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是履行行政职能的有效保证。提请镇建设环保领导小组组织镇相关部门,对《防震减灾法》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拓宽行政执法的工作面,加大执法工作力度。
3、建立地震安全性评价中介服务机构。
为做好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工作,配套做好行政管理工作,筹建“新和镇震安防震工作技术服务中心”。集中全全镇的技术力量,向新和镇地震局申报丙级资质;此项工作力争在下半年完成并取得资质。
二、全面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1、抓住契机进行重点强化宣传。
利用“3.1”、5.12、“科普宣传周”、“7.28”、等有利时机开展全镇规模的宣传活动。拓宽宣传领域,开展常规性宣传。
2、召开宣传点观测工作,指导基层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三、地震监测和地震应急工作
1、做好地震应急中心的建设。
2、一是确定工程建设场地。与相关单位共同协商确定,建设场址意向,再邀请地区地震局相关专家进行现场测定,以确保场地符合地震前兆观测项目(电磁波、核旋)所必备的条件;
3、进一步完善《新和镇地震应急预案》,指导各社区修订地震应急预案。在镇政府的组织下,与相关部门单位一起共同修订《新和镇地震应急预案》;指导各社区、各部门和重点站所制定、修订各自地震应急预案。对地震助理员的应急工作进行自查,修订地震班地震应急预案,并落实地震应急通讯、交通等条件。
4、对现有的地震前兆观测项目进行维护,保证地震基础资料的准确、及时、连续、可靠。
5、适时召开全镇防震减灾专题会议,专题讲座,通报近年来的防震减灾工作,部署今后的重点工作。
20xx年防震减灾工作具体事情安排实施方案:
1、召开防震减灾工作会议,防震减灾助理员会议等活动。
2、加强防震减灾队伍建设,开展防震减灾执法检查活动。
3、编制镇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
4、加强宣传网点、宣传队伍、科普基地建设,以乡镇、社区、学校为载体,构建防震减灾宣传拦,以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为骨干,组建防震减灾兼职宣传员队伍。
5、编印防震减灾宣传材料,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以《防震减灾法》施行十二周年、科普宣传周、科技文化“三下乡”为契机,集中组织两次以上较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营造声势,形成氛围,提高效果。
6、继续创建科普示范社区。
7、建设一个功能齐全的应急避难场所。
8、积极向上争取建立前兆监测手段。
村级应急预案方案(篇4)
一、活动时间
5月1日—5月31日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正面引导的原则,紧紧围绕提升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这个主题,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渠道,着力宣传防灾减灾法律法规,普及防灾减灾科普知识,提高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组织领导
本次“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减灾办(民政局)总牵头负责,各乡镇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参加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本次活动,并组织专门力量,落实宣传经费;要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好此次宣传月活动。市减灾办(民政局)负责宣传月活动日常协调工作。
四、有关活动安排及职责分工
1、“5?12国家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由市减灾办(民政局)牵头,各乡镇办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在城市人口密集场所和农村人口密集场所设置宣传点,集中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市民政、安监、卫生、公安、农业、林业、住建、城管、煤炭局、工信、教育、国土资源、交通、水务、电力、环保、商务、质监、药监、畜牧、文体新广、旅游、科技(地震)、气象等部门在太行街(市政府路段)设置宣传点,进行自然灾害、生产事故、卫生防疫、社会治安案件、交通事故、环境污染、森林火灾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避险知识宣教。各乡镇办要在辖区内主要街道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2、播放防灾避险应急知识系列动漫宣传片。各乡镇办和有关部门要结合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做好防灾避险应急知识系列动漫宣传片《应急30秒》第三集播放和发放工作。市电视台负责在电视台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并组织好宣传片播出工作,每天累计不少于1个小时播出时间。市城管局负责在市区街头电子屏幕播放宣传片工作,每天累计不少于2个小时播出时间。市交通局负责在市公交汽车移动电视播放宣传片工作,每天累计不少于4个小时播出时间。市联通公司负责在互联网媒体播放宣传片工作,有关网站要将宣传片制作成flash视频插件,设置在网站主页,全天滚动播放。市安监局负责在全市所有非煤矿山、尾矿库、危化企业的宣传片播发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在全市所有学校的宣传片播发工作。市卫生局负责在全市所有医院、卫生院的宣传片播发工作。各乡镇办负责辖区内所有行政村、社区以及除矿山企业、尾矿库、危化企业之外的'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的宣传片播发工作。各单位除在本系统内复制发放外,还要利用“5?12国家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等活动向广大民众发放。
3、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四进”活动。5月1日至31日,在全市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印发宣传资料、制作标语板报、举行讲座、进村入户宣教等形式,广泛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知识。
(1)进校园活动。由市教育局牵头,公安、消防、地震、卫生等有关部门参加。根据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与年龄特点,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应急疏散演练、知识竞赛、观看录像、制作宣传板、组织主题班(队)会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爆炸、防传染病、防溺水、防自然灾害、防交通事故、防绑架、防拥挤踩踏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加强对初高中学生、外出务工人员留守学生、家庭贫困学生等的.心理健康教育与疏导,帮助他们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做到防患于未然。
(2)进企业活动。由市安监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以安全生产为重点,推进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组织矿山、尾矿库、危化品、民爆器材、建筑、交通等高危行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全面分析可能造成的灾害及衍生灾害,对查出的隐患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采取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素养。
(3)进社区活动。由民政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办负责,开展创建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发放应急知识手册、举办减灾主题文艺演出、设置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等活动。民政、气象、公安、消防、卫生、地震等部门要加强社区自然灾害、防火、防盗、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家庭急救、地震等应急知识宣教,城管、电力等部门要加强安全用气、用电等知识入户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4)进农村活动。由各乡镇办牵头,公安、消防、卫生、林业、水务、农业、国土、安监、电力等部门参加,组织人员开展农村防灾减灾大巡查和防范知识宣教活动。国土部门要深入滑坡、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乡镇,开展地质灾害排查和防范知识宣教;水务部门要深入洪灾易发区、群众受危区开展防汛抗灾知识宣传教育;林业部门要对林区、林缘群众进行森林山火防范、扑救知识宣传教育;农业部门要组织农技专家深入农村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指导;安监部门要深入尾矿库下游乡镇、村庄进行尾矿库溃坝灾害防范知识宣教,组织开展尾矿库溃败应急疏散演练;卫生、公安、消防、电力等部门要加强卫生防疫、社会安全、交通安全、火灾防范、安全用电等方面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民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
村级应急预案方案(篇5)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改善空气质量,防止环境污染,切实改善我镇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涡政〔20xx〕14号,以下简称《通告》)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深入广泛宣传发动,严格依法打击整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做到禁燃禁放宣传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点击、手机有短信、重点场所有《通告》、居住区有宣传牌、街道(村巷)有标语,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禁燃禁放工作,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行为,确保禁燃时段和区域内烟花爆竹“零燃放”,最大限度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造成的环境污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改善我镇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镇成立组织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禁燃禁放工作的日常管理,统筹谋划禁燃禁放工作相关事宜,起草相关文件,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对各村(居)委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职责分工
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管理区。按照区域划分做好管理区禁燃禁放督查和对村督促指导工作。各班子成员按照所在管理区协调配合工作。
(二)村(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的烟花爆竹(大盘香)禁止燃放工作,利用广播、微信开展禁燃禁放的宣传教育、配合执法等工作。协助市场所、派出所等部门依法查处本辖区违法违规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制定村(居)民公约,约定本区域内不得违法违规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并实施监督。在本辖区逐户开展禁燃禁放宣传,落实“红白喜事”报备制度,加强日常宣传、引导、监督,发现和劝阻违法违规燃放行为。
(三)文化站。通过广播广泛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围绕禁燃禁放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禁燃规定。
(四)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接受群众举报投诉,负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电子鞭炮、电子礼炮等造成噪音污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会同环保等部门进行处理。
(五)创建大队。利用城管宣传车沿街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依法取缔流动兜售烟花爆竹摊点。
(六)环保站。对电子鞭炮、电子礼炮等造成噪音污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会同公安等部门进行查处。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开展禁止燃放宣传工作。
(七)市场所。负责沿街店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售卖大盘香宣传管理工作。向旅馆、餐饮服务行业业主发放一封信,对其燃放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八)应急(安监办)。负责在禁止燃放的时段和区域、地点内,对烟花爆竹进行全面禁售、限售,依法查处全镇域内非法生产、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接受群众举报投诉,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置违规燃放行为。
(九)中心校。结合“小手拉大手”活动,组织负责好在学校家长群和学生进行宣传禁燃禁放。通知积极发放“一封信”,要求学生家长签字后,开学后交学校备案。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
1.召开动员大会。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2.广泛宣传动员
(1)各村(居)要结合职责分工,通过单位办事大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张贴发放宣传禁燃禁放通告、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各村(居)要利用广播和禁烧宣传车等开展宣传,禁燃禁放网格员要配备红袖标和小喇叭等不间断开展宣传。
(2)各村(居)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邻长制优势为广大群众逐户发放《致牌坊镇广大群众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确保禁燃禁放宣传“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3)要紧盯除夕、春节、元宵节等重点时间节点,紧盯婚丧嫁娶、开工封顶、开业庆典、居民乔迁等重点活动,有针对性地下大力气开展禁燃禁放宣传活动,确保禁燃禁放宣传形成铺天盖地的声势,为实现全镇禁燃禁放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集中行动阶段(20xx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开展集中整治。按照行业管理职责,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提前消除本行业单位、企业违规燃放隐患。
(1)管理区做好对村(居)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2)派出所依法加强烟花爆竹运输管理,从严查处违法违规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
(3)执法队要会同市场所、派出所、环保站、安监办等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流动兜售烟花爆竹摊点。
(4)各村(居)落实红白喜事报备制度,提前掌握辖区内婚丧嫁娶、开工封顶、开业庆典、居民乔迁等易发生违规燃放行为信息,提前做深入细致的工作,消除违规燃放隐患。
2.强化巡查防控。建立全镇禁燃禁放工作邻长制包保责任体系,管理区区长、镇干部包村,各村(居)干部要包到村组、小区、街巷、路段。
(1)镇级层面。充分发动党政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力量,织密织牢包保网络,落实包保监管责任。
(2)村(居)层面。各村(居)要充分发挥邻长制基层组织作用,制定细化到村组、小区、街巷、路段的“村(社区)基层包保网格图”,层层压实禁燃禁放工作责任。
(3)在除夕、春节、初三、初五、元宵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各村(居)要认真谋划、精心组织三级包保责任人,按照划分的网格,组建巡查小分队。24小时不间断宣传巡逻,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违法违规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等各类行为,确保全镇“零燃放”。
3.严查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广大群众和包保干部在发现违规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等行为后,拨打7529110派出所报警电话,镇有关单位协调联动,开展应急查处。同时,对第一时间举报违规燃放者,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充值100元话费的奖励。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应迅速应对,及时查处,严厉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细化执法单位责任。建立镇、村(居)三级包保网络,并细化到街巷、路段的“村组、社区基层包保网格”。要明确村(居)的主体责任,各执法单位的监管责任,在除夕、春节、初三、初五、元宵节等重点时段,要全员上阵、形成工作合力,采取交叉巡逻、死看硬守等方式,确保在禁燃禁放区域内“零燃放”。
(二)加强工作保障。镇按照管理区划分成立五个督导组有针对性的对村进行督导,不间断地分管理区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各督查组要进村入户开展现场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和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问题及处罚情况于每天下午下班前报镇党政办汇总。
(三)加强考核奖惩。镇政府按照每个村(居)给予1000元奖补经费,待专项行动考核验收后予以结算。各村(居)统筹安排禁燃禁放工作有序开展。镇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列入月重点工作和环保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问责。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包保不到位,辖区出现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行为的,每发现1例,给予该村(居)500元罚款,该村(居)书记向镇党委、政府写出深刻检查;发现3例的,该村(居)环保月考评分数为零分,村书记在大会作检讨;禁燃禁放工作失控造成严重影响的,对该村(居)书记予以免职,并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违规燃放数量的认定以镇督查发现及信访举报查实为准。
村级应急预案方案(篇6)
《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施行以来,市南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巩固效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深入推进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做好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广泛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切实将宣传工作做到“进楼入户、家喻户晓”,引导市民自觉遵守《规定》,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工作方案
(一)组织开展“宣传月”、“宣传日”等集中宣传活动。
1、20xx年1月1日至2月10日为宣传月;
2、20xx年2月3日为禁放宣传日。
(二)工作措施。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益宣传。
2、公安、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新闻宣传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行业领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区教体局负责组织中小学校在放寒假前开展一次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活动。
3、街道办事处要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工作,加强对居民、业主的宣传教育引导。
4、各部门、街道要积极动员社会各阶层力量参与禁放宣传,通过张贴通告、悬挂标语、发放“一封信”、倡导建立居民公约等形式进行宣传,每个社区、广场、商业区都要有横幅、有宣传点、宣传队,切实将禁放宣传工作做到广泛、全面、无死角。
5、宣传月期间,各部门、街道要组织专门力量,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宣传形式、主题内容,对辖区所有企事业单位、商铺店面,送法上门、发放宣传材料、签订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责任书,确保每个社区至少有1个宣传点、1个宣传栏、1条横幅;2月3日“宣传日”,各街道要组织在人员密集或繁华商业区,至少设置1个宣传点,发放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切实抓好组织落实,确保禁放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好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活动结束后将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好的`做法、取得的实效报区安委办。
(三)要在宣传月、宣传日的基础上,持续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持续增强宣传的覆盖面和感染力,营造浓厚舆论声势和社会氛围,使不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成为社会新风尚。
村级应急预案方案(篇7)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xx个“防灾减灾日”,根据《20xx年东莞市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要求,特制定我镇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提高全镇综合应急救助能力为目标,以加强防灾减灾教育和普及自救互救知识为内容,进一步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渠道,提高宣传实效,营造人人识别灾害风险,人人掌握减灾技能的社会氛围,全面推进我镇综合减灾和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二、组织领导
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由镇社会事务办具体负责活动的总体组织协调工作,按照市方案要求,各部门、村(社区)要结合我镇实际和单位职能,开展本单位的各项防灾减灾活动工作。
三、活动主题
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
四、活动时间
5月份为防灾减灾宣传月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1.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5月份,在沙田报纸、沙田电视台专题栏目、重点时段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推出纪念“3.20”龙卷冰雹灾、“4.20”雅安地震特别节目,报道全镇开展防灾减灾活动的情况。通过网站、微博等载体宣传灾害应急预案,举办微博话题,接受市民咨询,宣传气象、三防政策法规及相关知识。(文广中心、沙田报社负责)。
2.开展灾害应急知识展示。镇、村(社区)图书馆以科普展板和电子显示屏的形式宣传气象科普知识,《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防洪法》、《森林防火条例》、《道路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文广中心负责)。
3.开展传染病防控(如流感、人禽流感、登革热、手足口病等疾病的防病知识)、医疗救援等方面的宣教活动。并由医院及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人员现场讲授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内容包括:心肺复苏术、创伤救护止血、骨折固定、伤员搬运等四项技术,及离断肢体、烧烫伤、触电、溺水、气道异物梗阻等常见急诊、意外伤害的现场处理,并现场播放教学宣传片及教学影像片。(沙田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
4.开展全镇中小学安全教育活动。以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开设安全教育课堂,以及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校园安全平台预警信息等形式,加强提醒家长做好学生假期的安全监管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科教办负责)。
5.“全民关注防灾”防灾减灾专题宣传活动。开展消防知识讲座,发放消防宣传材料,为居民普及消防知识,作消防器材的讲解演示,向社区群众介绍各种消防器材的功能和使用方法,并进行现场演示。(消防大队、大众社工负责)。
(二)开展防灾减灾技能知识普及“三进”活动
1.进校园活动。在中心小学开展学校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主题班会、安全教育课程广泛宣传预防、自救、互救等安全常识,增强小学生的忧患意识、校园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在部分学校开展专题讲座,地震应急演练,地震、台风、冰雹、洪涝等科普知识竞赛、学生家庭应对自然灾害预案比赛等活动。(科教办、普惠社工、启信社工负责)。
2.进企业活动。通过派发宣传单,问答形式,增强企业员工的防灾减灾意识,掌握基本的避灾、自救、互救技能,达到减灾目的。并开展工厂企业、“三小”场所、出租屋等场所消防安全级别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类人员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预防、应对火灾技能。(消防大队、启信社工负责)。
3.进社区活动。开展“防灾减灾宣知识”社区宣传活动,使基层的社区居民、企业员工、广大农村农民、社会弱势群体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掌握基本的避灾、自救、互救技能,达到减灾目的。广泛宣传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村(社区)、启信社工负责)。
(三)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1.5月份全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重点对学校、工厂、商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隐患排查,鼓励发动群众积极查找、消除、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公安分局、消防大队负责)。
2.开展全镇地质灾害隐患(危险)点排查行动,对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医院、学校、集市等人员集中地,以及重要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进行排查,在各隐患点竖立警示牌,落实责任人和应急措施。(国土分局负责)。
3.组织全镇中小学开展建筑安全、学校安保“三防”、食品安全、校车安全、消防安全等隐患排查专项活动,提高对灾害风险预报预警信息机制和处置能力,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提升安全保障水平。(科教办负责)。
4.组织开展全镇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大检查、深基坑安全专项检查等一系列的安全检查活动,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提高全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规划建设办负责)。
5.开展全镇渔业全生产隐患排查活动,对渔船、渔港安全设施、化学危险品、渔船泊位、航道安全进行检查和风险评估,对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及时督促有关责任人进行整改,保障渔船出海生产安全。(农办负责)。
6.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排查干旱、洪涝、农作物病虫害、红火蚁疫情等灾害风险隐患。(农办负责)。
7.“生命安全至上”社区隐患大排查治理行动。为社区居民检查消防隐患、发放消防宣传材料,宣传消防知识。(村(社区)、大众社工负责)。
(四)防灾减灾应急演练活动
1.集中组织学校、工厂、商行、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灭火疏散演练,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社会群众积极参与,提高群众扑救火灾和火场自救逃生能力。(公安分局、消防大队负责)。
2.组织全镇中小学师生集中开展一次灾害应急疏散救助演练,进一步强化师生应急逃生和自救互救能力。(科教办负责)。
3.开展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建筑施工行业各单位、各部门人员的预防和救援知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灾害的发生。(规划建设办负责)。
4.组织森林防火实战演练,内容包括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常识、各类扑火工具的使用、扑救技术讲解以及火场紧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提高专业、半专业森林防火队伍的战术和协同处置能力。(农办、消防大队负责)。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在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月期间,参照镇做法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系列宣传活动,制定具体活动计划和工作措施,抓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的落实,确保今年防灾减灾日活动顺利开展。
(二)做好总结工作。各主要媒体要加强对防灾减灾日活动的宣传报道,大力宣扬防灾减灾日活动中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各相关部门要对防灾减灾日活动的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并于5月17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镇社会事务办。
村级应急预案方案(篇8)
为进一步提升我街道空气质量,打好环保攻坚战,减少环境污染,确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实处,经街道办事处研究,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打好蓝天保卫战,做好2022年度春节、元宵节期间我街道禁放区内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保证空气质量达标,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青衣街道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扎实有效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王建洪、郑杰、张亮、邹强、陈松涛、张朋龙、罗勇、汪学明、沈焱军
各村(社区)党委(党总支)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应急管理办公室,由孙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郑杰、张亮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协调、调度和统筹领导小组工作。
三、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禁放区域
1、以G245线、乐雅高速为界,依凤村、青衣江村、凤山社区靠城一侧为禁放区。
2、千佛社区、滨江社区、迎春社区、在古社区全域禁放。
(二)宣传教育
全街道按村(社区)范围分为7个工作小组,由各村(社区)包村领导和各村(社区)书记实行包村(社区)负责,对本村(社区)村(居)民实施全覆盖宣传教育。(具体名单见附件1)
要求:户户知晓禁放区域,人人遵守禁放规定。
措施:各包村领导和各村(社区)书记带领包村干部、村(社区)干部广泛发动网格员、志愿者对禁放区域内所有农户、小区全覆盖粘贴发放禁放区域公告或宣传单。
(三)巡查检查
春节期间每日开展巡查检查,特别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巡查检查。
要求:春节期间各村(社区)及街道需安排值班值守人员开展禁燃禁放巡查检查。
措施:
1、春节期间各村(社区)每日对各自辖区禁放区域开展巡查检查,落实禁燃禁放规定。
2、各村(社区)在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需安排村(社区)干部或网格员在重点区域值守,劝导燃放人员遵守禁放规定。
3、街道值班组需每日对街道重点区域开展禁燃禁放巡查检查,同时对各村(社区)落实工作情况开展督查。
4、1月31日(除夕)18:00--20:00,23:00--次日1:00;2月1日(初一)6:00--8:00;2月15日(元宵节)6:00-8:00等重要时段,街道值班组需到青衣江河堤两岸、滨江广场、千佛岩景区等重点区域开展巡查检查,确保无人燃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禁燃禁放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亲自部署、亲自落实,各包村(社区)领导和各村(社区)书记要亲自带队开展入户宣传和巡查检查,确保户户知晓,人人遵守。
(二)强化沟通协调。要强化与生态环境局、派出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各带班领导要主动对接,开展联合巡逻、联合劝导、联合执法等方式,确保禁燃禁放工作人员及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