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职工请假制度 篇1
幼儿园幼儿请假制度
幼儿园幼儿请假制度
新的学期开始了,为了您的孩子健康和入园后的,为了有计划地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培养幼儿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我们真诚希望家长们在幼儿接送、请假和晨间保健检查等方面,给予支持和配合!
(一)、幼儿接送及请假制度:
1、接送幼儿的家长请有秩序地排队进入幼儿园并刷接送卡,无卡者不得入内。
2、早晨9点之前一定要送幼儿入园。鼓励中、大班的孩子自己进入,小班的孩子家长搀着进入班级,培养孩子的独立意识。
3、下午5点半开大门,方可接幼儿。请家长接到幼儿后即离园,不要在园逗留。如逗留后发生意外事情与幼儿园无关。
4、幼儿因并因事须履行请假制度,请假条及时交给班级教师,整月请假的请假条交到园长办公室审批后交给会计。提前一天请假的方能退伙,当天请假的不予退伙。
二、友情提醒:
(1)晨间保健检查的具体要求:
1、清晨起床后家长要注意观察孩子精神状态是否正常,孩子不舒服要及时就医,发烧38。以上及患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等传染性疾病的幼儿不得入园,并请家长及时持病历向教师报告,不得隐瞒。(保健品一律不得带到幼儿园服用)。
2、入园前务必检查孩子口袋有无危险品,如纽扣、珠珠等,不要给幼儿戴各种玉佩、发夹、手链、手镯等,以免发生意外。
3、为了您的孩子在园内活动方便安全,请给孩子穿跟脚方便的鞋子,穿合身的衣服,勤剪指甲,保持整洁卫生。
(2) 注意关注:
1、请家长积极配合班级的教育教学活动,注意观看家长园地及网站的内容。遇有问题请及时与班级教师进行交流和沟通。
2、请家长不断树立科学的育儿方法,不仅注重幼儿的智力开发,更要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幼儿园教职工请假制度 篇2
幼儿园教师请假制度
张榜
镇中心幼儿园教师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常规管理,提高教职工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心,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的顺
利进行,实现“有章可遵,有规可循”,现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职工考勤规定如下:
一、请假
1.全园教职工必须
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上班实行签到制度。
2.教职工请假规定。
⑴病假、事假、旷
工
病假:①连续2天
以上(含2天)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园长同意方可请假,病假每天扣当月日工资70%
②急诊不能来幼儿
园请假;应立即电话向幼儿园报告,康复上班后立即补办病假手续,报园长签字。
③患传染病的员工
应立即离岗治疗,康复上班后,需持正规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回园上班,员工病假住院期间按
工资总额50%发放。
④病假无病假证明
按事假处理.
事假:①事假必须
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当事人必须先向园长书面请假,园长签字同意后,方可休假,如遇
急事不能赶到园办理请假手续的,必须来电向领导请假。不允许别人代请假.
②全学期可以请假
三天,在规定事假之内每天按月平工资扣款,三天以上(不含三天)每天按50元扣款。
③事假不得超过半个月,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旷工:在工作期间,
没有向领导请假擅自休班满30分钟以上者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当月3倍日工资,旷工两
天视为自动离职。
⑵婚、丧、产假
按国家及上级相关
规定执行。
说明:婚假:在职
职工享有五天带薪婚假,享受婚假者必须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效,超过5天按事假处
理。
丧假:员工如遇直
系亲属(仅限父母、子女、配偶)辞世丧假三天,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一天,假期间工资
照发。
产假:产假100天,
享受基本工资,不享受幼儿园考核奖。
3. 教职工外出函
授学习,(不含学校组织的培训)原则上利用业余时间,如必须在工作日参加学习进修,课程
务必自己调代且每学期连续外出学习时间不得超过2天,或间断外出学习时间不超过3天;
如确有困难需要其他老师代课,每节自付3元,期末时财务处在其工资中扣除;如超过时间,
作事假处理;未经园部同意参加各种学历进修的幼儿园不报销任何费用,也不准假,如要请
假一律按事假处理。
4.每月出满勤,给
予表扬和适当奖励,奖励金额为20--25元。 教职工考勤以指纹考勤机为准,周末办公室汇
总。
二、工作考勤。
工作时间应坚守工
作岗位,忠于职守,出满勤、干满点。
1、每天分上办签到,
下班签退制,如果未签者作为旷工处理。
2、上课不到者,查
到一次,记旷工半天。
3、一周早退或迟到超过20分钟,记旷工半天。
4、无故不参加教师
会议者记缺会。缺会一次扣款10元。
5、无故耽误学校安
排工作视为旷工。
6、上课时间凡有事
外出者需到门卫室登记,填好相关内容方可外出,外出时间一天不得超过20分钟,否则视为
旷工,按旷工处理。
幼儿园教职工请假制度 篇3
为进一步深化园内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幼儿园纪律制度,加强对教职工管理,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形成良好的教风,提高办学质量。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园教职工请假制度。
第一章请假手续第一条请假手续和批准权限。
教职工凡是需要请假者,原则上必须事先按规定程序提出申请,明确请假类别。1天以上(包括1天)3天以内向副园长请假,3天以上(包括3天)向园长请假,经以上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工作移接手续离校。如有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由家属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在第一时间内代为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第二章病假
第二条医疗单位的有效证明。
病假三天及以上者必须出具医院的医疗证明等有效证明。
第三条病假工资
1、凡出现病假超出工龄对应期限者,不享受全勤奖。
2、一次病假累计五天以内(含五天),每天扣除30元。
3、病假5天以上半月以内,按半月扣除相应的绩效奖金、年终考核奖等奖项。
3、病假半月以上1个月以内,按全月扣除相应的绩效奖金、年终考核奖等奖项。
4、连续病假超过1个月,按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发放工资、奖金等。
第四条病愈复工后不久又休病假的时间计算。
复工后不满1个月又休病假者,除另患其他疾病需要休养外,其复工前后的病休时间连续计算。患传染病、精神的疾病者复工时须持相关医院治愈证明。
第三章事假
第五条教职工因事请假,每人每年事假一般累计不超过15天。
第六条事假工资及课务
1、凡出现事假超出工龄对应期限者,不享受全勤奖。
3、事假累计三天以内(含3天),按半月扣除相应的绩效奖金、年终考核奖等奖项以及每天50元。
4、事假累计十五天以内(含十五天),按半月扣除相应的绩效奖金、年终考核奖等奖项以及每天100元。
5、事假累计超过规定天数,按教育局有关规定处理(或园务会议定夺)。
第四章产假[pre]第七条女职工产假时间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进行:顺产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7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妊娠三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宫外孕者产假30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产假42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上自然流产产假90天;男职工的.配偶晚育陪产假:顺产5天,难产10天。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按在职发给工资,不发考核工资。
第五章哺乳假
第九条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婴儿在哺乳期内,每天安排一次,每次1小时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哺乳时间要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因特殊原因,女职工可请哺乳假,但须经县教育局同意,出示相应的书面证明。
第十条经批准同意休哺乳假的女职工,休假期间工资按照教育局有关规定发放。
第六章婚假
第十一条婚假假期为7天,遇寒暑假、双休日假期不顺延。婚假期间,工资及津贴按在职发给。
第七章丧假
第十二条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的,可给予丧假3天,教职工双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的,可给予丧假1天。
第十三条丧假期间,工资及津贴按在职发给,路途费自理。
第八章附则
第十四条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1、无正当理由未办理请假手续而不到岗位工作者,未到岗时间按旷工处理。
2、若在尚未批准前而不到岗位工作者,未到岗时间按旷工处理。
3、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位工作者,自批准的假期期满至未到岗时间按旷工处理。
4、查明请假理由是为欺骗组织而编造的,自请假之日至查实之日按旷工处理。
5、职工在休假期间去外单位从事第二职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自请假之日至查实之日按旷工处理。
6、不服从组织调动、拒不到新岗位工作的,自拒绝之日起按旷工处理;无理拖延超过报到日期者,超过的时间至到岗时间按旷工处理。
第十五条凡旷工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1、当月旷工1天者(不满1天按1天计),扣发全勤奖、当月一切奖金,年终考核末等。
2、当月旷工2~5天者,扣发全勤奖、当月一切奖金及相应年终奖,年终考核定为基本合格。
3、当月旷工5天以上不满10天者,扣发全勤奖、当月一切奖金及相应年终奖,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不良后果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考核不合格等处分。
4、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20个工作日者,扣发工资和一切津贴、补贴,并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六条上述的休假时间,凡未作特殊说明的,均包括寒暑假、双休假和法定假日在内。
第十七条本制度在全体教师大会上经全体教师商议讨论定夺后生效,于20xx年第二学期执行。以前有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执行。当本制度与上级有关精神不一致时,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象山春晖幼儿园园长室负责解释。
幼儿园教职工请假制度 篇4
第一幼儿园教职工请假制度
第一
幼儿园教职工请假制度
为了保证幼儿园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对教职工请假制度特作如下规定:
一、请假制度
(一)教职工必须
自觉遵守幼儿园纪律,严格履行请假、销假手续。
(二)教职工请假
两周以内由园领导批准,两周以上的,先由园长批准,再将请假的原因上报旗教育局办公室
审批,请假人员原则上应在接到审批手续后方可离岗,否则作自动离岗处理。确有特殊情况
的必须及时补办手续。
(三)无特殊原因
不允许请事假,如确有重大私事必须请假的必须书面说明原因,说明事由,方可请假,按审
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批准后方可享受事假待遇。
(四)病假在两周
以内要有旗县级(含旗县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病历及医院发票(证明和发票缺一不可)。
两周以上病假要提供旗县级(含旗县级)有效医疗证明、病历卡、化验单、医疗辅助检查的
报告单、拍片、治疗费用发票,或由旗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后,提供疾病证明。手续不
齐,按事假处理。请假在两天之内的小病按事假论处。
(五)事假必须书
面说明原因,公假必须属教育局或单位规定的公假范围。
(七)生育假要提
供准生证。请产前假要提供旗县级医院预产期证明。产假假期105天,国拨工资照发。违反
计划生
育的人流等假,除按上级文件规定处罚外,一律按事假处理。特殊病假,由幼儿园提出建议,
报教育局审批。
(八)无故不上班
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和集体活动不请假无故不参加的以旷工论处。
(九)请假天数按
全年累计计算。
(十)教职工上岗
时间由园行政值周人员不定时抽查。 (十一)教师、保育员请事假在三天之内可同本班教师
互相顶班,其他岗位同样可与本岗人员顶班,在不能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不按请假计算。
二、有以下情况之
一者,不予准假。
(一)未履行请假
手续者;
(二)请人代递假
条或口头请假者(特殊情况除外);
(三)无特殊情况,
事后补假者;
三、请假手续及程
序
(一)履行请假的
教职工首先到办公室领取《请假申请单》;
(二)填写《请假
申请单》后,由准假权限审批人签字批准,方可离园,同时告知值周领导。
(三)病假须持旗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和医院发票(急诊或出差患病治病除外)请假(证明和发票缺一不可),一般疾病应先填写《请假申请单》待准假权审批人签字批准;如本人无法来园填写《请假申请单》,应委托其家人在假期的第一天前来幼儿园交病历证明,并代为请假。
(四)请假人在假满后应及时返园并办理注销手续。
幼儿园教职工请假制度 篇5
为进一步加强常规管理,提高教职工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心,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有章可遵,有规可循”,现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职工请假规定如下:
1、全园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上班实行签到制度。
2、教职工有事应提前请假。二天内的向园长请假,三天以上向中心校校长请假,若有全园性重大活动,时间无论长短均需向中心校校长请假,园长请假需经中心校校长批准。请假(无论什么类型的'假)都要有书面请假条,其中请病假累计3天以上(含3天)须提供正规医院出具的病假单。教职工请假均需经批准并移交清楚工作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也应及时电话请假,并将书面请假申请表于上班时补交。请假期满,应按时上班并办理销假手续,若因故还不能上班,可以请续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续假需中心校长审批。
3、严格控制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应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园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4、病假、事假休假期满后,必须及时销假。因特殊情况,临时不能赶回来请假者,事后要主动补假,并说明理由,否则按旷工论。无特殊情况,不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5、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请假三天;实行晚婚的(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请假10天;再婚可请假3天。(婚假从结婚正日或提前一至两天起算。)
6、本人直属亲属死亡,可请3天丧假。三代内亲属死亡,可请1天丧假。
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均按工作规定条例办事。
7、产假顺产为三个月,剖腹产延长十五天;对晚育的(24周岁后生第一胎),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
8、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时间:放置宫内节育器,自手术之日起休息三天;带环受孕人工流产术后休息十五天。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休假,不做病假处理。未采取措施导致计划外怀孕做流产手术,产后休息作病假处理。
9、孩子处于哺乳期的老师享受哺乳时间,每天1小时。
10、教职工外出函授学习,原则上利用业余时间,如必须在工作日参加学习进修,课务尽可能自己调代且每学期连续外出学习时间不超过1周,或间断外出学习时间不超过10天;如确有困难需要其他老师代课,每节自付3元,期末时财务处在其工资中扣除;如超过时间,作事假处理;未经园部同意参加各种学历进修的幼儿园不报销任何费用,也不准假,如要请假一律按事假处理。
11、每月出满勤,给予表扬和适当奖励,奖励金额为20--25元。
12、如遇特殊情况,教师每月可有三次临时离园时间,临时离园必须向副园长说明理由,同意后进行登记。离园累计时间超过0.5小时以上,不享受月全勤奖。
13、每位教职工每学期享受一天公休假,需提前向园长请假同意。请假者酌情扣奖,病假一天扣奖10元,事假一天扣奖20元,旷工一天扣奖50元。
14、因班上老师请假临时代课或承担其它工作任务的,超工作量奖一天为15元。
15、其它事项按中心校教师考核标准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幼儿园以前制定的请假规定同时废止。
幼儿园教职工请假制度 篇6
一、教职工请假:
事假:
请假1天扣40元,请假2天扣80元,3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并按工资比例日扣款。
病假:
住院(凭住院证明和处方)每天扣20元,一周(5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不住院(有病假单)每天扣30元,4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并工资比例按日扣款。无病假证明按事假扣款。
外出
时间:1小时扣5元,满3小时作半天事假扣除。1小时以内学期累计。
迟到:
5分钟以前每次扣3元,5——15分每次扣5元,15——30每次扣10元,半小时后取消全月出勤奖。
二、保育员:
每天扣20元,每小时2元,迟到一次扣1元,一月内累计迟到3次作一天扣除。
三、代课:2天内请假自己调课好,并自付给代课教师每天20元作补贴(请假扣除另算),3天及以上由园部安排,代课费相同。
四、婚产假:正常年龄订婚2天,婚假3天,晚婚7天,顺产2个月,剖腹产3个月,晚育4个月(结婚1年后生产),戴环怀孕15天+2天上环假。(全月的扣除整月岗位奖,跨月的视上班时间定。)
五、全勤:全学期无请假、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