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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合同(篇1)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设计公司(设计人)
一、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_项目进行设计工作。
二、设计工作内容:
1、产品的外观设计
2、产品的结构设计
3、根据已审定的设计方案制造可供展览使用的仿真样机
三、乙方在委托合同生效后:
1、在 天内完成设计草案,提交叁款不同风格的设计效果图(彩色、电脑打印)供甲方评审选择;
2、在评审意见基础上,乙方在_______天内完成正式设计方案,提交正式设计的效果图(彩色、电脑打印)、所有的外观装饰设计效果图(彩色、电脑打印);
3、在正式方案完成后,乙方在_______天内制作可供展览使用的仿真样机壹台;
4、每阶段设计成果均由甲方验收,并履行验收手续。
四、设计要求。
乙方保证设计达到甲方提供的国家现行规定的各项安全与技术标准,及有关设计目标的要求。乙方保证在甲方模具制造或试产过程中,对有关设计方面需要修改时,及时提供各项有关修改意见;在设计过程中,设计目标需调整时,双方应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五、设计费
经商定,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乙方设计工作之劳务费用,并于合同签字后即将该款 %支付给乙方,合同自款项收到之日起生效。当乙方完成样机制作并经甲方认可,甲方即将余款支付给乙方。
六、甲方在设计过程中,应按双方商定的时间进度积极配合做好方案选定工作,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及设计规定所使用的部件,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工作进度时,乙方项目完成时间顺延。
七、双方商定,该项目在设计、备产阶段,双方均承担保密责任,因泄密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泄密方负责。
八、双方商定,该项目专利申请权归甲方,乙方保留署名权。设计完成后,有关专利事项按国家专利法规定。
九、产品投产后,甲、乙双方对设计均有宣传权。
十、甲方提供设计费用可用现款、支票、转帐等方式提交乙方,乙方帐号:
十一、委托设计商定之指标见附件,附件共_______页,附件与本委托书共同生效。
十二、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设计公司(设计人)
代表: 代表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工程设计合同(篇2)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施工蓝图内土建工程部分。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蓝图内的土建工程部分。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作为甩项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接待中心。
本合同双方约定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__(公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设计合同(篇3)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及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投资估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工程进度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工程主要技术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设计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设计阶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1、合同价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发包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副本一式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设计人执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工程设计合同(篇4)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有关建设文件和设计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与数量付给乙方设计定金与工程设计费。
3、负责本工程各阶段设计文件向上级有关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正式书面通知乙方。
1、如期向甲方交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
1、由于甲方变更设计任务书、建设条件、施工技术条件、选定的设计方案、批准的初步设计、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资料,给乙方造成设计返工时,双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甲方按实际返工量向乙方支付费用。
2、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设计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设计费。
第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同时生效,以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工程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设计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设计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设计内容
延农集体经济管理委员会综合大楼西南向护壁工程。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的地质资料及文件。
三、乙方做好设计服务工作,提供设计施工图纸陆套。出图时间在20_____年12月10日完成。
四、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资料,按20_____年修订的工程勘查设计收费标准,应收设计费叁万元整,经甲乙双方协商后,设计费只开收据,不开发票优惠为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元)包干。
五、乙方负责图纸交底,变更设计的有关内容。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时,交由异议提出方所在地相关法律部门裁决。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内容完成及往来账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设计合同(篇6)
(1)由于发包人变更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对其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或未按期提供设计必需的资料、工作条件,而造成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延长一定的日期提交成果资料,承包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不予以增加费用。
(2)发包人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0.2%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承包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3)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但并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时,在(1万元以下范围内)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1)承包人将设计任务转包,或者未经发包人同意私自分包的,发包人将有权中止合同,并计扣发包人合同价5%~10%的违约金。
(2)承包人未按照国家现行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设计,或未根据成果资料进行工程设计,或承包人在设计文件中指定或变相指定材料或设备生产厂、供应商的,发包人将计扣承包人合同价5%~10%的违约金。
(3)承包人未能按期提交成果、设计文件的(发包人同意延长期限的除外),则承包人每延迟1天应向发包人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的0.2%的违约金,承包人延迟履行超过30天,视为承包人不能履行合同,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4)因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以及设计质量低劣而被要求返工从而造成质量问题的,除由设计负责继续完善设计外,发包人还可视造成的时间延误和费用损失,计扣承包人合同价10%的违约金。
(5)承包人若未及时选派合格的设计代表进驻施工现场,或未能在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完成变更设计的,每延期15天(不足15天按15天计),发包人将按施工配合阶段费用总金额的5%计扣承包人的违约金。
(6)因承包人错误而造成一般质量事故的,承包人除向发包人支付设计费用的5%作为违约金外,承包人还应无偿继续完善设计。
(7)因承包人错误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发包人有权报请有关主管部门视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给予其他处罚。
8.1承包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承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承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本合同规定的份数,承包人按实际发生价格另收工本费。
8.2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承包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的,不愿提请争议组评审或者不愿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可依法向合同签订所在地(成都市成华区)法院起诉。
8.6本合同一式 捌 份,发包人 叁 份,承包人 伍 份。
8.7本合同经双方签章之日正式生效。
8.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0其它约定事项:因设计原因造成结算价高于中标价的,设计单位须赔偿发包人相应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设计费总金额。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XXXXXXXXX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部、省、市的相关设计规范、规定及要求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有关规划、发包人等部门提供的设计要点 1份现状地形图(电子文件) 1份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合同签定后14日内,乙方须提交方案图纸。甲方评审方案确定后,21日内提交施工图纸。方案图 直到报建完成 规划报建图 直到报建完成 施工图(审图机构批准后的施工图) 12份所有设计成果文件电子版(包括JPG、PDF、DWG、DOC等文件格式) 1份
7.1设计费计算:
设计费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修订本)为基础,甲乙双方协商以造价咨询单位提供的工程市场参考价为结算收费计算基准。
7.1.1工程造价依据:
a.当中介预算按施工图纸的设计范围内实计全部工程量时,以预算结果为造价依据;
b.由于甲方的实施计划等原因,当中介预算工程量为设计工程量的一部分时,有中介预算的部分以预算结果为造价依据,其余工程量造价按设计概算为造价依据;
c.签定合同按设计概算计算设计费,设计费的结算按上述b条款执行。
a.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复杂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专业调整系数:1.0(附表二,套用市政工程)
复杂程度系数:1.0(表7.3-3,城区给排水管线,复杂程度等级为Ⅱ级,系数1.0;室外市政工程,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1~1.4(总则1.0.12,改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b.工程造价为1000万元时取费基价为38.8万元,工程造价为500万元时取费基价为20.9万元。(详《标准》P88)。
c.造价为520万元时,内差法计算得设计收费基价为:21.616万元。设计收费基价= +20.9=21.616万元 基本设计收费=
d.设计费下浮率:100万以下工程不予下浮;100万-200万工程下浮5%;200万-500万工程下浮10%;500万以上工程下浮15%。具体工程可具体协商。设计费=基本设计收费× = (万元)(大写: 整)。
第八条 付款方式:
8.1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方支付设计费的20%,即 万元作订金(结算时抵作设计费);
8.2施工图纸提交并经审核确定后30日内,甲方支付设计合同价50%,即 万元。
8.3工程完工后30日内,甲方按造价咨询单位提供的工程市场参考价作设计费计算基准,付清设计费余额,即 万元。
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要求重新商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属发包人责任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款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如发包人延期支付设计费,设计人顺延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及时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双方可协商酌情补偿。
9.1.5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
9.1.6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负责解决。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年。
9.2.3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设计人的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设计人不另行收费。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与实际损失部分设计费的数额相等。
9.2.4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发包人未付定金时除外)。
9.2.6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的设计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参加施工中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发包人由双方商定。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提供、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发包人所提供的电子地形图属于专利产品,设计人在完成合同后应及时销毁。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佛山市__仲裁委员会仲裁。
12.1设计人必须派驻专人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服务费已包含于设计费中
12.1.1设计人派驻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应保证最少一周一次到现场,并由于工地需要时应及时到场。
12.1.2如因设计服务不到位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有权从预留30%合同设计费中酌情扣除部分费用,直至扣完为止。
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并验收备案为止。
12.3如本工程由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需要提供初步设计资料时,设计人应无条件提供,所需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
12.4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陆份,发包人肆份,设计人贰份。
12.8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由建设行政部门备案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设计合同(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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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劳动合同|租赁合同|劳务合同|用工合同|购销合同|装修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发包人:
设计人:
xxxx年x月xx日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xxx小区环境景观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费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5%,计xx万元整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转作设计费。
2、设计人提交初步设计方案经甲方认可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xx万肆仟元整作为设计进度款;之后,发包人按设计人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其余45%的设计费,计叁万陆仟元整,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时间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各项费用。
6.1.3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4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书面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需承担相应的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国家现行规范、规定及标准。
6.2.3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4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过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员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6.2.5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造成经济损失,有证据表明属于设计人责任的,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发包人根据设计人具体的工作进度向设计人支付一定的费用作为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进行协商处理。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总设计费百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时,设计人有权暂停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但如设计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不能满足发包人的设计要求,发包人有权不支付设计费。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100%。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设计费的百分之三。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它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x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设计人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1、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在施工投标或者议标中享有优先权。
2、植物价格采用xx市园林局公布的20xx年度指导价格,上浮%作为乙方的起苗、运输、种植、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包栽包活、养护管理、出草、利润、税金等费用;园林建筑材料由乙方报价,甲方核定,按照三类建筑工程取费,下浮%作为结算价。
3、工程款的支付另行商议,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发包人名称:xxxxxxxxxxxxxx设计人名称:xxxxxxx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
备案号:经办人:
备案日期:鉴证日期:
工程设计合同(篇8)
加固改造工程专业承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日 期:
年月日
加固改造工程专业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加固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第2条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加固改造施工图中结构加固改造部分,详见附件一:工程承包范围一览表
第3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第4条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第5条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金额(大写):
工程量及单价详见附件二。
第6条适用规范和标准
本工程适用的规范与标准为:
(1)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碳纤维片材加固修复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CECS 146:20xx);
(2)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技术规范》(CECS25:90);
(3) 中国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
(4) 其它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的现行规范、标准。
元(人民币)¥:元。
第7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7.1.1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本合同及附件
(2) 双方确认的设计文件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1.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 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第8条设计图纸
8.1.1 本工程设计和施工由承包人总承包完成,承包人保证设计文件能够满足现行规范的要求,并确保能通过审图单位的审图。
8.1.2 承包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应符合发包人要求,其中应包括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施工图纸的设计深度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8.1.3 承包人提供的设计文件经过发包人确认后作为施工及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承包人于开工前7天向发包人免费提供经过发包人确认后的施工图纸4套,施工用图纸及竣工图纸承包人自行解决。
第9条合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9.1 专业承包人对总承包合同的了解
发包人应提供总承包合同(有关总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专业承包人查阅。当专业承包人要求时,发包人应向专业承包人提供一份总承包合同(有关总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专业承包人应全面了解总承包合同中关于配合管理的规定。
9.2 总承包方的配合管理工作
根据发包方与总承包方在总承包合同中的约定,发包方向总承包方支付由发包方专业分包工程的总承包配合费,总承包方履行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管理义务,本工程总承包方应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配合管理工作:
(1) 向专业承包人提供确保专业承包工程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2) 提供施工中所必须的交通运输和垂直运输条件,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
(3) 搭设施工用外脚手架并确保脚手架的安全;
(4)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接驳点,满足专业承包施工需要,水电费由专业承包方承担;
(5) 提供轴线、标高等施工基准。
(6) 保护加固部位的安全,防止后续施工对加固材料的破坏。
(7) 负责整个工程施工进度的统一组织管理,协调与专业承包人、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整个工程的施工按照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展开。
(8) 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要求。
9.3 监理工程师、指令和决定
9.3.1 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全面负责工程现场管理,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发包人另行派驻工程师到施工现场履行合同,发包人工程师姓名:, 发包人工程师职权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9.3.2 就专业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监理工程师随时可以向专业承包人发出指令,专业承包人应执行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专业承包人拒不执行指令,发包方或监理工程师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专业承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就与专业承包工程、总承包工程相关的有关工作,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将同时发给所有的相关承包人,各相关承包人根据各自合同共同执行指令。
9.4 项目经理
9.4.1 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 ;
9.4.2 承包人应保证项目经理具备应有的资格条件,并应常驻现场。
9.4.3 项目经理应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监理工程师送交报告。
9.4.4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 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并获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9.5 发包方除通过总承包方完成的配合管理工作外,还应完成的工作发包方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2 天负责完成以下施工场地的开工准备工作:
(1) 做好施工场地障碍物的清除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进场施工条件。
(2) 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
(3) 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材料堆放的场所;
(4) 在现场条件允许情况下,为承包方施工人员提供生活上的便利;
(5) 在符合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条件下,办理加固施工所需的各类许可证件、批件和手续(证明承包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需要承包方配合的,承包方应配合;
9.6 承包方工作
9.6.1 按发包方的要求完成加固改造设计文件,需要进行设计文件审核时,承包方应确保设计文件能通过审核。
9.6.2 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加固材料及施工机具的进场和就位,负责己方材料设备的管理并承担责任,负责己方临时设施的搭建。
9.6.3 按照设计文件和规范保质保量的进行施工,施工中发生必须的设计变更时,负责出具设计变更文件。
9.6.4 负责加固施工必须的材料检测、现场试验。
9.6.5 负责施工场地条件及设施的复查,以确保加固施工的顺利进行。
9.6.6 施工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进行安全文明管理,对己方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负责。
9.6.7 施工中根据施工进度安排,及时腾空临时设施等己方占用的施工场所,满足后续施工的要求。
9.6.8 负责己方施工垃圾的及时清理出场。
9.6.9 施工完工后按规定撤离施工现场,清理现场,不得滞留任何物品、人员。
9.6.10 负责加固改造工程技术资料的编制、整理、移交。
第10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1 进度计划
10.1.1 承包人应在合同签定后3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3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1.2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2 开工及延期开工
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监理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24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
10.3 工期延误
双方约定遇到下列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2)
(3)
(4) 发包方未能按期提供开工条件; 关键线路上关键工作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电、停水影响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正常施工。
承包人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0.4 工程竣工
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质量和检验
工程设计合同(篇9)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
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
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的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的单位并做证据保全。
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必要时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即一年)。
七、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须交公司统一保管。
工程设计合同(篇10)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单位: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本设计工程设计师: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位于 的装饰装修设计工程(以下简称设计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计工程地点 。
二.设计内容(DM566.CoM )
1张,其中。
2.施工图全套,其中包括 。
3.设计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设计费
总计 元;税金另计。
四.付款方式
1.设计费在签定合同时收取50%订金,效果图交付时收取30%,全部图纸交付时收取20%余款。
2.设计师免费三次亲临现场进行技术指导(食宿、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超过三次的费用当日收取( 元/天)。
五.所有图纸在签定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交付。
六.设计方案变更不得超过3次(不含3次),每增加一次,另增加设计费 元。
七.该设计工程如由乙方施工,设计费的50%在工程结束后冲抵等额工程尾款(如施工合同未能执行完全,本条款自动取消)。
八.如该工程由乙方施工,第四款的第二条将自动取消。
九.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设计订金不予退还,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双倍返还设计订金。 本设计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甲方签字、乙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设计合同(篇11)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以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设计任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任务批准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件1);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件2);
本工程的设计阶段、内容、规模、工程投资(见附件3)
第二条设计资料、设计阶段及设计文件的提交
本工程设计依次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开展设计工作。设计进度依照建设部规定的设计周期,并考虑甲方对该项工程的实际要求以及乙方的可能,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约定如下:
1.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设文件与设计资料:
序号
文件
内容或名称
文件提交日期
备注
提交设计文件的份数以国家物价局和建设部的规定为准,超出部分另行_____。
2.乙方按约定的时间提交下列设计文件:
序号
设计文件名称
份数
交付日期
备注
3.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若不能确定,则可待设计工作进行到可确定时,甲乙双方另行签订《阶段设计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执行。第三条设计_____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设计_____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现行_____标准执行。甲方要求设计单位超出规定设计周期赶工提供设计图纸,设计单位可以收取最高不超过设计费的三分之一的赶工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商定。
2.本工程设计_____详见附件3“委托设计项目表”。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设计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设计费。
3.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拨款付应付设计费总额的30%(不含定金)。
4.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按设计概算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
5.对采用先进技术而节约投资、缩短工期或在建成后有显著经济效益的设计,经北京市城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后,可适当增收工程设计费。增收金额按北京市有关标准执行,未定具体标准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6.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设计_____标准调整时,甲乙双方已定的设计_____额应按新标准重新核定,并按核定后的设计_____额进行结算。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设计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设计费。
3.负责本工程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正式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现场设计或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时,应向乙方正式发出邀请书,并且负责乙方必要的工作条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不计入工程设计费总额之中。
5.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6.在不增加工程设计费总额的情况下,甲方有责任就本工程设计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等项目,协助乙方办理技术合同中应由甲方办理的有关手续。技术合同可作为本合同的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责任
1.如期向甲方将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该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竣工的验收。
第五条工程设计版权
本工程的设计版权全部属乙方所有,甲方有责任对此给予保护,不得将本工程的设计造型、设计文件、及有关数据进行修改、复制、描绘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为非本工程所属的其它工程建设之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变更计划任务书、建设条件、施工技术条件、已选定的设计方案、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资料等,给乙方造成设计返工时,双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甲方要按实际返工日向乙方支付费用,每日按_________元计算。如变更导致重新设计的,则按本合同第七条执行,结清应付设计费,结束本合同关系并重新签订合同。
2.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设计费时,甲方从应付设计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工程设计费的'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3.由于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之约定,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偿付违约金的要求,违约金额为甲方向乙方应支付全部设计费的两倍,并承担违_____有关规定及法律的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为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_%违约金。
5.由于乙方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设计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设计费。
6.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设计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设计费。
第七条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设计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设计工作进行相应设计阶段不足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设计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设计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设计费。同时,按本条第二款办理,结束本工程甲乙双方合同关系。
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九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份。
建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设计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
单位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单位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合同(篇12)
委托方:(下称“甲方”)
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电话:
受托方:(下称“乙方”)
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接甲方长升大厦厨房工程设计一事,特订立本合同如下,以咨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设计任务
1、项目名称:厦门c大厦
2、工程地点:厦门湖滨北路
3、设计范围:c大厦三层厨房工艺
4、设计内容:
第二条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
1、计费标准:
2、设计费用:
3、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日内一次性支付。
第三条设计文件的交付期限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的约定提供资料,则设计交付时间相应顺延。
第四条设计的变更
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乙方愿意对以后甲方厨房的变更重新设计,但相关的管道的设计不作调整。
第五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于设计前提供下列资料:
c大厦三层平面图、三层给排水施工图、三层电气施工图、中西餐厅用餐人数、厨房平面位置。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乙方应予签字确认,否则视为甲方已按合同约定提供资料。
2、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3、乙方人员到现场工作期间,给予必要的帮助。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根据本合同及有关设计规范,向甲方提供符合合同及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一式捌份)。
2、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应负责修改或补充。
3、负责对所承担的设计项目进行技术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并参加竣工验收。
第七条违约责任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如甲方擅自解除合同,则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赔偿金,但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款项扣除上述赔偿金后所得的余额退还甲方。
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则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之款项。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履行期限界满之日起终止。
甲方:乙方:
所在地: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厦门市
工程设计合同(篇13)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设计方(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发包人,乙方是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方,甲方委托乙方担任本项目的施工设计工作,为避免协议履行后双方发生不必要的纠纷,特订立本协议规范双方的行为,具体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2、设计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
3、设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设计依据
甲方在订立协议时,应交付给乙方委托书及项目相关的审批文件。同时要一并交付设计前的基础勘探资料,甲方应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三条、乙方任务
1、乙方接受委托书后,应随即进行现场堪测。
2、乙方在收到定金日起_______日内须向甲方提交定草图,平面配置及设计草案。
3、乙方在收到第一阶段设计费后_______日内须向甲方提交效果图。
4、乙方在收到第二阶段设计费后_______日内须向甲方提交正式的施工图。
5、乙方应编定有关的施工说明书。
6、乙方应对工程施工进行必要指导,完成图纸和技术的交底,若因施工发生困难而变更设计时,乙方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但甲方不得刁难。
第四条、设计费以及支付
1、本协议的设计费单价暂定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为__________,设计费总计__________万元,大写为__________。
2、本协议签订之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为__________。
3、乙方提交的平面设计图,经甲方确认验收后,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第一阶段的设计费_________元,大写为__________。
4、乙方把整个施工图纸交与甲方审定后,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第二阶段的设计费_________元,大写为__________。
5、剩余价款在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保密条款
任何一方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获知的另一方商业秘密或其他技术及经营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或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条、协议中止与解除
1、甲方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本协议,应书面通知乙方,并且甲方应该付乙方通知到达时已完成部分设计之费用。同时,定金不予退回。
2、若乙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须提前解除协议,则应双倍返还定金,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则须一并赔偿。
甲方:
乙方:
工程设计合同(篇1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 年____ 月___ 日签署了《________工程设计合同 》(以下简称“原合同”),因 等原因,经双方友好协商提前解除原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 甲乙双方同意于_______ 年____ 月___ 日提前解除原合同。
二、原合同项下乙方已完成设计工作量统计及结算费用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乙双方确认:因原合同的签署及提前解除的相关事宜均在本协议中均以明确,甲方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和责任。
四、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
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
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_______ 年____ 月___ 日
工程设计合同(篇15)
4.1发包人责任
4.1.1如期向设计人提交本合同附表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设计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发包人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完整性、正确性及有效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4.1.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设计人定金、工程设计费和约定的赶工费。
4.1.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如需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1.4负责本工程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书面通知设计人。
4.1.5在不增加工程设计费总额情况下,发包人有责任就本工程设计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等项目,协助设计人办理技术合同中应由发包人办理的有关手续。技术合同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进行现场设计或派赴施工现场的设计人员时,应向设计人正式发出邀请书,并且负责设计人必要的工作条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负担;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上述费用不计入工程设计费总额之中。
4.2设计人责任
4.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要求及国家规定的文件份数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文件,并对其负责。
4.2.2设计人在其设计文件中应注明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4.2.3负责本合同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该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主要隐蔽工程)和竣工质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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