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厂卖砖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提高生产效率,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甲方将卸车上砖工作承包给乙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以每万砖_____元的价格承包给乙方卸车上砖,乙方向甲方缴纳_____万的风险保证金。
2、甲方负责安排拉砖车辆,开单、清点复核,必要时提供场地、电瓶车给乙方堆放红砖,承担电费、机械、电瓶车修理所需材料费。
3、乙方负责当日出来的红砖装卸玩,每天进厂的车辆装好离开砖厂。
4、若因为没有车辆拉砖堆放红砖,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堆放,乙方不得推辞,乙方装车后,甲方按每万砖______元的价格和乙方结算。
5、不能影响成品窑车的摆放和压砖坯的空窑车的供应,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所使用的个机械电器的日常保养维护、维修由乙方负责完成,
7、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因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
8、进厂车辆必须按次序装砖,不得因车辆大小拒绝装车或提出任何要求,指挥车辆摆放时必须看清,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9、乙方收到甲方开出的上车单方可上车,数量必须以单据上的数量为准,对口砖必须计数,由甲方清点复核无误后车辆才能驶出厂区,每月上砖数量须与生产数量相符,如有短缺,乙方按市场价格承担短缺部分。
10、甲方每月月底按上车单据和乙方结算上车费,并与次日15日前支付给乙方。
11、承包期间乙方自己购买必要的保险,乙方发生的意外事故都已甲方无关,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
1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爱护砖厂财务,厂区环境卫生,不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违者按甲方的规章制度处罚,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并终止合同。
1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 月 日
砖厂卖砖合同 篇2
转让人(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人(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因各方原因,甲方自愿将自己在该厂应占的股份进行转让,乙方有意受让。甲乙双方经多次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望共同遵照执行。
一、转让内容
1、原白水永旺砖厂(现新屋塘砖厂)整体,包括该厂的现有所有的设施设备、制砖生产线、砖窑、变压器、电瓶车、烤车、铲车、房屋及生产线配套设施,(含产品、半成品)等。
2、原始股东合伙协议、土地租赁合同、矿产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公章等。
3、现有《资产清单》、《新股东合伙人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二、转让价格
1、甲方王东平、王志刚将自己应占新屋塘砖厂各45%的股份(即各45%的股权)作价转让,转让费伍拾陆万元整(¥560000.00元)卖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受让。
2、付款方式:现金 币种:人民币
3、转让时必须有原始股东(三人)签字。
三、约定条款
1、甲方本次转让交付(更换工商登记)之前的.债权、债务、税费、民工工资等一切费用,全部由甲方负责清偿,乙方概不负责。
2、甲方与任何一方签订与红砖厂有经济关系的协议、合同及口头私下协议的条款内容等经济关系由甲方自行解决,责任承担由甲方一方承担。
3、甲方必须保证将砖厂转让乙方后,任何第三方不能以甲方经营期间产生的经济等任何纠纷而影响乙方经营活动,否则,甲方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甲方如有经济偿债不清,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甲方除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外,乙方有权将甲方诉之法院,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5、甲方在交付前发生的用工劳动关系由甲方与其合伙人承担劳动者的相关工资、福利待遇,乙方不对交付前的用工承担任何责任。
6、因该厂系租赁集体土地,甲方在转让之时,应当对转让租赁土地取得出租人同意,并将原《土地租赁合同》一并交与乙方。
7、甲乙双方请求祁阳县群联法律服务所作为见证人,甲方将营业执照、矿产生产许可证、合伙人协议、土地租赁合同、公章一枚、资产清单表,新合伙人协议交于见证人。乙方将转让金伍拾陆万元整交于见证人。待甲方将各项证件、手续齐全交于见证人时,由见证人将甲、乙双方的事宜当场办妥落实。
8、本协议甲乙双方一经签订,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9、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并由祁阳县群联法律服务所见证,具有法律效力。
10、本协议一式伍份,甲乙双方、见证单位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砖厂卖砖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甲方:
法人代表(甲方代表):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一、砖厂组成人员
1、砖厂生产厂长:
2、下料工:
3、搅拌工:
4、砖机操作工:
5、叉车司机:
6、搬砖工:
7、养护工:
8、运输司机:
9、打包工:
第三条:劳动报酬
一、工资发放的形式采取按_____发放办法,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_______日。
二、砖厂生产工人的劳动报酬
(一)工资数额
1、砖厂生产厂长:
2、下料工:
3、搅拌工:
4、砖机操作工:
5、叉车司机:
6、搬砖工
7、养护工
8、运输司机
9、打包工
(二)工资统计时间和方法:工人工资在每月的月底30日(如有31日截止31日)进行本月工资的统计计算。计算工资依据是各工种的记工单。生产结束的月份的工资应在生产结束当日进行统计。
(三)工资发放时间和方法:工人工资发放,发放时间于统计后的下月____日。工人已得工资以在会计处领取工资时的签字为准。
第四条:劳动争议处理和其它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和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公章)
法人代表(或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证明人(签字)
签订日期:
砖厂卖砖合同 篇4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本应聘合同工,年 月 日开工,至年 月日止。
二、合同内容:
1、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具体工作为工。
2、甲方按乙方的工种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费。
三、工资支付方式:
1、工资按乙方的工作量,即乙方每出一万块,甲方支付 元的劳务费,按实际出砖数量计算(劳务费中包括劳保、双休日、加班费以及其它所有费用)。
2、上述费用由甲方在每月的30日结算,于下月的15日付资。
四、甲方的权利规章管理和义务:
1、甲方检查督促乙方完成工作量并做好记录。
2、甲方负责提供水、电等条件,费用由甲方负责。
3、甲方有权对安全生产,现场文明施工,施工进度、机械设备使用,材料的合理使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4、在本厂劳动的工作人员,如果发现住宿房内电线及其它安全问题,必须首先向厂里负责人申报,由厂里安排安全人员负责修理,乙方不得在厂里房屋内私自违章乱接线,如果出现事故,由违章操作人员自负。
5、在本厂劳动的工作人员请注意,自家的小孩不准到劳动场所内游玩,严禁携带小孩到砖机上和窑上玩只能在厂里院内玩耍,否则出现事故,由小孩父母自负。
6、本厂劳动的工作人员请注意,在厂内无故矿工、停工或不听厂方安排,给厂方造成一切损失的人员,厂方有权停止乙方的工作,不但不付乙方工资外,还有追究乙方所造成的损失责任。
7、乙方在厂劳动时,拉党结派(如打架、闹事等一切行为)罚款500元,给厂方造成停工和经济损失等一切情况,由乙方负责,情节严重者交给当地派出所处理。
8、乙方不许与厂职工发生吵架,打架等情况,甲方给予乙方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交给当地派出所处理,后果乙方自负。
9、在出窑期间拉运砖码子,在50米以内是现在订制工价每万 元,如果超过50米以外,双方共同协商,每万加 元。
10、在中途出窑期间,如果故意停工耽误出砖数量,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按每个窑500元罚款扣出,所有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做到现场文明施工,按照砖厂劳动规定规范进行施工,做到现场整齐、清洁等符合砖厂管理规定。
2、接受甲方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指导,实现安全生产。严格按照甲方一切规章制度执行。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任务,如本品质量,必须四轮上线,平好每天码坯的场地,砖坯条架整齐,做到产品质量第一。(注:如工人不平好码坯场地,厂方有权拒收此架砖坯)。
4、乙方如果不按甲方要求制作,故意损害砖坯的工人,厂方不但不发其工资,还有追究其损坏赔偿的责任。(注:其中包括水、电及其操作工人的工资)
5、在本厂劳动的工人,如果出现有人不听厂方安排,给厂方造成经济损失,厂方停止其劳动,如此人不愿意故意拉动其他工人闹事停工、罢工的情况,甲方有权追究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责任。
6、在本厂劳动的工人必须注意节约厂方水、电、煤及其它劳动用品,如有工人胡乱,给厂方造成浪费损失的工人罚款500元。
7、以上条约,本厂劳动的工人如有出现以上现象,所有的后果责任自负。
8、按合同约定按时领取劳务费。
六、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按甲方及安全部门的要求,在厂内有些地方场所,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手套等,如有工人不听安排,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有病或其它原因停工的,应向甲方提前申请,由乙方另行安排其他熟悉此工种的人员施工。
3、乙方要注意安全,不许在砖机配电室自行乱接电、电焊及乱动砖机设备,如擅自动用机械设备的人员,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自肇事者自负。
4、乙方在本厂干完停工的同时,甲方在15天以内付清所有的工资。
5、乙方在本厂干活中途自愿为由停工的,乙方半个月的工资不结算,还得另加违约金。
6、乙方在本厂劳动期间,本厂装窑、拉水坯的电动车不准开出厂外,如出现罚款500元。
7、乙方在本劳动期间,厂内有三轮电动车一辆,乙方在厂内、厂外所开的三轮电动车出现所有的一切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8、在本厂劳动的工人,必须注意安全,以安全第一为标准,要以随时防备意外事故出现,如有工人不顾安全,以其乱所造成的事故及其损失,由肇事者自行负责。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遵守,不得违反,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 元。
2、双方如需解除本合同,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有关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任何一方即不协商,又没提起诉讼擅自解除本合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在本条款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砖厂合同范本
为了保障有效的生产和有条有理的进行,高效益、高质量完满的完成本年度生产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权益法》和用工单位《企业管理法》,制定以下协议。
一、全体职工必须遵守厂规,按照厂方规章制度生产。
1、职工在厂要以厂为家,以厂为荣,爱护厂方的一切财物。如有故意损坏者,将按照厂方制度进行处罚。
2、全体职工在厂不得使用电器和一切电源,如出现触电、火灾和生命有关的损失,厂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按照厂方的`制度给予处罚。
3、全体职工要按照厂方的上班和作息时间运行,不许在下班后的休息时间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如有违者,厂方给予警告,屡次不改者,将按厂方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4、不许下班后聚众赌博、酗酒、打架斗殴,如打坏打伤,造成自残伤亡者,厂方不负任何责任,一切后果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5、厂方每月按时发放职工的工资,但有中途退厂者,造成生产停产和损失者,厂方不负工资,情节严重者,厂方并处罚违约金。
6、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按责任大小划分责任,谁的责任谁负责。
二、职工在职岗位应各负其责,相互监督,相互帮助,早出勤少休班,全面提高生产数量和生产质量。
1、工作人员按照厂方的要求少出双条,勤打扫钢丝上的草根和杂物,全方位出好砖条的质量,勤检查机器,如发现机器故障,及时报告机房主任,予以及时修理,排除故障,不许擅自拆卸修理。
2、滑板工作人员,画号、记车数外,还应滑好板,不能损坏坯条,保障质量,每天上下班必须清理场地,使场地整洁干净。
3、清带工作人员每天清理好掉土外,还应时刻注意机器和人身安全,发现故障及时报予机房主任,及时修理排除。
4、捡草工作人员需勤看勤捡,不放过砖头、草根和一切有碍出坯的杂物。
5、下煤工作人员按照厂方的要求加煤,不要断流,不要多加,更不能少减。
6、下土工作人员每天必须按照厂方的生产量下好土,不能让土断流,空带运转如出现机器故障时,应立即报给机房主任,予以及时排除,不得擅自拆卸修理。
7、开车工作人员每天按时上班,不要早退,在生产过程中,不允许抢车、抢道,如有违者,发生事故各自负责,厂方不负任何责任,如事情严重者交予司法部门处理。掉板、掉坯应及时捡回,要保养好自己的车辆,有故意损坏者,按原配件价赔偿。
8、插架工作人员严禁双条上架,严禁抱坯,严禁磕角少棱,如有违者,厂方根据情节给予处罚。插架人员是按件发放工资,必须每天记清楚日期和号数。如有内外皮相差太多,按少的计算。
9、花架工作人员每天花完架,必须盖好架,不要出现雨淋坏坯子、倒架现象,在本厂架未花完前,不允许脱工或到其他地方上班,不能影响生产数量,如有违者,厂方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0、全体在厂工作人员如有不满意处,可向厂方反映,厂方根据事情真实性予以满意答复。本厂工作人员工种繁多,有记件工资,有月薪制,厂方每月满勤者给予50元全勤奖金。以上厂方拟定厂部规章制度,望全体工作人员自觉遵守。本条例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受劳动局劳动法保护。
用工单位签名:
职工地址:
姓名:
年 月 日
砖厂卖砖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第一条:甲方:红砖厂
法人代表(甲方代表):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
一、成品红砖加工组
1、红砖加工组管理主任: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乡柴木沟村人
2、装窑工:辽宁省建昌县汤神庙乡人,等12人
3、出窑工: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人。 等5人
4、码窑工: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人。等6人
5、堵门工: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人。等2人
6、上煤工: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人。共一人
二、半成品红砖加工组
1、半成品红砖加工组管理主任: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人。
2、扒土工: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人。等2人
3、对滚工:辽宁省建昌县人。
4、杂质工:辽宁省建昌县人。
5、粉煤工:内蒙古通辽市库伦旗人。等2人
6、二刀工: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人。等2人
7、打手沙工: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人。
8、码坯工:辽宁省建昌县人。 等10人
9、开电动拉水坯工:辽宁省建昌县人。 等10人
10、扒煤工:辽宁省凌源人。
三、护架组
护架组管理主任:
护架组工人:辽宁省建昌县人。等14人
第三条: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20xx年3月生效,至砖厂生产年度结束为止。
第四条:劳动报酬
一、成品和半成品管理主任的劳动报酬。
成品和半成品管理主任分别是xx和ggg。二人实行年薪制,年薪三万元人民币。本合同中的年薪是只从20xx年3月工人进厂生产开始到本年度生产结束为止的所产生的工资。
工资发放的形式采取按月发放和年终结清办法。即从三月份开始按照每月三千元发放,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15日,本年度生产结束当日,甲方应把未发放完的三万元余款一次性发给二位管理主任。
二、成品红砖加工组工人的劳动报酬
(一)工资数额
1、装窑工:实行计件工资。每装一万块砖坯,甲方应付个乙方六十元(包括捡砖头)
2、出窑工:实行计件工资。每出窑一丁红砖为一元二角,一丁为200块红砖。
3、堵门工:实行月工资。每人每月工资为一千五百元。
4、上煤工:实行月工资,每人每月工资为一千元。
5、码窑工:实行计件工资。每码砖坯一万块工资为三十五元。
(二)工资统计时间和方法:工人工资在每月的月底30日(如有31日截止31日)进行本月工资的统计计算。计算工资依据是各工种的管理主任手中的记工单。生产结束的月份的工资应在生产结束当日进行统计。
(三)工资发放时间和方法:工人工资发放,甲方采取押支十五天的方法。发放时间于统计后的下月十五日。生产结束的月份所产生的工资发放的时间为生产结束当日。押支十五天的工资于生产结束当日一同上面工资发给工人。工人已得工资以在会计处领取工资时的签字为准。
三、半成品红砖加工组工人劳动报酬
(一)工资数额
1、扒土工:实行计件工资。每扒土一万块砖坯的用土量工资为十元。
2、对滚工:实行月工资。每月工资为一千元。
3、杂质工:实行月工资。每月工资为八百元。
4、粉煤工:实行计件工资。每粉一万块砖坯所用材料工资为十元。
5、二刀工:实行月工资。其中一人工资为一千八百元,另一人工资为一千七百元。
6、打手沙工:实行月工资。每月工资为八百元。
7、码坯工:实行保底工资加计件工资。每人每月保底工资为一千五百元。该保底工资是指按照生产年度工人计件工资总额和生产的总月份平均工资不应该低于一千五百元。计件工资超过保底工资按照计件工资发放给工人。码坯工每码一万块砖坯每人可得工资四十元。
8、开电动拉水坯工:实行保底工资加计件工资。每人每月保底工资为一千二百元。该保底工资是指按照生产年度工人计件工资总额和生产的总月份平均工资不应该低于一千二百元。计件工资超过保底工资按照计件工资发放给工人。开电动拉水坯工每拉水坯一万块坯每人可得工资三十五元。
9、扒煤工:实行月工资。每月八百元。
(二)工资统计时间和方法:同成品红砖加工组一致。
(三)工资发放时间和方法:同成品红砖加工组一致。
四、护架组工人的劳动报酬
(一)工资数额
护架组工人的工资采取月工资加计件工资的形式,每人每月工资为八百元。倒二遍架的工资采取计件工资,属于月工资以外的劳动报酬。每倒一万块砖坯工资为十四元。
(二)工资统计时间和方法:同成品红砖加工组一致。
(三)工资发放时间和方法:同成品红砖加工组一致。
第五条:劳动争议处理和其它
一、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和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由乙方代表保管。
甲方(公章) 乙方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或甲方代表签字) 证明人(签字)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砖厂生产劳动合同。
一.合同范围及时间
1.1砖厂名称:xx标砖厂
1.2砖厂地点:
1.3 时间从20 年 月日至20 年 月 日止。
二.生产承包价:
2.1 生产合同价为打砖每块人民币:标砖:¥元(每板)、空心砖:¥ (一块)。
2.2 生产合同价为上车标砖每块人民币:¥元。空心砖每块人民币:¥ ,上车数量不记入生产量。
三.承包费支付方式:
3.1 打砖费用每月月底结算。
四.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4.1 甲方依据合同中规定的合同费支付方式,按时支付砖厂合同工人打砖费。
4.2甲方保证砖砂,水泥的正常供给。
4.3如因甲方的板砂,水泥不能正常供给,或者停电。乙方所定产量也做出相应调整。
4.4 甲方负责及时供给乙方现场生产所需的各类材料、设备和工具。
五.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5.1乙方组织人员实施生产,承诺不向任何第三方转包砖厂生产。
5.2现场的管理均由乙方亲自管理,不得委托给任何第三方管理。
5.3乙方需坚守在砖厂上班。
5.4甲方每个月按时发放给乙方的打砖费及上车费。
5.5乙方与乙方自行组织的工人必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生产原则,遵守、服从甲方的现场和安全管理。
5.6生产中材料的使用,乙方有责任节约使用,杜绝浪费,爱护设备。
5.8乙方若违反上述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处罚。
本协议甲方签字和乙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甲方代表:
日期:
日期:
乙方:
砖厂卖砖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第一条:甲方:海城市感王镇双铺村华兴村红砖厂
法人代表(甲方代表):张晓东
经营地址:海城市感王镇双铺村
第二条:乙方:
一、成品红砖加工组
1、红砖加工组管理主任:乔文权,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乡柴木沟村人
2、装窑工:许志松,辽宁省建昌县汤神庙乡人,等12人
3、出窑工:乔文山,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人。等5人
4、码窑工:王连海,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人。等6人
5、堵门工:刘国存,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人。等2人
6、上煤工:王玉艳,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人。共一人
二、半成品红砖加工组
1、半成品红砖加工组管理主任:郭占军,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人。
2、扒土工:邹国山,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人。等2人
3、对滚工:许文华,辽宁省建昌县人。
4、杂质工:宋桂枝,辽宁省建昌县人。
5、粉煤工:李青山,内蒙古通辽市库伦旗人。等2人
6、二刀工:郭旭,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人。等2人
7、打手沙工:张丹,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人。
8、码坯工:钱凤军,辽宁省建昌县人。等10人 9、开电动拉水坯工:乔宏伟,辽宁省建昌县人。等10人 10、扒煤工:杨颖,辽宁省凌源人。 三、护架组
护架组管理主任:李春枝
护架组工人:王玉芹,辽宁省建昌县人。等14人
第三条: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20xx年3月生效,至砖厂生产年度结束为止。
第四条:劳动报酬
一、成品和半成品管理主任的劳动报酬。
成品和半成品管理主任分别是乔文权和郭占军。二人实行年薪制,年薪三万元人民币。本合同中的年薪是只从20xx年3月工人进厂生产开始到本年度生产结束为止的所产生的工资。
工资发放的形式采取按月发放和年终结清办法。即从三月份开始按照每月三千元发放,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15日,本年度生产结束当日,甲方应把未发放完的三万元余款一次性发给二位管理主任。
二、成品红砖加工组工人的劳动报酬
(一)工资数额
1、装窑工:实行计件工资。每装一万块砖坯,甲方应付个乙方六十元(包括捡砖头)
2、出窑工:实行计件工资。每出窑一丁红砖为一元二角,一丁为200块红砖。
3、堵门工:实行月工资。每人每月工资为一千五百元。
4、上煤工:实行月工资,每人每月工资为一千元。
5、码窑工:实行计件工资。每码砖坯一万块工资为三十五元。
(二)工资统计时间和方法:工人工资在每月的月底30日(如有31日截止31日)进行本月工资的统计计算。计算工资依据是各工种的管理主任手中的记工单。生产结束的月份的工资应在生产结束当日进行统计。
(三)工资发放时间和方法:工人工资发放,甲方采取押支十五天的方法。发放时间于统计后的下月十五日。生产结束的月份所产生的工资发放的时间为生产结束当日。押支十五天的工资于生产结束当日一同上面工资发给工人。工人已得工资以在会计处领取工资时的签字为准。
三、半成品红砖加工组工人劳动报酬
(一)工资数额
1、扒土工:实行计件工资。每扒土一万块砖坯的用土量工资为十元。
2、对滚工:实行月工资。每月工资为一千元。
3、杂质工:实行月工资。每月工资为八百元。
4、粉煤工:实行计件工资。每粉一万块砖坯所用材料工资为十元。
5、二刀工:实行月工资。其中一人工资为一千八百元,另一人工资为一千七百元。
6、打手沙工:实行月工资。 每月工资为八百元。
7、码坯工:实行保底工资加计件工资。每人每月保底工资为一千五百元。该保底工资是指按照生产年度工人计件工资总额和生产的总月份平均工资不应该低于一千五百元。计件工资超过保底工资按照计件工资发放给工人。码坯工每码一万块砖坯每人可得工资四十元。
8、开电动拉水坯工:实行保底工资加计件工资。每人每月保底工资为一千二百元。该保底工资是指按照生产年度工人计件工资总额和生产的总月份平均工资不应该低于一千二百元。计件工资超过保底工资按照计件工资发放给工人。开电动拉水坯工每拉水坯一万块坯每人可得工资三十五元。
9、扒煤工:实行月工资。每月八百元。
(二)工资统计时间和方法:同成品红砖加工组一致。
(三)工资发放时间和方法:同成品红砖加工组一致。
四、护架组工人的劳动报酬
(一)工资数额
护架组工人的工资采取月工资加计件工资的形式,每人每月工资为八百元。倒二遍架的工资采取计件工资,属于月工资以外的劳动报酬。每倒一万块砖坯工资为十四元。
(二)工资统计时间和方法:同成品红砖加工组一致。
(三)工资发放时间和方法:同成品红砖加工组一致。
第五条:劳动争议处理和其它
一、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和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本合同的附件:
(一)乔玉华的工资和孩子的读书
乔玉华,女,系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乡柴木沟村人,甲方和乙方的代表郭占军达成协议,乔玉华是郭占军妻子,为了方便郭占军的工作,甲方同意支付给乔玉华每月一千元工资。发放时间和方法同成品红砖加工组工人一致。孩子上学的问题,甲方和乙方也达成了协议,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上幼儿园学生每月每名学生一百八十元的费用。同意支付给上小学的学生车费每月二百元。上幼儿园的幼儿名单如下:郭文明,辽宁省建昌人;王帅,辽宁省建昌县人;黄一超,辽宁省建昌县人; 王艳萍,内蒙古通辽人。 上小学的学生名单如下:郭娇娇,辽宁省建昌人;吕美静,辽宁省L凌源市人;王静,辽宁省建昌人。
(二)鼓励金的使用
甲方为了保证砖厂生产的需要,鼓励工人来砖厂打工,采取鼓励金的办法。根据不同工种提供不同的鼓励金,该鼓励金不计算在工资内。该鼓励金由乙方代表郭占军领取负责发放给各个工人。如果得到鼓励金的工人中途辞职,该鼓励金应该如数返回给甲方,由郭占军负责收回。甲方发给乙方鼓励金的具体情况明细如下:
1、成窑工每人二千元。
2、装窑工每人一千五百元。
3、码坯工每人一千五百元。
4、护架工和开电动水坯子车工及其他人每人一千元。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由乙方代表郭占军保管。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